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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3-02-01 16:45:13

  下面是摘抄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大约有4篇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一: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维护我校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我校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方案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为依据,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各学部政教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校长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学部各处室,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商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防控组织及分工

  成立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181XXX)

  副组长:XXX(134XXX)

  XXX(137XXX)

  XXX(137XXX)

  XXX(150XXX)

  XXX(159XXX)

  XXX(135XXX)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

  (二)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XXX、XXX、XXX、XXX

  报告联络员:XXX、XXX、XXX、XXX

  疫情报告组及疫情处置:XXX、XXX、XXX、XXX

  宣传:XXX、XXX

  后勤保障:XXX、XXX、XXX

  六、防控措施

  1、提高认识,坚持“健康第一”不动摇

  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始终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做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重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保持高度警惕。

  2、精细管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地

  (1)健全疾病预警机制。值班行政、教师要对全校进行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各学部每天分上午、下午报告给综合办XXX主任处,综合办汇总上报常务副校长XXX。

  (2)严格舆情报送顺序。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严格信息舆情发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传播舆情信息,严格舆情报告顺序:

  学部联络人→值日行政→XXX(13574919958)→XXX(134XXX)→XXX(181XXX)→教育局办公室(4822340)、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值班电话:4822330)

  (3)规范疫情处置流程。一旦出现疫情,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调查处置疫情。

  (4)加强常规卫生管理。一是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二是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摆、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种乱养等“七乱”现象。

  (5)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总务处应在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并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消毒。

  七、强化督查

  学校将疾病防控工作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方案,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部、各处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等方面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建好疾病防控台账,健全疾病防控考评机制,建好卫生监督档案,疾病防控工作与教职员工的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责任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1、全体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学部主任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值班行政要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现病情,联络员应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总务处负责全校消毒工作。

  八、责任追究

  全体教师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杜绝出现工作“死角”和拖拉扯皮现象,工作作风要扎实深入,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能走过场、表面化,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XX县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XXX、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XXX、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

  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分两个组分别开展工作。

  1、工作一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技工学校、XX县富泉职业培训学校、XX县本心职业培训学校、XX县远鑫职业培训学校、XX县爱家职业培训学校、XX县齐鲁职业学校、XX县鑫妤职业培训学校、XX县科达职业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2、工作二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全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浩源职业培训学校、XX县城发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县锦艺培训学校、XX县恒大职业培训学校、XX县华英职业培训学校、XX县德爱职业培训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

  3、各工作组要在疫情期间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各机构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巡查督导内容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责任明确

  1、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安全防控各项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要立足岗位职责,压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责任,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

  2、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培训机构、班级、师生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同时,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医疗技术支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县人社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如出现突发病例,应第一时间向县人社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制定方案

  1、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线下培训开展前要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开班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培训机构要与学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培训机构实行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工作不脱节。对学员要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强化体温监测、充分使用健康码和沂码通、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健康管理档案,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局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每周三、五各报告一次全体教职工核酸结果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3、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三)日常监管

  1、培训机构应使用“行程码、沂码通”管理端对内部人员进行健康核查和管理,复工前,全体教职工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外来人员实行亮码核验管理,外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亮码核验程序后方可入校。体温、健康码异常者严禁入校。在恢复线下培训后,要对每期学员进行“测温、核码”,不得组织发热、星标、黄码、红码或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培训。

  2、培训机构要根据在校学员人数和教室、实操室、宿舍、食堂、教学设备等情况,合理规划,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储备,如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3、要切实做好学校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要加强课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师生讲课、讨论、回答问题过程中的飞沫传播,教室内课桌要尽量拉开,让师生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每班还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供师生使用;校内各室要做好通风与换气,确保环境安全。

  (四)宣传教育

  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个人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地方活动。

  三、监管检查

  县人社局将在疫情期间,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予以处理。

  附件:1。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清单

  2、职业培训机构教职工核酸检测报表

  篇三: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外培训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XXX、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修订版)》要求,制定《XXX、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版)》。

  一、恢复线下培训前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我省印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措施2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第三版)》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属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属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复课万无一失。

  (三)开展核酸检测。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需在复课返校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培训机构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恢复培训前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台账备查。

  (四)保障防疫物资。培训机构要根据规模大小提前储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物资,并备妥符合条件的洗手设施。同时进出培训场所人数较多的机构(一般为超过100人),须安装热像式筛检仪,避免因体温检测慢而引发人员聚集。

  (五)全面清洁消毒。恢复培训前1天,机构对所有场所及设施设备,特别是教室、办公室、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进行1次全面规范、彻底清洁消毒。

  (六)完善防控制度。

  制定防控管理方案。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管理方案,落实相关负责人,开展防疫培训与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其中:①安排所有学生(含陪同家长)错时到达,避免人员聚集。②细化所有人员(含陪同家长)进出流程,在进入培训场所时进行身份核对、询问健康状况、体温检测等,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室内学生间距要保持前后左右1米以上安全距离。要密切关注所有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及陪同家长的身体状况,适时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发现发热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③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就餐、如厕等事宜,避免人员拥挤,并督促所有人员勤洗手。

  制定应急预案。各培训机构应当针对入口检测、过程管理时可能发现的疑似症状人员,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人,开展演练,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2、明确相关责任分工。

  3、确定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联系对接方式。

  4、参照如下流程明确应急处置流程:①如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员工、陪同家长等)时,应当收集其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督促其就近去发热门诊就诊,并跟踪就诊情况。②如果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当立即通知家长,并安排其进入临时留观区等待家长,家长到来后由家长送往发热门诊就诊,同时跟踪就诊情况。③如发现疑似病例,将人员信息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场所消毒,并临时停止线下课程。④经疾控机构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并且场所消毒、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开展线下课程,并规范、严格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七)设置留观区。培训机构应当设置临时留观区。留观区应当具有足够的空间且相对独立,远离教室、食堂及人员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良好,推荐配备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二、恢复线下培训后

  (八)控制人员进出。进入培训场所的所有人员(含陪同家长)应符合体温要求,同时无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查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登记信息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时需有序进行,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避免因体温检测慢而引发人员聚集。对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九)加强健康监测。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要如实报告出行动态;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机构师生员工健康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健康信息统计和汇总。

  (十)保持环境安全。每天应当对场所进行至少1次消毒,并详细记录。同时,每天对门把手、教室、卫生间、生活垃圾站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对不同学生轮流使用的教室,应当在每轮使用后,立即规范消毒。加强教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前应落实全面清洗消毒,使用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关闭回风。

  (十一)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保持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培训场所有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培训场所。

  篇四: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立足于应对机构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机构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区全体师生。

  二、组织体系

  成立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

  机构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xxxx担任副组长,各老师为成员,全面负责机构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机构提前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校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三、疫情报告人xxx

  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机构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xxx为机构疫情报告人;各班级任课老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在校学生为义务报告人。

  四、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五、疫情报告(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呕吐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任课老师报告,听从老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老师。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老师

  1、老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机构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机构疫情报告人

  机构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属地疾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六、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应使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教务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有必要时,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老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执行校长,同时各教室于每班次下课后和下午放学后分别开窗通风,其中早上、中午和下午放学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周冰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机构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措施:每天三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84消毒液配指定量清水喷淋直至地面湿润,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75%酒精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三次。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老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二)发现确诊病例

  1、机构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机构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机构立即停课,暂停机构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3、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老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5、由辖区疾控机构对机构进行最终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最终消毒效果评估机构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对扰乱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后续处置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机构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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