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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29篇)

时间:2023-02-21 14:24:53

  内容简介:的看电视时间,我一放学回家就飞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作业奋笔疾书,整个房间只能听见我书写的沙沙声。我偶尔……今天摘抄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大约有29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是一个富有好奇心的孩子,几乎什么新鲜玩意都喜欢过,兴趣十分广泛。每当我喜欢什么,就会十分痴迷,可当我厌倦了,就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妈妈说我干什么都没有长性,总是三分钟热度。这不,现在的我又疯狂地迷上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也许你会说我幼稚,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仍对它痴迷有加。你知道吗,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对我的学习成绩的提升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呢。为了争取每天半小时的看电视时间,我一放学回家就飞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作业奋笔疾书,整个房间只能听见我书写的沙沙声。我偶尔也会把双手合在胸前,心里默默叨念着:门铃别响,门铃别想;要知道,只有在妈妈下班回来前完成所有作业,才能看《喜洋洋与灰太狼》。这让我彻底改掉了以前回家先吃吃东西,玩玩游戏,不抓紧时间做作业的坏习惯。妈妈曾多次跟我谈:“悦悦,咱别看幼儿园小朋友看的节目了,OK?”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回道:“您再说我,我就用豆腐砸脑袋,用面条上吊,用薯片割腕,死给您看。”妈妈愣了一会儿,笑道:“臭孩子,有你这样自杀的吗?”我大叫:“不管有没有,反正我不能没有《喜洋洋与灰太狼》看!

  ”妈妈也不示弱:“你再吼一声?”举手佯装要打我。我急忙溜进屋,大喊动画片中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喜洋洋与灰太狼》又开始了,我冲向电视机。

  第二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第三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第四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第五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第六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有句话叫做:“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为爱好读书和吹竹笛的我,看到这句话,点头默叹,以为妙绝。

  镜头一:窗外,风乍起,雨打梧桐叶,几多凄楚。我伏案读书,黛玉葬花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黛玉原是弱小的女子,儿时,不幸失去了母亲,性格孤僻,不爱和他人交流。一天早晨。露水打落下来的花瓣,形成了一个一场花雨,就如一支花仙子不停地飘落下来。黛玉触景生情,不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看到这时我不仅被这些情节所吸引。正在这时,妈妈叫我赶快睡觉,我只是应和了一声。又痴迷于红楼梦的故事,同贾宝玉、宝钗一起去安慰黛玉。

  直至黛玉不再自怜,痴迷读书的我才酣然入梦,嘴角上扬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镜头二:晴空如洗,蓝天如碧绿,朵朵白云在嬉戏。我步伐敏捷,拽着妈妈往超市里钻,准备买我爱吃的零食。进入超市,广播里播放的曲子《步步高》,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个个意境出现了。感受着即将过年了,人们忙着准备年货,回家团圆的情景。还有寒假过后,收获竹笛考级证书的情景。

  由于痴迷于自己喜欢的竹笛,连不经意间入耳的音乐带都能给我莫大的欣慰。

  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那份痴迷,我们体会到了欣慰;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才成就了最好的自己。痴迷的味道,是甜蜜的,是美味的,为何不品尝一下呢?

  第七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第八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上小学开始,学会识字后,我就非常爱看书,一有空就看,常常忘记时间忘了吃饭,忘了做事情!到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不得不买,一买回家总喜欢一口气把它看完。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

  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书,看得正入迷。忽然,在厨房正忙着煮饭的妈妈走了过来,温柔地说道:“宝贝,帮忙下去便利店买瓶酱油吧,我现在走不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声:“OK!我马上去!”可说完后我却马上又沉入我的书世界中去了。结果过了半小时,妈妈回头看我还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于是声音高了几分贝,大声说道:“许妍婕,还不快去便利店!”一听这话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书,飞奔似地往门外冲。快到便利店时,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拼命地回忆:妈妈让我买一瓶什么?一瓶酱油?一瓶醋?还是一瓶蚝油?糟糕!我又忘了要买什么!我像一只没完成任务的小鸟,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回家。妈妈一见我空手回来,就知道我又看书看得太入迷,只好无奈地说:“看书是好事,我不怪你,再下去一次,记住!是买酱油!”妈妈在我还没走出门时千叮嘱万叮嘱说是买酱油!我再次飞奔去了便利店成功地买回了酱油,像只快乐的小鸟“飞”回家了!

  我看书时很痴迷,经常因为看书闹出了不少笑话,可家人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因为读书是好事,家人和我都希望我能学到书中的知识而不断进步!

  第九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第十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第十一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第十二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第十三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的弟弟是一个书迷,走到哪手中都不忘拿本书,别的东西却都忘记拿了。

  一次,我们一家带着弟弟到爷爷家吃饺子,而弟弟因为出门匆忙没有带书,一路上也就不停的抱怨,嘟嘟囔囔:真是的,这么急干什么,害得我忘带书了!哎其他人也是百般无奈,任弟弟怎么抱怨,都只顾往前走。

  到该吃饺子的时候了,爷爷突然发现家里没有醋了,便指使弟弟去买醋,弟弟应声出去了,可左等右等四十多分钟了,弟弟还没回来。看看大人们一个个抓耳挠腮着急的样子,我便自告奋勇去找弟弟了。

  我在外面找了好几家商店都没找到弟弟,广场、娱乐场所也都翻了个遍,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家书店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一进书店就看到弟弟那瘦小的身影趴在地上看书。我急忙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没想到他头也不抬,挥了挥手,气势汹汹的来了一句:别烦我!这一句话把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看他痴迷的模样,我没办法,只好等他。但他的眼睛仿佛粘到了书本上,眨也不眨,身体也一动不动。大约过了一刻钟,我实在是等不住了,趁弟弟不注意,迅速将头伸到了他脸下,弟弟因为没有准备,被吓得啊的叫了一声,手中的书也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我见他两手空空,疑惑地问道:醋呢?

  弟弟一拍脑瓜:忘了!只好脚底抹油跑去商店买醋了,看着他跑开的背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这就是我的书呆子弟弟,只要看书,他就痴迷了!瞧,他又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看起了书!

  第十四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第十五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莫名其妙地爱上了“nba”,甚至痴迷于它。每一场激烈的比赛,每一个成功的进球,没有一个激动人心的瞬间,都让我震惊,深深吸引着我。每当我有时间,我就忍不住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因为这个原因,我经常被妈妈骂。

  记得有一次,《nba》快要开播的时候,我飞进房间,打开电视,锁上了cctv5,等待比赛的到来。虽然游戏还没开始,但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相信粉丝和朋友们会理解这种期望。游戏终于在我的深情呼唤中开始了。我看到两个队抢球,一个队员把球往前带,然后漂亮的转身射门。“是的”球进了,耶!我兴奋地喊着,游戏继续着我的注意力。就这样,我专注地盯着屏幕,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美丽的镜头~~

  就在两队打得很紧的时候,时间到了,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我的心在波动。马上要加班了,这让我更加兴奋。但是后来我妈进来对我吼:“吃吧,快点!”我假装没听见,但仍然看着我的nba。我妈看到了,忍不住生气了,大叫:“你再不来,我就砸电视了!学者读书不好……”我受不了妈妈的唠叨,也不回头,不情愿的关掉电视。

  我如此痴迷于nba,以至于它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幸福。同时也给了我活力和激情!~

  这就是痴迷于nba的我,你明白吗?~~~~

  第十六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光飞逝,十岁的她转眼就变成了十二岁,十岁时的痴迷却总是在脑海里回放。

  她当时很痴迷于读书,一有时间她就拿出书来读了,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她都只有一个姿势——坐着看书。

  五年级时,许多同学为了小升初能上个好学校,在课外培训班提前学习课内知识,所以学校的课既重复又无味。许多同学都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做自己的事,老师也不管。这么好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她拿出书来了,开始了忘我的读书。她就像一块海绵,坠入了书的海洋,放肆的吮吸着知识的养分,越吸越多,渐渐地沉入了水中,无法自拔。

  放学后,她又独自一人在家,匆忙写完作业,又拿出了书本。双眼痴痴地望着书,书里的阳光是暗淡的,窗外也是一片灰蒙蒙的。现实与书中的虚幻浑然为一,她早已分不清真假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望向窗外。黄昏了,时间在她不知不觉中走过,在字里行间浮过,在虚幻现实中飘过,可她却仍旧痴迷于读书……

  老师见她如此沉迷于读书,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理想,可她的回答却是:“没有啊,我只是喜欢而已……”

  那时的她只是纯粹的爱读书,她也从没有想过老师与父母的看法。但是两年后的她再回头去看,却一点儿也不悔恨,因为她那时的书不是白读的,书中的知识已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啊!我真的好喜欢十岁那年的自己,好喜欢十岁那年的痴迷!”

  第十七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第十八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第十九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第二十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第二十一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学会感动》,文中有纯美的感动、苦难的感动、正义的感动……但《通讯二十八·痴鸡》执着痴迷的母爱最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一只黑母鸡,在春天到来之际,想孵小鸡,可它的主人想让它下蛋,不想让它孵小鸡。于是,这只黑母鸡便受到竹竿追打、尾巴系小旗、河中溺水、蒙眼荡钢丝的恐吓。经历这些之后,这只黑母鸡还是没醒过来,却变呆了。两天之后,这只黑母鸡失踪了。在这只黑母鸡失踪后三十多天,它又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小鸡,它们正欢快的觅食玩耍……读到这里,我在想,是什么让黑母鸡不再痴呆,是痴迷的母爱;是什么让黑母鸡如此执着,还是痴迷的母爱!

  是啊,文中“黑母鸡”对孩子痴迷执着的爱感动着我,而生活中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在四川,有位重病缠身的母亲,听说献血能得到补助金,就到献血站献血,医生不同意,她就下跪哀求,直到医生同意。这位母亲献完血后,因身体虚弱晕了过去。面对此景,你可能会问:重病的母亲为何下跪献血?只为儿子“学娃”念书!由此可见,这位母亲用行动、用执着诠释了痴迷的母爱。

  可我觉得:痴迷执着的母爱如同“黑母鸡”一般,不因受阻而却步,不因苦难而气馁,不因生命而畏惧;痴迷执着的母爱是无私的、无怨的、无索求的;痴迷执着的“母爱如火焰”,时刻照亮、温暖着我们。你说,这执着痴迷的母爱能不让我感动吗?

  第二十二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魏源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书迷,她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看书,吃饭时在看,走路也在看,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几篇。

  每天一下课,她就迅速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打开,原来伸得很直的背弯了下来,头靠在手上,另一只手按着书,眼睛直盯着书上,眼珠子随着书上的字而转动,脸上时而喜笑颜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愁眉苦脸。突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书上,目光停留在了一段文字上,仿佛是审判长盯着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

  她又从书包里掏出笔和本子,沙沙的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停了下来,把手抬起来,抓了抓头发,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什么,但又想不起来,汗水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而她还在思索,手指不住地敲着桌子,发出“咚咚”声。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仍一无所动,只见她渐渐把手气伸直,尽管同学们的嗓音很大,但是她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忽然,她紧锁的眉头松开了,长舒了一口气,说“太好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名言是鲁迅先生说的!”望着她笑逐颜开的面孔,我投去赞许的目光。

  “叮当当”,上课铃声响了,她却还痴迷在书中,看见老师已进入了教室,而她却还在书中遨游,我着急地推了她一下,她却像是没反应一样。老师注意到她了,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并示意我提醒她,我碰了碰她胳膊肘,她依旧一动不动,直到老师大声点了她名字,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

  我们要学习他她热爱读书的品质。

  第二十三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同学,她叫张敏

  她有一头乌黑秀丽的短发,一双大大的的眼睛嵌在玫瑰色的皮肤上,细巧、挺立的鼻子,一张薄薄的红嘴唇。看起来美极了。张敏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绘画

  达。芬奇是她崇拜的偶像之一,他一生创作了无数使人震撼人心的画作,如《蒙拉丽莎》、《最后的午餐》........当然他能画出那么好的作品,是因为他有非常好的基本功,他从小就练习画鸡蛋,反复的画,一千个蛋中没有一个蛋是相同的。张敏告诉我她崇拜达。芬奇,不只是因为他的画作,而是他努力、痴迷绘画让她感动。

  一天下课时。我看见张敏正在练习画蛋。瞧,她画的那么认真,一直凝视着画纸,我在她旁边,但她好像丝毫没察觉,仍拿着笔,在纸上“刷刷”的画画,我看着她,玫瑰色的额头有几滴晶莹剔透的汗珠在她的额头上跳着舞,我看到她如此痴迷的样子,油然升起一股敬佩的感情,今天足有37°,虽然教室里开着风扇,但由于温度太高。连风都是热的。她竟还能这么镇静的画画。我看着她的画,就像一个真的鸡蛋一样,阴影部分画的很好,一点都不乱,看起来非常整洁。

  张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没有达。芬奇。那样赫赫有名。她画的画也没有达。芬奇的画那样技术精湛,但她却有和达。芬奇一样痴迷绘画的精神。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张敏,希望她长大后能成为达芬奇那样的画家.......

  第二十四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第二十五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第二十六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第二十七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第二十八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第二十九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今天上面这些是摘抄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29篇,方便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