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公安大约有7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政务处分法》颁布后,我们国企人员应从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矩办事、杜绝侥幸、树立正确价值观四点着手。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做到学用结合,深刻领会《政务处分法》精神,时刻绷紧法律纪律弦,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二是严格按照规矩办事。“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做到心中有规矩,只认制度不认人,严守规矩,就是保护自己。
三是杜绝侥幸。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力戒侥幸心理,一旦心存侥幸、思想麻痹,那么红线和底线再也不是高压线,要做到心存敬畏,方有始终。
四是树立正确价值观。保持健康的思想情操和崇高的思想追求,正确对待名利、正确对待工作、正确对待生活,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依法用权相结合,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但是处分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将引导公职人员依法用权,预防公职人员无视法纪,矫正公职人员违法用权、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
《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进一步强化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求的具体化,对强化公权力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有着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对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依法处理,使政务处分法落地生根,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做表率。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防“灯下黑”。要加强日常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监督贯穿全过程,真正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政务处分法》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监察机关规范履职尽责的一部“教科书”,身为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逐字逐句逐条深研细悟,学懂弄通法条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认清自身工作职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活动,提高监察法治工作水平,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要把法律要求内化为日常习惯,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不断提升执纪执法水平。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充分保障被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既要公正严明,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又要遵守回避等相关制度,确保案件调查处置公平公正。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公职人员受到不实检举、诬告陷害等,及时调查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疫情期间,公司纪委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是6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它将“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规范,对处分谁、谁来处分、处分什么、怎样处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用7个章节、68个条目对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六类公职人员的相关政务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政务处分的目的并不是要单纯处分,而是以惩戒的形式进行教育。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险绳”,也是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护身符”。在法律规矩面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私情不能废掉公义,尤其要守住公与私的“边界”,不能循私枉法。
本人作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一员,要严格遵纪守法,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注重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我们国有企业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通过本次对《政务处分法》的学习,我认识到自己工作岗位的严肃性和严以律己、自我约束的重要性。《政务处分法》为我们上好严明律己“紧箍咒”,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做到自慎自律、自我约束,坚守廉洁的“红线”,增强道德责任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与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成果。
《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实施,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由此,在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在党纪、法律、制度的规定框架内执行,这意味着内部监督管理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新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克勤克俭、戒骄戒躁、勤政廉政,我们只有紧绷法律之弦,严格按规矩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真正的做到廉洁从业、为民造福。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规范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该法通过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的有机融合。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惩治腐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监督,依法处置,充分发挥政务处分的惩戒作用。
《政务处分法》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监察监督全覆盖的有效延伸。该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好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规程,严格精准执行。要常态化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及时充电提能,活学活用。要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善用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贯通运用各项法律,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防“灯下黑”,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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