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如何刻,十几分钟后才刻完。待他把章印好后,我突然感到一种特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的心异常的平静却又异……下面是摘抄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以热爱为主题的作文700字大概有38篇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些事易懂,看几遍即可,但有些事只有对它有深入灵魂的热爱才可能体会它,理解它。我就对篆刻有深入灵魂的热爱。
儿时的一见如故把它带入了我的灵魂。小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少年宫学习一份爱好,在拒绝了跆拳道和古画之后,我遇到了它。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一个年轻人正在专心致志的刻着他手里的石头,他坐姿端正,神态专注,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他时转着手中的石头,时而拿刻刀在空中想如何刻,十几分钟后才刻完。待他把章印好后,我突然感到一种特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的心异常的平静却又异常的激动,这时,这个年轻人看到了我,并向我讲解着是篆刻一种国粹……我决定不再犹豫了,我要学篆刻,并要把它放在灵魂中去热爱。
长大些后,因源自灵魂的爱,我对它初有理解。学习了几年篆刻,我从“虫子爬”式的刀法渐渐的变得有力,变得清晰,但是我刻的章始终无法得到老师的认可。这让我十分着急!我明明努力着做到最好,但老师为何不认可我呢?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在家看篆刻的书,并拿着我刻得进行对比。我的每一笔都是按照书上的印刻的啊!我百思不得其解。晚上躺在床上,我想起了老师说的话:“篆刻这一门国粹,比的不是技术而是刻章人的心!”又想起了他平时的教导,不能吹刻起来的粉末,两刀交接之处都要用刀修圆后才算刻完这方印。我突然大叫:“啊!我明白了!”便起床开灯,拿出我的印和书中的对比,果然,我印中每两刀交接处并不圆滑,而且我刻章的时候总是将粉末吹走。尽管已是夜里11点,我却一点困意也没有,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在这之后我每一次刻章都注意这些点,我每次刻完章之后还和原稿进行对比,老师终于开始说我刻的章有点门道了。深入灵魂的热爱让我有所进步。
深入灵魂的热爱篆刻,让我明白了刻章应注意细节,调整心态,让我懂得了刻章如做人。在面对这个浮躁的社会之时,只做到顾全大局永远不会有闪耀时刻,只有做到注重细节,永远以一颗平静的心态,对人对事,成功总会来临。
深入灵魂地热爱篆刻,感悟很多。
我想,只要是我热爱的事物,无论让人双手红肿疼痛、大汗淋漓的排球,还是气沉丹田的书法,我都会饶有兴趣地不断练习。无论是太阳还是繁星,我都喜爱,所以我愿意静下心来欣赏,把它记录进我的作文;虽说难题令我头痛,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仍愿意去尝试、多做、多想,也就越来越熟练。
“你以后星期天下午去练习硬笔书法和毛笔,静下心来写汉字也是很不错的。”刚放学,妈妈就把我拉到书房,递给我宣纸、砚台、毛笔三支,还有毛毡和颜真卿字帖合集,并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先是一愣,点点头,看着手上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极大的兴趣:这毛笔怎么写出好看的字呢?毛毡、砚台又是用来干什么的呢?除此之外还有几样东西我叫不上名来。我怀着好奇心在星期天下午上了我的第一节书法课。走进教室就有一股浓浓的墨香味,整个气氛变得文艺了许多,我闻着闻着好像感受到了古代文人作诗词歌赋、练习书法的那种心境,整个教室很安静,然窗外却总传来一些讨论声,这更突现出书法的魅力与艺术。老师先教我们握笔姿势,以及书写时手的高度,这都很讲究。因为不习惯和长时间握笔导致手臂酸痛,很多人就开始小声抱怨和各种偷懒,老师便一一指导和指正,我开始动笔时,手抓不稳笔,便将左手放在右手手臂上,防止手抖。这浓重的墨香味,文化气息和古典文化让我不禁爱上了书法,虽然刚开始学习时老师要求严格,握笔姿势的不适应,但我依然坚持练习,这逐渐成为我的一种爱好,在童年记忆中不可割舍。
书法虽有些枯燥,练久了会觉得没意思,但因为热爱,让我保持了一份初心,坚持书法,坚持中国传统文化。书法也使我能静下心来,心里不那么浮躁。
书法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缘分,对生活充满热爱,就会有各种乐趣充实着生活,就像上帝给你惊喜,在你心灵上埋下了一颗幸福的种子,生根发芽。坚持做自己热爱的事,即使到最后一无所获,却是一种成长,使你愈加懂得,因为热爱,才有开花和结果。
当你真正热爱这个世界的时候,活着才不仅仅是活着。——题记
人生总是有各种不如意,世界也并非完美无缺。我们总会有心灰意冷的时候,是热爱让我们一次次收拾沮丧,重新拥抱世界,发现生活之美。
也许有人会对热爱嗤之以鼻,以为热爱不过是虚无的东西,不过是安慰自己的谎言。但是热爱分明热烈又绮丽,曼妙又美好,热爱是最美的万事万物。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值得爱的东西。爱春日的新雨,爱夏日的晚风,爱秋日的余晖,爱冬日的阳光。热爱每一寸土地,每一捧月光,每一次盛放,每一夜星光。爱着世间百态,爱着一朵馥郁的花,爱着一颗呆头呆脑的石子,爱着一缕袅袅的炊烟……因为一次次的热爱,我们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个体,而不是内心荒芜的行尸走肉。
热爱是每一次失望迷茫时心底亮起的微光,是灰暗世界里的清澈月光,是满地荒芜里的一支百合,是世界角落的小小美好。热爱是最美的希望。
热爱是每一个挑灯夜读的夜晚,是每一滴奋起直追的汗水,是每一次努力前行的脚印,是每一点心中不灭的星火。热爱是最美的力量。
热爱是每一株鲜花前停驻的身影,因为每一次新生的绽放都是绚丽的诗章,每一个生命都让这个世界与众不同。大地因为微尘而厚实,天空因为飞鸟而宽广,海洋因为浪花而澎湃。热爱是最美的礼赞。
我爱着的是三分明月,一路清辉,而非匆匆行路,触景伤情;爱着的是万家灯火,抵得过琼楼玉宇;爱着的是大漠残阳,和那徐徐升起的人间烟火。我爱无尽的苍穹,也爱初晨的珠露,我爱着的是这灿烂盛大的世界。
热爱最美,它像孤岛上初生的太阳,给人力量。热爱最美,它像黑夜里的点点萤光,给人希望。热爱最美,它像一场生命的美好赞歌,让人心生欢喜。
在漫长的岁月里,唯有热爱不死。也许岁月会将鲜妍褪去色彩,会把少年的无畏磨去棱角,会让满腔热忱逐渐温凉,但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每一个生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不要轻易地让生命消失;不要轻易地对生命说“不”;更不要轻易地对生命失去热爱。————题记
生命,它是上帝赐给我们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所以我们应该热爱生命,比起那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这个世界的幼小生命的夭折,我们现在应该幸福了很多吧!
生命,它是爸爸妈妈爱的结晶,有了生命,家庭充满了温馨;大地充满了感动;花儿充满了芬芳;树木充满生机。
有人说,生命可以没有灿烂,但不能失去平凡。虽然平凡,但就是众多的平凡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但我却不那么认为。生命不要以平凡为满足,我们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也不甘于平凡,女子一事无成。一个人生命评价的好坏不在于此人一生是否富贵荣华或是一贫如洗。而在于他对于生命价值有多少。对于生命的热爱有几分。古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曾听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公交车司机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
1、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最后的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
2、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下车。
3、将发动机熄灭确保了车、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他做完这三件后,安详的趴在方向盘上停止呼吸。他的一系列动作都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认可与敬佩,他叫黄志全。在这个平凡的生命中蕴含着不平凡的价值,他对生命的热爱,在他死前一分钟就已体现的淋漓尽致。虽说这并不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但这却体现了他对生命的热爱与责任,直至死前都在执行着。
霍金虽被恶毒的病魔——瘤——所折磨,但他却依然能够笑傲生活,并且为天文学开辟了全新的理论。在他们生命的最边缘,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这就是他对生命的热爱。
双耳失聋的贝多芬,在他人生音乐创作高峰时期变成了被人嘲笑的聋子,他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的痛楚。凭着惊人的毅力拼搏终于创作了《田园交响曲》《生命交响曲》等等的世界著作。在他人生最低谷中,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这就是他对生命的热爱。
生命是血脉里流动的至爱亲情;是霍金那不屈的毅力,是保尔·柯察金的人生历练。
对生命的热爱就是对自己的热爱。
在加油声中,学校一年一度的篮球赛拉开了序幕,雏鹰班的篮球队员们早已满腔热血,迫不及待想要上场展现自己了。
第三节课,篮球赛开始了。我班队员发起了进攻,直奔敌方篮筐,躲避,传球,进攻,传球,上篮!“哐”的一声,我方“开门大吉,”顺利拿下两分,以0:2的战绩暂时领先对手,“耶!”雏鹰班队员碰了碰拳头,一转眼,立马进入状态,开始回防。
“滴答,滴答”时间一点点流逝,双方比分咬得死死的,球员们早就汗如雨下,可依然死死盯着敌方,好像在说“你过来呀!”他们没有丝毫松懈,敌进我退,敌退我进,不管是球场上的“战士”们还是场下的观众,都专心致志。
很快,到了下半场,我方因体力透支且身高“落后,”开始被拉大比分,场上的气氛如同凝固了一般,2分,4分,8分,比分越拉越大,球员们的压力也越重,怎么办?
2班队员在场下观战看出了,他大喊着:“3班加油啊,你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比分可以追回来,我绝对不允许你们输掉!”
这句话,仿佛像寒冷的冬日里温暖的阳光,照进了他们的心田。对,只要时间没到,比分可以追回来,身高虽不高,但是我们的团结他们是学不来的!老师,同学,朋友们都还对我们寄予着希望,他们都没有放弃,我们还怕什么?那么久的一次次坚持不懈的练习就是为了今天!
“3班加油,3班加油,3班,加油!”场下的加油声一声声都是那么有力,原本差了快20的比分,在比赛结束时只差了10分左右。
比赛输了。
队员们抹着眼泪走进了班级。
在同学们的安慰鼓励下,他们的心态慢慢变好,明天还有一场比赛,好好加油吧!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热爱,所以努力。成长的道路上从来不会是平平坦坦的。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得彩虹?失败乃成功之母,每一次失败都代表我们的成长,从失败中知道错误,下次努力去改正,那么我相信,成功会向我们招手的。
“3班雏鹰,敢闯敢拼,迎风飞翔,奋发向上!”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梦想出发,那么下一个站在胜利者舞台上的,一定会是我们。
王尔德曾说:“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体现了爱自己的重要性;孟子则说:“仁者爱人。”可见爱他人同样不容忽视。
热爱自己是每个人不容置疑的必修课。自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人的首要目的就是爱自己。倘若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珍惜,而是自暴自弃,生命也就不能称之为生命,人生也就失去了意义。人活着的意义是体验、奋斗、创造与奉献,浑浑噩噩的生活一文不值。而做到爱自己的关键就是认真度过每一天,不浪费自己、糟践自己。活过、写过、爱过的司汤达曾言:“我今天的生活绝不是昨天的冷淡抄袭。”此言得之。
然而仅仅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他人的爱与温情,这未免太过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应该要有真爱,厚障壁与隔膜应该被打破或穿透。单方向的爱无法在一个没有爱的传递的社会中长久存留,只有利益与猜疑的社会同样也无法长久延续。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必须的,每个人同时接受爱与传递爱,同时热爱自我与非我,才能稳定地生活与发展。
非我不仅仅是他人,还包括社会和国家,乃至全人类。关心自己与身边的人只是小爱,热爱社会群体方成大爱。塞罕坝林场的建设者,艰苦付出汗水,奋斗五六十年,在“飞鸟无栖树”的漠漠瀚海造就了荒原变林海的人间奇迹。正是对社会、对他人的一份热爱,使他们克服重重困难。
只有同时倾心于自我与非我,将此二者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进行自我定位,从而发掘自身价值,将二者转化为动力。日本冰滑选手羽生结弦,为克服哮喘而学习滑冰,在此过程不断挑战自我,终于在平昌奥运会一鸣惊人:他将对自我的爱转化为对非我的动力。跳水选手郭晶晶,在视网膜剥落的情况下毅然为国而战,成功折桂。她将对非我,对国家的爱转化为自我发掘的动力,从而更加完美地升华了自我。因此,自我与非我两者间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只要用恰当的眼光去看,它们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热爱自我与非我,努力铸就更灿烂的人生!
让每个人都做到兼顾两者,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值得我们身在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列夫·托尔斯泰曾言:“人生的目的不在于完善,而在于越来越接近完善。”既然如此,只要尽力的爱自己,努力的爱他人,日臻完善即可。
早晨,略带睡意的爬下床,缓缓拉开窗帘的一角,一缕暖阳照在脸上,斜射入整个房间,缓缓的,很温馨。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看着那金色的刺眼的太阳,想到了它刚刚升起的样子,简直像一个害羞的姑娘,让人心生爱意。
去锡林郭勒时,我们见到了草原上的日出。草原上的日出就犹如草原上的牧民与奔跑的马儿一样,热烈而又奔放。凌晨四点多钟的草原,万籁俱寂,一切如墨染一般。我们站在草坡上,静静等待,那种静,是深沉的,仿佛草原上的各种声音都环绕在耳畔。突然,一道红霞从丘陵背后升起,毫不遮掩的把自己完美的展现在众人眼前,红得像个火球,就如同草原上牧民们的那颗自由,豪放,热情的心一样火烈,照亮了远处的蒙古包与马群。给草原带来无限生机。
海边上的日出是浪漫的象征。漫步在沙滩上,闭上眼,用心去静听大海的声音。天空还是一片浅蓝,转眼间,天水相接的地方出现一道红霞,红霞的范围慢慢扩大,阳光透过云缝直射到海面上,很难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只见一片灿烂的亮光,照得海面波光鳞鳞,沙滩上呈现一片金黄。而那太阳犹如一个害羞的少女,红着脸,时时不肯出来。此时的美景,想必最适合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了吧。
泰山,有着“五岳独尊”之美誉,那的日出正犹如泰山一样壮观。天色朦胧,我们一行人爬得很累,就在满头大汗,想要放弃之时,一缕霞光洒在脸上,晃得人睁不开眼。抬起头来。眼前的美景令人叹为观止。茫茫云海渐渐层次分明起来,甚至能够清晰的看到那些不安分的云在翻滚、漂移。这时候云海更如那波澜壮阔的大海,只是没有浪声。而那一缕阳光就是黑暗中的一丝光明,让我重鼓勇气,登上顶峰。
望着眼前的太阳,简直让人爱的不行。或许第一眼就对它一见钟情,是因为它很美。可是,后来慢慢发现,它不仅给了人视觉上的冲击,还让人学会等待那最美的瞬间,让人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在人静下心来感受自然。忘记城市的喧嚣,脱离世俗,走进人心深处的地方。让人对生活充满向往与憧憬,让整个人由内而外的散发光芒,并把光芒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张爱玲曾说过,中国人好吃,但好吃这一点却是中国人的骄傲,因为中国人吃的每一道菜,都必定蕴含着一种深刻的意义。
我喜欢吃红烧排骨、糖醋里脊肉、黑鱼火锅。但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黑鱼火锅。一次下雨天,考完试,成绩公布下来后,我此刻内心的心情犹如晴天打雷,激动而自信满满的我犹豫片刻,心想:怎么可能,我平常这么努力,这次考试也不难呀!骗人的吧!几分钟后,放学铃声打响,我拿着试卷,灰溜溜地红着脸低着头离开了教室。
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许多同学高高兴兴地拿着考卷和别人有说有笑的回家。而平常在学校那么自信骄傲自满、从不把别人当回事的我,顷刻间颜面扫地,不敢多说一句,走着走着,我遇到了平时成绩低于我的同学。
“呦,这不是很骄傲的汪嘉路吗?来,看看自己的考卷。”他一脸骄傲的看着我。我二话不说,跑回家,躲进房间里哭泣。外公他们看了我的考卷,知道了事情起因,便打开门,带我去一家黑鱼店吃饭。
到了那,外婆带我洗了把脸,找个位置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菜上来了,外婆给我夹了一大块鱼,一口下去,“妙--”这鱼肉细腻爽口,又麻又辣,刺还没有。突然,外公摸了摸我的头说:“我已经知道你这次考试没考好的事了,因为你平常不够努力,过于骄傲,才导致你成绩下滑,从今以后,你要改掉你骄傲的毛病,多努力,不懂的就问,我相信,你可以的,加油!”外公的这句话,激发了我的斗志,我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塞进嘴里,再来一小口汤,体验着麻、辣、鲜嫩鱼肉的交响曲!回到家,我发誓,我一定会努力的!
几个月后,我的考试成绩基本稳定,但是那家鱼肉店却转行了。虽然不能再吃到,但是那份菜对我的意义,我定会永远记住!因为它一直鼓励着我勇往直前!
我对武术的喜爱是从了解它的作用开始的。中国武术分为传统武术和竞技武术,竞技武术是由传统武术演化而来的体育运动,而传统武术则是由古代战争和街头打架所发展出来的徒手与器械格斗术。其内容有踢、打、绊、拿,柔术等等,其本质是一种格斗,它与普通运动不同,体育运动是一种健身游戏,而格斗却是一种生存游戏。
武术不仅博大精深,还源远流长,历时长久。
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人类为了
自卫,为了猎取生活资料,为了互争财富,通过战斗,不仅制造了兵器,而且逐渐积累;额具有一定的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至少都还有专门教授武术的学校或培训班。
武术有点甚多,可同样也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喜欢武术呢?我爱武术是因为武术可以自卫,可以强身健体,甚至还可以帮助别人,为生活增光添彩,而且说起来,我一开始并不对武术感兴趣,是后面渐渐了解才开始对武术由不感兴趣到感兴趣,接着是喜欢,最后变成了爱,武术果真十分神奇,拥有着那么令人着迷的特质,而且我还从别人和自己身上看到了学习武术的显著成效。
有一个小我好几岁的人,他从小就体弱多病,经常光顾医院,而且每次一生病就很难好,他家的钱,有许多去了医院,后来,他学了几年武术,病虽不敢说不会再生了,格式起码,他的身体好了不少,病也没有原来那么容易得了呢!
武术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磨练意志,培养耐心。
我原来做什么事都没耐心,总是抱有差不多就行了,没那么多耐心可以耗的心里做事,而武术要的是标准,力度、动作全都过关的要求,十分消耗耐力,耗时又费力,可这些招式花费了耐心之后,却十分有气势,这使我明白了:原来只要肯付出耐心学东西,只要肯付出,那一定会换来收获的。
武术历时之长,用处之多,方式之繁,怎能不令我爱它呢?
去做一件事,其实很难去热爱,更不要提深入灵魂的热爱。但我很庆幸经历短短15个春秋,我便找到了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书法,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只是用柔软的毛笔在稍硬的纸上随意写画,便可出一幅率性的作品,不需要太多的功底,但是真正的精髓却需要长久的磨练与很高的悟性,才可得出一席秀丽试卷。我在小时就已开始书写软笔书法,一开始只是增添一技之长,每天的刷砚涮笔使洗手池逐渐变黑,我的笔画逐渐雏形显露笔锋也略露“眉骨”,当时还是校友成绩感的。
后来,我的学业有些重了,于是每天的练字改为了一周一次。每到周日,我便沉浸在书房中,体会颜真卿写字时的心里于它的笔画特点,然后去模仿他字的神、态、情,再将它们展现在我的字上,我不断思考,学习,逐渐喜爱上了写字,尤其是大字,当时悬腕写字已是手到擒来。参加少年宫书法大赛,我的作品不仅获得了一等奖,而且还拿到了一座大殿里展示。那时的我不禁有些浮躁,但是喜爱。
上了初中后,我抓紧时间学习,偶尔有空时,在书房中提笔随想随写。我转变了我练的字体,从颜体变为了欧体。颜体豪气老迈,欧体严谨端庄。而欧体是楷书中最难的字体,这也是自己对自己的挑战。每当坐到书房中,脑海顿时风平浪静,所有近期不愉快之事都统统沉入海底。心中只想品字,写字,与老师聊字,这时已觉得彻底爱上了写字,爱上了书法,因为只有与字共舞时才听得清内心的声音。
到了初三,很难有机会进入书房,但一旦进入,便格外珍惜,我留恋里面的墨汁香,宣纸味,跨进书房,我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不在那么喧闹与浮躁,往日里那个苦苦练字的男孩又浮现在眼前,多么美好单纯,不像现在的我世俗很不单纯,我在书房中,书法中找到了之前的我,这让我重温了儿时的美好,这都是书法的作用,它让我找到了我灵魂深处的那种执着,那种热爱,那种无与伦比的可贵灵魂。
关上房门,我用酣笔找寻深入灵魂的热爱。
或是黑白线条勾勒出的人物,或是水彩渲染出的场景,漫画,从小就陪伴着我,我的书架上摆满了漫画书,文具、用品、衣服上也满满的都是漫画元素,足以说明我对它的热爱,深入灵魂。
我爱漫画中的温暖。灰色的大龙猫看到小女孩一个人在月光下抽抽搭搭地落泪,便悄然挪动自己笨拙的身躯来到她身边,小心翼翼地将锋利的指甲收起,用毛茸茸的爪子垫,轻轻将小女孩拉进自己温暖的怀抱,随后将双臂围成一个圆圈,将小女孩拢在自己胸前,给她一个坚实的依靠。小女孩趴在龙猫白白的软软的肚皮上,安心地闭上了眼睛,甜甜地进入了梦乡,而此刻,龙猫也正望向小女孩,那黑色的瞳仁中有怜爱、有疼惜,更多的是无尽的宠溺。龙猫,就是身边所有爱我,关心我的家人、朋友。我的床上有一只大大的龙猫公仔,每当抱着它,感受着它灰色的绒毛触碰到脸颊时痒痒的触感,感受着它胖胖的身躯传给我的阵阵暖意,就好像家人、朋友都在我身边,抱住它,就抓住了温暖,抱住了全世界。
我爱漫画中对梦想的追求。皎洁的月光洒向林间的一片空地,夜晚的森林本应只有昆虫的低鸣,却意外地传来悦耳的琴声。一位短发的女孩坐在一架钢琴前,修长的五指上下翻飞,弹奏着肖邦的钢琴曲,一位中年男人站在一旁闭眼倾听,嘴角露出一抹赞许的微笑。女孩是怀揣梦想的中学生,男人则是有着高超琴技的音乐老师,他们二人被一架森林中的钢琴连接在一起,从此踏上了为梦想拼搏的征程。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梦想时,女孩那坚毅的眼神就会浮现在我眼前,传递给我一股股力量,让我继续在追梦路上奔跑。
我最爱漫画中的深意。很多人都认为漫画不过是几个漂亮的人物编织着一个浅显的故事,看漫画是浪费时间,却从想过,在那简约的画风或雍容潇洒的服饰背后,是画者灵活的思维和对人性的思考。例如宫崎骏借《千与千寻》歌颂了纯洁的友谊,借《天空之城》表达了对自由的向往,借《毒气森林》发泄了对人类破坏环境的愤怒……每一位漫画家都在作品中表达着自己的情感,歌颂着真善美的世界。
漫画带给我的东西实在太丰富了,我爱它,深入灵魂。
窗外的阳光如约而至的漫进来,落在阳台上朵朵安静的花蕊之中。在阳光的怀抱中,花朵上每一片花瓣,都伸展着,却只有墙角的那一株,默默的享受着自己的明媚。
我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举着手中的奖杯,那份阴沉的自卑消散而去。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像进了那株生石花。
几年前第一次听说生石花,她的外表并不华丽,光滑饱满的花叶中流露着一份坚强。它的中间列着一条缝隙,整株第一眼看上去并不没有什么华丽特别的地方。在过去的那段日子里,我因为次次落选而堕落着,朋友送我的那盆生石花也成普通的仿佛真是一颗石头。我失望地摇着头,将她端去阳台,端上来一盆绿萝。
过去的那几天,我依旧躲在失败的角落,像是生石花被埋没在百花争艳的角落里。直到那天我无意看见那站在墙角的生石花,从那条狭小又奇特的缝中钻出了一朵美丽的花朵。她不是花中最好的,却依旧拼尽全力展示着来自灵魂的信念——即使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努力着。它在开花的时候,仿佛阳光为她存在般流露着自信。生石花的叶变得柔软轻小,努力抬起头顶花朵。而花呢,自信地绽放着,将自信的力量播撒到我的灵魂深处,在鹅黄色的花瓣中,开出了我对它深入灵魂的热爱。
从那时起,那份源于信仰的热爱转化为我的信念。我开始像生石花一样拼搏,即使从前再平淡,也一定会开出坚持的花朵,那便是生长在灵魂深处的热爱吧。
然而现在的我,就像是露出花苞的生石花,那次改变让我脱离了平庸,收获了自信的容耀。或许在未来,其他的花朵也会与它争妍斗艳,但生石花从不像他们那样妖媚,而是坚定的守护着灵魂之中的信念,那便是我热爱它的原因了。
热爱自己,热爱信念。无论什么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永远是深入灵魂的热爱。而那株生石花,就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用一双手,触碰那万里锦秀河山;用一双脚,行遍那迢迢蜿蜒路途;用一双眼,览尽那苍茫无垠大地。万象人生,因为热爱,我们触的更多,走的更远,看的更清。热爱熔铸人生的丰碑。
耄耆老者,潜心教学,即使双手过敏扔坚持讲座。出于对古典诗词的热爱,她——叶嘉莹,保存录音2000余时,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正如她所言:“来生,我还要做老师,仍然要教古诗词。”正是热爱,让她站成一首诗,熔铸人生的丰碑。
乾坤纵横,因为热爱,让事业腾飞。
一代药王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木》,曾游历23个省,做过上万篇笔记,开出单方十万余张,为了验证药效甚至吞服烈性毒药。因为热爱,让他有动力捱过艰难的时光,著成《本草纲木》流传至今。
因有热爱,他战胜了困难,辉煌了人生。
日月盈缩,因为热爱,为生命摆渡。
西西弗斯因泄密,活抓冥王而被处罚,终日推巨石上山,没有终点。在众人眼中荒芜乏味的生活却因热爱,被丁西弗斯演绎成另一番模样。人们发现他时,他正在与蝴蝶玩耍,全然没有萎靡之感。在栖栖遑遑的度日方式中,他对生命的热爱难能可贵。
因有热爱,他克服了困厄,繁华了生命。
赤心灼灼,因为热爱,使祖国昌盛。
钱学森因为热爱,毅然离开美国,为祖国效力;邓嫁先因为热爱全然不怕辐射危害,研制核弹,荣获两弹一星;黄旭华因为热爱亲自参与千余项科研项目,打造出中国第一艘核潜艇。
因有热爱,他们将热爱化作对祖国事业的奉献,熔铸成颗颗碑文印在生命之中,熠熠闪光。正因无数这样对祖国热爱的人,才有了如今的东方大国和谐富强。
热爱是一种精神,一种到死方休的精神,它能在生活波澜中鼓舞你前进,成为不竭动力。古人云“性痴则志凝”,生活中的我们更应该热爱学业,生活,潜心造诣,才能树起人生丰碑。
朋友,热爱你所热爱的,也许蓦然回首,花已满树,帆已满篷。
灰白的云遮住了蔚蓝的天空,世界变得昏暗无比,几条闪电成了乌云的裂痕,偶尔传来几阵雷声,风肆意地刮着,家门口的大树被风折磨得面目全非。“又要下雨了……”她自言自语道,望着窗外,不禁有些失落。
她呆呆地坐在书桌前,无奈地望着书桌上堆满的课本和作业,她叹了口气,推了推已经快要滑到鼻尖的圆眼镜,想想自己对舞蹈的热爱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她不禁感到有些惋惜;雷鸣打断了她的沉思,闪电如同锋利的刀子,割开了厚厚的云层,与之伴随的是豆大的雨珠,而她心中对舞蹈燃起的火,仿佛被浇灭了。
曾经的她是舞蹈班最优秀的学员,老师总说她是天生的舞者,只可惜个儿太高。那时,她的一举一动便是舞者带有的优雅,她挺拔的身体突显了她独有的气质,修长的脖子添了一份清冷;对她来说,舞蹈是她的初心,更是热爱的一切。她享受在舞台上的每一刻,当她经巧地走上舞台,面对观众期待的脸庞时,她便沉浸在自豪喜悦的心情里;当她轻盈地做着动作时,她享受着观众的掌声……
可造化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能感受到原本苗条的身材变得丰满,原本脸上清晰的轮廓变得粗拙,她能感受到自己的个子比同班的女孩高了一大截……她知道自己不适合跳舞了。她忍痛放弃了舞蹈,放弃了自己心中的热爱,即使她仍然关注着关于舞蹈的新闻视频,可她再也找不回当年的感觉了。
她把思绪拉了回来,一个人发着呆她想起之前老师说的一句话——若你还保留着不变的初心,那你便永远是一名舞者。是啊,她对跳舞的热爱大多消散,若她找回热爱,她便还是一名舞者,她走向封尘已久的那间柜子找到自己布满了灰尘的舞鞋,她温柔地拍了拍鞋上的灰,轻轻地穿上,比划着曾经的舞蹈动作,她萧条的心终于燃起了对舞蹈的热爱……
经历了十年学琴的时光,每每轻抚琴弦,古筝就显得尤为亲切,那是我对古筝深入灵魂的热爱。
因为爱琴,我常央求妈妈带我去看演奏会。还记得第一次观看演奏会时那一曲古筝与大提琴合奏的《撒哈拉》。大提琴拔出的第一个音符就将我从喧嚣的城市带到了辽阔的撒哈拉沙漠。随后古筝在沙漠刺眼的阳光下浅拔,大提琴低音相和,转眼又从优柔飘渺的旋律变得曲调激昂,铿锵有力,让我感受到古老的东西方文明交融碰撞擦出的火花……我闭上眼睛,耳畔边传来一阵阵美妙的旋律,手指在空气中模拟弹琴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美丽的大沙漠,那是何等的快乐啊!是音乐的魅力,让人远离躁动与喧闹,静下心来接受心灵的洗礼与熏陶。
因为爱琴,现在我仍从铺天盖地的作业中抽出时间弹琴。周末奏上一曲《高山流水》放松心情。乐章开篇高山段几组低音扫弦雄壮有力,让我领略高山的巍峨雄伟、气势磅礴。中间山谷段节奏轻快明媚,我仿佛置身于深山密林中,感受着鸟语花香,与小动物嬉闹玩耍,别有一番滋味。最后流水段有不间断的刮奏,穿插着按滑。我的手指在琴弦上来来回回地滑动,刮出一串串美妙的音符,身体也随之摇晃,我忘我地享受着溪水叮咚,时而如涓涓细流,欢腾跳跃,时而如滚滚洪流,奔腾澎湃的壮观场面。一曲奏完,我心旷神怡,仍沉浸在山水之间。又是音乐的魅力,让我摆脱学习生活中的烦恼,慢下脚步感受大自然的美。
回顾这一路走来,我对古筝深入灵魂的热爱何时消失过?最初,面对简单的指法与只有两三行的练习曲,我兴致勃勃、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练习,不正是这样的热爱为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吗?后来,面对大段的谱子与左手因按弦而勒出的一道道凹陷的红印,我咬紧牙关,忍着疼痛,噙着眼泪继续练习,从未停歇,不正是这样的热爱让我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吗?现在每每奏起筝曲,我都能远离喧嚣与烦恼,安安静静地享受生活、享受自然,不正是这样的热爱将我带回生活与自然的根本吗?
古筝,少了一份华丽,多了一份质朴与自然。在与古筝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之后,古筝成为了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那年,社区要改造我们小区的篮球场。原来的水泥地铺上红蓝相间的塑胶,鲜亮干净而且略带弹性;曾经破得生锈的篮球筐架已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仙气十足的“象牙白塔”,加上四周三米多高的橄榄绿栏网,这里便成了我们小区最特别的一道风景。
那年,我爱上了篮球。
新的场地很快吸引来许多球友,其中有一位叔叔。我们那个时候很小,也不怎么会打球,大人都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打,除了那位叔叔。于是,每个星期的篮球场都会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年过四十的中年大叔带着一群小学生打球。我们都很喜欢这位大叔,大叔姓余,我们便尊称他为“老鱼头”。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可是那位如教练般的大叔却不见了。过了几天,偶然从几位八卦大妈口中得知:“老鱼头”的妻子得了一种病。
两年过去了,球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打球的人走掉一批,又来一批,一批再走,一批又来;原来崭新发亮的球框已不再如以前那般光滑;篮框上的球网也都磨破了,塑胶场地上的三分线,也不如两年前那般清晰可见。
星期天下午,我们照常抱着球去球场。刚一跨进大门,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我惊得手中的篮球都掉了,错不了,“老鱼头”!即便他原来乌黑的头发已经灰白,但我也能从人堆中一眼认出他来!看到我们一趟子浩浩荡荡的过来,“老鱼头”也认出了我们。“呵,变化不小啊,上次和你们打球还是一群小鬼头,都长这么高了啊!”他那慈祥的脸上爬满了岁月的痕迹,让人看了不由得心生同情!
我们开始打球了,原来能轻松吊打我们的“老鱼头”已不比当年,当年教我们打球的叔叔现在却被我们秀得团团转,但虽已不如当年健壮,却像当年一样去跑动、挡拆、抢篮板。
打完球,他和我们讲起了他的故事,没有泪水,只有惋惜:“唉,事情都过去了,还说什么呢!现在,我其实觉得我很幸运,我的手脚能动,我还有篮球陪着我……”
三年,球场变了,你也变了,我们也变了,什么都在变,唯一不变的是我们对篮球的热爱。
什么是热爱?
吃货说自己热爱吃,那不叫热爱,那叫满足生理需求。真正的热爱往往不是为了满足生理,而是满足灵魂。
我的同桌她对数学有着独特的热爱。一道题目,她能做很多遍,每一次都在探寻不同的解法,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总拿数学题宣泄,中午吃饭数学题也不离手……数学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而将一件事物完全融入自己的生命才能说是热爱。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一个热爱的对象,有人只是还没有遇到罢了。
我曾经也似乎找到过热爱对象,那时我也专注于它——画画。画画也曾是我心中那个“榜单”的前几位。以前的课间,在别的地方都找不到我的身影,除了我的座位上以及美术教室。我坚持作画,可热度无法持续太久,画画也逐渐离开了我的视野。热爱的火焰也熄灭了。
虽然我的作品也受到美术老师的赞许,可我并不觉得自己十分热爱它,在我的生命中它渐渐显得渺小卑微。它也只是从我全世界路过的配角。
但我认为我并不是没有所热爱的,只是在我人生旅途的远方。心理老师也在课上问我们有什么是自己所热爱的,我的回答是我不在意。实际上我并非不在意,而且我有点急于求成。我也私下请教好同桌,是如何找到那生命中所缺失的热爱。
她也没有多说,只是说让我慢一点,仔细寻找那在人生路上周围的花朵。这句话并没带我走出迷雾围绕的低谷。我也不时质疑自己,是否真的有所热爱。每当看到班级同学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时,我是惧怕的,我一直徘徊在低谷。我真正看重的并不是热爱本身,而是热爱所带来的激情和内心的充实。
老师的话,驱走了我心中的迷雾,但让我看清了路,下一步也许便有我的选择。
这是一支看似普通的六棱铅笔。但对于我它却有特殊的意义。我热爱它,热爱它混合着木头与石墨的特殊香气,热爱它给我带来的一切。
三四岁时,拿铅笔在纸上涂画。将它送给妈妈。妈妈拿着不知画的是什么的画,只是笑。我也笑,心中莫名觉得美好,我喜欢这样。
第一次端坐在画纸前,却早已知道如何起,如何收。抬手,将那铅笔的一部分刻在纸上。手起笔落,手中的它带着笑意。
和铅笔一起,我学会了观察,学会了用心感受。望着天边的云卷云舒,成群归鸟,看着眼前草色青青,绿阴如盖,枯叶飘飞,银装素裹,手都会下意识地摸向口袋,脑海中也是铅笔,将眼前万象映在纸上的铅笔。我爱它,随和到只用橡皮轻擦便没了痕迹的它,容得我犯错;坚实稳重如地基般的它,任何华丽色彩下都有它的痕迹。只要手感到它的触感,内心深处就会欢愉。
和铅笔一起,我爱上了旅途。我发现路上的风景不在青山碧水,而藏在人们的眼中。内蒙草原上晒得黝黑的青年为我牵来一匹棕色的骏马,他的眼睛在耀眼的阳光下,闪出野性而奔放的光。和他相比,马儿显得驯服。在东北,年轻的姑娘为我们端上一道道乡土菜,而认真的眼睛比周围一双双被称为老道的眼睛美上万倍。每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停下来,将他们的神韵留在纸上,让我记住我到了哪,我走过了什么景,我看到了什么人。一次次提起笔,想到割去左耳的梵高提起笔,当崭露头角却身患重病的席勒拿起笔,到视力下降眼前一片模糊的莫奈拿起笔当他们看到我眼前所见,是否也会激动万分,拿出手中的笔?
总有人觉得世界太浮躁。其实美处处都在。当屏住呼吸静待花开,美就会充满双眼,笔是美的一部分。有了它,转瞬即逝的美就能永存。
铅笔教会我用心观察,用心思考,铅笔教我在嘈杂和纷乱中找寻简单本色。当我静下心来,和它交流,世界就会安静。它,不仅承载着我的亲情友情于我的激励情怀,还承载着我对世界的爱与思考。我爱它,不经意间,这种情感早已深入灵魂,它也早已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在三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朋友,她叫苏琳。
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张薄薄的绯红小口嵌在白里透红的脸蛋上,眉目清秀。可唯有一点美中不足——她患有眼疾,必须离书本一寸才能看到字。她看得好辛苦,好吃力。虽然如此,但是她喜欢音乐。
贝多芬是她崇拜的音乐家之一:他一生创作了许多撼人心魄的音乐作品,虽然他贫穷、失聪、失恋……生活的波折让他坚强,最后留下了是音乐的宝藏,他是一个音乐的主帅。苏琳崇拜他,不是因为他有着鼎鼎大名,而是因为他们都热爱音乐,永不放弃。
一天,我在课室的一角静静地思索着,至于思索着什么,现在已经记忆模糊了,但是思索是被什么打断的,那还记忆犹新:我听见了断断续续的口琴声,但还是清清楚楚地听出,那是贝多芬地名曲——《欢乐颂》。我走近一看,发现她的眼差不多贴着纸了。她正卖力地记着一个又一个跳动的音符,这每一个音符就是每一个跳跃的希望。我也希望,希望她的眼睛尽快好起来,希望她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在那棵希望树的那边,落日余晖展现了一个相信的奇迹——一束灿烂的绿光油然而生。那是相信的奇迹,那是希望的预兆,那是幸福的代表。我将和她共同见证这一奇迹的发生。
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了《我和你》的演奏,便走进音乐室,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熟练地弹着古筝,那是苏琳。她不用看,而是用听,用心灵去倾听,去感受音乐的存在,然而弹出这如此撼人心魄的旋律。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没有贝多芬那样赫赫有名;她能演奏音乐,但是没有贝多芬精湛的技术。但她和贝多芬有一个共同点——热爱音乐,把音乐当作生命的一部分,因此塑造了她坚忍不拔的个性。
我和她共同期盼着奇迹的发生,一束绿光照亮在她心灵的最深处。音乐将伴随着她一生……
因为喜欢这片土地,所以肆意奔跑;因为喜欢这片天空,所以尽情欢笑;因为喜欢这片绿荫,所以放肆伐取。但,别忘了——因为爱着这个世界,所以努力生活!
喜欢和爱或许仅仅只是一条小道上的分岔口,但它通往截然不同的方向。一个因为放肆而短暂,一个因为克制而深长。
父母或许只是这个世界上最深爱自己孩子的人之一。他们会宠溺孩子,会疼爱孩子,会尽力给予他所想要的。正如那部电影《遇见你之前》所诠释的那样,当威尔因忍受不了身体上,甚至心理上的折磨时,他选择了死亡,一条看似“合理”的路。父母做了一系列的挽留,却毫无效果。他们妥协了,尊重儿子的决定,克制着自身悲痛,微笑着成全儿子。即使最后,他们都哭了。这大概就是父母的伟大,爱的伟大。因为爱,所以纵容儿子的肆意;因为爱,所以克制自身的悲痛。
爱,这一概念是那么贴近生活。即使在童话中,也被我们所熟知。国王的花园里有一只夜莺,它歌唱得那样动听,以致国王将它关在笼子里,命令它歌唱。国王因为那少得可怜的喜欢而肆意得占有它。占有或许是喜欢的态度。人们总固执地认为喜欢就要占有,却忘了占有式的喜欢只是一种伤害。国王也忘了,但他后来明白了。他放走了夜莺,让它自由自在地飞翔、歌唱。这一刻,国王的喜欢变得并不浅薄,他学会了放手。或许只有当占有转变成放手,喜欢才能升华,爱才会洋溢。
如果说爱就是克制,那么热爱呢?大概就是愉快地克制吧。福楼拜曾说:“我拼命工作,每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他大概是热爱这生活的吧。即使生活中有跌跌撞撞,有摔跤,有失败,他仍然努力工作。在洗澡后,将一天的坏心情抹去,以美好的心态面对生活。即使疲劳困倦,却仍按时看日出,这不仅是积极生活的标志,更是热爱生活的理念——克制自身不愉快,克制一切困苦,以微笑面对生活。
喜欢就是浮云,随风飘散;爱却是磐石,坚定不移。浮云肆意游走,而磐石克制艰难。热爱生活,热爱一切!
如果热爱,请学会克制!如果热爱,请努力生活!
再次将鼻尖凑近他的身边,贪婪的吮吸着它身边的味道,由白到紫的小巧花瓣让人为之沉醉,风信子,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的屋内摆满了许多风信子,书桌上有两株浅粉的,好似穿着粉裙的明媚少女。书架上又有两株蓝的,给人以幽静淡雅之感。床头柜上还有三株紫色的,强大的气场足以将人震慑。
每当闲暇时,总会忍不住跑到她们跟前细细凝望,深深吮吸。它们在我眼中就像几个别有一番风味的女子,举手投足间都有着极大的魅力,当然其内在的那种高傲,坚韧才是最让我沉沦的地方
去年冬天,妈妈将一颗风信子交给我,让我带到学校养,我怕她受冻,于是便将他安置在了宿舍窗前,起初他四周都泛着稚嫩的绿色,虽已成型,但并不美,我每天悉心的照料它,一回宿舍便会鼓励它,你一定要快快长大啊!我常常独自幻想它长成后的样子,会像其他风信子一样美丽吗?会吸引住大家的眼球吗?
它不负众望的长成了一株美丽优雅的风信子,直到有一天,它的根茎出现了一丝裂痕,同学告诉我是因为它太大太重花开的太多,导致根茎承受不住了。我的心瞬间跌落谷底,我辛辛苦苦养的花,真的就这么死了,大家都来安慰我,说它肯定会死的,到时候可以再买一株。
连续一周,我没管它,让它自生自灭,但就在这一刻我走近它时,我看到了奇迹的发生它根茎上的裂痕消失了,不再是呈往下倒的状态而是换成了傲然挺立的姿态。我惊讶地望着它,东看西看,仿佛不相信会发生的一切,凭借自己的毅力挺了过来,成为了由内而外高傲坚韧的花。
自那以后,我对她的爱就上升到了另一个档次。它不仅仅有着美丽勾人的外表,最让人着迷的还是她那种顽强傲然的品质。生活中,我常会遇到,挫折困难,每当我快放弃时,风信子的身影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看到它,内心就会涌上一般坚持下去的力量
恐怕也只有风信子称得上是我最深入灵魂的热爱吧!
我静立在爷爷的画案旁,看着爷爷用细笔小心翼翼地勾勒着娃娃的形态,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图中栩栩如生。注视着这张年画,我不禁为此着迷,因为,我对年画有深入灵魂的热爱。
犹记得儿时,父亲总牵着我的手去画展看画。唯在民间工艺年画的展柜前,我驻足痴望。我的双眼死死地“钉”着年画上的人物上,目光中闪烁着平日里未曾用过的好奇的光芒。不禁又凑近一步,欣赏着图画中的内容。有关于历史故事“岳飞枪挑小梁王”的,看到岳飞骑着白鬃马,用刺枪把小梁王挑下马,忍不住微微上扬嘴角,心中默默为岳飞喝彩;有关于名著中“黛玉葬花”的,凄婉的女子与满地的落花,我的心中倍感凄凉;有关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的,长裙下饱经沧桑的女娲把最后一块缺失补上天空,我发自心底赞叹女娲的伟大……我的思绪好像已经飘出了画展,飘到了南宋时期岳飞与小梁王的比武场,来到了贾府的后院……意味深长的年画成为我幼时美好的回忆。
随着我的渐渐长大,爱好年画的爷爷对它的那份热爱也潜移默化的感染给了我。为了满足我对年画的热爱与好奇,我们坐上火车来到了年画的故乡---朱仙镇。刚一来到小镇的街上,我就被那独特的富有民族气息的氛围所吸引。因为,大街小巷中不乏许多工匠在雕刻、印刷着年画,我由衷地希望能在这年画的“天堂”多呆一会儿,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接受它的洗礼,那种别具一格的艺术对我的熏陶。那些卖年画儿小桌小椅上立着几幅不同风格的年画,店后的工匠快而稳地操作着,刀锋准确地落在木板上,手腕的轻微转动创造出了精致的图案……最后,五颜六色的颜料印在木板上,一幅喜气洋洋的年画就诞生了。直到爷爷轻轻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该回家了,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朱仙镇多彩的版画屹今仍然使我念念不忘,那里的环境也让我怀念。静立在画案边,爷爷的年画画好了,那种民族文化的美淋漓尽致的体现在画中。我注视着这幅年画,带着我对它深入灵魂的热爱。
推开窗户,扑面而来的却是不同于往日的清爽之气,香气扑鼻,让我如在梦中一般。这是什么地方?清晨的阳光使我清醒,我这才想起我早已身处乌镇。
本来是去绍兴打比赛,顺路来旅游一下。可现在却感到我此行的目的只是为了它,水乡乌镇。
看看手中的木质窗户,窗外隐约有露水滴落。坐在木椅上,硬中却是格外的舒适。一口凉茶入口,清凉之感回味无穷,屋中唯一的色彩是那一朵鲜花,却多了一分柔和之美。我觉得这里棒极了,像按我心中所想而刻画出来的。小桥流水,远离喧闹,我已爱上了这里。
走出屋子,小河潺潺,我用手去挡住它,我不想让它们随时间从我指缝中溜走。我随着流水走着,眼前仿佛看见了一座山丘,丘下小河潺潺,桃树柳树随风飘拂,这是我梦中的景象。在梦里,我手拿一只小桨,身处一支竹筏,身边烟雾时隐时现,陷入一种空灵之境,再无烦恼,只愿这样支着船,飘着,消失在尘雾中。
猛然惊醒,发现自己也不知走了多远。这种意境。真的是深入我灵魂的热爱。这时,一位老妈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洗完衣服,走近了,他回过头笑了笑道:“又来散步啊!”我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老人双眼直直,心中一颤。她可能在这待了一辈子,不用那根竹竿就能找到小溪。可能对来到的每一个人都会友好地打招呼,这是这人的纯真善良啊!热爱深入了灵魂。
我把老人扶回了家,她对我讲了许多年轻时的事,乌镇的变化。说前几年通了电,到现在还有些不适应呢。我想起我从小在城市里的娇生惯养,电器从不离身,不禁向往这里的生活。想到有些游客来到这里,只听导游的讲解和用相机拍照,很少去感受一下这里的意境,我不禁惋惜起来。就这样和奶奶聊了很久
我太爱这里的生活了,每每回想起来,都如再临其境一般。水乡古镇的安逸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深入灵魂的热爱是怎样的?大概是深入骨髓,时刻挂牵,一丝波澜便可牵扯情绪。能让一个人深入灵魂的爱是什么?祖国,大自然,或者只是自己对某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对那个远在千里的家?又或者只是你的一个兴趣爱好,读书,下棋,听歌?其实不管怎样,一个人能找到自己终身热爱的事业或兴趣抑或只是一个情绪寄托,都是足够幸运的。
我的一个朋友,关于她所深入灵魂热爱的,是她一个偶像,一个长相帅气,才华横溢,舞蹈歌喉都过人而无不及的一名艺人。开始时我对她的定义只是停留在浅显的表面,即一个“追星”族,甚至难以想通一个距离自己遥远的人有什么值得追捧,但她就是热爱,不许别人说他的不好,否则会生气。凭借我对她的了解,她不该是脑残粉那一类,尽管我曾经的确默默夫人这样给她定义过,那也只是一种玩笑般的调侃,而后她给我推荐了那个艺人的一首歌,翻唱周华健的那首《一起吃苦的幸福》,她跟我说那些艺人曾经一起奋斗过的日子,说起他们的艰辛与成就,慢慢的似乎就理解她了。其实很多时候,音乐更能说明得了一切,就是她讲述的关于他们的经历配上他们的音乐,渐渐让我感受到他们在奋斗历程中所散发的魅力与朝气。而朋友对偶像的这种热爱也在冥冥中给予了自己某种力量,在这之后的成长过程中跟着偶像学会坚毅不屈的品格,这种热爱是深入灵魂,洗礼过灵魂的。
我常想,一个人之所以会有热爱的东西,与自己内心需要的寄托是有绝对的关系的,不管是哪一种寄托,那些热爱的东西总能给予迷茫疲惫的我们希望和方向,每个人内心都需要这样一种深入灵魂热爱的东西的,那也可以说是自己一个单独空间,为自己欣赏喜欢的世界,提起它内心是激动澎湃的,觉得不管生活怎样不堪,那一方宁静的领域,有自己爱着的东西,便是幸福满足的。
我们是需要这种热爱的,它让我们有理由一如既往的相信,世界的美好,与我们自己本身的美好。愿你能早日寻到自己的所爱,愿你能坚持自己现在热爱的,愿我们的每一份深入灵魂的热爱,都给予我们生命的洗礼。
它,一条普通的,深青色砖瓦砌成的小巷,与北京的其它胡同似乎没有什么差异。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独一无二的挚爱。不为它的盛名,只是因它那多元而古朴的气息早已深入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它,就是南锣鼓巷,我熟悉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也从灵魂里深深地爱着它。
我犹记得第一次踏入这里时的那份新奇与喜悦。天微雨,空气中升腾的水汽带着泥土和大青石独特物芳香钻入我的鼻子里,使我的心也沉下来,随着这古巷慢慢搏动。我踩在青石板上,感觉和在马路上完全不同,是一种坚实而平静,带着一丝微凉从脚下往上涌,令人清新而愉悦。雨,一滴滴落在青石板的小水洼中,轻轻扣打着这一块块古老的砖石,溅起的水珠划出一条优美的弧,似天上虹,溢现出七彩的光泽。不远处的电线上停着两只燕子,起起落落间舞出欢快和自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老槐树上幽香的槐花缓缓落下,我伸出手接住这小花朵,落在手上时很轻。槐花的倩影,至今仍印在我的心间。我慢慢行走,流连于这令人心旷神怡的景物,偶尔伸出手,摸一摸这历史沧桑的青砖,那砖似冰、如玉在人的感观之中留下最纯洁的印象,我的内心充满了对这巷子的喜爱。
因此,我常于闲来无事之时去访求,访求这古巷中的文化。“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条巷子,任你如何仔细,都能找到一些不曾留意的景致,或是一簇旁逸斜出的矮竹在风中一展青翠;或是一片瓦当,在屋顶上凝视着行人,但我还是最爱那传统的四合院,去静静地看那锁窗朱户。那飞檐斗拱,令我找到了明清远去的影子,似一位老友向你诉说一个帝国远去的辉煌,那雕花的小窗,正如古宅的眼睛,放射出光芒。那朱红的大门,令人竟一时迷失,不知门里走出的是清代的旗袍还是民国的长衫。每次来此,我都有所收获。
我爱着这里的一切,爱用身心拥抱这里的每道景观,爱这里的文化。
尖叫声充斥着我的耳膜。睁开眼,望见台下满眼的荧光棒海。我笑了笑,深吸一口气。走向舞台中央
我一直都愿意承认自己与音乐的羁绊,到死也不愿放弃。好似生来黄致列这个名字后面,就该有音乐二字的“一席之地”。这份对音乐无边际的热爱早已深入灵魂。今生再不愿割舍
儿时,听见音乐的响起,我便不由自由地跟随其摇摆。那时懵懂的我又怎会想到它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一样错综复杂。而我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甘心沉沦。只不过那是份最初的纯真灵魂之爱吧!
刚到首尔的日子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即使再困难都不可以放弃音乐,只因那是我最初的追逐。打工结束后,高架桥下便是我的专属舞台。我是一个“桥下歌者”,享受地迎着寒风,独自一人打着寒颤,用自己的满腔热血、沙哑的嗓音,唱出自己最本真质朴的热爱及梦的追求。我常想:
寒风中有那么一个人,张开双臂,即使冻得瑟瑟发抖,却依旧迫切地发出一个又一个优美的音符。那里面饱涵我对音乐炽烈的热爱与诉求,又同时激发着我体内的音乐热血。那好像要撕裂我的身体迸发出来的热血,便是我对音乐的沉沦痴迷。
但,命运女神的双臂好像从来都吝啬于拥抱我。当我开始看到一丝丝希望的曙光时,她却亲手把我推向那看似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开始萎靡不振,但却又是梦,救赎了我接近放纵的心。它及时地助我踩住“刹车”,于是我开始思考,我曾无数次沉沦骂自己为何要放弃?但还好,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偏离航线。回到了无边的音乐世界。这大概便是不弃的灵魂之爱了吧!
这一路的风风雨雨,我明白,要想成功,历练是必须的,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白白得来的。哪怕,我曾蛰伏9年,在桥下歌唱又何妨?那是我的力量助我成功。
闭眼的瞬间,音乐前奏响起,我渐渐地开始唱出自己的辉煌音乐时代,而此时的台下一片沸腾
微闭双眼身心放松,我跟随着美妙的钢琴曲。《绣金匾》前后摆动,是了,钢琴是我的命。
前一阵迷恋《射雕英雄传》,弹奏这首绣金匾时,我想起郭靖第一次和女儿身份的黄蓉见面的场景,微波荡漾,湖面上雾蒙蒙一片,传来阵阵划水声,接着,云雾缓缓散开,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莞尔一笑,那便是蓉儿。对着挚爱的钢琴我用音符讲给他听,心沉在其中,手指自然能够听我指挥,由轻柔朦胧的到迷人明朗的。这是一种乐趣,是一种极致的艺术表现,我把心交给了他,他也从来没让我无聊过。
他是个奇妙的物体,按下它身上的每一个琴键都有不一样的效果,大三度,小三度,小二度,和弦我经常自己创作旋律,纪念生活的点点滴滴,她是我灵魂的来源。
有时静静地聆听钢琴曲,望着它出神,仿佛还能看清当年小小的我坐在他面前,腿还够不到他,我用力的按着每一个音,嘴角一直挂着微笑,看着我那摇头摇脑的可爱模样,我想,他见证了我的成长。
我热爱他,他有个像人一样的特点。他有感情,当然,都是演奏者和作曲家赋予他的,贝多芬命运坎坷,他,选择了音乐,在音乐中他沉浸其中,只身一人却无比满足。他悲伤的情绪通过音乐抒发出来,更为震撼,我很喜欢的一首《小夜曲,》是在向情人吐露真情浪漫深沉,就像我和他一样,他让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弹奏时犹如在大厅中央,我牵起了他的手,酣畅淋漓地跳舞,舞姿是曼妙,音乐是悦耳的,心情是多彩的,往往一曲终,仍是意犹未尽,他是我的整个世界。
音乐是人类最伟大最具价值的发明,他没有国度的限制没有区别对待,在音乐面前人人平等,他可感伤可欢快,可华丽可苦难,正因他展现着每个人的故事,才使他没有褪色越发闪耀。她让我写下了自己的故事。
钢琴在我细腻的心灵和灵活的手指下变得富有灵性,我的生活也因他而增添色彩,那是我的港湾是我的舞台,他占据着我的心。
不知不觉间,又走到了窗前,望着仲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不由得心生亲切: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
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也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懵懂无知的我体验了人生第一次野营,第一次感受这夜晚的魅力。伴着夏夜的徐徐微风,我拉扯着妈妈的衣襟,问道:“天上的.就是会眨眼睛的星星吗?”“是啊。它们每天晚上都会出来,伴着人们入睡。”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你的飘渺,给我留下了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
渐渐地,我爱上了你,爱上了这点点星光。只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你相处的地点从乡村到家中,再到学校,我们的相处也变得越来越短暂。虽然我早已失去了那份童真和那般悠闲的时光,但我还是喜欢着你,被你所吸引,感受着你的美丽,体会着对你的热爱。
还记得曾经与你分享过我成功的喜悦。那天,激动兴奋的我久久不能入睡。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发现我们好久不见,你丝毫没有变化。面对着你,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疯狂”。慢慢地,我平静了下来。不知道你有什么魔力,让我原本激动的内心变得静如止水。
与你相处久了以后,发现你就像是另一个世界。所有的星星都生活在你这世界里。点点星光就是你的全部。星星们彼此看上去很近,却又相距千里;虽相距千里,却又彼此照耀。仔细凝视着这相距甚近的几颗星星,蓦然发现,我们就如同星星一般,与朋友似近似远。我们每天都会相遇,但我们却没有进入彼此的内心,我们的内心依旧相距甚远。我们应该敞开心扉,走近彼此,成为灵魂上的挚友,即使走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能像星星一样照亮彼此。
从你身上,我获得了精神的充实,我们成为朋友,你成为我灵魂深处的热爱。
每次与你的独处,都是一次心灵的净化,回归灵魂的过程。你教会我如何平淡看待成功,也告诉我人际相处之道。与你对白,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
当我们历经种种世间纷扰之后,需要有一个地方回归灵魂,与朋友,亦或与自己,做一次灵魂的交流。
“啪”聚光灯打在我酒红色的礼服上,照在大提琴的琴箱上,台下响起了阵阵掌声。
我缓缓坐正,深吸一口气,嘴角上扬琴弓触摸琴弦琴箱中流出了如风的琴声。
随着琴声,思绪飘回几天前的麦浪中,那是我与大提琴深入灵魂的交谈。
那天,我正为几天后的演出而焦虑不安初三忙碌的生活是我留给大提琴练习的时间寥寥无几,整日的学习与连轴转的时间表更是令我身心俱疲。我像大提琴老师哭诉我的力不从心,她竟菀尔一笑,说,跟我来。
坐在车上,繁华的都市渐渐从车边退去,伟岸的青山慢慢向我们走来,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旁,我跟随着老师走进麦地,那荡漾的麦浪像不像琴音,轻声地,老师对我说。如巨石击水般,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波澜,抬起头望见阳光下麦浪翻滚,正如一波波回荡的琴音。无声,却震撼人心的琴音,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恍悟,由外而内,深入灵魂,冲入麦田,我看见的不是穗穗麦子,却是个个音节,拨开麦衣,我触到的不是颗颗麦粒,而是个个音符,麦浪翻滚,在我心中,既是琴音,琴音涌动在我灵魂,皆为麦浪,两者水乳 交融,老无法分辨!
蓦地,一阵琴音从麦浪的岸边传来是幻觉?不,是老师在演奏《牧歌》,莫名的激动充盈了我的脑海。心中澎湃,泪湿眼眶,那琴音向四方传开,似墨在宣纸上散开,如麦浪交融,与自然相融一同荡漾,荡啊,荡啊,荡入了我的内心,荡入了我的灵魂……
阳光洒下,我置身于这个大自然的电影中,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心中释然,焦躁如过眼浮沉,烟消云散,那时那地,老师与我,琴音和麦浪就是整个世界。
思绪带着麦穗的香味儿,飘回舞台上,琴弓与琴弦摩擦出了琴音,擦出了麦浪,擦出了自然,擦出了心中的宁静。
演奏结束,台下掌声如涛,我笑了,不是因为演出效果,而是因为我读懂了老师的良苦用心,读懂了大提琴的声音,我们总是忙于工作,学习,身出喧嚣的大城市中,身不由己,但我们真能从生活中找到大自然最本真的东西,或是琴音,或是一草一木。
找寻自然的美吧!将自己从浮世的喧嚣中解脱,放慢生活的脚步,撇开焦躁去体会那深入灵魂的对大自然的向往吧!
那片蓝色汪洋,好像自生来就属于我,它推动着我成长,那一点一滴的蓝色就这样在我不经意时渗入我的灵魂深处,让我无法不对此痴迷,游泳就这样成就了我灵魂深处的热爱。
童孩时的我,据听说是让人操碎了心,只要是有水的地方,都无法避开与我的亲密接触,因此母亲就报了游泳班,让我在那里展现风采。记得第一堂课时,望着一个个皱着眉头焦虑的来年,或眼神中清晰可见的恐惧,还有那些以泪洗面的悔恨,我脑中被不解盈满。我便轻松的完成一个个动作,在一次测试中迫不及待的入水,享受着清凉与微弱的漂浮感,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意识到这是我的热爱。
长大些的我,让训练盈满了我的时间,训练的一个个场景也是我娱乐的一个焦点。记得是一次翻滚练习,这不可能难道我的动作让我几次就有如娴熟,翻滚时整个身体在这片清凉中迷失了方向,却又由于惯性从中而出,快速的翻滚可让身体重回力量,用身体在水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圆弧,蹬边时溅起的清凉的水花,也有如与我共舞一般,那样欢快,身体重置于清凉里的爽快,这都是让我反复练习的动力和兴趣。在望去一个个不知享受,笨拙的动作将这美感深深摧毁,我就这样开始独自一人,享受着我的热爱,不停的……
如今的我,被教练要求与年长我三、四余岁一同训练,就这样我才深知了游泳的不易。总是奋力追赶,却只能心存期望。但这不仅没有摧毁我的热爱,反倒让这份热爱更加深入我的灵魂。正常训练后的加训,我又是独自一人,但这早已不是享受,是铸就我热爱的坚持与劳累。汗水总与我的热爱相容,让我看不清劳累,清凉也依旧让我亢奋,我就在这蓝色中,日复一日的坚持,那点滴般的疲惫,渺小至极,那决心硕大无比,那热爱慢慢不知不觉地向我的灵魂渗去,冲向最深处……
我的灵魂教给了轻柔的水,可换回的中浓烈刚硬的热爱,我热爱的烈火,也消解我苦痛的微波,相互碰撞,中和,成就了我灵魂深处的热爱。
我喜欢在闲暇时信手画下一幅简单的素描,也喜欢抽出一些时间,正襟危坐的细画一幅作品,学习素描的道路上,困难重重,有欢乐也有艰辛,而我却从未放弃过,只因我对它深入灵魂的热爱。
爱上素描,只因一次公园里的邂逅——一个为了谋生而为别人画像的老人,破旧的衣裳,苍老的面孔,仍无法掩盖他眼中的光华,皱纹深刻的手,握着笔,灵动而有力的舞动着,一幅人像傲人纸上,画中人的双眸徐徐如生,而那老人的眼中,却是一片深邃的宁静,我屏住呼吸,像是看过一场盛大的表演,我想我要学素描。
素描之路,充满艰辛,初学的我,从未接触过素描,基本功尚且不足却又急于求成,画面自然是一团糟,一次下课后,我颇有些沮丧的收拾画具,却看到角落的一位学姐丝毫没有走的意思,仍是一笔一画的描绘着眼前的画作,我想了想,便拉来把椅子,坐在她旁边,她没有受我的影响,继续作画,温和的阳光从窗口倾洒下来,为画纸铺上了一层鹅黄色的,温柔的轻纱,透过点点黄晕,我看到了学姐那双专注而平静的眼睛,那样的认真而光彩夺目,仿佛使我焦躁的内心也平静下来,恍惚间,她与那老人的身影重合在一起,只是,一个风烛残年而精神不减,一个则正值青春年华。
爱素描,便静下心来坚持下去吧,我想。
小有成就,随之而来的,是欢喜与一丝宁静,几年来,我在素描中,下了很大的功夫。课后向老师虚心讨教,夜半在房中细细描画。阳光正好时,我也会走进公园,将园中的花花草草,一景一物,印入画中,画中细腻的笔触,黑白分明的色调,每当我细心揣摩时,总会感到那来之不易的欣喜与甘甜。
终有一日,当我又一次坐在阳台上挥笔作画时,我的心境平如一汪清泉。眼中所倒映的,只有眼前的鹅黄色的画纸。
这便是深入灵魂的热爱吧,我想。
我热爱那丹彩的云霞,在空中轻盈地舞蹈着变幻。那是一个光与影的魔力世界,充满着神奇,传递着浪漫。是炽烈的情感奔涌,是七彩霓裳在飞旋。那透过云隙的串串流光溢彩,写满了惊叹。
我热爱那平波大海,碧蓝的海水依偎着碧蓝的天。在海天相接处飘荡着七彩的风帆,是运动健儿们把自己的勇敢向大自然展现。生生不息的生命啊,你从大海开始繁衍,又回归大海的怀抱,把这蔚蓝的大海深深迷恋。
我热爱四季的变换。春来杨柳吐丝,莺啼婉转,看绿水碧波,百花吐艳。迎着和煦的春风,放飞希望的纸鸢。开心的种子,撒播在复苏的大地;快乐的花朵,在心中的每个角落开满。夏日绿意盎然,看云舒云卷,夜晚星空灿烂。街头姑娘的裙裾飘飘,世界的美丽就在你的眼前。秋来天高云谈,桂花的香气在空中弥漫,一行行诗歌,让大雁写给辽阔的天。那一声声长鸣,是爱的歌吟,是秋的呼唤。洁白的雪花在空中翩跹,粉妆玉砌的在冷静中书写着迷幻。在沉寂中等待,等待着轮回的热情与爱恋。
我热爱墨香的书卷。无声的文字,流淌着汩汩热情,传递着思想。翻开书卷,我的心如清风拂过松林,如大海掀起狂澜。我沉吟,我憾叹,我高歌,我泪涟,文字把我带进又一个世界,让我在行行文字里,感受到别样的情与爱。
我热爱那美妙的音乐。是低沉,是高亢,是凄婉,是明快,如泉水洗去心底的尘埃,如恍登万丈高峰漫步云天。是弹奏的黑白琴键,是吹奏的丝竹管弦,流淌的韵律,让我的心灵感受音的妙曼。
我把宝贵的生命热爱。我的身体里奔涌着父母给予的血液和强大的爱情基因,站立着生活,是我的天性。我却向真理和知识匍匐、膜拜,我为生生不息的生命喝彩。在生命的历程中,我跌倒过,我徘徊过,但我高傲的头,却不愿低下来。我要以短暂的生命,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
“考上大学了,你以后要当什么?”“嗯,都行,就老师吧!当老师。”
可是……你真的想当老师?一个没有明确目标,没有明确热爱的人,是不知该如何享受生活的。为了应付,选择当老师,是一个不十分明智的选择。几年后,真成为了老师,想着自己还要上什么课,几节课,一定会心烦意乱。因为当年的应付,而带来终生不快地应付,因为我们没有做自己热爱的事,会活得很被动很委屈。
真的喜欢,你会享受在上课时的时光。
先前的舞蹈课上,我喜欢的是超过他人时带来的快感。舞蹈中,我喜欢芭蕾,但我从来没学过,只听人说,“这个舞蹈学会了,其他的舞自然就会了。”抱着这样的心态学舞蹈,后来却对如何让脚尖碰地不倒一窍不通。再后来,我干脆连胜利的快感也不要了,离开了舞室。不是十分热爱,就放了吧!对它依依不舍,也只是因为我为自己少了一项技能而难过。
我才发现的,当我读英语时,我全心投入了。
打卡,是坚持的好方法,但并不是你爱上这件事的好方法。许多人坚持每天读古文,看书,但到第n天时,却还是一无所获,每天的打卡确确实实只是一个任务,仅此而已。我是因为热爱才坚持读英语、配音的。后来,听到别人的赞赏时,才真正感到热爱带给我的快乐——不是赞赏,而是做这件事时的激动与兴奋。打开“英语趣配音”,第一句话便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许吧,因为热爱,不需求助老师,也可自有一独家秘方,自学成才。
偶尔想起以前的舞蹈课,我想的是何时可以在台上起舞,也许学舞蹈时的热爱只是暂时的,我只是因为可以做出标准的舞蹈动作,就像《了不起的苏菲亚》里的卡米乐一样,是一个负担;而英语,出现在我口中,作业做累了,说几口英语,那种快乐比舞蹈更强烈,不知道理由,就是喜欢。现在的英语,我想的是专注每个单词的发音及有趣的升降调。在碰触英语时,我才可以暂时抛开忙碌的生活,停下来慢慢聆听自己的声音。我感到幸运,因为我已经有了所爱的东西,并为之努力着!
古有放翁卧听风雨,易安居士叹红肥绿瘦;今有林徽因点亮四月天,徐志摩再别康桥,艾青对这土地深沉的爱……文学作品中可以饱含,作者对家人对母校对祖国的热爱,而家中挂着的一幅幅画,寄托了我对美术深入灵魂的热爱。
在七、八岁的时候,我随妈妈参观了一个儿童画展。众多作品以孩子的视角描绘出色彩斑斓的世界:鸭子戏水,老鼠娶亲,我与父辈话童年……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美术。
我开始自己练习人物造型。姥姥午休时的定格,姥爷买菜归来的剪影,老师的笑脸,同学们的轮廓。一支勾线笔,一本速写集,便足以消磨整个下午。从一开始的颤抖,到最终的行云流水;从“四不像”到形神兼备。我不断打磨自己的造型能力,累积经验和技巧,水平日臻完善。六年级毕业时,我为自己画了自画像:白色的校服,鲜艳的红领巾,精致的蝎子辫,身后是阳光下的校园。笔触虽略显稚嫩,却饱含童年的天真以及对美术的热爱。
随后,我又学习了素描。但我在素描室第一次见到几何石膏形体和人物头像,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黑白灰的光影,就深爱上了它。我喜欢看苍白的纸张一点点被黑白灰充满,像是一颗空洞的心脏渐渐丰盈,有了生命里;我喜欢看微妙的铅沫铺洒开,在纸上发出粼粼的关泽;我喜欢手执铅笔,像手术刀般剖开人物的皮肤肌理,使之全部变为黑与白,光和影,又复活在我的笔尖。听笔尖摩挲作响,看画板上光影交错,它们都是我对美术深入灵魂的热爱。
偶然间,我翻开一本名画册。我看到奔放的向日葵,静谧的星夜,达利融化的表盘,毕加索扭曲的人脸……带着对美术的热爱,我又踏上了临摹名画的路。
线描的简洁明快,素描的光影斑驳,临摹的色彩艳丽,美术充满魅力,令人向往。学习美术让我认识美,感受美,我对美术的热爱深入灵魂。
初遇古筝,是在一片温厚绵长的钢琴曲里,听到一声与众不同的泠泠一响,清越如玉石环佩相击。寻声而去,见到的就是一方端庄而流丽的乌木,上有二十一弦,流光婉转。我对古筝一见倾心,与之结缘。
若说初见只是一时的惊艳,那么细学之后则是逐渐沉沦。挑勾抹托,轻拢慢捻,听一匹缎子般光滑的旋律从指尖翻飞而出本就是一种享受。如果用白居易“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琵琶来做对比的话,静寂的古筝声更像是在夜深人静的湖中投入一颗石子,漾开在月华中浸过的涟漪,而激烈的古筝声则是狂风暴雨,四海潮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是将军倒提长锋独走千里月明中。这样的乐声,怎能不让人热爱?
以筝会友,更是得趣。我的古筝老师喜欢举行小演奏会,学生们因此相识,以筝相会。她弹一曲,仿佛八面来风,我和一首,依稀杀声四起。小妹妹抱怨某某指法太难,某某曲子不好弹,引得我们几个年龄大的加入讨论,回忆起当年磕磕绊绊练习的日子,心有余悸。心善的,安慰鼓励小姑娘,捣蛋的,夸大其词,故意恐吓,最终憋不住笑出声。聊着都熟悉的曲子,恍惚间,朋友又多了几个,对古筝的喜爱却也更深了一层。
后来,随着学识的增加,古筝对我而言有了更多的含义。一曲《高山流水》,不再单纯是山水意境,而是延伸出俞伯牙和钟子期令人神往的知音之情。弹拨西域曲调,心中想着是否也有弹响相似的旋律,看五陵年少笑入胡姬酒肆,看羯鼓声里裙袂飞扬的胡旋舞,空气中涌动着大唐的热烈与欢腾。弹奏时更会想到谣传是古筝发明者的蒙恬将军,想到古筝最为盛行的秦国土地,战士在古筝的铮然激鸣里高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金戈铁马踏破六国河山,天下归一。
弹筝不再是只贪恋乐声的悦耳,而是增加了对历史感怀。筝声起时,人早已沉浸在音乐里,也沉浸在历史的呼吸中。这一声,我在盛唐看尽长安花,那一声,我在雅宋听词品茶,这一片昂然鸣声,我身负秦人风骨,壮怀激烈,意气风发,回首看家国天下。筝是一件神物,它能联通古今血脉,能把千百年前的情、理、人、事,一一摊开在我面前,然后用那些文化中古今重合的感动与情怀,滚烫你的血液,让你听见你的每一寸筋脉都在弹奏着,深入灵魂的热爱。
也许,在日复一日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试卷和成绩吞噬了你的灵魂,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做着同样的事,这样的生活,你热爱吗?但又或许,在无奈叹息中,你可以找到那份你热爱的情节,拥有一份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阳光是个深入灵魂的热爱。我喜欢太阳,晒太阳,画太阳。许是在清晨,若是我幸运的接到一束阳光,那我定会夸张的笑一下,拥有无比的好心情;又或许我的面前摆了一滩需要完成的卷子,那我便拉开窗帘或是跑到有阳光的地方,深吸口气,能量又回来啦!没有阳光看不到太阳怎么办?动手画一个,看着它,告诉自己生活真的很美好,又有何不可呢?我喜欢这样,因为我热爱阳光。就算在枯燥无味的生活中,寻找阳光创造阳光便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自然是深入灵魂的热爱。我的书架旁,钢琴上,书桌边……摆着,挂着十几盆草,花。绿色的,生意盎然的。我喜欢喝他们说话,给他们唱歌听,我爱他们,他们就那样静静的接受着我,带给我舒适,淡泊的感觉,安抚我或许烦躁或许躁动的心。吃完午饭,我都会和朋友走上校园内的那个小山坡,去看望前年我们种的小苗,他孩子快乐的生长着呢。我热爱自然,热爱那一草一木,热爱那一抹青绿,自然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快乐是灵魂深处的热爱。也许你说:“我找不到快乐。”然而快乐无处不在。我会在写名字后画个笑脸或是朵小花或是什么。雨后我会一脚踩在积水里,溅起的水花在落下;看见有人的卷子撕裂了,悄悄粘好;楼道里问卫生阿姨一声“阿姨好!”得到的笑容……这些平凡生活中的点滴都汇聚成了我热爱的快乐。是它们,支持着这些无味的日子,帮我快乐的走过我的日子,它们便成为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生活常常的平淡的,而去寻找阳光,寻找自然,寻找快乐,寻找那深入灵魂的热爱,仿佛是一个个光点,装饰着我们的生活。
冰封蝴蝶目,断翅蝴蝶飞,花舞花落泪,花哭花瓣飞。
秋殇,过往,疼痛,宿命,蝴蝶再美,却飞不出沧海是她的宿命,可是她未停止过飞舞,她像烟花一样绽放出她最美的瞬间,她每一个飞舞的瞬间都带给了我们大家许许多多的感动与震撼,都震撼到我们的心里,没错,我爱上了她,爱上了这顽强而又美丽的蝴蝶,是发自内心的喜爱,是深入灵魂的喜爱。
蝴蝶自古以来便是爱情的象征,蝴蝶的忠贞,蝴蝶的矢志不渝让我热爱,她打动着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为我也是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我也向往那些山无棱,天地合的感情,我也羡慕那些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的誓言,蝴蝶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原来蝴蝶身上也有着我向往的矢志不渝,所以我爱她,爱她的忠贞,爱她的矢志不渝。
蝴蝶的自信是最让我佩服的,在她面前,我似乎是那么渺小,渺小到连那最基本的自信都没有,级的儿时我曾经问妈妈,为什么蝴蝶可以化茧成蝶,由一个又丑又让人讨厌的毛毛虫变成了熠熠生辉的彩蝶。妈妈但笑不语,至今,我终于醒悟了,是自信,自信让她蜕变,自信让她成功,自信促使她完成了从卵到碟的蜕变。成就了大自然的奇迹。
蝴蝶的感恩,更是我们所不能想到的,蝴蝶吸取花蜜的同时,感恩于蜜源植物的馈赠,它会帮助植物传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是尔虞我诈就是勾心斗角,又有多少人还会记得什么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呢?那么多的人甚至连蝴蝶都不如,我们在蝴蝶面前难道就不感觉羞愧么,她不仅有一个色彩艳丽的外表,更有一颗明亮照人的心。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与热爱吗。
蝴蝶还承载着人们的梦想,有一个传说,人们把自己的愿望告诉蝴蝶,蝴蝶就会带着我们的愿望飞向远方,实现我们的梦想。蝴蝶是希望的象征,是爱情的象征,用她的自信给我们心灵的启迪,我热爱她,发自心灵的热爱,深入灵魂的热爱,爱他的纯真,善良,感恩,与她的美,即便她飞不出沧海,依旧是我渗入灵魂的热爱。
书,吾之友也。每天读一本书,我们就离成功更近了一步。读书,给人以启迪,指引人生方向,解决所遇困难。读书,是流在我们身体中的血液,无时无刻不在充盈着我们的身体。甚至可以说,今日的我们,是由书创造打磨的。
曾记得第一本读过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书,叫《小故事,大道理》,因为里面有许多故事,所以小时候捧着它绝不放手。一本厚厚的书,几天就看完了,同时也深深地将一些人生智慧的结晶和道理都印入了脑海里。每当我因为一己私欲要损害他人的利益时,每当我要因为不想坚持而放弃梦想时,它便发挥像鞭子一般的作用,提醒着我走人生的正道而不是绕弯路。回想起来,那时读过的书,竟使我的身心都得以茁壮成长。
到了初中,读的书便多了。《无字书图书馆》这本想象力超群的图书,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和写作的乐趣。《雾都孤儿》中主人公善良、纯朴的不被世事所影响的心灵,指导我在逆境中也不要有所屈服,不管环境如何也要做真实的自己,绝不能放弃原则。就这样跌跌撞撞的,我已阅读了许多书,而我对于书籍的热爱,也没有一丝的减少。因为这书,是人生道路上的引路人。无数个主人公,无数个可贵的、常人难以拥有的品质,都漂浮在我的脑海中,在我陷入黑暗之时,它们不断地化身成为明灯,将我应走的道路照亮。在我不明白道理时,它们又会衍生出许许多多的分支,使我恍然大悟。人生,是一场修行,累的不是身体,是灵魂。书,是灵魂的修补匠,腐朽的灵魂要由高尚的修补,圣洁的灵魂才得以产生。
书,吾之良师良友也。有了这个朋友,说话做事便会更容易了。它将人生的道路铺平,我们要做的只是向前迈进。它教会我,骄傲是一种软弱,谦虚才是强大。我爱读书,因为它已深入我的灵魂。
今天上面这些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以热爱为主题的作文700字精选38篇,方便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