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爱书作文500字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爱什么东西?”那我会立刻回答:“我爱书,因为书给予了我只是,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学前班,我就爱上了连环画,特别是彩色的。嗬!那彩色的画面可惹人喜爱了,不认识字,也可以理解画中的含义,有些人书画遍数看多了,就能分出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因此,每次和小伙伴们争论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总是我赢。
上学了,认识字了,我非常高兴,因为可以认识树上的字,虽然认识的字很少,但是能够认识一些字,我每天都很开心。有一天,爸爸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由于我好奇心很强,已经很满足了,所以就翻了翻,在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领悟了很多道理。认识的字也多了,就经常阅读古诗词,通过诵读古诗词,我感受了无限的美。上三年级时,我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试经常能得满分,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人家都叫我“看书大王”。
四年级,爸爸买了一本又大又厚的《小故事大道理》错印本,好奇心又驱使我翻开它,想看个究竟,慢慢翻着书,兴奋之情也随之而生,里面的知识真多,真丰富啊!叫它《小故事大道理》真名副其实。
以后我们要多看书,看书就会知道许多道理,也会了解到更多的知识,看书就会使我们的人文修养得到提高,这样不仅成绩就会越来越好,也陶冶了人的情操。“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应该亲自体会读书的乐趣。
静静的夜,凉凉的风,我独自一人,坐在床上看书。是书,把我带进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是一个爱幻想的孩子,总是把自己幻想成一个漂亮的公主。还记得妈妈买了一本《公主童话》,看到里面美丽的插图,我忍不住幻想,我要是个公主多好啊!等大了一点,会认识点字了,就不止看插图也看些故事,一个个梦幻般的文字冲入心底,仿佛我就是那个穿着华丽的衣裙,在宫殿里翩翩起舞的公主,我越看越有味儿。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不再想当什么公主了。四年级时,我又迷上了动物小说。那时,班里许多同学都在看动物小说。我非常纳闷,有那么好看吗?我就借同学的一本《狼王梦》。我慢慢也被书中的故事情节迷住了。我下课看,放学看,回家也看。我的心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母狼紫岚的遭遇变动,仿佛我就是紫岚,看见紫岚丧失爱子时,十分悲痛,感觉自己少了什么一样,当她遇到好运时,我也暗自高兴。作者用他那美妙的文字把我带进了一个奇妙的动物世界。
六年级,我又迷上了《红岩》。这本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我的心也像海浪一般,时高时低。看见江姐被捕后,我为心里七上八下的,她的未来担心,看见敌人对共产党员实行毒刑时,我的心十分愤怒,看见作者描写牢房的样子时,我潸然泪下……《红岩》,我拿得起,放不下。
现在,看书成为我一个无法更改的习惯。睡前看看书,带着幻想,进入甜蜜的梦乡!幽幽书香,闪闪灯明,好一个梦幻的世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几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
去年暑假,老师留的作业不是很多,这让我很是高兴,所以我用一个月就写完了全部的作业。看着这些已经完成的“劳动成果”,心里别提有多轻松了。突然,我的目光投到了电脑上,心里痒痒的,想:“反正作业已经写完了,我可以名正言顺玩好多天电脑了”。可是当我刚走近电脑,妈妈就怒气冲冲地走过来,说:“谁让你玩电脑了吗?我给你买了好多书,也不读,快去读书吧!”我想反驳时,妈妈已经走开了,还顺便带走了电脑。唉!没办法,我只好拿了一本《三国演义》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发现我来到了三国时期,我看到了刘备,张飞,关羽桃园三结义,看到了吕布喝醉丧命,看到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突然一回神发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了。从那以后,我对读书越来越主动,越来越上瘾了。这不,还因此闹出了笑话。
有一天放学回到家,我的第一件事不是吃饭,而是拿起书看,当爸爸叫我吃饭时,我也没有停下看书。我坐到餐桌前吃饭,因为我还在看书,没发现自己还带着口罩,于是就把米吃到口罩上了,我还疑惑呢,咦?怎么回事?米饭哪儿去了?爸爸妈妈早就笑得前仰后合了。
读书是在你身处黑暗时的一缕阳光,读书是在你感到恐惧时的一丝勇气,俗话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能一日不读。
好了,不说了,我要去读书了。
书,因人而异。
喜欢读书的人,总是身临其境,常常读着读着,忘记了自己,忘记了你在哪。常常进入到书的世界,仿佛你也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你能和它们沟通似的。你会觉得,书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事物,多么美好的东西呀。
而那些讨厌读书,讨厌书的人。总会觉得读书枯燥无味,常常越读越不懂,他们就像是跟书中人物隔了十万八千里似的,怎么也走不到他们身边。就在这时,你会放弃希望,会觉得不可能,不可能进入到书的世界。所以,你讨厌读书,害怕书。
一个喜读书的人和一个不喜欢书的人,有着天差地别。一个喜读书的人,不管遇到任何事,他会淡淡的、用平和的语气沟通,用自己的道理解决。而一个不读书的人,不管遇到任何事情,就是出口大骂,有时明明有错在先,还硬是指责别人,甚至不承认错误。严重点,就是伸出手,一个拳头先给人家,再踢上一脚。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是不讲半点道理,除了骂他、打他,还可能见什么不顺眼,就把什么摔了,所以读书是很重要的。
书,更比无边的大海,更比广阔的蓝天。里面的世界,没有尽头,你有学不尽的知识,你会认识无数的朋友。书,不分贫穷富贵,不分高低权贵,那里是平等的。只要你认真去体会,你会发现书里的世界是五色的,是多味的。
书是一位半真半假的演员。它可以是你的亲人、朋友……它对你是十全十美的好,它是一个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亲人、朋友……所以,你得珍惜它,爱护它。
我,是一个小书迷,一捧起书就如入无人之境。因为这样,我把书当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常常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着它们。
我家所有书,我都像敬奉皇帝一样服侍它们,让它们本本崭新如初。即便是朋友家借来的书,我也要保护得像刚买来的新书一样。有的同学习惯在阅读的暂停页折一下,可我却视折痕如果眼中钉,每次我都会把书中的折痕给抹平后,才开始翻阅。
我对课外书的爱护之习惯也延续到教科书上,对学校使用的教科书也是这番感情。每个学期期末拿回来的书都是跟刚发的新书一样。要不是书上的笔记暴露了真相,你绝对不会怀疑这是一本从没用过的新书。
平时,我最讨厌破坏书的人。我常常为破坏书的行为与之翻脸。
有一次,我正在客厅写作业,弟弟在卧室里看书。突然,“嘶啦”地一声,刺耳的声音在耳边划过。我愣了一下,感到大事不妙,一个箭步地跨进卧室里,一把夺过弟弟手里的书,定睛一看:这讨厌的弟弟,居然把我钟爱的书给撕了15厘米,简直气死我也。真想把他抓过来揍一顿。不过,还是救书要紧。我急忙从柜子里取出一卷透明胶,小心翼翼地粘在书上,粘完书后,还把弟弟狠狠地训了一通。
虽然妈妈说我这样保护书太过分,可我就是不听劝,依旧爱书如命。
我最爱的一部书,是我妈妈送给我的《哈利波特》。
这部书读起来真的非常吸引人,吸引我到什么程度呢?没事的时候《哈利波特》就像粘在我手上,连上厕所时都要看。就在上学期的一个不幸的星期五,我早上起床后没有洗脸刷牙,而是坐在厕所马桶上看《哈利波特》。妈妈发现了,“啪”地一下子就把我的书没收啦!她说:“你对《哈利波特》太沉迷了!接下来你必须保持二十一天好习惯:周一到周五的早上不能看书,在厕所里不能看书,每天都要认真洗脸刷牙,我才会把《哈利波特》还给你!”我心里想能不能把书偷偷拿回来,可是好像完全没有机会呀!我只好答应了妈妈的要求。
从那天开始,我努力地执行妈妈给我制定的二十一天好习惯,但是没了《哈利波特》的我就像丢了魂,才两天的时间就觉得快撑不住了,就在即将累趴之时,我突然灵光一现:老妈只说我不能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说不能看其他的书呀!嘻嘻嘻嘻……于是我翻出了妈妈以前买的一套叫《碟形世界》的书看了起来。读进去之后发现,这部书也非常好看呀!好后悔没有早点看。就这样,呵呵着《碟形世界》“苟活”了下来。而在妈妈规定的养成好习惯的第二十二天,我终于拿回了最爱的《哈利波特》,我快开心死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再怎么喜欢一样东西,也不能“玩物丧志”。这些,就是我和妈妈斗智斗勇的“爱书记”啦。
从小到大我都知道好多人都喜欢读书和看书。
我看见他们读书的时候他们会感到温暖,快乐,高兴和开心。
但是曾经我读书的时候我就觉得无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读一个字就觉得很无聊仿佛至身于时间的海洋里,每过一秒,就仿佛经历了一次海浪的拍打,疲惫不堪于是就想拿起手机,来缓解我读书时候的无趣。
很多人不喜欢读普通的书而是喜欢小说,小说就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在我看来小说一般都是给年轻人的书。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
五到七岁的小孩子喜欢有很多图片的书,小时候的我一看就觉得很无趣,每当我拿起手机我就会觉得跟他们一样温暖又开心,打开手机就像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宝藏里面装满了开心和快乐。一本书仿佛一个最好的朋友一样,有时候会让你痛苦,有时会让你感动不过大部分的时候一个朋友会让你快乐和高兴,要么也可以把一本书比做成你自己的家人会让你感到温馨。
书像家人一样陪伴在我的身边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都能感到他们的温暖,这温暖像指明灯照样了我未来的道路。
一排排书整齐且错落有致地排列在天蓝色的书柜上,从远处望去,就像一条五彩斑斓的绸带。它们大多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大小不定,颜色各异。翻开书本,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清香,从中夹杂着淡淡的油墨味。这就是我的“宝贝”——书。
书的来历都很普通,有的是生日礼物,有的是在网上书店购买的,还有的是在图书馆借阅的……书不像玩具那样华丽,不比动物那样活泼可爱,虽不能说话,却一直默默陪伴着我。书一直都是我的精神支柱,当我伤心时,它让我平复心情,带我走进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用无声的语言安慰着我。当我生气时,它让我冷静下来,带我走进风趣幽默的校园生活。当我孤独寂寞时,它填满了我空虚的内心,带我走进变化多端的故事王国,让我随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时而大哭,时而大笑。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通过看书,我的视野变得更宽广,从书中积累的好词好句,让我的作文写得得心应手,“下笔如有神助”。
只要我有空闲时间,就会捧起一本本书,津津有味、如饥似渴地阅读,从图画书和绘本到现在的文学名著,书承载了我太多美好的回忆。夸张又天马行空的童话、风趣幽默的校园小说、严谨的数学王国、好玩的科学天地……都令我流连忘返、爱不释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对于我而言,它就像我亲密无间的朋友,像传授知识的老师,像黑暗里的明灯。我爱书,因为它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
我爱读书,从小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最初古龙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到后来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丰富的阅读经验和写作功底,开启了我书海的遨游。
在书中,我读到了黑暗腐朽,也读到了温暖幸福,在无声中,逐渐蜕变,那句“曾经被时光淹没的拾荒少年被无情的打磨,瘦弱的身体长满了尖锐的刺”我还是依旧喜欢,在书中,我不断成长,在羽化之后,可以有机会涅槃。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还真是对,书里的故事那么美丽,渲染的那么具有感染力,原来做到“嗜书如命”的人还真是大有人在,至少我就是其中一个。曾经在书里读到过一个故事:伤仲永,故事大体上是这个孩子天赋异禀,却没有得到很好地后天学习,结果最后却如平常人一样,读到这里我不禁想,他没有利用好自己的天赋,成为平常人之后还会爱看书吗?我想是不会的,有些机会,错过了就真正错过了,毕竟书里的知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领悟的。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中我们可以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太多了,书里满是前人留下的智慧,如果我们不能好好利用,将之转化为自身的东西,岂不是浪费?在浩瀚的书海里尽情遨游,所有的经典华丽隽永,书香弥漫的古籍,满是时光的轮廓,雕琢了知识的光影。
我爱读书,嗜书如命,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