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您好!
自行车、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学生由于骑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尤其是下学后、周末及假期由于家长忽视管理、学生骑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仔细阅读并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包含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学校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小学生骑车有几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车辆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的现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学生骑电动车有以下方面的危害:
1、攀比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学生大都性格冲动,并且认为骑电动车能赶时间往往车速很快,极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的学生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大部分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无法保障权益。
6、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严格不让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学校将安排教职工在学生来校路上检查骑电动车情况,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学生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提出严禁学生上放学和假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决定,建议家长加强对自家电瓶车的管控和对孩子上放学及假期的安全监管。
关于中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
一、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比赛超车、接打电话、单手骑车、骑车打闹,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四、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防护措施(如戴头盔)。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相关举措
请各位家长和学校共同形成合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督促儿童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车。指导满16周岁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并戴头盔、走骑行道,骑行时严禁并排、逆行、飚车、戴耳机。未成年人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二、学校将针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现象,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三、学校将开展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情况排查,一旦发现,将按照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通报全校进行批评教育。
四、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与家长沟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遵守学校规定,骑电动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
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强大的合力。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近阶段特别是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
1、攀比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学生认为骑电动车能赶时间往往车速很快,极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的学生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小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7、大部分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无法保障权益。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电动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请仔细阅读并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车有几方面危害:
一、是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自行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是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六、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就我校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__市__小学全体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和在公路上玩耍,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需注重榜样作用,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行至岔路口注意观察交通路况等。
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希望各位家长为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六枝特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为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一直在努力,相信这也是您的愿望。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和游玩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加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函〔202x〕15号)精神,结合六枝特区教育实际,现就关于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特向各位家长朋友提出如下要求,希望您增强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加大对孩子的管理与教育力度,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得更扎实有效,愿我们携手相向而行。
尊敬的家长朋友,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是摩托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相对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小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摩托车、骑电动车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乃至生命危险,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小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摩托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剧。
尊敬的家长朋友,交通事故猛于虎,意外事故往往在一瞬间。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严禁用任何三轮车辆搭载中小学生;严禁任何中小学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放学和游玩。
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生命健康,我们一起行动!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由于小学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在道路上骑车很不安全,对自己和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法规解读
一、为什么“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从科学角度讲,年满12周岁的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的行驶状况。现在的孩子身体发育得快,长得也高,学骑车学得也快,但并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上道路了,因为他在道路规则上不一定完全明白。现在12周岁以下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对孩子和家庭都是巨大打击。
二、有监护人在旁看护或陪同骑行,未满12周岁孩子能骑车上路吗?
条例上没有写“家长陪同情况下孩子可以骑”,那么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而且,即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一旦有突发状况,孩子的应对能力也是比较弱的,容易发生危险。
三、未满12周岁孩子能在小区、公园内骑车吗?
根据道路安全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相反,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四、未满12周岁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监护人是否担责?
未满12周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是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的。
违规骑行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
在此,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真诚的请每位孩子的家长予以高度重视,杜绝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机动车或电瓶车上、下学,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家长朋友们:
您好!
由于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车、电摩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1、各班级召开线上家长会,讲清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抓拍,一旦发现,将全校通报。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尊敬的家长:
现在社会电动车、自行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自行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自行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自行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希望各位家长为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的现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孩子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向全校家长、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要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骑自行车出行,如需跟家长骑电动车外出,切记一定要戴好头盔,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家长朋友教育孩子,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遵守交通法规,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家人的生命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们的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杜绝隐患,小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上放学。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上路。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路,这是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也是违法行为。因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为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告知家长们如下:
1、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孩子骑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对学生平安负责。
2、我校学生均未满12周岁,所以请家长们自觉教育并管理孩子不骑行车上路,更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
3、请家长们每天尽可能安排时间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4、为了学生的安全,提倡家长陪同孩子步行上学、放学,严禁边走边打闹等现象。
5、学校召开专题班会,针对小学生骑车上路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学生的安全出行而共同努力!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愿安全与您永相伴!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发出倡议,强调学生禁骑机动车、电动车,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做好子女的工作。在家期间教育您的孩子不要骑机动车、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公民允许骑电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年满18周岁公民可考取驾驶证。但我们学校都是小学生,所以禁止骑机动车、电动车。
近期镇政府联合派出所及村委、村民在圩镇、村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车及未成年人驾机动车、电动车。
最后,祝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学生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高,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上、下学、出门上路。
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尊敬的家长: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法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危害严重:一是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且常常不佩戴头盔,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学校明确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家长们承担好家庭教育和监管的责任,严格管理,不要让子女骑电动车上路。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家长自己的电动车钥匙要时刻看管好,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2、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礼让行人。
4、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5、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