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摘抄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辅警大概有10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弥补过去部分政务处罚“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点,无疑具有吹糠见米之效。我认为此次《政务处分法》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即:纪严于法、法严于刑;基本要求强调错责相当、宽严相济;违法情形包含六大种类、六种处分;处分程序需要依规依法、权威审慎;实施路径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对于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承担、从轻或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近日,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内容,我有了深入的了解,对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规范自身的行为,如何行使公权力有了更深的认识。树立责任意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一种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工作不推诿,知难而进,变压力为动力,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尽职履责,勇于担当。要敢于揭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强化追责问责。要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在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上来,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增强廉政意识。要时刻约束自己,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要坚守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一个思想坚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纪律严明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
作为国有企业员工,我们均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适用范围之内,首先要增强风险意识,修身养性,坚守道德底线。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形形色色的诱惑浮现在人们眼前,我们作为造价审核人员,不能受利益驱动,要保持一颗平常心,牢牢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戴好紧箍咒,设好高压线,时刻用政务处分法来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要增强廉政意识。要时刻约束自己,既要依法审核、严格监督,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审计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结果不偏离。审计要敢于揭示问题,敢于讲真话、报实情;要加强学习,针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进行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要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控能力;抵制诱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练好内功。任何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传播不散步网络谣言;发挥正能量,正确引导身边亲朋好友遵纪守法。
总之,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绷紧法律纪律弦,守住底线;认真履职、严格按规矩办事,守土尽责;杜绝侥幸,树立正确价值观,取财有道。
《政务处分法》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处分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作为公职人员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情世故不偏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违法之人“无处可逃”。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讲,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违法会污染河流,那么,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整个水源。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
责任担当不分心。对任何人敢管敢干。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犯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作为稽查部一员,发现越早、制止越早,收到的防微杜渐效果也越好,要打破“怕红脸”的担心顾虑,拿出自身的责任担当。在执纪责任担当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真空地带”,不能有盲区,监督全程不能三心二意、走过场,做到不留情面、不留余地、不打折扣,才能真正让政务处分法形成强有力震慑。
法律规矩无私心。对自己人铁面无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伞,也是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护身符。在法律规矩面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私情不能废掉公义,尤其是对自己人要守住公与私的“边界”,不能循私枉法。
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自身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真切认识到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廉洁自律,只有按“规矩”办事,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特点在于集大成与全覆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弥补纪、法中间的空白地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同时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又该依照什么样的程序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则也进一步明确。党纪和法律的协同发力,为公职人员指明工作方向,提供基本遵循。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为基层纪检监察政务处分和处分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遵守、维护、执行法律法规。要学懂弄通吃透条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遵法执法作为“指南针”,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用好,实现既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提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因权力腐败而衍生的困境在某种程度上阻却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法治是人类寻找到的遏制腐败的一条路径。202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秉公执法、廉洁从业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和道德要求。公职人员应当深知权力来源于人民,自然应当为人民利益作文吧所用,以权谋私是对权力本质的曲解和亵渎。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党员,应当时刻牢记权力的本质,绝不能滥用权力,更不能将权力作为谋取私益的工具;应当时刻牢记法治的内涵,以法律约束权力,绝不能僭越法律的边界;应当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教诲,为党服务,为人民利益服务。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必将严格遵守《政务处分法》,廉洁从业,遵守党纪,尊重法律,信仰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通过学习法律全文,我认为自我约束的力度增强才是公职人员的职责。作为新时代的公职人员,更应该担当起历史的重任,时刻都要紧绷人民群众冷暖这要弦,把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强大作为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从根本上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担当,为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敲响了警钟,本法所列举的六种处分形式,充分并且细致地明确了处分的严重性,分类重点划分了每一种处理方式的条款。显示出法律面前容不得半点让步,也是给我们最为深刻的警示教育。
一是顺应时代,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施行,是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党纪与法律的无缝衔接,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时不我待,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作为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当引领、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不断提升自己的依法执纪能力。
三是学以致用,进一步指导推进工作。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员,我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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