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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通用19篇】

时间:2023-03-27 09:14:47

  篇一: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当前,社会上电动车使用日益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骑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再次提醒家长,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请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改装电动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篇二: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个别通家学生由家长配了电动车的,必须由家长写申请,学校签字同意后方可骑电动车。请各位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篇三: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工具。然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初中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初中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初中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初中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初中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初中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初中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初中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容易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初中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再次声明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望您为了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初中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四: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骑电动车或机动车上放学路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在为年轻生命惋惜的同时,也必须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福州市政府已于2010年出台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为了孩子能顺利地完成学业,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配合学校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也请家长们在接送孩子上放学途中佩戴安全头盔。

  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篇五: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法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2、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4、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5、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六: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全体师生、家长朋友: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交通工具的种类增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学生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学生须知

  1、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2、走路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过马路时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突然横穿马路。

  3、16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不得骑车带人。

  4、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或者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不抢红灯。

  家长须知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家长也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同学校一起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请教育孩子做到:

  1、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您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合租“黑”车。乘坐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3、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4、教育孩子上下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16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不得骑车带人。

  5、家长骑车接送学生时,家长和学生都应佩戴头盔。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最后祝愿您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篇七: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事情。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各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我校一直以来严禁学生骑电瓶车上路(上放学)。

  01

  交通安全

  学生安全重于泰山。我校一直不遗余力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

  02

  严禁骑电动车

  在学校集会上、班会上三令五申:

  (1)严禁学生骑电瓶车上路(上放学)或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2)呼吁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子女骑电瓶车上路(上学)或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3)请家长主动配合;否则,由此出现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03

  健康成长,我们共同护航

  若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根据情节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劝退。

  “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各位学生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篇八: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九: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车有七个方面危害:

  一、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我校虽然一直在宣传教育,但仍然少数学生在上放学或者假期私自骑电车,个别学生将车放在校外,乱停乱放,更有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助力车类交通工具上学、放学,请家长做好监督工作。

  交通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初中生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酿成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家长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应尽到监护的职责,教育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家长们要注意保管好自家电动车辆及钥匙,不能将电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

  我校规定:一律不准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和放学。即使到了16周岁,也不能骑电动车上学。这是学校的明确要求和制度。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位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我校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篇十: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据通报,多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车辆损坏,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学校提出以下建议:

  01

  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要教育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要骑电动车出行。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02

  家长们要教育孩子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家长们教育孩子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03

  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变道,骑车不看手机。走路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不嬉笑打闹,横穿马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近几年来,我校在校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现象日益严重,并发生了多起学生骑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伤害事故。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坚决禁止在校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近期发现一些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逃避学校老师检查,学生将车停放在学校附近居民家,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若学生及家长不听劝告,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所有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最后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

  篇十一: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骑电动车或机动车上放学路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在为年轻生命惋惜的同时,也必须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福州市政府已于2010年出台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为了孩子能顺利地完成学业,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配合学校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也请家长们在接送孩子上放学途中佩戴安全头盔。

  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篇十二: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我校走读生有骑电车的,住宿生也有部分学生骑电车,很多学生将车放在校外,乱停乱放,更有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助力车类交通工具上学、放学。

  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1、学校召开学生会议,针对我校学生有骑电动车的现象,讲清楚学生骑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骑电动车的学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将做扣车处理。并通知交警人员,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交由家长带回家里进行教育。

  3、凡是发现有骑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处分教育,九年级学生毕业前处分不撤销的学生,不予下发毕业证。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篇十三: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家长朋友:

  您好!

  由于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崇,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摩托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摩托车、骑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已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摩托车、骑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我校现已发现一些学生在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而且这些学生为了逃避学校老师检査,将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了校园附近;一些学生骑摩托车载2-3人,且行驶速度极快,并且还在行驶过程中相互嬉笑打闹,行为极其危险,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或者搭同学出去玩耍,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

  篇十四: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现在社会电动车使用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与电瓶车,18周岁以上需取得合法驾驶证才能骑机动车上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此,我校将严格遵照上述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做出以下规定:

  1

  禁止不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恳请家长知悉并予以配合。

  2

  禁止学生将摩托车和电动车停放在校内。我校目前有3000多名学生,学校停车棚容纳车辆有限,面积狭小,加上学生在校内骑车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家长理解。

  3

  加强教育和监督。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教育学生认识到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是一种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为了孩子自身和他人安全,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行为绝不能纵容,要坚决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孩子的日常行为的监督和教育指导,指引孩子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4

  倡导低碳生活。提倡学生走路或者骑自行车来学校,不仅保障安全而且有益身体健康。

  以上措施我校将在新学期实行。

  各位家长,为了您孩子和他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成才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篇十五: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学生平安健康、学习进步是您我共同的愿望。我们学校地处城市中心区,来往车辆较多,学生骑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统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据调查,我校有少数学生置自身安全与法律的规定于不顾,在课后和假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确保学生安全,我们特此致信给您,重申“初中生不能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这一规定,希望引起家长的重视,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

  一、请您结合图了解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分类和对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有脚踏骑行功能的最高车速25千米/时的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点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无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50千米/时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50公里/时的是电动摩托车,这两类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要求,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合以上法规,初中生一般未年满16周岁、无驾驶证,所以,初中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违规行为。

  二、请家长和学生一起学习驾驶摩托车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有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较快,并经常搭载其他同学;一些电动摩托车未按要求办理机动车牌照、未办理保险;即使车辆有办理保险,因无证驾驶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免于负担保险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风险。

  四、请您了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的有关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要高度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相当于机动车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安全带是您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所以,为了自己和家庭的幸福,请大家出行时遵守好“一盔一带”的规定。

  五、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已构成违法、违规,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在本通知发出之后发现的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第一次将按照情节较重的情形,由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安排接受交通法规教育;第二次将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形,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对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将依法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不定期对骑电动车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通知班主任,进行思想教育并通报批评。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十六: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校一直竭尽全力地对学生进行平安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在学校学生集会上、班会上三令五申: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上、下学);同时,呼吁家长们不要让子女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上、下学)。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4、随着电动共享单车的投入使用,学校还发现学生存在放学或周末骑共享单车的现象,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4、随着电动共享单车的投入使用,学校还发现学生存在放学或周末骑共享单车的现象,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小孩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骑电动车;家长要严格管控孩子的手机特别在节假日更要严格管理,不让孩子私自拿手机扫码骑电动共享单车。

  风险防控四要点

  1、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3、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4、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十七: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承担“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的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应变能力差,是驾驶电动车的危险群体。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学校再次将禁止中学生骑电动车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第一,禁止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申请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一律将自行车停于学校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停车落锁。

  第二,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家长应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妥善保管自家电动车及钥匙,不将电动车交于孩子驾驶。教育未成年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做好榜样示范。

  珍爱生命,确保安全!让我们一起履职尽责,共同做好管控引导,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篇十八: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电动车以其价廉、便于人们出行等优点,取代了摩托车和自行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然而随着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所以作出这方面的规定,是因为未满16岁的孩子,其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而且交警部门也一再提醒,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类交通工具上学、放学。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篇十九:2023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许多危害,前一段时期我校对骑电动自行车到校的学生进行了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近期学校发现学生存在上学、放学或周末骑电动车的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因此,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特别在节假日更要严格管理,不让孩子私自骑电动车。如果家长疏于管理,学生一再骑电动车到校,学校将没收电动车并代管。真诚希望各位家长尽到监护人的义务,配合学校管理好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现倡议学生上、下学由家长接送,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车辆、摩托车,独自上、下学提倡骑自行车,同时也能锻炼孩子的体能。望大家为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

  希望您监督好孩子,别让孩子违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