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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精选5篇)

时间:2023-03-21 23:52:48

  下面是摘抄网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大概有5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农业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孟村县农业农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

  二实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监管部门整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农业农村局根据机构改革进程,成立以常彬局长为组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小组,出台2022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在省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作文吧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市委抓好“四件大事”,壮大“六大新动能”,培育“五大新引擎”工作要求,依据监管职责,结合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2022年度抽查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并于3月中旬前完成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农业农村局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篇二: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依据农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职能,按照股室、合理分工的原则,全面梳理制定农业农村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行政职能调整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监管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按照上级要求、年度工作或各阶段专项工作部署,明确对一般、特殊、异常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率。各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并组织实施,原则上避免对同一市场主体重复检查。

  二确定检查对象。相关股室、单位根据抽查计划,从市场主体名录中抽取检查对象,并了解抽查对象是否在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对于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的主体可予免检,对未开展检查的对象也可采取联合检查。对被抽取到的市场主体名单和对其开展具体的检查时间,在实施检查前严格保密。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的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要严格抽查行为。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组织实施、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要通过执法记录仪、移动终端对监管行为进行实时记录,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结果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双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抓好组织实施。各股室、单位要结合本股室、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确保圆满完成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单位,由局纪检组进行严格问责。

  篇三: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监管效能和市场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应用

  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县级农业农村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检查事项,完善检查事项清单。

  (三)建立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名录库更新维护长效机制

  XX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各牵头部门要在加强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名录库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名录库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掌握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名录库更新维护情况,确保农业领域监管对象名单全覆盖。

  三、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

  (一)2022年度联合其他部门抽查计划(共四项)

  1、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3-4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位为牵头部门或股室,下同)。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等。

  检查对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是否依法备案登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销售行为合法性及种子质量是否达标;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2、对农药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3-4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依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

  检查对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农药生产、经营的主体资质;是否按规定建立农药登记、购销台账;经营的农药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是否经营假劣农药;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3、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5-7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检查对象:兽药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产品审批、购销台账、标识标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4、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7-9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

  检查对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动物防疫情况;防疫制度建设情况;生产经营场地、无害化处置、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二)2022年度单部门抽查计划(共八项)

  1、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3-4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农药肥料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等。

  检查对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是否依法备案登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销售行为合法性及种子质量是否达标;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2、对农药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3-4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农药肥料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

  检查对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农药生产、经营的主体资质;是否按规定建立农药登记、购销台账;经营的农药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是否有经营假劣农药;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3、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5-7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等。

  检查对象:兽药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产品审批、购销台账、标识标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4、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5-7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养殖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

  检查对象: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水生野生动物产品、场地、运输工具及运输证件;安全生产等。

  5、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检查时间:2022年5-10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

  检查对象:农产品生产、经营、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产品标签;制度建设和信用承诺情况;产品检疫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抽检等。

  6、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7-10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控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

  检查对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企业及个人。

  检查内容: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动物防疫情况;防疫制度建设情况;生产经营场地、无害化处置、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生产;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

  7、对种畜禽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7-10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养殖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

  检查对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检查内容: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种畜禽质量等情况。

  8、对工程项目的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5-10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涉及工程项目相关股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尚未开标项目或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

  检查内容:(1)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2)尚未开标项目: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组织实施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牵头部门或股室要根据《方案》要求和抽查计划安排抽查检查工作,制订抽查检查方案并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按照抽查检查方案抽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做到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超过检查对家名录库总数的5%。重点领域、特殊行业和上级有具体要求的除外,但应明确抽查比例上限。

  (二)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确定联合抽查检查的率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记录检查常况所使用的文书,应当涵盖扯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并符合抽查工作规范要求。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行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抽查检查牵头部门负责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应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录入制、公示制,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率和公示率均应达到100%。对于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抽查检查结果,应当由录入责任部门经办人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报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列入不公示内容并存档备查。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篇四: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X政字〔2019〕2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20〕143号)和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沧双随机办〔2022〕1号、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泊双随机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完善平台的易用性、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通过不断完善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XX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和职能调整情况,按要求及时完成对领导小组的调整,并在平台中构建完毕(包括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在省级部门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毕后,要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省级部门的分类标注的基础上,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新平台中的表格库除原有的基础检查表外,允许依抽查事项添加个性化检查表单,在抽查开展前完成相关表单的添加工作。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贯彻落实省级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覆盖全,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今年部门联合抽查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10%,并形成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氛围,逐年扩大占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其能真切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20〕143号),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XX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要育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本部门指导、督促工作。各有关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同时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篇五: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农业农村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动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区、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权责清单基础上,根据2022年执法检查重点及检查计划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单位存在职责调整、执法人员变动、监管对象更新等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明确抽查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均须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二)制定抽查计划

  根据本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政府重点工作、监管风险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等统筹制定“XX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含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相结合,同本部门监管重点、风险点相结合,同老百姓的期盼相结合。全面实行联合检查,抽查比例应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协调本部门各相关站所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进行合并,做到内部联合抽查,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

  (三)公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在“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进行公示,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实现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的共享和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有效监管。

  组长:XXX、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XXX、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XXX、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XXX、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XXX、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XXX、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XXX、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XXX、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XXX、农村能源工作站站长

  XXX、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XXX、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安办主任

  XXX、农业行政法规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农业行政法规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协调工作。

  二是做好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执法联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是执法检查责任单位要督促检查人员及时做好抽查检查记录,并安排专人按要求及时将检查信息上传至“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做到事项清晰,数据准确。

  二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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