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发疯”,而我呢?当然是在旁边当吃瓜群众啦!其实,丁舟童也有“影后”这一称号。上次我们刚学了一篇……以下是摘抄网小编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起丁舟童,她是属于自黑类型的选手。比如她给自己取的外号就很多,什么“丁白痴”啦、“丁某童”啦、“魏有线”、“九州同”等等,哦,对了,还有上次大课间的时候她说的“地沟油”。
丁舟童有的时候真的很奇葩,她下课时要么做一些非常搞笑的事情,要么就说一些能让你笑到肚子疼的话。你看,刚才作文课下课的时候,丁舟童还被丁晨煜追着“打脸”呢!骆桐羽就在后面抱着丁舟童,不让她“发疯”,而我呢?当然是在旁边当吃瓜群众啦!
其实,丁舟童也有“影后”这一称号。上次我们刚学了一篇古诗,名《示儿》,是陆游写给他儿子的绝笔诗。所以,当任老师叫我们自己在下面有感情地朗诵的时候,丁舟童就拉起坐在她后面彭慧玲的手,特别富有感情的吟诵了一番,仿佛在她面前的就是她的儿子,丁舟童居然还挤出了几滴眼泪!她是真的投入到这首诗里面了,唉,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我有的时候就在想,丁舟童为什么会这么有喜感呢?是因为她那养得珠圆玉润的身材?还是因为她那奇葩的性格?
说到身材吧,丁舟童是属于可爱的那一类型,那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可爱至极!
说性格吧,丁舟童总是很大大咧咧的,而且她真的特别喜欢自黑,是一个一会儿不说自己就憋得难受的人。
总之,丁舟童不管是身材还是性格,都是那么富有喜感!虽然,丁舟童长得很像小猪佩奇那么可爱,但这完全不能掩饰她那沙雕的性格啊!听说笑容可以延长生命,那么我这些天天和她在一起的同学们,岂不是要长命百岁啦!
还记得刚入学时,第一个和我熟起来的,便是她。
她的头发梳得很整齐,耳边不留头发,也没有女孩子都喜欢剪的刘海。她用的皮筋是最常见的黑色粗皮筋,不带任何装饰。她脸上有点肉,不带眼镜,乍看之下相貌平平,但若认真去看她干净的脸、略显小巧的眼睛,你会感觉她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自然的气息。她不刻意追求纤细与白净,肤色比小麦色淡一些,不瘦也不胖的体形、略高的她总是让人想到四个字——“健康的美”。
课间时,她经常和我一起去打水——基本上都是我拉着她一起去的,但她也会跟我一起乐呵呵地去打水。我经常发现她只是象征性地接一点水就在一旁等着我。有时明明是她提出要打水的,最后却是我受益,她冲了一下杯盖就和我一起回去了。细想,好像这样的情况常出现在我仰头喝水却发现杯中空空如也,郁闷地把杯子放进包中后。
去打水的路上,她总是会没心没肺地笑着。我跟她说我头发剪得像严莉莉,她竟然笑了整整一个课间。她特别爱笑。
不过,她也会有“笑不出来”的时候——数学遇到难题时,她总会思考很久,“嗯”了一阵子后轻轻拍下会做的同学,讨论怎么做出这道数学题。她总是能做到非常的执着和认真。她对作业的态度也十分端正。身为语文组长的她,每本作业都工工整整。
负责任的她,一早到来后总会督促我们交作业。对于个别总不交作业的顽固不化的同学,她也不会经常以“凶残”的方式催作业。我挺佩服她,换作我早就发火了。
有些“小透明”的她对待同学有自己的暖心方式。精益作业通看得到交作业的人,她看到九点后我还没交,就信息轰炸我,让我别忘了交作业。
在我的记忆中,“小透明”的她,总是用坚定的、高而略显薄弱的身躯走在前面,无论我性格多么糟糕,她都愿意帮助我、用她不惧任何事物的笑声把我带回阳光下。
她就是我的后桌,熊柳芝。
大脑袋,皮肤白,头发短,大耳朵,大眼睛,笑起来露出两个小酒窝,这就是我们班的贪玩大王——戴俊杰。
瞧,他来了。早晨他背着书包快速的冲进了教室,用一只手把书包从背上卸了下来,重重的扔在了桌子上,顿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声音,旁边的同学听到了都吓了一跳,有的同学生气的对他说:“你真是个神经病。”但他好像没有听见似的,爬到别的同学的课桌上捣蛋去了。过了一会儿,数学、语文、英语组长一起喊了起来:戴俊杰喊了起来:“戴俊杰,快交作业。”过了好一会儿,戴俊杰不情愿的慢慢走到书桌旁,把书包拉链一拉,把头低了下去,两只手在书包里翻了又翻,头都快埋进书包里了,但还是一无所获,找了一会,他终于忍不住了,用双手握住了书包的两侧,把书包翻了过来,书就像断了线的珍珠,快速的直泻下来,全都落在了桌子上发出了“哗哗”的声音。他用手在乱七八糟的书堆中把书一本本的抓了起来,看了看,然后又扔了下去,嘴里还发出:“不是,不是,还不是。”有的书被他弹到了地上,有的书被他飞到了其他人的桌上,还有的书都被他踩在了脚下,最后他从书堆里找到了语文和数学的作业,但是英语作业还是没找到,他又用双手再一次翻找了起来,嘴里又说:“这讨厌的作业,真让人烦恼。”终于从地上找到了《一课一练》,找完后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了教室玩去了,只留下了乱七八糟的课桌。
上课铃响了,他又回到了教室,看见了桌上东一堆,西一堆的书,又听见了老师的脚步声,心想:老师快来了。他立刻用双手捧起了书,使劲望书包里一塞,书包一下子变得鼓鼓的,好像一个皮球,我可以想象到他的书的痛苦,他又急急忙忙把书包拉链一拉,放在了座位上,这时老师正好进来了。
唉,戴俊杰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么贪玩了,好好学习,变成一个令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学生。
短发飘飘,笑起来宛若天仙,她的名字很特别,总有一种让人奋发的特殊动力,她就是我的同学——钱婧。
“大张,我和你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不能错过了这一美好的学习时光,我们一起努力吧!”“嗯!”我点点头回应她,看着眼前的乐观女孩,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了一个美妙的弧度,我们的约定在这一刻开始,我看着她笑着渐渐远行……
她,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女孩,她的同桌在学习方面有很大的不足,但她却像个小老师一样不放弃她,一句又一句教着她,不离不弃。
“来和我念,LET!”“LET!”瞧,钱婧又在教她同桌读英语呢!我默默注视着钱婧,她小脸上时不时露出严肃认真的神情,但将其取而代之的依旧是那洋溢全身的快乐气息,驱散了每一个人的心中的忧愁与烦恼,这似乎想带领着每一个人走向快乐的城堡。
下课后,那个同学还是没有学会流利地读出英语单词但那丫头的脸上的笑容像个太阳一样持久的挂在天空上,她自信说:“大张,我一定要让她成为我一样的人,我相信这三年她给你们的便是一个大惊喜!”说完,又灿烂一笑,“就从这些句子开始。”她又教她读书去了,那两句话回荡在我耳边,还是觉得不可能。
10分钟后,当我们偶遇时,她像个吃了蜜的孩子,流动地和我说:“大张大张!她认词,组词都学会了!”我笑了笑,似乎比她还甜蜜,因为我在为她喝彩。放眼望去,太阳高挂枝头,似乎在手舞足蹈,这是在为她加油吗?花儿们绽开了花朵,这是在告诉她没有什么不可能吗?草儿们似乎染上了一种叫做生机的绿色,这是告诉她它们与她同在吗?
是啊!朋友前方的道路无限美好,天上的小鸟在并肩而行,我们相伴着走着,知识和友谊搭成的小路,你的乐观是前方的指明灯,你的笑声成了我们的伴奏……
钱婧,很高兴认识你!
只要您有一双可发现的眼睛,您肯定会看到每个人都有像星星一样的亮点。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我们班上的高才通是独一无二的。今天是个好机会,我要称赞她。
谈到高才通,他熟悉的身影会不由自主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她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组中的“救命草”。因为在过去,我们总是落后于领先的集团。老师将她从阳光小组转移到我们的小组后,真是太神奇了!我们在小组中遥遥领先,打破了我们的班级纪录!我们两个在班上也是很好的朋友。每次我们彼此帮助并共同进步时,我们都会保持团队的荣誉。
她不仅是我们班上的“救星”,还是班上进步最快的学生。她的三年级成绩不是很好,但是到了四年级,她的成绩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她在每月的数学考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真的让我们感到惊讶,并为她感到非常高兴。我加入大队委员会后,老师担心我太忙了,于是他接替我担任组长,任由她担任。我相信她会很好地管理我们的团队。
她会立即问我,如果她不了解自己担任小组组长的不了解之处。如果小组成员中有任何她不理解的问题,她会主动向老师和同学寻求建议。她的无耻质疑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写得很好,喜欢帮忙。她会借给他任何其他人没有带来的东西,而且她不会变得凶悍和不友好。高才通具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优势。从现在开始,我将向他人学习并弥补我的缺点。将来我会和她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她是一个开朗的女孩,我喜欢和她一起玩。
他,是一个好玩有趣的同学。
矮矮胖胖的身子,短短的腿,大大的肚子,脸像葵花一样圆,高鼻梁、高额头,还戴着一幅黑边眼镜,嘴唇厚着不得了,耳朵大得不得了,眼睛小得不得了。远看就像挂在门上的财神爷,再加上他平时还穿得花花绿绿的,就和财神爷更像了,我每次一看到他这个财神爷模样,就忍不住发笑。
说起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插嘴、爱笑了。那一次上课,老师讲作文讲得好好的,老师讲他自己的一篇作文,写得可好了。我这个同学立即就不服气了,在老师讲到高潮处的时候,不合时宜地插上一嘴:
“老师,我这作文这么好,怎么还扣了4分?”
全班都捧腹大笑,老师也下来,笑着说:
“你的作文这么好,拿来给同学们欣赏欣赏一下吧。”
他一听这话,不但不慌张,反而更开心了:短短的头发全竖起来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手捧着肚子,笑声像雷一样大,还把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简直就是蜡笔小新,可爱极了。老师刚把他作文拿上去一展,就出现了一堆错误,老师手中的红笔在他的作文上画个不停。老师在讲台上一本正经地讲课,他却在下面一本正经地笑,还时不时把头扭过去,看着同桌笑,同桌见他笑的那么开心,也忍俊不禁了,最后弄得全班都笑成一堆。他是我见过的唯一在课上被老师批评、指出错误,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的人。
说起他,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一次:他向我要糖吃,我的糖正好没有了,他硬说我有,只是不给他,我当时很生气,就不和他玩了。第二天早上,他又笑嘻嘻地跑过来:
“呀,吴星智,我跟你说……”
转眼又成为了朋友。他的大肚子里,也许装的全是天真、善良、快乐吧。
他就是肖博宇,我最好的朋友。
只要你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你一定会看到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像星星一样的闪光点。通过我的细心观察,发现我们班的高采彤就有过人之处。今天是个好机会,我要好好夸夸她。
说起高采彤,我的脑海就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熟悉的身影,她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组的“救命草”。因为以前我们超越组总是落后,老师把她从阳光组调到我们组以后,不得了了!我们就在组分上遥遥领先,破了我们班的记录呢!我们两个在班上也是很好的朋友,每次我们两个在一起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维护者小组的荣誉。
她不仅是我们组的“救命草”,也是我们班上进步最快的学生。她在三年级的成绩不太好,但是到了四年级,成绩却突飞猛进,在月考中数学取得了好成绩,真是让我们大吃一惊,真心的为她高兴。在我进了大队委之后,老师怕我太忙,把我这个组长换掉让她来当了,我相信,她一定会把我们组管理得特别好的。
她在当组长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会跑来及时的问我,组员中谁有不会或不懂的问题,她就主动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她的这种不耻下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的字写得特别好,也喜欢乐于助人。别人有什么没带,她都会借给他,不会凶巴巴的,不友好。高采彤的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今后我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后要和她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我喜欢给她玩。
“三!二!一!开始!”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她如离弦之箭般“飞”向终点,其他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她便到终点了。她便是“风一样的女子”——张怡。
她的下巴尖尖的,一双细长的眼睛炯炯有神,似乎会说话;不算太高的鼻子下面有双小巧的嘴巴,一笑起来就露出整齐的白牙;一条长长的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最让人羡慕的是,她还拥有一对让人羡慕的大长腿!
这大长腿可不是白长的,张怡可是我们班的跑步冠军呢,因此我们送她一个浪漫的外号——风一样的女子。她奔跑的时候是最迷人的,身影优美,双手在身体两侧有规律的摆动,像是疾风吹劲草般的从我们身旁掠过,那速度,快得让人无暇捕捉。最关键的是,她能够每天坚持跑步,如果哪天下课你没看见她在操场上运动,那太阳一定是从西边出来了。不仅跑步,其它运动项目她也很擅长,打篮球也是一把好手,这一点篮球培训班的人也自愧不如。
她不但是运动能手,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呢!谁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有多少知识,我们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的题,她拿过来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出来了,让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热心的她还教我们怎么做,所以,她在班上的人缘很好。她既有女生细腻的心思,但不会像别的女生那样斤斤计较,也有风一般不羁的做事风格。
学霸是怎样炼成的呢?答案就是勤奋。这一点,让我在张怡身上看到了,并且深信不疑:当我们在玩耍时,她却坐在教室里算着一个又一个题;当我们还赖在温暖的被窝里时,她早已来到教室读着一篇又一篇课文……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风一样的女子”张怡,你愿意和她做朋友吗?
如果要说爱踢足球的人,我还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但是,我一定会和你讲讲熊伯乾的。
有一次体育课,我们班内举行足球比赛,我正巧和熊伯乾一组。比赛开始了,熊伯乾双脚配合向前运球,时不时使个假动作,迷惑对方,他双眼紧盯着对方的所有球员。脸上若有所思的表情,肯定是在想,如何带着球躲开对方?如何在对方守门员大意时进门?如何打断敌方的运球与配合?在他的球快被抢去时,他找准时机把球传给最近的队员。到了时机,队友再把球给他。只见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随着收脚的动作进球了,他赢得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还有一次我们和其他班踢球赛,我没有机会上场,就在一旁看着。熊伯乾是队长,他细致地搭配阵型,将每个球员放到最适合他们的位置。只见他画了份草图,时不时在上面圈圈勾勾。有时低头沉思,忽然抬起来,跑到一位队员身边,在他耳边,用只能让他们俩听见的声音小声说话。有时别人靠近,他还会把那人赶走。
比赛开始了,球员们按照队长的战术、阵型踢足球,互相配合。但是,即使是这样,双方还是一球未进,比赛只剩下了20秒。终于,机会来了,我们要踢点球。只见熊伯乾向后退了几步,深呼吸了一口气,眼睛坚定地望向球门。几秒钟后,他猛地向前跑去,右脚往球那里一踢,守门员连忙扑了过去。守门员四处张望,没看到球。却听到鞋子踢球的一声巨响才向前望去。原来熊伯乾右脚只是踢了一脚空气,把守门员骗了过去,左脚又补了一脚。“球进了!我们赢了!”随着比赛的结束,球员们的欢呼声响彻在操场上。
我的同学熊伯乾,他是多么的爱踢足球啊!
或许,每个班都会有一两个喜欢搞怪的人,小学的时候有,现在也有。
“这个班级太傲娇,什么课都不发言……”每每唱到这一句,我便觉得感同身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无论是什么课都几乎没有人举手发言。不发言还好,要是一发言,个个都是“惊天地,泣鬼神”。
一次社会课,老师正在给我们讲美国中部大平原,“美国中部大平原适合种植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那里地广人稀。而我们中国就是地广人多,所以……”还没等老师说完,一个突兀的声音便插了进来,“所以我们要把学校拆了种田!”教室里的安静就这样被突然打破,如同在平静的河面上忽然炸开的渔雷,登时教室里响起一阵阵浪潮般的笑声,排山倒海般,似是要掀开屋顶。我们定睛瞧去,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嘉楠。似乎是感受到了我们的视线,他转过头,“嘿嘿”笑了起来,随即咧开嘴,眯起眼,把五官都皱在一起,身体夸张地上下“抽搐”,这又引得我们哄堂大笑。他还不罢休,一下课,便重重地叹了口气:“唉!在你们之中我真算是个搅屎棍……”“很有自知之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我就是根棍子啊……”他不说了,转身就跑,这一举动引起了公愤,于是……
“站住!陆嘉楠!”一大群人在后面追着,前面的陆嘉楠回过头,又把整张脸皱起来,笑趴了一窝人。
说真的,陆嘉楠的小刘海就已经十分滑稽了,再把整张脸都皱起来,着实是让我想到了一个著名的人,——“亚洲舞王”赵四!
如果你仔细看,还会发现陆嘉楠的眉间有一道疤,因此,陆嘉楠说自己是“哈利波特”,被“哈利粉们”追杀……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我们的校园生活才不会枯燥吧,我想。
我的这个同学,他长得牛高马大,说起高度他在全班的排行可是数一数二的。没错,他就是林豪同学。
林豪的力气挺大。那次,学校搬迁,我们需要帮二年级把他们的桌椅搬到校史厅,要跨越整个操场,这是一段比较长的距离。我们全班每人要协助搬一套桌椅。个子矮小的我只能勉勉强强地推过去,抬起来非常吃力。而林豪不一样。他左手把桌子抬到肩膀上,右手把椅子轻轻抬起来,还健步如飞。平常人的力量有限,还不能这样搬。他搬完一套又一套,看见他来来回回了几次。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力气的确大,又有热心肠。
也许他能做体力活,但是一旦遇上要动脑的那些,他就不想做,懒散。真是奇怪的人。
开学第一周,他就开始不交作业了。老师批评了他,他笑嘻嘻地保证说明天一定把全部作业都做完交上来;第二天,林豪还是一如既往地没有交作业,他对做作业的热情真不如搬东西的热情。一直到现在,他的作业呀,仍然是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老师也无可奈何。在课堂上,他读书的声音很小,词语他基本都能读对,读课文就断断续续的。说明他还是有学习潜力的嘛。老师督促一下,他就认真学一下,过不了多久,他又变回原样。唉林豪呀林豪,能不能自觉一点、认真一点?
下课的时候,他就是活泼幽默的笑星。今天早上下课的时候,坐在他附近的女生凑过来问了我:“今天日记我打算写林豪,你猜我怎么写?”我正要开口,不知什么时候,林豪竟出现在我们旁边,插了一句:“写我很帅呗!”哈哈,这个人也太自恋了吧。
对,这就是班的超级帅哥——林豪同学。
同学,一个既亲切又温暖的代名词,而感情最深的就是初中同学,在初中同学中,如果问我最信赖的是谁,那就是李玥了。
小个子,小眼睛,大眼镜,短头发,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爱说话,当然只是在课堂上。她的性子温和,为人善良,与他人相处也都很融洽。
在初一的时候,我和她经常是前后桌,我们俩也常常在一起拌嘴,还相互起了外号,她叫我张无多,我叫她李狗玥,但有趣的是,到现在我也不明白这些外号的意思。
班级里,她是最友善的,从来不会发生她和某某某吵架了或是绝交了。在上课时,她认真听课,从不溜号,但是却很少主动回答老师的提问,除非是老师点到她名字。她就像一个乖宝宝,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很喜欢这个学生,因为老师怎么说,她就怎么做,所以教是既省心,又省力,渐渐地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在下课时却是另一个样,她的表现就让我大跌眼镜,才了解到她也有这样的一面,原来她也会疯,也会闹。
不过,最让我钦佩的是她写的那一手好字。她是我们班写字最好看的同学,就连班主任李老师也是常常夸奖她,即便我是学写字的,也没能超越她。
她不仅字写得好,作文方面也很厉害,她写的作文也是总被老师夸奖的,心里也不禁暗暗想:同样是写作文,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呕心沥血写了半天的作文才可能同她比上一比,想到这里,心里也不是滋味,有些嫉妒,但更多的是佩服。
培根曾经说过:“友谊对人生的重要性一时难以言尽,我曾经提供过一条规则——当一个人在自己的角色演不好的情况下,如果他平生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朋友,那么我只能很无奈的说他的结局只有失败!”
所以,若要问我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是谁,那么我一定会说是我的初中同学——那个性子温和,为人善良的同学——李玥。
清早,我刚一走进教室,就听见一声严厉的命令:“快交作业!”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又在叫我交作业了。
她叫周怡雪,她有着长长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瓜子脸。有一天早上,我高高兴兴地走进,刚一打开书包,就想起自己的作业本忘带了。这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怎么办才好。突然我灵机一动,交个空本子蒙混过关再说。
谁知周怡雪检查完作业本后,立刻跑到我跟前,做出一副老师的样子,严厉的问:“你的作业本呢!”“不是交了吗?”我支支吾吾的说。“交了?这是个空本子!骗谁呢!”她一边怒发冲冠的训着我,一边抖动着本子。同学们都围了上来看热闹,我的脸顿时犹如红苹果一般。她又问:“为什么不写作业?”我吞吞吐吐的说:“我……忘……带……了……”“忘带了?若解放军忘带枪上战场行吗?”周怡雪又大声吼了起来。“我补,我补总行了吧?”我只好认输。她才用命令的口气说:“明天把作业带来!要家长签字证明!”我这才松了口气。
我同桌还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发烧了,我感觉头很疼,头脑昏沉沉的。她发现了我不对劲,于是她一边扶着我,一边摸着我的头,一模就很热,于是对我说,要多喝水。她把我扶到座位上,把我的杯子拿过去,飞快地跑下去,这个水龙头试试,那个水龙头试试,终于找到了温开水,赶紧打水,又飞快地跑回来,望着气喘吁吁的她,心里一股暖流涌了出来。
这就是周怡雪,她既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又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窗外的樟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无精打采地低垂着。
整个教室像烧透的砖窑,弥漫着闷热的气氛,使人喘不过气来。昏昏欲睡的同学们都强打起精神来听课。一个胖得可爱的男生趴在他那乱糟糟的课桌上,用下巴抵住桌面,翘着二郎腿,课桌下露出的一条大腿甚是显眼,两只手却在课桌里捣鼓着什么玩意儿。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这与众不同的坐姿成了我们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老师眉头紧锁,时不时地看他几眼,他却毫不知情,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老师对此十分反感。
他只是我们班的一位普通同学,是我在班级里认识的第一个男同学。他是我们班的“重量级人物”。虎头虎脑的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酷似图图的大耳朵。他四肢粗短,看起来浑身是劲,可让他多跑两步准得气喘吁吁。老师曾不止一次地告诫他:“你该去减肥了!”他有一手独特的“宇轩体”,所有老师谈起他的字便只有摇头的份儿了:他的字真的非常糟糕,简直不堪入目!那字,大小不一,形态各异,歪歪斜斜。那字时而有了磁性似的,紧紧粘在一起;时而又活生生地把它们劈成两半。在格子里的字也会无缘无故地飞到外面去。不过经过一年的苦练,他的字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那“小胖子”还是有自己的优点的!他与人为善、助人为乐。
一次,他的同桌要重新默写,他耐心地为她默写,如此喜欢睡觉的他牺牲了一个宝贵的中午却没有丝毫怨言。他的人缘很好,刚开学不久便和前桌的同学打成了一片,两人无话不说。一次,前桌不小心摔了一跤,同学们哄堂大笑,他尴尬极了。只有“小胖子”用关切的眼神望着他,并把它扶了起来,小心地问:“你没事儿吧?”这样一个听课姿势独特,字写得很糟但又乐于助人的“小胖子”,他就是我的同学。
希望他努力改掉坏毛病,让大家都看到他的闪光点!
我的同学没有像青春电视剧里面男主角的英勇帅气,也没有女主角的娇小可爱,即使如此我仍然喜欢我的同学们,因为他们是如此的可爱,我和他们的故事是我的整个青春。
也许是穿同样地衣服,也许是即将分离的痛苦,居然会怀念哪些怎经觉得一塌糊涂的时光,回头来看会觉得美好。现在真想和他们一起穿校服到婚纱,再到最后一起离开吧。现在想起一件事,我们怎经也会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做一件事。
和我关系最好的同学是罗锐,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而他呢是和他的小叔一起来读书的,他的小叔是中学的老师。在乡村小学读,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但是好奇心却是无法填满的黑洞,面对他就像一本故事书,每次会意犹未定。他从生存到城市,脸蛋特别的白,穿着也很干净,给人很清秀干净的感觉。但是他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懂,反而显得平易近人,很快我们就成了无话不的好伙伴了。
可是最后我们建立深厚的革命友谊,也是经历过一番大事的。小年纪总是喜欢冲动,一言不合就会动手就干,小时候总是因为打架会被家长教训,不过还好的是都不会闹出什么大事。故事就是这么开始了,我们在一起玩,然后在我们班有一个人和我们关系不好,在不经意之间的摩擦,产生了矛盾。起初没什么事情,可是在不断的争吵之中,矛盾升级了。最后越演越烈,如果不是他最后出手相助,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最终因为他的帮助解决这件事。我从心里感谢他,因为他乐于助人的品质,所以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同学之间,不需要姣好的面容,只需要用心去面对他们,珍惜感情,就可以很好的生存下去。
罗文杰在我们班上基本上是最爱学习的同学,他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胖胖的身材,还戴着黑镜框镶边的眼镜,那充满知识的大脑真是无人能比。
没有谁天生就优秀的,我发现罗文杰特别爱学习,在课堂上和别的同学与众不同。记得有一次,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地叫着,像唱歌似的。我们坐教室上,上着第一节语文课,不少同学没做课前准备,还有的交头接耳讲话,可罗文杰桌面整齐地放着语文书和课堂笔记本,手平平地放在桌子上,腰板挺得直直的,表情十分严肃,像要打一场硬仗一样。
孟老师说:“这节课你们要听写词语,请你们快点记词!100分可以拿一颗星。”
接下,我们都在很努力地背,有的是一句一句地背,有的是没有规律地背,教室里热闹得像个集市,而罗文杰微微闭上眼睛,静静地读着记着。没过多久,孟老师就说:“同学们把语文书合上,准备听写,老师只会给你们五分钟时间听写。”在这五分钟里,我看见了他的努力,看见了他的认真,看见他的一笔一划,心里默念着:“真不愧是学习品质好的学生,难怪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在五分钟的时间里,我也学着罗文杰的专心和认真,五分钟到了,就互相批改,我发现我全对,真是大吃一惊,发现和以前的听写一点都不同,以前都错很多字的,正激动呢,瞥眼看看罗文杰,他也是100分,但他只是微笑了一下。
孟老师接着布置下面的练习,教室里又开始出现“嗡嗡嗡”的讲话声,可罗文杰在我们说话时,已经低头认真做作业,而且,他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已经做完了最后的一大半的作业,左手挨放纸上,字写得工工整整,连老师都赞不绝口。
我的同学罗文杰就是这样,总能认真对待该做的每一件事,不愧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她,身体结实,个子矮矮的,皮肤白白的,有着弯弯的眉毛,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脸红润有光,乌黑色的秀发,可爱极了。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的聪明。她为人乐观,乐于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人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她的作文也很好,读他的作文,让人回味无穷,引人深思,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他的作文有时候很有深度,有时也十分精灵古怪。人也很可爱。他总做一些小孩做的事情,好像还没长大似的。像瞪着眼睛,作一些奇怪的动作,都是他常有的,十分有趣。跟他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他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
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不绝口。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总说“本来还可以考更好一点的。”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她又可爱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可爱,不是最聪明。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丢了钱,她眼睛里夹着泪珠就回到了寝室,室友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吸吸鼻子说没什么,在我和她的好朋友劝说下,她说她在学校里丢钱了。我们纳闷了,她人缘那么好,谁这么败坏啊,居然,干这种事。在几天后,她的可桌下出现了,她丢失的钱,她笑了,在这几天里她总于笑了。
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我和美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的情谊非一般人能比得上。我们一起嘻嘻哈哈、蹦蹦跳跳度过了幼儿园时期,紧接着来到小学。我俩跟着小区里的樱花树一起慢慢长大。
虽然我平时大大咧咧,但是面对其他同学一些不友好的对待,总是敢怒不敢言,而美童总是像个大姐姐一样护着我。每次外出,只要与她同行,我就觉得特别踏实。
有一次,我在学校的小图书角看《蚯蚓日记》。我看得正入迷的时候,突然有一位高大的男同学抢走了我手中的书。我看着他比我高那么多,眼神又那么凶狠,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我默默的回到教室,去找齐美童诉说我心中的委屈。她当时正在写作业,我拍了她的肩膀几下,低声对她说:“美童,刚刚我在看书时,有人抢走了我的书。可不可以帮帮我呀?”“好呀!”齐美童不假思索的回答道,然后拉着我的手,风风火火地冲到了图书角。
美童按照我的描述,很快就锁定了那个抢我书的男生。她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到他跟前。虽然美童没有他长得高,但是美童仍然勇敢的让他把书还给了我。那个男生没有想到,一个才二年级的小屁孩居然那么有气势,他急忙把书递给我,然后向我道歉。我看那位男生非常有诚意,于是我就原谅了他。至于美童,我也向她说了声谢谢。她帮我出头可不止这一次。
所以妈妈给准备好吃的,我都让妈妈准备双份,因为我要和最好的朋友美童一起分享。我们就这样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看花开花落,一起感受暑去冬来。
齐美童,愿那美丽的成功之花开满你人生的旅途,在我们相遇的日子里,愿你一切快乐,心怡微笑,愿我们携手并进,一起大胆的飞行那湛蓝的天空!
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认识的人可是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
他,有着一对乌黑的眉毛,一双葡萄似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500度眼镜,让人看起来十分博学。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一口的龅牙,脸上的表情也总显得有些冷漠,让人看了很不容易接近。
别看他长得不太好看,但脑子却十分聪明。不管老师问多难的问题,他都会举手。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提出了一个超难的问题,班上的人听后都犯了难,头立刻低了下去,一点儿都不敢正视老师,生怕老师喊到自己。可他呢?思索片刻后,立刻胸有成竹地站了起来,流利地说出了解题思路。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班上立刻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全班没有一个不被他所折服。也正因为如此,在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高分。
但别以为他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了,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理科生”,对文科知识简单是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正在讲《论语》,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让各小组讨论并争分,问题刚一提出,其余小组都开始热火朝天地说了起来,只有他们那一个小组声音较小。走近一问,才晓得:原来他在提一些奇怪的问题耽误了时间,也因此丢掉了宝贵的一分。由于他有这么一个“理科”脑袋,所以在语文、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和数学课上回答大相径庭了。也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偏科”了吧。我希望以后他能对文科这块有兴趣,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成为祖国的栋梁。
相信大家看了我以上的介绍,都已经对他产生很大的兴趣了吧,他就是第一组的管宏欣。
说起我同学的“腾达”,真是人尽皆知。他在我们学校很有名,我和他有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缘分。自然我们就成了“铁哥们”,所以我在学校最了解他,可以写一部关于他的100万字的小说!让我和你分享他最“光荣”的事迹!
真的很想知道他妈妈给他起错名字了吗?如果他现在长得那样,他永远也升不到顶!有些胖胖的身材,粗哑的嗓音的女同学,都希望拥有他魔鬼般的身材,迷人的娘娘腔。因为这些先天条件,他错过了学校艺术节的主持人。这也就算了,大不了明年再试试,我也安慰他老半天了。但是他.他太不识抬举了,拿我当出气筒,让我陪他喝一天白开水!(告诉你一个秘密,“喝白开水”是他自我惩罚的武器。)——呵呵,他明天会好看的!
他也很聪明,总是拿他的专利给我们当笑话。每当我们被乌云笼罩时,他都会尽力让我们开心。今天他拿出他的杀手锏——,写并表演了小品《微笑》逗我们开心。别说,他真的很管用,只要你听到他调侃娘娘腔,哪怕是最没有幽默感的人都会忍不住笑出来。当他看到自己的幽默发挥了作用,他的行动更加起劲了!听说他五音不全,下周上课要开演唱会。那我一定是他的保镖,不要让学生的气息淹没他。
劝人也是腾达的拿手好戏。我个人学习了他说服人的能力。那天非常冷。下午放学,想赶紧回家,却遇到了他。我吓坏了,赶紧跑回家。可惜他看到了,不得不和他打招呼。给他好好看很便宜。没想到这家伙得寸进尺。他坚持要我陪他出去玩。这么冷的天谁去啊!他还是不肯放弃,拖啊拖,我还是坚持走自己的路。现在,他急于“哭”他的家务技能。他哭了一会儿,然后流着泪抱怨我不够朋友。他的脸变紫了,眼睛因泪水而发红。我会有同情心,可怜他!直到我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我才意识到我被他骗了。我得了重感冒,打了一周的点滴。吸取了最后的教训,现在我在处处躲避他,他却像个跟随者。唉,我帮不了他!
嗯,这个重量级真的配得上他的名声,不是吗?
我的同学王杰妮,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两个小辫子,走路的时候,两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是班级里的“图书管理员”。自从老师交给她这项任务之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与我们嘻嘻哈哈,而是每天都认真仔细地“打理”着图书角,是个称职的小管理员。
记得有一天,班里很多同学都没有带课外书,闹“书荒”了,纷纷向她借阅。我的好朋友童灏挑中一本心爱的书找到王杰妮,说:“王杰妮,我要借这本。”王杰妮二话没说,拿出登记簿,一丝不苟地写上:童灏,借了一本《巨人国》。童灏等王杰妮登记完,便欢天喜地地抱著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王杰妮刚准备出去玩,陆瑞杰跑过来,说要借一本《三国演义》。王杰妮并没有因此感到厌烦,反而朝他笑笑,一边接过书一边拿起笔认真地登记起来。几个玩伴在教室外见王杰妮好久还没有出去,又纷纷跑回来喊:“喂!王杰妮,别登记了,我们还玩不玩啊?”“就是,下课就这么点时间,快点!”陆瑞杰见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埋怨”起来,说:“算啦!算啦!王杰妮,你先去玩吧,我下回再借。”王杰妮摆摆手说:“没事,没事,别听她们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这个管理员不就没用了吗?再说,老师让我当她的小助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说完,又埋头记录起来。写好后,她正要离开,不经意瞥见图书角的书倒了,便又快步向前,把书扶正,并摆放整齐,确认没事后,才放心地离去。
别看王杰妮平时和同学一起嬉戏、打闹,没有一点“正经”样。可是老师交给她的任务,却能做得近乎完美。这是一般同学很难做到的,而她对职务的认真负责,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交这样的朋友,真好!
我有一个“非常”同学——林郝本,我们班人称——“你好笨!”。
说起他的“非常”那可是数不胜数。他的头发非常奇怪,短到只有几毫米,远看像一个秃头,但近看还是能看见密密麻麻的许多头发;他非常胖,肚子很大,正好坐在我后面,他每次坐下,桌子就靠前一点,差点把我挤成肉泥;还有,他走路的姿势非常滑稽,他双手捧着肚子,把头昂的高高的,像一个凯旋归来的将军,如果你见了他,肯定会开怀大笑。
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爱嘲笑别人。只要某人的洋相落在他眼里,他会笑得前仰后合,左右摇晃,双腿还不断蹬地,如此剧烈的“全身运动”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但是他笑也不只是嘲笑呢!有一次,某人一句妙语,四周响起了一片杂然的笑声,其中他笑得分外激烈。他一手捧着肚子,一手不停的拍着桌子,头伏在桌面上,笑得泪珠子都出来了,肩膀伴着笑声不住地颤动,大家愣愣地看着他终于坐直了身体,平稳了喘息,不知谁又重复了一下刚才的笑话,他只好又带着嗔怪和无奈的神色伏下去了。
他还是我们班“著名”的“吃货”。他还有一句“名言”:“人们都说,精神粮食是宝贵的,但他能满足肚子的愿望吗?所以,还是物质粮食真实。”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别人一样“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啥滋味”。只见他拿起一片薯片,慢慢放进嘴中,慢慢地嚼着,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他的嘴没有动!而且,他吃东西从不分场合,能吃就吃,只要你在上课时闻到一丝薯片的香味且听到一点清脆的咀嚼声,那无疑就是他了。他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出版一本书,书名也起好了,名叫《吃货是怎样炼成的》。
哈哈,他可真不愧是我的“非常”同学!
余承志是我小学时的同学,和我们的关系很密切。初中的时候,虽然我和他上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一个在一楼,另一个在二楼。尽管如此,我们经常一起玩。
他有一张张媛媛式的脸,宽鼻子下有一张小嘴。最有趣的是他走路的方式,八个字的脚像鸭子一样。
他是一个充满微笑的人。有一次,他穿着一套类似囚犯的黑白条纹西装。铃声一响,他拿起两把尺子,把脸伸进嘴里说:“妈妈,我明天就出狱了。出去后我会努力学习,重新做人。”话音刚落,全班哄堂大笑。
另一次,于承志在做一道数学题,不想让别人打扰他。正如他的同桌也有问题一样,于承志说:“如果是男孩,请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和名字,如果是女孩。”当时,全班都笑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吴海心读了一篇文章,里面写了一个人,很像于承志,于是吴海心把它打印下来,读给于承志听。于承志幽默地说:“看来我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你的脑海里了。”吴海心听了他的话后变得焦虑起来,当场用花拳绣腿的姿势教训了他一顿。
我和于承志又一次走在路上。他突然说他饿了,想吃德克斯,但是我和其他几个同学不想吃。他说:我们走,我们走,我们一起走。我请客,我们必须和他一起去。当我们到达德克时,于承志点了两个巨无霸,一包大薯条和一杯可乐。总共花了50多元。吃了一点点后,总共是10元。最后,他不得不请我们的一些同学来帮他结账。于承志也感到很尴尬,后来把钱还给我们。
于承志是一个如此幽默风趣的人。他经常给每个人带来快乐和笑声。他希望他永远幸福,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他希望我们能一起努力,共同进步,为实现我们的学习目标而奋斗。
这是我的朋友于承志。
随着岁月的轮换,我已经上了六年级。和以前的同学在一起五年了,和他们发展了感情。和他们相处的时候,感觉和兄弟姐妹一起玩的时候,突然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甚至觉得有点可怕,因为新的环境对我来说毕竟是未知的。这时,我深深地感觉到,作家说的是“毕竟熟悉,熟悉,毕竟陌生,陌生”。这句话让我忍不住鼻子一酸,想起了曾经和我一起上课,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好朋友。我们现在都是天各一方,上课不能再被老师批评了。
有一次,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打篮球。我和“戴帽”“猴子”是一个队的。pk还有三个人。我以飞快的速度来到了一个三步跨篮。《每周评论》冲上来打我,他却大声说:“你犯规了,你犯规了。”我和他吵架了。“很明显是你自己撞的。我为什么犯规?你是怎么做到的?”这样,我们谁也不理谁。一天后,我听到同学说:“周子平昨天心情不好,和樊落吵了一架!”我一听,悔恨之心立刻就出来了。我找到了周报,轻声对他说:“周报,不好意思,我昨天不知道你心情不好,所以和你吵架了。你能原谅我吗?”周平脸红了,低声说道:“不,我昨天心情不好,不能和你吵架。是我的错。”说完,我沉重的心立刻放松了。旁边的同学说:“朋友之间要坦诚相待,不要藏着掖着。只有建立感情基础,互相信任,我们的友谊才会更深厚、更牢固。”然后,我们又和好了。
我爱我的同学。即使分开了,我也不会忘记他们。
繁嫩的叶、南飞的禽,就在那年初春之时,你走了,如同不堪一击的嫩草。我的好朋友、好同学————陈梦涵。
回忆起往事,心中不禁难过。你长得很漂亮,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炯炯有神;你那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皮肤雪白雪白,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神似白雪公主。有谁见了会不喜欢呢?
你不仅漂亮,还有着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二年级时,你的成绩特别好,但一点也不骄傲。有一次,我们做数学的作业时,你照样不到几分钟就写完了,你开始环视四周,突然,你发现小奥同学正不知如何下笔,你快速地跑到他的身边,小声仔细地辅导他。题终于会了,小奥满怀感激地说了一声:谢谢!你很有礼貌地还了一句,并自豪地笑了。事后,我们问你:“小奥成绩那么差,你为什么还要教他?”“嘻嘻,助人为乐嘛,班级的总分还能上去,这难道不好吗?”我们豁然开朗,都开始学习你,整个班级都沉浸在助人为乐的氛围中。
我也佩服你的乐观心态。三年级,是我们同学的最后一年,期末考试过后,你便要随着父母去贵州,所以那一天,班上所有人都珍惜着一分一秒。考完试,我们更伤心了,甚至有几个女生哭了,其中也有我。男生虽然看上去不在乎,可从言语中可以看出也是那么的不舍。可你却丝毫不在意,笑脸仍挂在嘴角,还安慰着:“别难过啦!虽然以后看不见大家,但我们友谊永存,与其在这儿哭,还不如抓紧时间多看彼此几眼呢!再说,有缘再见嘛!”听了你的话,大家都敞开心扉,陆续与你告别。
繁嫩的叶、南飞的禽,就在那年初春之时,你走了,如同不堪一击的嫩草……
记得从小学一年级的第一节课开始,他就在班上调皮捣蛋,时不时闹出一个大笑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爸爸妈妈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这所陌生的校园,幼小的我不禁紧张起来,手里渐渐冒出了汗。
老师把我带进了班级,坐在座位上,望着窗外的爸爸妈妈渐渐远去,我的心“怦怦”直跳,豆大的泪水从脸颊滑落,又急忙被我擦干,思念着的我还不敢发出声来。
同学们都纷纷到齐了,坐在位置上交头接耳,只有他——黄邦臣,一个人趴在窗上,不知他在望着什么。
上课了,所有人都回到了座位上,只有他还站在窗边,仿佛一切都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大家都回到座位上吧!咦,你怎么不回去坐呢?”老师走到他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
只见他皱了皱眉头;“我不要,别理我,没看见我正看风景吗?”说着,他又把头扭向窗户外面。
看着他的表情,动作,全班人都笑了,老师也笑了。“这样,现在是课堂,你先回去,下课了再看好吗?”他这才回到了座位。
他坐到我旁边,看着他黑溜溜的脸,嘴巴嘟起来,双手来回荡来荡去,我伤心的心情也似乎好了许多。
在印象中,他很顽皮,还会时不时跑过来打你一下,可那一件事,却让他在我的心中的地位提高了许多。
那一次,在体育课上,湿漉漉的地面让我不小心滑倒了,没想到,他一看见就立马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把我一步一步地扶向厕所。
他把我的脚抬到洗手池上,打开水龙头,一点一点地清洗着我的伤口。
“啊!轻点,很痛的!”“嗯我小心点就是了。”他认真的眼神永远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看着他,仿佛一切都不疼了。
虽然六年的小学时光早就结束了,让我永远记住的,是:在小学时代,有一个顽皮而细心的同学,他的名字叫做黄邦臣,绰号叫做“捣蛋”黄。
在我们班中有一位活泼好动的同学,她总是扎着马尾辫,但有时他的头发也会乱成一片,她有着一张精致灵巧的小脑袋,时不时地会灵光一闪,想出几个鬼点子。
与其说他活泼,不如说她有些疯。每天早上,一来到教室,她就热情地与班上每一位同学打招呼,要知道全班七十多名同学啊。她的语气也挺怪,有种说不出的滑稽,但他总能逗笑大家。
与其说她乐于助人,不如说她喜欢跑腿。大班里,只要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管她离你多远。上体育课时,她总喜欢帮别人捡球,虽然有时忙得灰头土脸,但也不亦乐乎。发作业本时,她也第一个冲上去,抢过作业本,乐呵呵地发着。她从来不会说拒绝,几乎每次要帮忙的事都是她去做。比如什么卫生区没人打扫了,她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一个扫把就跑下去,再比如什么上课没人回答问题了,她就会把手举高,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总会被老师批评。
与其说她善良单纯,不如说她傻得可爱。平时,同学们都会让她去做一些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事,而自己却去做面子上的事。比如明明是她帮我拿的水杯,但回到教室里却被别的同学拿去给了我,还说了几句讨好的话。再说吧,有次她递给我一支笔,“这不是我丢的那支吗。”我很惊讶也很感激她,但她却说:“别谢我,这支笔是别人帮你找到的。”她完全可以将这功劳归为自己,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她,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外向又幽默风趣的人,就是这么一个乐于助人,善良无私的人。我很喜欢她,也很珍爱与她的这份友情。她在我哭泣时逗我笑,我孤独时陪我闹。她总是会说“好人一生平安!”嗯,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不是活宝赵雪潼!
从小学到初中,从六岁到十二岁,身边的小伙伴们从不认识到彼此熟悉,时光让我结识了一个好朋友一—纪大妞。我和纪大妞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在同一个班还是前后桌。从四年级她转到我们班开始,我俩就在一起玩,现在八年级了,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第一次见到她,齐耳的头发柔顺的趴在头上,白色的短袖,蓝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运动鞋,浑身散发出清新的气息。她好像乘着风来到我身边,手拍在我的肩上说:“嘿,同学,你以前三年二的吧,你来我们班送作业的时候见过你!”她用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看着我,一笑就露出洁白的牙齿。四年级她转到我们班,我们开始彼此了解成了好朋友。
别看她长得文文静静像个小淑女,其实就是个爱玩爱闹的“女疯子”。那年盛夏,雨天频多,路边就时不时出现一两只青蛙,我是最怕青蛙的了,一想到它们绿油油的身子,我就起鸡皮疙瘩,心里恶心得不得了,可纪大妞却爱拿这个吓唬我,有一次我正在系鞋带,她手突然伸到我面前大喊了一声:“有大蛤蟆!”“啊——快拿走,别恶心我!”我连忙向后退几步捂着嘴,再定睛一瞧纪大妞的手上哪有青蛙,只有一块石子,纪大妞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咧着嘴捂着肚子说:“哎呀我去,笑死我了,你胆真小!”
纪大妞有个小癖好,纠结的时候爱用笔戳脸,她有一次没考好,着急的问我:“怎么办?怎么办?我没考好我妈会不会揍我,老师会不会找我谈话,回家怎么交代啊?”我就安慰她说:“没事,下次努力考好就行了啊。”而这时,她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我和纪大妞的友谊会天长地久!
我们班有一位小书迷,他性格十分温和,不管是谁,不管你的脾气如何暴躁,都能和他无忧无虑,快乐无比地玩到一块儿。他身材瘦削,有一张粉嘟嘟的脸蛋,加上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让他可爱无比。
他是一个小书迷,记得有一次周末,我约他到小区广场一起玩游戏,可是,我一直在广场等,等了半天也没见他的影子。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狂奔到了他家,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原来他看得入了迷,都忘了我们的约定,算了,我不怪他!谁叫他是小书迷呢!他趁机参观了他的书柜,哇,各种类型的书看得我眼花缭乱,漫画书的影子基本没有,课外知识的书居多。我在他面前做了好多个鬼脸,讲了无数个笑话,摆了数不清的搞笑动作,但他却仍然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想:“反正他不可能看几个小时的,干脆就在这里等。”于是我在他家玩了又玩,不知不觉我困了,慢慢进入了梦乡,等我醒来,发现天色渐渐暗了,可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这种废寝忘食的境界,是我所不能及的,我感到无比惭愧。
俗话说“每个人都不十全十美的。”小书迷也是有缺点的哦,他有个奇怪的缺点,就是“电脑迷”,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家里玩,他突然对我说:“高博文,你过来一下。”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还是跟他去了。只见他手伸到沙发底下,拿出一台电脑,迅速打开玩了起来,直到他妈妈回来了他才不情愿得放下电脑。哈哈,原来小书迷还有不一样的一面啊!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同学——杨乐添,你想认识他吗?
黄博扬,是我的同学,更是我的好“哥儿们”。
一天,我、黄博扬和院子里几个小伙伴聚到一起,南湖公园假山旁边的树上有果子,摘了下来作为武器来场“官贼大战”。大伙儿立即响应。爬上树,大家有说有笑,口袋、裤兜里都装得鼓鼓的。溜下树来,我们围在一块,互相炫耀自己的充足“装备”。“有狗!”不知是谁大叫一声。
我扭头一看,不远处,一只大狼狗虎视眈眈对着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它又高又壮,一身毛油黑发亮。哼!一声不吭,好阴险的家伙呀!三十六计走为上,大家不约而同,撒开脚丫子拼命逃窜,野果散了一地。我块头儿大,气喘吁吁地落在了最后头。狼狗越来越近,我几乎能听到它鼻子里发出的“咻咻”气息。眼看要落入“狼口”,我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干脆停了下来,心一横,眼一闭……“嗷——嗷——”,耳边传来狼狗痛苦的叫声,难道有哪位世外高人,使出了什么独门暗器,击中了狼狗?我睁眼一看,几颗石子正中狼狗的脑门。
啊!是我的好哥儿们黄博扬。他一边大喊:“恐龙(本人外号),快逃!”一边继续与狼狗展开搏斗,像吃了颗定心丸,我一下子冷静下来,“跑?那太不够哥儿们义气了吧!那种不仁不义的小人,我才不耻于做呢!”捡起小石块,我奋起自卫。我俩同时向狼狗发动了猛攻,一阵“枪林弹雨”,狼狗招架不住,慢慢地,慢慢地往后退,忽然,转个身,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哈哈哈……”小路上响起了我们胜利的欢笑声。
黄博扬,真是我的“好哥们”,不过,也是我学习暗暗较劲的对手。
我已经上初中了,有很多的朋友,但是,我有个最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境夕。
他有一点胖,但是还蛮高的,学习也一般般,但是他画画非常好。有一次,他给我看了他自己画的“替身”,知道吗?那个“替身”看上去真的很像高级画师画出来的。那是一张脸,上面有几颗汗珠,嘴是歪着的,看上去栩栩如生。他给我看的时候,我都快笑死了,真的是太优秀了。
而且他有一种特殊功能,就是他跟自己同姓的人过不去。之前我和他明明只是在玩,但是因为玩的过火了,他被老师罚写800字检讨。还有一次,更好笑,明明是别人打他的,但是那个人却什么事都没发生,然后他自己却被老师罚写1000字检讨。唉,他真的是太可怜了。但是当他说出来时,我还是笑了,你想啊!一个人被打了,然后还被老师罚写检讨。嗯,这不是一件很让人想笑的事情吗?我说:“你周围还有很多姓张的呢,千万别惹他们,小心点,不然又要写检讨了,这次可能就是2000字!”
他告诉我,他现在打算画漫画,我看了前几章,好生动啊!他画的是一些各种各样的植物,他们都长得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长得非常的奇怪。明明就是一棵草,却会生气,还会着火,嗨,真是奇怪啊!况且有几个朋友,他们也是这部漫画中的一个角色,真是太有趣了。我对他说:"我也想加入。”他很快就答应了,真是我的好朋友啊!
他就是境夕,一个有画画天赋,画画画得非常好,但是很惨的人。他每次都要替人背黑锅,唉,每次都被老师误会的感觉真不好,我打心底里同情他。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境夕!(结尾简明扼要而又生动地刻画,是文章的成功之处)(中间内容叙述清楚,事件脉络分明)
走进我们班,你会有一股回家的感觉,这里的一张张面孔是如此亲切。这个班没有一个完美的人,却有一个个心地善良的人。告诉你,这可是一个卧虎藏龙之地。就说说我们的语文课代表杨仲瑶吧,她处处以身作则,优秀至极,看她的字可真是一种享受;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杨雪,门门功课名列前茅,她的作文更是佳作,绝对会让读者犹如置身梦境……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们的学习委员——杨雪。
我和杨雪是好朋友,所以,她经常会给我看她的作文,每次看,我都会看得如醉如痴,仿佛自己就置身其间。读到悲伤的那一段时,我不由自主地会兴高采烈……
读完后,放下作文,我会连连夸赞这篇作文写得多好多好,但也会给她提一些意见:“你的错别字太多,还可以写一些心理感受……”她每次都听得非常认真,我说完了,她还在听,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还问我:“还有没有其他的建议啊?有的话,就快点告诉我呀!我可要把我的作文水皮昂在提高提高呀!”我被她摇呀摇,摇呀摇,摇得头都晕了。我便对她说:“你别急呀!再急可把我的头摇成波浪鼓了。我被摇晕了,还怎么告诉你呀?”她听后,马上便不要了。后来,我把建议都告诉了她,她听完,就认认真真地去修改。她改得可认真啦!一会儿吧一个自然段划掉,重新写一段;一会儿有个来问我之前的建议;一会儿……
终于,她改完了,便兴高采烈地拿过来给我看。我看完后,便傻眼了:“这作文,简直比那些大作家的作文还好呀!”她听了,高兴极了,但还不忘去修改。于是,我便逗她:”可别越改越糟糕呀!“这下,她可怕了,赶紧回房间认认真真地修改。
这就是她,虽说已经那么优秀,但还是奋发图强,永远也不会让别人超过她。
课间,教室里到处是说话声,楼道一片喧闹,原本安静的校园伴着下课铃沸腾起来。可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正认真地在作业本上抄词。她,就是王煜宁,一个效率极高的人。
那一次,老师布置了抄词任务,要求中午交。但是一下课,同学们就迫不及待地蹿出教室玩了,把作业全丢在脑后。王煜宁不是这样,她拿起水壶,喝了几口水,迅速拿出语文课本和抄词本,又取出一支签字笔,开始专心地抄词。
只见她左手按着书本,右手持笔,认真仔细地写下一个个端正美观的字。每写几个词,她就扭头看看书,再继续写。无论周围如何嘈杂,她都没有东张西望,一双眼睛始终盯着作业。有时一些淘气的同学去打扰她,她也不理睬。
我也像其他同学一样,找小伙伴们玩。可当我去找王煜宁时,她却说:“我可没时间玩,我要抄词。”我远远地不去打扰她,但一直有一个疑惑:“为什么王煜宁课间还写作业?她不累吗?”
临近中午,我突然想起抄词作业,赶紧奋笔疾书。王煜宁来找我,惊讶极了:“你还没写完抄词?我早完成了!”我一下愣住了,这么快?仔细一想,她在我们玩耍时抓紧写作业,又快又好,效率真是高极了!
其他方面,王煜宁的效率也很高。一年级时,我们刚学会跳单摇,速度极慢。当我们课下玩游戏时,王煜宁在练跳绳;当我们中午在操场上相互追逐时,王煜宁仍在练跳绳;当我们在体育课上趁老师不注意而偷懒时,王煜宁还是认真地继续跳。因此她的跳绳水平很快就名列前茅了。
正因为王煜宁效率很高,老师让她进行如何提高做事效率的演讲。王煜宁告诉我们,只要你集中注意力,抓紧时间,效率自然会提升。
我也学习这种方法,克服惰性。现在我的效率也提升了不少,多亏了王煜宁,这个名副其实的“效率先锋”。
下课铃响了,老师刚走,安静的教室里立马变得热闹起来。说说笑笑的,吃着零食的,甚至还有人大声喊叫着作业不见了的。但你只要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坐在第四组最后的那位女同学的与众不同:一手端着水杯,一手拿着书,正专注地看着,杯里的水快流出来都没有发觉。她呀,就是被大家称为小书迷的向梦洁同学。
说起向梦洁,班里的同学便有话可说了。她个子高高的,一头黝黑的头发,不管穿什么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的,说起话来细声细气,简直就是电视里说的“淑女”。
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个下午,新学期的教科书发下来了。同学们有的清书的数量,有的包书皮,有的写姓名……只有她忙不迭地拿起六年级下册《中华经典诵读》读了起来。“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林……”,就在她被唐朝诗人张九龄《感遇》所吸引的时候,晚餐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走进食堂就餐,等她醒过神来再去打饭时,食堂早已关门了,无奈之下,只好买了包方便面对付了事。
她看书,还几次闹过笑话。那是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在前面讲课,她却捧着本唐诗悄悄地看得津津有味。老师发现了,故意喊她读黑板上的两个句子,一阵手忙脚乱,向梦洁脱口而出:“剑南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哈哈哈”刹那间,教室里的笑声快把屋顶掀翻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她很快就获得了小书迷的雅号。可别说,我还真有点儿羡慕她。
在班级里,要数个子最高就只有他了,每一位任课老师跟他讲话,都是仰起头看他。课堂上他的表现不尽相同。
听班里人说:“王乔富他什么都不好,但唯独数学好的与管宏欣他们不相上下。”刚进班,对他不是很了解,接触下来发现,每节数学课上,他的思维要比普通人活跃很多倍,每当数学老师的问题一出,他只要盯着题目扫描一下,心中便有了结果,便将自己的手悬在空中,等待老师的点名。即便老师没叫他,但他依旧举着,往往他还会有其他解法。
数学课的表现让人赞扬,英语课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一节课45分钟,他就会有30分钟在开小差。他可能认为英语单词很难,老师讲得知识点很难,因此就会产生单词怕读,不会说。在老师讲作业的过程中,因为单词不会读而闹出许多笑话。比如:将重说一遍的pardon说成熊猫。每次英语早读课先背好自己的单词之后,我都会先问他有哪些单词不会,我从他每次背书额头上的汗珠,就是在绞尽脑汁地想。课上老师叫他回答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不清楚,在无意一次扭头拿书的时候,发现他正在拿红笔涂自己的手指头,我敲了他桌子一下提醒他别开小差,他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语文课和数学课相比是差不多的,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个既幽默又和蔼的人。上课会时不时的开个玩笑,将走神的孩子们拉进课堂,同而也增强了孩子们学习的兴趣。所以每个孩子都喜欢她。王乔富会大胆的举手发言,不管自己说得对与不对。语文课上也有小缺点,那就是在老师讲话的同时,他爱插嘴,插一些与课堂不相干的事,为此事组长也说过他几次。
他就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大男孩:王乔富。
我的同学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谈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全班人都喜欢他,其实我非常的敬佩他。大家不知道他的传奇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我这个同学的厉害之处。刚开学的时候,他是一个闷头在学习的人,我们都以为是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所以一开始没有影响跟他玩,他也对我们是不管不问。平时的时候顶多就是跟我们打个招呼,也没有太深入的交流,所以我们一开始没打算跟他交朋友。
直到有一天我们几个人在学校放学的时候被人堵在门口外面,对我们学校附近时常会出现一些小混混,他们就以欺负学生或者敲在学生的零花钱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所以我们经常成群结队的一起出去,这样才不会担心被敲诈,而那天正好是我跟另外的一个同桌一起走出校门,不巧的是就被小混混给敲诈了。
正当我们准备把钱给小混混以化解这个矛盾的时候,这个闷头学习的青年正好从校门口出来,然后帮我们解围了,并且说以后都不再收我们的保护费。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同学的人脉非常的广,他在外面认识有非常多的朋友,他在学校之所以认真的学习,完全是因为觉得这个年纪必须要好好的学习,今后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从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什么是爱学习的人,以及高情商的人。
后来这件事在学校不断的传开,他的朋友慢慢的变多了,也没有开始逐渐的去尝试了解他。当接触深了以后,才发现这个同学不仅能说会道,而且还有着非常高的情商。每次跟他聊天或者跟他交流的时候,总能在他的言语或者行为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学校不用敬仰和喜欢他。于静她已经成了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几乎每个班的男生都认识他,也知道有他这个人,而且每次看到他也主动打招呼,所以人学会了如何与人交流真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程。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我们之间在一起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和他从小学一起一直到初中,几年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同班同学。他这个人在性格上面有点大大咧咧的,而且对一些事情根本毫不在意,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性格,所以才让他在老师和我们这群同学之间玩的很快乐,他也不会因为成绩不好或者是其他事情而难过。
他都喜欢上的课就是体育课,每当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操场上篮球场上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在来回奔波。每次体育测试的时候,他总是最兴奋的一个仿佛迫不及待的告诉别人自己是有多么的优秀。他除了在体育上面有特长以外竟然还具有艺术细胞,你绝对没有办法从他的外表和性格上判断他竟然具有艺术细胞。其实每次一到周末休息的.时候,他总是会来到我家里面拉我一起去看一些音乐会或者是欣赏一下古代戏曲之类的。在看这些的时候,他总是能够如临其境,如痴如醉的欣赏里面的旋律。经过多年的熏陶,我也被他培养了一些对于这一方面的兴趣和认知。
他除了会听以外也会对这些古代的乐器进行演奏,古筝,箫,二胡在他的手上总是能够演奏出非常美妙动听的音乐。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都会拉着我听他演奏一些积极向上的乐曲,在听完他弹奏的音乐之后我都会变得重新开心起来。最让我记忆难忘的就是他对古装似乎有着格外的热情,在我们这片地区只要有古装的活动那么必然会出现他的身影。而且他总是利用寒暑假的时候穿着古装去一些旅游胜地。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外表大大咧咧但内心却十分细腻的同学。
我有一个小朋友,他是我的同学,我的“死敌”,我的小老师。他一直是个阳光的老师。他不高。他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脸上总是微微笑着。
他是一个开朗的男生,成绩优秀,得到了大家的称赞和认可。而且,他多才多艺。他会弹电子琴和小号,画画也很好。他能画许多漂亮的画。画中的动物和人物就像活的一样,美丽的花朵似乎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他也乐于助人。如果他不能回答任何问题,他会告诉我方法。如果东西丢了,他总能帮我找到。如果他拍拍他的肩膀,我会很高兴。他身上总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在我心里,他就像一个好老师,一个好朋友。当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被黑暗覆盖的时候,他总能及时用温暖的话语安慰我,就像寒风中的一盆温热的热炭。
我以前以为他只有比我成绩高,人缘好。但是,那一次,我改变了这个看法。因为我此刻上来了,他被狠狠地摔了一跤。我想我犯了一个大错误。看到他眼角滴下鲜红的血,我头皮发麻,大脑一片空白,完全不知所措。但他没有哭,坚强地站了起来。疼痛使他的五官扭曲,但他的身体像一棵挺拔的松树一样高昂着头。他的勇敢让我感动,在他的强光下我是多么渺小。之后,他从医院缝好伤口,回到学校。我看到他眼睛上的大纱布,很尴尬,很自责。心里想说很多话,但是说了一句“对不起”之后就哽咽了,说不下去了。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冲我笑笑,说“没事!”他抓住我的手说:“我没事。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想让你教我折镖!”我愣住了,感慨道:“我教你,咱们做好朋友吧!”“当然!”尴尬而愧疚的硬墙被打破,一束阳光照在他浮肿的脸上,一个温暖的笑容在心里荡漾。我明白了,他也是一个热情、坚强、心胸宽广的人。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他爱说爱笑,有时候我们还是会有矛盾。他经常像一头头上鼻孔里都是热气的倔牛一样让我生气,但他却露出邪恶的小眼睛和坏笑,让我极其受欢迎。但他也教会了我善良,坚强,大度,是我快乐的玩伴,共同的学校伙伴,永远的好伙伴!
在我们的班里,有许许多多的同学,他们都特别可爱、阳光。现在,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我非常熟悉又非常要好的同学黄怡雯。
黄怡雯的个子瘦瘦的、高高的,皮肤不黑不白,一张不黑不白的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只可爱的小鼻子,鼻子下面是一张小巧玲珑、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看就是一个机灵鬼。
黄怡雯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懂事、乖巧的女孩子,她品学兼优,受到语文、数学、英语老师的一致好评。
记得有一次,我们午托班里讲完课之后,所有的同学都觉得很累,就去睡午觉了。有些同学不想睡觉,就和其他没有睡觉的小伙伴一起去游戏室玩去了。我和其他小伙伴玩了一会儿,发现黄怡雯不见了,我就走进客厅,发现了客厅桌子旁坐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黄怡雯。我走上前问她:“别的同学都在玩,你为什么不去玩呢?”只见她微微一笑,对我说:“这是我自己想做一张卷子,所以就趁你们不注意的时候,我就溜出来写卷子了。”我听后心里很惭愧,心想: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学习。
黄怡雯还很乐于助人,有一次考试,我写着写着笔不出水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这时,我同桌黄怡雯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把她的笔借给了我。我和她都带了一支笔,科室在关键时刻,她却毫不犹豫第把她的笔借给我。我对她说:“那怎么行,你用什么?”她说:“你别管了,快写吧,没时间了。”于是她又向别的同学借了一支笔。考试结束后,我激动地说:“谢谢你。”她很开心地对我笑笑。
这就是我的同学——黄怡雯,我以后要像她那样刻苦学习,帮助别人,争取做一个让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好学生。
今天上面这些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我的同学作文600字精选39篇,方便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