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摘抄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细则大约有6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保证食品安全,我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按特殊垃圾处理。
学校食堂关系全校师生的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食堂的管理,为了办好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3、呀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伙食质量和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x教发〔20xx〕xx号)及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市幼儿园。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市教育局发展建设科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和考核学生食堂等工作,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学生工作科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制定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细则,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开办学生食堂。
第七条坚持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实行零租赁、零折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第八条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
第九条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第十条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学生食堂应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第十二条落实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第十三条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月组织社会力量和膳食委员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
第十四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要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在食堂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营养食谱等信息。就餐场所应张贴节俭养德、食品安全、营养均衡、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引导学生节约用餐、安全用餐、营养用餐、文明用餐。
第四章自营食堂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市教育局备案,并向市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学生食堂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煤气、人工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
第十九条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逐步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条规范食堂食品储存。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学校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学校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核对数量、检验质量、签字确认,物品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
第五章托管食堂管理
第二十一条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存在困难的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
第二十二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安全、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托管经营服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明确专人对企业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
第二十四条建立退出机制。合同期满的自然退出;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合同中明确应当退出情况之一的,立即中止合同,限期退出;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得续签合同;对企业在招投标过程和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招投标。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审计、食药、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教育局制定学校食堂考核办法,将学生食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市教育局将自营食堂的财务列为必审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原则上每年对30%以上的学校进行食堂财务审计,3年内完成一轮审计。
第二十八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第二十九条严肃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业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的;
(七)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八)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九)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一、机构职责体系
为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堂管理的机构职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各项工作机构,明确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安监办主任、卫生监督员、采购员、验收员、库房管理员、营养餐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十类人员的职责,健全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度建设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出售禁售食品管理制度、食堂物品采购制度、食堂物品验收制度、食堂物品入库制度、食堂物品出库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出售留样制度、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营养餐管理制度等12个制度建设体系,将制度落实到人,确保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形成食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监督检查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检查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的监督检查体系。教育局每季度对学校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每月对辖区内学校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各学校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并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责任追究,做到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
四、食品安全体系
食品安全是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环节,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通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方式,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财务管理体系
学校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改善学生伙食质量上,切实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健全内部财务机构,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提高资金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规范资金使用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六、应急预案体系
本着预防为主、协调配合、依靠科学、整合资源等原则,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预案体系,严格按照“赶赴现场、及时报告、救治伤员、维护秩序、处理善后、防止炒作”的工作要求,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七、责任追究体系
学校食堂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各学校校长要以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事事有人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职责对等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若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食品安全隐患、食堂管理混乱、财务账目混乱、各种台账不健全等情况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局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仍然出现上述情况的将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免职等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人员保障体系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人员保障制度,配齐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行。食堂管理人员由学校领导及食堂管理人员组成,可采取调整教学岗位富余人员转岗或向社会招聘等方式,充实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生活指导教师,为学校食堂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
九、宣传公开体系
宣传公开是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形式。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黑板报、公示栏等载体,以一次启动仪式、一次培训、一次访谈、一本宣传手册、一次现场推进会、一部专题片、一次表彰会的“七个一”活动为主要形式,广泛宣传各学校食堂管理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安排专人管理。
建立校长及其他负责人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禁止性规定
2、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⑵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⑹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以上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3、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4、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5、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办并报告。
6、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经营方式
7、食堂可以学校自主经营,也可以承包或委托经营,但都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优先选择自主经营。
列入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
8、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当然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进行,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管理)单位。
9、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1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设备维修保养校验制度、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食堂聘用人员
11、不得聘用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13、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场所
14、食堂场所要够用,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15、根据需要配备设施设备,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16、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设置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采购
17、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最好能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18、采购食品及原料做到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采购合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19、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凭证,凭证上载有上述信息。
20、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21、采购食品及原料,查验对方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规范操作
22、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23、设计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4、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5、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26、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7、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需要再次利用的,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28、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9、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洗净、消毒。
30、食品留样。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也就是:名称、多少、时间、人员。
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31、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2、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交给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33、做到明厨亮灶。视频监控覆盖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
可以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以上是摘抄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细则精选6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