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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9篇

时间:2023-06-10 09:56:04

  第一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推进社会共治提升行动,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作为一项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活动。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共治共享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2日—28日

  三、重点内容

  本次宣传周的宣传重点有两项:一是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的宣贯;二是加强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

  四、主要活动安排

  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国家药监局、省局、市局、区县局四级联动,化妆品企业、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广泛参与,充分挖掘和发挥各种科普宣传资源和潜力,线上线下互动,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系列活动,扩大宣传周活动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重点活动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5月15日前)。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统一安排,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研究确定宣传周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等事项,制定印发全市宣传周活动方案。

  2、做好宣传周活动各项准备工作(5月19日前)。发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科普宣传片;印发化妆品科普手册、线下活动宣传展板;收集整理近年来宣传周活动影像资料。

  (二)预热阶段(5月15日-21日)

  1、打造科普宣传矩阵。市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宣传周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发布宣传周活动宣传片、宣传海报、科普视频等化妆品科普内容。

  2、发布网络消费提示。转发省药监局在我省主要电商平台化妆品品类的商品展示页上发布的消费安全提示。

  3、组织网络知识答题。组织参与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监管APP、“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开展的科普互动问答;省药监局在支付宝答答星球等平台开展的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答题。

  (三)实施阶段

  1、宣传周启动仪式及“5·25爱肤日”活动(5月24日)。市局在浙北大厦举办2023年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5·25爱肤日”活动,围绕“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主题,发放化妆品科普知识手册,摆放化妆品科普知识展板,宣传普及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并邀请相关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现场提供皮肤测试、护肤指导等服务。

  2、化妆品安全公益大讲堂(5月23日)。组织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公益大讲堂,宣贯《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

  3、组织化妆品知识有奖竞答(5月24日-26日)。市局以有奖竞答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4、化妆品生产企业开放日活动(5月25日)。市局围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结合我市化妆品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公众代表走进化妆品生产企业,了解化妆品从物料管理、称配投料、灌装包装、成品检验等生产过程。

  5、化妆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5月25日)。市局组织社会公众走进__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参观了解化妆品检验项目、仪器设备配置、检测流程以及部分项目的检测过程等,进行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

  6、“生态美妆”公益宣传(5月下旬)。选择珍珠、玫瑰等我市特色化妆品原料,从基地专业化规模化种植、质量安全和功效科学评价、配方创新研发、规范化生产等角度,通过视频方式讲述化妆品企业培育生态美妆、促进共同富裕的创业故事。

  7、走进美妆直播间(5月下旬)。省药监局将围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宣贯,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走进电商平台头部网红直播间,宣传化妆品网售安全科普知识,并就网友关心的“有效用妆、科学用妆、安全用妆”等问题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市局将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收看。

  8、牙膏科普大讲堂(6月初)。省药监局将围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邀请化妆品监管人员、口腔医院专家、高校教师分享牙膏及牙齿健康相关知识,开展义诊和牙膏与牙齿保健科普宣传。市局将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收看。

  9、组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6月初)。市局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境内责任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

  10、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根据国家药监局通知组织)。围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

  11、各区县局(分局)特色亮点活动。各区县局(分局)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宣传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或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色亮点活动可在市局微信公众号择优选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上下联动。各区县要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统一使用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宣传周标识,聚焦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线,突出重点内容,在活动主题、活动时间等方面保持一致,构建国家、省、市、区县四级联动的科普宣传工作体系。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区县要围绕公众关切,积极创新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动员社会公众踊跃参与,提高科普宣传的实效。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以及百度、腾讯、抖音等平台播放系列科普宣传片,市局将一并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城市大屏等发布科普资料,各区县要密切关注并及时推送。

  (三)加强审核,务求精准。各区县要加强对宣传周活动各类宣传资料的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业务关,确保科普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宣传周活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处置,确保舆论环境平稳。

  (四)遵守纪律,树立形象。各区县在组织宣传周活动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宣传周期间的讲座、培训等活动均不得收取费用,严禁向企业摊派费用,确保科普宣传活动的公益性。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省药监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视情予以表扬。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文字、影像等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挖掘特色亮点,认真做好总结,并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宣传周活动相关材料。

  第二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按照省药监局及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定于20__年5月25日至6月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1、活动时间:5月25日-6月1日

  2、活动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宣传周活动使用统一标识。

  二、科普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周以儿童化妆品科普为主线,宣传重点有两项:

  (一)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重点对有关儿童化妆品监管政策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进行科普宣传。

  (二)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重点科普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活动内容

  20__年全市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紧紧围绕宣传重点,以线上活动为主,条件允许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活动期间,采取科所队联动的形式,化妆品经营企业、大型商超、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科普宣传站、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和影响,提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主要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市局开展的活动

  1、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暨“5·25爱肤日”活动(5月25日)。结合“5·25爱肤日”,开展科普讲座,有奖竞答,邀请市局领导、企业代表、社区人员参与。

  2、儿童化妆品科普进校园活动(5月27日)。面向儿童、家长、教师,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册,并视疫情情况举办线下科普讲座。

  3、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大讲堂活动(6月1日)。结合“六一”儿童节,在线上或线下开展公益科普讲座,组织科普视频进社区、进商场、进游乐园、进幼儿园等,为儿童、老师、家长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常识和使用误区,提高儿童化妆品安全合理使用意识。

  各直属、派出机构开展的活动

  各直属、派出机构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1、播放科普视频。国家药监局将在官网、“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等平台播放系列主题宣传片和科普宣传片、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等。各直属、派出机构可及时下载,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播放宣传。

  2、开展“普法宣讲上门”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直属、派出机构可结合实际,到相关儿童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讲,增强从业人员化妆品安全主体和责任意识。

  3、开展以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活动期间各直属、派出机构至少举办1场以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并充分发挥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作用,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化妆品安全知识,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宣传片。

  4、开展化妆品安全“放心查”活动。多途径、多维度、多场景宣传推广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讲清说透APP查询真伪、科普宣传、投诉举报等功能,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化妆品监管APP,从上游单位购货时“查一查”,严防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合法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化妆品监管APP,线上线下购买化妆品时“查一查”,辨别真伪,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认知水平;督促广大基层执法人员使用化妆品监管APP,监督检查时“查一查”,快速甄别产品的合法性,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5、组织参加网络公益培训。国家局将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主题,于5月26日组织开展网络公益培训,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主要面向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针对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授课。各直属、派出机构要及时将培训信息传达到辖区相关人员。

  6、组织参加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国家局将在化妆品监管APP、“学与健”平台、“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开展科普答题;与支付宝答答星球、京东、百度等平台合作,同步开展网络知识答题,请各直属、派出机构要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直属、派出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结合实际,精心部署本辖区的科普宣传周活动。鉴于近期疫情形势,各项活动原则上以线上形式举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安全、节俭、精彩”为原则,力争花小钱办大事。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直属、派出机构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科普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相关舆论的监测,稳妥发布有关信息。科普宣传周期间,国家局将提供20__年宣传要点,各直属、派出机构可在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直属、派出机构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和引导相关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化妆品经营企业共同主办或参与各项宣传活动,引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参与,打造媒体矩阵,扩大宣传效果。

  (四)严格纪律要求。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有力举措,各直属、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厉行节俭,严禁浪费。宣传周期间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要以公益的方式举办,不得收取费用。

  (五)注重资料收集。国家药监局将通过对各媒体平台的新闻宣传监测数据、活动参与人数等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就宣传周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同时继续建立考评推优机制,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通报表扬。同时本次科普宣传周活动将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请各直属、派出机构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报药械科__汇总,电话:__。

  第三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根据市局《2023年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科普宣传周时间定于5月22日-28日。

  主题:“安全用妆,共治共享”。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全县总体活动安排

  2023年科普宣传周以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相关股室、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

  (一)县局局举办的活动

  配合省局、市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组织全国宣传周新田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爱肤日”及科普大讲堂活动;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

  (二)各市场监管所举办的活动

  举办辖区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爱肤日”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六所联动”开展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可根据宣传周的统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预热阶段

  1、开设专栏、媒体循环播放宣传周科普视频、发布网络消费安全提示。

  5月22日-28日,2023年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提示用语为:“新田县市场监管局提示您:我国批准的儿童特殊化妆品仅限于防晒类化妆品。6月龄以下婴儿不建议使用防晒产品;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建议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

  2、赠阅科普书籍

  为加强全民化妆品科普教育,县局印制《安全用妆、共治共享》、《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等宣传折页发放全县系统,免费赠阅社会公众。

  (二)宣传周阶段

  1、宣传周启动仪式

  5月22日举办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新田启动仪式,同步启动“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法规宣贯培训活动,宣贯活动的第一阶段从宣传周开始启动,延续到6月底。同时,根据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在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贯活动。

  2、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

  组织化妆品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培训主体是“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容包括: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

  3、“爱肤日”活动

  在广场开展“爱肤日”宣传活动,围绕牙膏安全使用知识开展专家义诊、现场答疑解惑、科普讲座等活动。

  4、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全县选取2-3个社区,“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宣传。“线上”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省药监局和市局在网上开辟的科普视频、专题讲座等重点科普活动。“线下”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公众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社区内的医疗机构参与开展义诊活动,送科普知识与送健康相结合,为消费者解答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提高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场监管所由县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

  (三)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

  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第四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组织举办20__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按照省药品监管局有关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20__年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周一至周日)

  20__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总体安排

  本次宣传周围绕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市局与县区局联动,市局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药化流通科、药化生产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化妆品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市局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药化流通科、药化生产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化妆品经营企业等开展“爱肤日”宣传、公益培训等线上线下活动。

  四、具体活动

  (一)预热阶段(5月20日-5月24日)

  开展宣传预热工作。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设置“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便于全社会从政府官方网络平台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有关举办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消息,开展好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药化流通科)

  (二)宣传周期间(5月25日-5月30日)

  1、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5月25日在__市七星关区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联合市直医疗机构皮肤科相关医生、大型化妆品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在七星关区沃尔玛广场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现场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通过对《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科学用妆、理性用妆的意识和素养。邀请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一线监管人员等各界代表参会,增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药化生产科、药化流通科,市市场监管执法支队、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2、开展“5。25全国爱肤日”主题活动

  5月25日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为活动主线,突出“儿童用妆安全”的主题,宣传儿童化妆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让人们深刻理解皮肤健康及美丽的重要性,让大众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护肤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3、开展化妆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活动

  举办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通过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交流,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4、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一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省药监局与贵州省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联合在科普宣传周期间依托动静APP开展“主播有话说”系列活动。二是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平合播放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办公室、应急宣传科)

  5、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选择社区、写字楼等化妆品消费者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推动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在开展化妆品宣传时可在《国家局20__年化妆品科普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条件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事项

  省药监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7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药化流通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__。

  联系人:__;电话:__。

  第五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__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赣药监化〔20__〕10号)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时间:20__年5月25日—6月1日。

  二、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周以儿童化妆品科普为主线,宣传重点有两项:

  (一)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重点对有关儿童化妆品监管政策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进行科普宣传。

  (二)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重点科普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活动安排

  今年的宣传周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活动为主,条件允许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热阶段(5月1日-24日)

  1、制作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主题,组织制作短视频参与抖音、快手“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话题活动。(药械化股承办)

  2、药械化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化妆品经营企业参与全国“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3、设计制作科普宣传资料。药械化股要制作和编印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在宣传周期间发放给各分局及社会公众。

  4、消费安全提示和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各分局、药械化股5月份要在相关化妆品经营门店等场所,发布儿童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并普及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组织部分商场和化妆品企业继续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

  5、打造科普宣传矩阵。我局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宣传周相关宣传内容,并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宣传周公益广告。

  (二)宣传周期间(5月25日-6月1日)

  1、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高质量发展论坛(5月25日)。药械化股组织各分局化妆品监管人员及化妆品经营企业线上参加学习20__年__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

  2、“爱肤日”活动(5月25日)。药械化股可结合启动仪式,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开展科普讲座等活动。

  3、在核心商业区LED屏幕轮播短片宣传(5月25日-6月1日)。药械化股选取人流密集的核心商业区的LED屏幕,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视频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轮播。

  4、儿童化妆品科普进校园活动(5月27日、28日)。药械化股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儿童、家长、教师,发放宣传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我局宣传周活动由药械化股牵头主办,各分局、法规股密切协作,并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强化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标识及宣传口径等方面保持一致。

  (二)加强审核把关。药械化股要加强对宣传周各类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稳妥发布有关信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分局、药械化股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创新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共同主办和参与各项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有力举措,各分局、法规股、药械化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厉行节俭办事。宣传周期间各类活动要以公益的方式举办,不得收取费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周活动,在举办各类活动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六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定于全县组织开展20__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暨“5。25爱肤日”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时间:5月23日至5月27日。

  二、活动地点

  大润发超市内一楼(__县诗经大道与房陵西大道交叉口北100米)

  三、参加人员及分工

  药械化股具体负责做好统筹安排;请局办公室协助做好宣传工作;请城关所张友贤协助场地桌椅等事宜,请__县人民医院安排一名皮肤科医生现场坐诊,两家化妆品经营企业提供相关化妆品样品。

  四、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邀请__县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现场坐诊向公众科普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不良反应应对措施。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走出认识和使用误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邀请两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展示化妆品,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宣传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注意事项。

  (二)市场监管部门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学会鉴别化妆品,树立科学用妆的正确理念。结合新修订《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实施,组织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相关规章培训宣贯,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提高法律、法律责任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三)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及吉祥物等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组织参与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鼓励参与抖音、快手宣传周短视频征集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布宣传周公益广告;组织进社区、进商圈、进校园等活动,普及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及儿童化妆品选购知识;在媒体发布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

  五、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化妆品集散市场、母婴用品专卖店、商超等儿童化妆品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销售过期化妆品、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产品标签违法宣称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抽检及违法查处,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确保儿童用妆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要求。化妆品宣传日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群众安全用妆工作品牌,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化妆品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二)提高活动实效。活动期间,要使用统一的安全用妆,携手“童”行标志加大对化妆品知识科普、书籍、电视宣传片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媒体集中报道化妆品宣传周及重要新闻信息。

  (二)创新活动方式。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创新科普宣传内容和形式,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经营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引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参与,打造媒体矩阵,扩大宣传效果。

  (三)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亮点,各所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于6月1日前完成附件中以下数据报送。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次,责令整改*家次,立案*起,报送至药械化股,药械化股汇总后将开展宣传活动的图片、总结及附件中的统计表上报市局医械化妆品科。

  第七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湖南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作为“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根据省局《20__年湖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科普宣传周时间定于5月24日—30日(周一至周日)。

  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一是寓意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寓意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全市总体活动安排

  20__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以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市局、各县市区局及园区分局联动,相关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相关单位、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及园区分局、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宣传周__启动仪式、“爱肤日”活动、组织参加公益培训、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

  (一)市局举办的活动

  1、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爱肤日”宣传活动

  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__启动仪式暨“爱肤日”宣传活动将于5月26日在船山广场举办。启动仪式同步启动“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事实”法规宣贯培训活动,宣贯活动的第一阶段从宣传周开始启动,延续到6月底。同时,根据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在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贯活动。(市局化妆品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园区分局)

  2、开设专栏

  市局将在官网开设宣传周专栏,播放系列科普宣传视频、图片,包括《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贯、安全用妆知识等;同时报道__市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及时关注,踊跃投稿,优秀的宣传报道将选送到省局官网专栏展示。(市局化妆品科、市局新闻宣传科、各县市区局及园区分局)

  3、组织参加公益培训

  市局、各县市区局及园区分局组织辖区内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经营者和基层监管人员,集中统一参加5月26日国家局举办的网络公益培训线上直播课程。宣传“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主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听课。(市局化妆品科、各县市区局及园区分局)

  4、实验室开放活动

  宣传周期间,组织公众预约参加化妆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同时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由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承办,引导公众现场参观并发放化妆品科普宣传资料。(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局化妆品科)

  (二)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举办的活动

  举办辖区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爱肤日”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图片、标语、视频;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可根据宣传周的统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要按照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同时,市局将向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提供20__年科普宣传周宣传要点以及相关科普宣传材料,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官网以及微信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市局官网开通宣传专栏,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应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积极投稿。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培训、科普展览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表)发送至电子邮箱__。联系人:__,电话:__。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市局将推荐到省局参与评比“20__年湖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

  第八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省药监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__〕54号)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印发20__年湖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药监综财〔20__〕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科普宣传周时间:5月24日—30日(周一至周日)。

  科普宣传周主题:“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寓意:一是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全市总体活动安排

  20__年科普宣传周以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联动,相关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

  (一)市级层面

  1、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承办“20__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暨‘美在星城’线上答题活动启动仪式”(见附件1),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化妆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由市消委主办、星辰在线承办、市化妆品安全协会和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协办“20__年长沙市“美在星城”线上答题活动”(见附件2),鼓励市民群众参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科普知识线上知识问答。

  3、组织市内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集中统一参加5月26日国家局举办的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为主题的网络公益培训线上直播课程。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听课。

  4、配合省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5月25日,配合省局参与“湖南省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论坛”活动;5月27日,配合省局参与公众预约参观化妆品监管注册备案检验机构;5月28日,配合省局参与指定生产企业的对公众开放活动,接受公众预约进入企业参观;5月30日,配合省局参与“爱肤日”及科普大讲堂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

  (二)区县(市)级层面

  根据宣传周的统一主题,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结合本地区特色,组织开展“爱肤日”现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开放、科普大讲堂、儿童用妆知识宣讲等活动;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配合省、市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

  (三)社会层面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宣传周主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动员和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美容美发机构、批发贸易市场,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和化妆品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实施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注重材料审核。高新区、各区县(市)局在开展活动期间,要加强对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三)加大宣传力度。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官网以及微信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省局官网开通宣传专栏,各区县(市)局可积极投稿。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任何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五)及时总结成效。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4)发送至电子邮箱__。联系人:__,电话:__;联系邮箱:__。市局将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对在省局专栏投稿采用率高的区县(市)局通报表彰,对其中有突出示范效应的宣传活动向省局推荐。

  第九篇:化妆品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强化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呵护儿童健康成长。按照国家药监局4月27日全国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电视会议精神,根据《__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办〔20__〕67号)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区实际,定于20__年5月下旬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科普宣传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时间:20__年5月25日至6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三、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重点对有关儿童化妆品监管政策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进行宣传,引导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境内责任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和质量管理意识,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

  (二)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宣传。重点科普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合理预期化妆品功效、提升消费者自主选购化妆品鉴别能力,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的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预热阶段(5月5日-5月24日)

  利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合作媒体,以线上形式对《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开展宣贯,同步推送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制作的系列科普宣传视频、科普小知识等,编制发布化妆品消费提示,普及儿童安全用妆知识,提升公众关注度。

  (二)宣传周期间(5月25日—6月1日)

  1、开展科普宣传周“点亮城市地标”活动。(5月25日-6月1日)

  市、区联动,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开展科普宣传周“点亮城市地标”活动。5月25日晚,利用城市地标,投放灯光公益广告,对科普宣传周和“小金盾”标识及活动主题、时间等进行宣传展示,扩大科普宣传周公众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

  2、组织参加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主题公益培训(5月26日)

  组织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积极参加国家药监局举办的儿童化妆品主题公益培训,学习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及相关科普知识等。

  3、推送省局制作的科普大讲堂—“药品安全面对面”化妆品篇电视专题节目(5月28日、29日)

  由省局制作化妆品科普安全专题电视节目,以“儿童化妆品的安全使用”为宣传重点,邀请业内专家和皮肤科医生解读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不良反应等相关知识。以__电视台播放为主,同步在市局官网、区局微信公众号推送。

  4、做好线下常态化普法工作

  各监管所要将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与目前开展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化妆品相关法规及安全使用知识宣讲到基层群众及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充分发挥监管所基层宣传阵地作用,督促经营使用者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全区化妆品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5、做好化妆品安全舆情监测

  在科普宣传周期间,应急宣传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化妆品监管股等要做好化妆品监管、消费安全等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宣传周期间舆情环境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