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想这又是一个阴凉寒冷雨的早晨吧!我们已经习惯雨的淋沥,雪的迷蒙,可出乎意料,没有雨丝,也不见雪影,而……以下是摘抄小编整理的写景作文600字大约有11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我家门前,有一片油菜,现在是二月,春天不知躲在谁家的火炉旁,不敢出来。何况还有雨,一个月了,天空像浸满了水的海绵,滴滴哒哒从早到晚。还有雪粒子,又凉又硬,噼噼啪啪的打下来,我穿的厚厚的,站在窗前看着冷雪寒雨中的油菜,它们头垂叶伏,强打精神,竭力站稳着身子,让自己和风雪拼争着,较量着,我的心颤栗着,我为我的油菜担心啊!
昨天,就是昨天早晨,我们打开房门,我们想这又是一个阴凉寒冷雨的早晨吧!我们已经习惯雨的淋沥,雪的迷蒙,可出乎意料,没有雨丝,也不见雪影,而且头顶是一片清明湛蓝的天空,还有一轮红日,驱云破雾,喷波而出,光芒万丈,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喃喃着:“太阳啊,我可亲可爱的太阳,这一个月你跑到哪里去了。
如果说清煦的早晨,让人振奋,那么这一片沐浴在朝日下的油菜,却更让人吃惊了,它们抖搂掉破雾脏云,残雪剩雨,一个个挺直着腰,昂起着头,伸展着茎叶,精神饱满,生机盎然,阳光用金灿灿的语言荡漾着快乐,它们呢一个个支愣着耳朵兴奋地聆听着,神采飞扬,好像是一对对训练有素的士兵在出早操,我仿佛听见了它们异口同声的叫喊,整齐响亮的踏步······
我被那一片油菜感动了,原来那一个月的阴冷黯淡,根本没有消磨它们的意志,它们挣脱了困苦艰难,忍受了讥讽欺凌,让力量积聚,让希望沸腾,一旦日暖天晴,它们立刻怒放出蓬勃的生机,展现着才华风韵,让低落颓唐的人无地自容。油菜,我敬佩你,你是激昂勇敢的斗士,时间不会太长,你那金黄的花儿,就会开放,从附近到天边,都是你主宰的辉煌。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美,景象完全不同。在我的印象里,春天是五彩缤纷的,夏天是绿色的,秋天是黄色的,冬天是白色的。
在一年的四个季节中,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春天,因为它是生机勃勃的。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秋天,因为秋天很美丽。
秋天很美,借用唐朝诗人李商隐的一句诗:“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秋天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朵朵白云漂浮在天边。偶尔你会发现一群大雁排着整齐的“人”形飞过去,令人遐想无穷。秋天的景色富有诗意,面对此情此景,诗意不禁油然而生。
我喜欢秋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秋天是一个果实累累的季节,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秋天是许多水果收获的季节,我是一个吃货,所以喜爱秋天。
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每年秋天来临的时候,漫山遍野的枝头挂满果实,真是一片五彩斑斓的美丽的景象。黄澄澄的柿子,红彤彤的苹果,金灿灿的梨子,红的高粱,金黄的玉米等压弯了枝头,紫色的葡萄一个个圆润饱满、绿色的葡萄则晶莹剔透;有仔的、无籽的,真是样样齐全,品种繁多,看得人口水直下三千尺,真想摘下来一个尝尝。
那一边更是一片热闹繁忙的景象。金黄的玉米被农民伯伯砍下来,装进袋子里然后运回家。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地霎时光秃秃的。不久,一辆辆播种机开进田地里,紧张有序的秋种开始了,寂静的田野又呈现出人欢马叫的景象。
秋天,果实累累令人心情愉快。秋天,也是吃货的季节,给吃货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享受,同样给农民伯伯奉献出丰收的果实。
我爱秋天。
久居南方,对春天的概念已经渐渐模糊,四季似乎少了这么一个季节,只是天气突然热了,穿上薄薄的衣衫,夏天就来了,因此,故乡的春天,在记忆中便显得珍贵无比了。
在老家,春天一到,那能埋到你小腿的积雪似乎一夜就化了,变成湿湿的小水洼,和冻结的冰融化在一起,滋润着熬了一冬的大地,房檐上的冰挂也在越发明媚的阳光下消失了。
门前那两棵有三层楼高的大梧桐树又开始散发出它那独特的香味儿,落尽了枯叶的树上只有新绿,不掺杂哪怕一丁点的杂色。风吹过时,不再是树尖划破寒冬的声音,而是沙沙的呢喃。看着一旁开始抽芽的几棵小香椿,我们兄妹两又开始幻想美味的香椿炒鸡蛋了。春天总让人期盼。
湛河边的行人多了,有买棉花糖的、羊肉串的;有老人们打太极;还有用毛笔浸着河水在石板上写字的,甚是有趣,脸上少了冬日的凝重,多了一份孩子般的轻快、活泼。湛河水从灰蓝色变成了浓浓的墨绿,那河边的几排垂柳似乎为了配合这绿,也生出了浓密的枝桠,我经常在散步时拾起一只长长的柳枝,编成圈插上点路边金黄的小蒲公英,戴到头上。到了那河边能看到许多小鱼,一伸手,就全跑了个精光,有一次,我看一个爷爷钓鱼,他就从鱼篓中抓了条鱼给我,可惜家里没鱼缸,在浴盆中养了几天就放了。
脱下棉衣,全身都精神了,似乎要把一冬天没使的劲全用出来,拿小鱼网去捕蝴蝶是最好的游戏,可惜越漂亮的蝴蝶越难捉住,一上午,或许也只有几只粉蝶,但那大汗淋漓的感觉是无可比拟的。
家乡的春,真好!什么时候,我能再回去?回我那逐渐远去的童年的春天啊!
桥上依旧人来人往,凡世的喧嚣如同不灭的岁月一般在桥上流转不息,日升月沉,草木枯荣,桥上的繁华如同红颜身上的纤纤素衣,一簌一簌抖落。
那些桥上伫立着的青丝罗带倾城倾国的女子依然在编织着如梦的歌舞升平;那些桥上飞驰而过的快马平剑的少年依然奔跑在空旷的风尘之上苍穹之下追逐游荡到天光的梦想。
百年万年静立的桥默不做声的承受着俗尘的种种,它见证了多少历史的沧桑,人生的多变,命运的无常。多少朝代在它的注视之下兴盛衰亡,只有它屹立不倒,如横跨河道的飞虹,联系这此岸与彼岸,联系着过去与未来。
我总是看着桥沉淀心中的杂尘,说话,微笑,黯然伤神。我总是抚摸着桥倾听它微弱的心跳,桥不说话,我也沉默,只是我们都知道作为桥的骄傲与无奈。缄默的桥可以承受时光白驹过隙似的碾压而过,微笑的桥可以送渡一批又一批揣梦想的少年,孤独的桥可以忍受无人夜晚的孤寂与悲凉。
没有奢华的梦境,夜夜出现在桥梦里的不过是繁华的历史与来往的行人。
桥说它不要如彩虹般风华绝代,只想守着历史守着责任千年万年寂寞的伫立。
桥说它不愿背负俗世的溢美之词,它只想让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他身上寻得一刻的依托。
桥说它不会做那高耸入云的光厦,它只想安静的完成自己的使命——渡史,渡人,渡心。
可惜桥不会开口,一如既往的沉默。无数的人行色匆忙的踏着桥背飞速掠过,只剩下寥寥数人立在桥头,体味着桥的忠诚与坚忍。
可惜桥不会开口,一如既往的缄默。似水年华悄然滑过,它目送着渡河的行人渐行渐远……
历史的洪流中静立着一座桥,沉默千年。桥上人来人往,物事人非。
这个周,我总喜欢在柔柔的阳光中凝视着她,闻着她那若隐若现的清香。在那小小的窗口外有她——风中的落花。
她生于大树,在大地的精心照料中成长,在阳光底下玩耍,可是今天她却狠心一甩,随风而去,走得那么……
风中的她,有时让我很羡慕。她很轻,随时可以跟着那股春风出走。她知道自己的方向,知道自己走得很坚决,知道自己可以洒脱地离开那株哺育她的有点苍老的大树。她很勇敢吧!
在漂流的她,有时让我为她悲哀。在这一股风中,她或许还知道自己往哪里走,但当这股风消失在路途的前方时,她开始迷茫了,甚至分不清前后左右,直至有另一股风来带走她。飘了很久,走了很长的路,换了很多个方向,到最后却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放弃了目标,放弃了追求,无奈的她在某个角落里躺着。她很傻吧!
落在地上的她,有时又让我敬佩。她累了,只能停留在一小块土地上,生根发芽,哺育新的一代。我曾问过她:“你喜欢这里吗?”
“不喜欢。”她摇摇头,果断地回答了。
“可是你为什么还在这里生根发芽呢,你完全可以跑得在远些啊,去寻找你自己喜欢的地方?”
她笑了,“我曾经很努力的去寻找过了,只不过还没找到而已。或许是我还不够努力,或许是我累了,或许是我的梦想国度太不现实了,但我从没后悔过离开母亲的呵护。就算我苦过,迷茫过,但也很开心,因为那是我一生的享受。不必去太注重结果如何,因为过程比结果更能让你发出内心的微笑。”
她很棒吧!
哟,我正想着她呢,她就来了。她轻轻的,握在手里的感觉又是那么不真实,真是让我又爱又恨!
人生就如一只风筝,在线的束搏与自己的意愿之间挣扎与拉扯,加上风的外力,推波助澜一下,风筝的一生就是在飘摇中慢慢度过。
风筝向往着无限的蓝天,喜欢高飞,欢叫着急于冲往高空。当风筝真的到达高空,有不免产生眩晕。风筝以为,到了高空便可以抛开凡人的一切烦琐,因为已经不在人间。其实,心灵的净土,在于心底处,而不在于你身在哪里。
如果你还记挂着什么,如果你还记恨着什么,就证明你还是放不下。虽然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是只能冲淡,不可能永远忘记,除非你喝了孟婆汤或忘情水。记忆的线,永远把记忆的那一头与风筝牵连着,一辈子也解不开,等到解开时,也就到了风筝的尽头。当风筝遇到风时,便是风筝一生中最大的抉择与挣扎。风筝伴随着风,在天空中翩翩起舞,一生的等待,人生的所有意义,便在这一刻实现了。。风可以助风筝飞得更高更远,使风筝完全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
但是,飞得更高,飞得更远,风筝的危险性就更大,风筝离死神就更近了。如果这时,线牵引一下风筝,风筝有可能迷途知返,但风筝并不情愿,风筝更多的是死死的与线进行挣扎。这时,现实与梦想,梦想与幻想,究竟是怎样取舍呢?当风筝在高空中终于飞倦了,它终究会落下来的。只不过,落下来的,无论是一个破碎不堪的风筝,还是一个完整无缺的风筝,它终究还是与线呆在一起,默默的牵着线,与线共度它的余生。线对它的无怨无悔,不离不弃。可能就是风筝一生最大的慰藉,但也是它心灵深处,最深的愧疚,最长久的隐痛。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万物都感受到温暖的召唤,都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春,意味着新的开始与美好。
三月初,春天的脚步已踏进我们的生活中,大家不知不觉中都脱下一层外衣,晚上出来的人越来越多了。每天,早早出门的人都会发现天际早已显出一片鱼肚白。最为明显的还是景物变化。倘若在空旷的地方了望,会看到天上偶尔飘着三两枝五彩缤纷的风筝,如放风筝者的心一样飞向高空。而家门前的玉兰树,也冒出点点绿色,一个个毛茸茸的绿芽与朴实的棕色相映衬,构成一幅和谐美景。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冬天,人们早上裹着厚厚的衣服出门,在迷迷糊糊干完一天的工作后,赶快窝在家中,“睡意朦胧”地倒在床上不想起了。在浑浑噩噩的冬天离去后,春天终于走来了。
春天为一年之初,在这段转暖的时间里,人们在阳光下开始容光焕发,精神面貌更胜以往,恨不得抖抖手,跳跳脚,甩甩身子,把冬天倒进自己身体四肢百骸的束缚感和胸中的一股沉闷破败之气,全部扔掉!
春天气候宜人,小动物纷纷从居所中出来,要在春日的阳光下奔跑飞跃,感受春的气息。这种充满活力的感觉,是其它的季节所不曾拥有的。
我喜欢春天,我要听到鸟的欢叫,我要闻到花的芳香,我要触到树的健壮,我要感受生命的澎湃。春天对人们来说,更象征着努力与希望,追赶与超越。让人们在新的一年里,干出比去年更好的成绩。
在这美好的季节,我们这群努力学习的少年们又会诞生出怎样奇妙的梦想,崭新的目标呢?
古人云:一年之计在于春。是的,春天的到来就是一切新的希望的源泉。
我喜欢春,是那冬之即去春之即来,有点冷但不很冷的时节。料峭的风扑打在人的身上,是能砥砺人的。在心绪烦躁的`时候,站在那冷竣的风中,我心头便多了一份沉稳,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份执著,少了一些任性。
春天是充满希望与活力的。这个时候,万物复苏,为大自然增添了些许生机。亲爱的朋友们,请闭上你们的双眼,细心聆听。沙沙沙,沙沙沙,那是什么声音?哦,那是绵绵春雨从空中飘然而至所奏的乐曲。雨是初春时节最妙的一道风景。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将天地混沌成一片,滋润着一切生命:桃花打朵儿了,映山红开了,兰草花香了,柳树发芽了,麦苗青了,田野绿了……我,安于这种美。
我喜欢在下着蒙蒙小雨的时候,撑着伞在田间小径漫步,一边欣赏着那在雨中稀稀疏疏静默着的房屋。因为起了层薄薄的雾,那些房屋就像是隐在云层中一样,朦朦胧胧,使人看不切实。这又是初春给予我的另一种美。
而最能解春天风情的非杨柳莫属。大约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杨柳自古便成为了很多诗人画家笔下的宠儿,他们爱柳,所以咏柳、画柳、写柳。而我也毫不例外地喜欢那垂杨。在春风的吹拂中,一丛丛柳条长舒舞袖,摇动身姿态,轻歌曼舞,它是那么柔顺,却又不失坚韧。看到杨柳,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自己,觉得面对困难和失意时,我都应当象杨柳一样,适度地柔韧一下自己,让生命展示一幅崭新的画卷。于是,我无形中便时时地更新着自己,一天天进步着。
初春,希望的春天,她赐予大地勃勃生机,也赐予我无尽的希望与活力,使我奋发向上。我爱春天。
故乡是古老的。在故乡很难找到现代的气息。每逢过年佳节,外出打工的姑娘们回来,笑吟吟地走在街上,倒给冷寂的旧街生增一股活气。
故乡是美丽的。总之我就觉得。每当在家起床开门,就一眼望见对面的一横高山,就像一个翠绿的屏障。
故乡的沙沙石石草草木木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故乡的星空。
以前在家经常看到美丽的星空,后来不在家就没有见过了。别处的星空我也见过不少,但故乡的星空是最美的。
我天生喜欢夜。无论是怎样的夜我都喜欢,即使外面狂风呼啸大雨倾盆。黑色没有让我感觉恐怖,反而让我感到神秘。
但如果星光代替了黑色,夜就不再那么诡秘了。这时的夜让我感到清凉纯净。
明明暗暗大大小小闪闪烁烁密密麻麻的星星,像不计其数的小银子,贴在蓝色的玻璃板下,令人惊讶,令人陶醉,令人遐想。
有的星星在天上,有的星星在山上,有的在树上。它们都在拼命地眨眼,或者在欢欣地跳舞,或者在静静地俯瞰黑黝黝的人间。
淡淡的迷蒙的银河在蓝玻璃板下潇洒地画上一笔,令夜空平添新意。
北斗,大熊,一切尽显其美。星星不同他物,星星是没有丑的。无数的星星在蓝玻璃板下乱摆,似无规律,实有规律。星星的光比不上日月之光,但若在我的故乡,当满天星斗之时,夜行人是不怕掉进悬崖的。
故乡夜里能看见的流星特别多。时不时飞泻而下,好像漂亮的小雪球从夜空滚下来。有的流星带着一条孔雀开屏一样的大尾巴。那亮光不像火,而像能漂浮的迷雾。每当此时,我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心里暗暗叹息,那流星像个顽皮的小孩子,只在半空划出半个圆弧,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沉沉的夜,静静的夜,为家独有;清新的夜空,绝妙的星空,故乡独绝。
今天晨练突然发现早晨的冬天是别样的。
冬天给人的印象大都是雪、冰、霜、气雾,给人一种朦胧的冰冷的美。我并不喜欢那样的天气,因为那会使我加倍忧郁,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难得晴朗的早晨,太阳挂在天山交接的地方,但并不是火红火红的,映射天际的,也不大,就饼子那么大小,只把四围的云染得淡红。映在静静的球溪河里,显得那么乖巧。都说早晨的太阳是最温和的,那是骗人的。传说太阳很害羞,怕人们看她,便随时带着金针来对付那些好色之徒。我经不住诱惑,偷偷地瞄了她一下,就那么一下,她却狠狠地刺了我一针,害我只能看见又青又紫的一团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河上罩着淡淡的水雾,不是神话中天宫里那高浓度的雾,那太夸张;也不是往日里漫天弥漫的气雾,是还未退去夜晚寒气的水雾。随着空气的流动,它开始散步,不过是以生命的代价。透过淡淡的水雾可以清晰地看见岸上和空中的景象:退了叶子干干净净的树,青黄的草,淡红的太阳,水蓝的天空,净白的云朵,白鹤飞过的掠影这个早晨是没有风的,哪怕一丝也没有。有鸟叫,很清脆的叫声。静静的河水温柔地养着我的眼,忍不住地想去摸一摸,却又怕惊醒它,也不舍得她醒来。那一片被蜘蛛网缠住的枯叶好象在动喔,呵,河上漾着点点微波,小风儿也来晨练了,河儿醒了,水雾开小跑了,草也起床了,鸟叫得更欢了,还不时地练练臂膀,太阳也把脸洗净开始出发了,云朵跟着做护花使者去了,这个早晨活跃了。
早晨的冬天,一个别样的天气,有美丽的身影。
春天到来了,春天暖暖的,世界万物都复苏了。去年那绿绿的小草随着时间枯萎了,今年枯萎的小草又随着春天发芽了,露出了笑脸;迎春花、桃花、樱花等等的花都开了,这是我知道了,肯定是美丽的的春天到来了,我喜欢的春天来了。
一说到春天来了,我想家乡的变化一定会变得很美吧!我就说一说在我眼里,脑海里我家乡的变化是怎么样的吧!
春天,春姑娘带着魔力水壶把有魔力的水洒向了我的家乡,就在这个时候,家乡的柳树发芽了,柳树姑娘又长出了美丽的长辫子,长长地辫子一下子甩入池塘,一下子甩入草坪,好像在喂小草宝宝喝水。小草宝宝感受到了大地的爱一下子就冲了的草地,小草不怕疼,一个劲的使劲往上长,好像要和大树比高。草丛中的美丽的小野花也在小草的陪伴下冲出了硬硬的土地,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小野花的身上不时还会散发出清香,不过只能在半米的地方闻到清香,“哎!”这是的樱花和桃花也不愿意了,也要出了,没办法,樱花和桃花就在叶子的陪伴下露出头来了,把头伸向大阳公公的脸,感阳光,我真希望我眼中、脑海中这样的春天是真的,我都迫不及待的要看看我的家乡。
我回到我的家乡,这里的变化比我想象中的变化还要大。还有我想不到的事情。这里的小溪流哗哗啦啦的流淌着,溪流清澈见底,水冰冰凉凉的;这里的空气很清新,到处还飘着淡淡的清香,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飘来的清香;这里也会有小鸟不时的叽叽喳的叫,好像在为春天唱歌;这里有的时会刮一会小风,小草、野花和和柳枝都在欢快的跳舞呢!和想再为春天的到来跳舞呢!
家乡的变化变美丽,我喜欢我家乡的春天,这里的万物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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