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高或低的芦苇,在清风中摇曳,湖面荡起层层涟漪,给美丽的湖面又平添了几分妙趣,几分荡意几分美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热爱的作文500字大概有29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热爱我的祖国,爱我生长的地方,爱我的家人和我的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热爱的。我也有,不如大家听听我说的吧!
我热爱家乡。我的家乡是个美丽的地方,因为有山有水嘛,我还记得那个令我流连忘返的人工湖,虽然比不过其它的湖,但是它的美却在我心中是独一无二的,站在湖边望去,浓绿环抱,没有一点儿刻意雕琢,让你感觉那么幽静,那么天然,湖水好绿啊!像是一块碧绿的翡翠。湖中那或高或低的芦苇,在清风中摇曳,湖面荡起层层涟漪,给美丽的湖面又平添了几分妙趣,几分荡意几分美丽……
我热爱我现在的生活,我爱我的家人和我的朋友,每天在学校和同学相处,和老师老师交流,度过一个充实而又愉快的日子。回到家中,妈妈已经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一家人齐乐荣荣的样子,那可真是无比的幸福,被爱滋润着,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
我热爱我的校园。当你踏进我们学校的时候,就会闻到一阵阵扑鼻而来的桂花香味,每天在教室里读书时,都能闻到从操场传来的香味,还有那一颗大榕树,夏天的时候,太阳炙烤着大地,大榕树像一把大凉伞,把阳光遮挡在外面,我们就在树下做游戏或休息一下,总之美好的回忆太多了。我爱我的校园。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喜爱的东西,就让我们用有限的时间去珍惜,去爱护吧!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美好的。可是有些人,命运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但是他们依然艰苦地奋斗,成为与命运搏击的勇士,他们一样可以活得精彩!
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人叫崔万志,他是一个残疾人,他在出生时因为是脚先落地,头卡在里面,不能呼吸,导致生出来之后口吃,手脚不灵活,他9岁时才上小学,上学的路上有一条沟,别人很容易就可以跨过去可是他却只能慢慢蹲下来,滑倒沟里,再艰难地爬出来,中考时,他的成绩在全县名列前茅,被一所重点高中录取了,可是当他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把床铺好了,把学费交了,这时被校长看到了,把崔万志的行李扔出去校门,还把崔万志和他的爸爸赶出学校并且对崔万志说:“以后就算你考进了大学也没有人要你。”说着就走了。长大后,没有一家公司要他,它就自己开书店,开超市、网吧,但是书店被烧,超市被偷,网吧被拆,最后开网店,成了千万富翁,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崔万志的事例让我想到有一次期末考试只考了80.5分,很怕妈妈回家骂我,我一回家就跑进屋里,把门锁上,开始嚎啕大哭起来,没想到妈妈竟然没有骂我,说:“没关系再接再厉就好了!”这点困难与崔万志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至极呀!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崔万志一样活出自己、活出属于自己年华。同时也要珍惜每一寸光阴。
不是坚持,而是喜欢;不只是喜欢,而是热爱。
躺在窗边,风呼啸着扎进我的双耳,心中浮现出几年前的往事:小学低年级,学校里的作业并不多,但我活得也不轻松。当其他小朋友都在楼下嬉戏打闹时,我却眼巴巴地盼望着早些发完英语、做完练习,好下楼玩一会儿。那时我还常常因不想做作业而和父母闹得不可开交,他们总是说什么:英语什么的越早学越好,等以后没了时间,想学都来不及了。我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学。但是,慢慢地,我开始喜欢起英语来:当别人题目不会时都来问我时,我的心中无比的喜悦。老师上课点名表扬我时,心里洋溢着自豪的感觉。颁奖台上,脖子上的奖牌闪闪发光,那种荣耀的感觉,是多少金山银山都买不来的,因为这是用自己的汗水酿成的。渐渐地我热爱上了英语,发英语已成了每天必修的功课,再多的作业也会挤出时间背单词。虽然常有失败的时候,但那少有的成功时刻却往往比多数失败时刻中的一次更加振奋人心。一次次的失败更加激励了我要学好英语,失败不再能打倒我,反而成了我前进的动力。
7年后的今天,我想说:热爱是强大的,热爱是失败无法攻破的,只要热爱一样东西,不去否定自己的能力,你就能成功!
感谢七年来一直努力的自己,是努力成就了今天的我,也让我领悟到:怀着一颗热爱的心向前走,往往比硬着头皮向前冲要简单的多。
在一个美丽的大森林里,有成千上万棵树和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它们在这个美丽的大森林里玩耍和嬉戏。
一天,卡车的声音打破了森林的寂静。小动物们争相观看。他们都想知道那是什么。突然,一个人下了车,他们四处逃窜。那个人戴着一顶崭新的帽子,从座位上拿出一把锋利的砍树刀。他笑着对自己说:“哈哈,这个森林里有很多树,我现在可以赚很多钱了。”说完,他拿着砍树刀去找那棵树。
突然,他看到一棵又大又厚的树,于是他说:“好吧,看看它。”于是他喝了几口水,高兴地开始工作。
啄木鸟一直飞向这片森林,听到“咚咚”的响声,不禁好奇的问:“这是干什么?”啄木鸟迅速飞入森林。但是啄木鸟一看到这一幕,就怒不可遏。大叔说“唉!”“唉!”在伐木工人的伐木中,伐木工人正在专心地伐木,完全没有意识到树木痛苦的叫声。啄木鸟立刻愤怒地飞到樵夫的头上,愤怒地说:“这片木头里一定有昆虫。”樵夫回答说:“是的,我是在害人。”啄木鸟听后更生气了:在头上使劲啄了一下,说:“你被这种利益和金钱的bug迷了,你不知道怎么保护森林。”说完,两条虫子从樵夫的头上掉了下来。就是钱和利润。啄木鸟很快吃掉了两条虫子。这时候樵夫才醒悟过来,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急匆匆地驶出了森林。
森林里的小动物异口同声地说:“请热爱森林,热爱自然!
自己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自己的人生是自己选择的。我选择了吉它,只因为我热爱它。
我有一个梦,它在我小时就像一颗小种子埋在我心中,现在我长大了,它也长成了一棵大树,深深的在我的脑海里扎根。
每当我看到电视里的那些吉它潇洒地弹吉它时,我总会问妈妈:“妈妈我也能像他们那样弹吉他吗?”妈妈也总会慈爱地回答我:“会的,如果你真的热爱它,你就可以选择它。”于是我选择了吉它,我不知道我选择的对不对,我只知道我热爱它。四年级时,我第一次拿起了那把沉重的吉它,抚摸它那由粗到细的琴弦,聆听它发出的美妙的声音。可难题来了,我没有一点的基本功,吉它还是第一次摸。老师看着连一首歌都唱不全的我,良久,说了一句:“好好练吧,有可能弹出一整首曲子。”
快日落了,夕阳的最后一点余光消逝在了天际。我,用力的抬起了腿上那把沉重的吉它,放在了地上,拍了拍那早已麻木了的双腿,揉了揉那双满是泡的双手,走进了卫生间,把那双满是木头香气的手放在水下洗了又洗,
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我的耐性被磨得无影无踪。母亲好像察觉到了什么,走到我的面前,轻声柔和的对我说:“孩子,你可以放弃吉它,但在这之前,你要想一想你为什么选择了它。”我按照母亲的话,顺着我的梦,找到了我的梦的源头。啊!那颗大树又结了一颗小小的种子,种子上赫然刻着两个字:热爱。我终于拨开了重重地云雾,明白了梦想的实质———我选择了它,因为我热爱它,而又因为我热爱它,我可以扫荡道路上的一切阻碍,完成梦想。
生活可以改变,但是我热爱的心不会改变!
我从小就对科学十分感兴趣,也爱看科学书籍,从五年级开始读一些“轻科幻”,有点类似悬幻的小说,直到六年级,我开始转战“硬科幻”,是那种有比较多科技的概念,而且是爱看比较著名的那种。
我常看的是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他的硬科幻小说都是有名的,他的“三体”三部曲更获得科幻最高项奖雨果奖,中国科幻最高奖银河奖。最近的《流浪地球》电影也是他的小说改编的。他的中篇小说不仅画面炫烂,有艺术的美感,爱国的情怀,生动的故事。时常带着浪漫主义的写法,如《流浪地球》中的带着家园逃亡,《微纪元》中的和平向往,《诗云》中的艺术美感,《带上他的眼睛》中的感动人心,虽然是硬科幻作品,内容却远超了科幻,三体中的“四观”(人生、价值、社会、宇宙观)更是讽刺了现代人性心的软弱,和平不复存在。
对他的小说我是爱不释手,有我追求的脑洞,也改变了我的观点。我开始想一些故事,每天加以改正,最后实在忍不住动笔写了起来。我越写越有成就感,虽写的只有模糊的剧情,但也天天给同学看,我慢慢地把写作当作乐趣。大概写了4000字,我停写的。 初中时,我又看到了我那篇未完成的作文,看到我开怀大笑,现在看真是十分的幼稚,但我发现当时在写作的过程中,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我明白了,那时的我是热爱写作,沉浸在热爱中,写出东西当然是热爱。我开始后悔了,怀念那种美妙的感觉,这种只有写作人才有的享受。 现在开始,我又重拾了自己的热爱。我知道了,热爱是最好的老师。
对美的追求,对情感与逻辑认知的统一,对独特意识形态的见解,这三种元素支配着我对艺术的热爱。这三种元素就如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在我的思想认知构建而成的天空中,将更多光辉洒向四周。
我追求美,首先是因为美给我带来惊喜,它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经常愿意为几个小时徘徊于博物馆或艺术馆中去将艺术品之美理解透彻而放弃周末的一些休闲时光。
我寻求美,其次是因为美给予人以感官与精神的震撼——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神奇与热情,是在深海狂风暴雨的海面之下,沉落的那一片宝藏。
我寻求美,最后是因为美的千姿百态在生命所踏足的每一处角落,目之所及,皆为艺术。这就是我所追求的,虽然它似乎过于理想化,然而最终我还是得到了它。
我以同样的热情寻求着艺术中对情感逻辑认知的统一。我希望了解流动音符之间所传达的感情。我希望知道斑斓色彩如何展现艺术家的感性与理性思维。我试图理解优美文字之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威力。这方面我获得一些成就,然而并不多。
美与对艺术的认知,是那黑暗中的启明星,而对思想的感悟则是光芒更为强烈的海上灯塔了。艺术塑造而成的形象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史的前进,形成的人类意识形态的改变。我渴望真正地去理解,去思考,但是我几乎一无所获,而且我自己也因艺术思想感到迷茫。
这就是我为什么而热爱艺术,因为这是值得的。
羊羔跪乳,因为它热爱自己的母亲;溪流不止,因为它热爱无拘无束的生活;莺啼鸟啭,因为它热爱美丽的大自然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热爱,何况有思想的人呢!
爱生命,成就自我。史铁生,一位饱经病魔折磨的大作家,在得知自己的下肢因一场大病而瘫痪后,也曾想过放弃,但在母亲的帮助下,同意去北海看菊花,同意去地坛悟理,同意与姐姐好好生活所以他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留下《我与地坛》《务虚笔记》《病隙碎笔》等为人盛赞的作品,留下了“人所不能者,既是限制,既是残疾”等振奋人心的作品。在母亲的指引下,史铁生珍惜生命,积极创作,品味到了生命的真谛。
爱朋友,开创未来。一个贫穷,一个富有;一个改造世界,一个无私支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友谊,被称作是最伟大的友谊,风雨来临之际,他们携手共度;面对事业,他们共同研究开拓;马克思尊重恩格斯,说自己总是踏着恩格斯的脚步走,而恩格斯总是认为马克思的才能要超过自己。他们的友谊有了一条坚韧的线,才有了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热爱,在彼此的鼓励下,他们缔造了一个伟大的精神王国,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时代。
爱亲人,立身之本。汉高祖刘邦的四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是一个有名的的孝子。刘恒的他的母亲很孝顺,从来也不敢怠慢。有一次,他的母亲生病了,这可急坏了刘恒,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且一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汤药,日夜守候在母亲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之后,才趴到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要尝一尝,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珍爱亲情,他赢得后人的景仰。
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学会热爱,让生命因为热爱而更加美好!
我热爱奔跑,不管风的冲击多大,扬起的发丝多高,我也总是迈足步子,尽情的让脚与地面接触,等到气喘吁吁时,再享受当时的快乐。
当然在奔跑的途中,我也曾微笑过,也曾摔倒过,也曾迷茫过,因为前方的路,仿佛深不可测,一眼望不到头。
“预备,跑!”干净利落的一声哨响,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但还是慢了一拍,于是就拉下了差距。我奋力的向前赶着,想弥补刚才的失误,但气喘吁吁的我却无可奈何了。“曹琳!”我听见了朋友满怀着焦急与担心的呐喊声。我奋力向前,但结果还是倒数第二,一向不服输的我决定鼓足勇气,下次努力。迎着风深吸一口,我时刻做好奔跑的准备。
90分!当我得知眼前这个数字竟是我的期末成绩时,宛如晴天霹雳。同学欢笑的声音在耳旁萦绕,我的鼻子陡然一阵辛酸,我忍不住想哭!满脑子莫名其妙的滋味聚集在心头,难道以往的努力都将成为泡影吗?“强者容易坚强,正如弱者容易软弱。”我想起爱默生说过的话。哭有什么用呢?我安慰自己,并下决心要努力!
当下课铃催起我的贪玩心时,我努力克制住自己。当同学都热衷于游戏中时,我想起那次刻骨铭心的教训,于是便咬咬牙,让那笔头又开始在纸上龙飞凤舞的跳动。我不再沉迷于看动漫的乐趣,放学回家专心致志地捧起书阅读,当我的眼睛疲倦时,我打开电脑,用耳朵去倾听那些生动的文字。遇到不懂的问题,我敢于我走向讲台去询问老师。一次次的努力,我不仅得到了快乐,也有了收获。三好学生,征文比赛二等奖,阅读之星等等,当我捧着沉甸甸的奖状时,我要感谢奔跑,是奔跑让我知道生命在于运动。
从开始到现在,简短的小学时光即将结束,我一次次的在奔跑中跌倒又爬起,我明白不停奔跑就一定有质的飞跃。
走过大江大河,我闻过熙熙攘攘各种味道。我知道在那繁华的城市街头一角,有着最平凡的生命,还有最熟悉的味道。
当那个故事在你笔下开始开花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逃不过命中这一劫。
那一次大家相约一起去博物馆的时候,我看到了队伍的最后有一个沉默的小孩子。他一直都跟着我们走,不说话,但是却很听话很乖巧的样子。
因为我在队伍的中间有旁边又有朋友和我交谈,我只是眼光偶尔的往那儿一撇就看到了他,但是只是想着缘分那么浅显,也许下一秒就不见。也没有想着去和他上前去交谈。
我也知道在讲话的时候我总是抓不住重点。那时候就好像是在写文章概括好像什么东西都是沾一点边,但是永远又不能直击要害。学过那么多年的文章,我怎么还是在原地呢?
有时候也会感慨,为什么在这世间太多的事情你都是无能为力的,你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样的,更不知道这个宇宙太空又是何种面目,你只是作为一粒小小的星辰,就如同一粒尘埃一般在这世间生存者。
他们说地位的卑微到了尘埃里。
可是你却不听也不信。你觉得每一朵烟花都会绽放出自己的色彩,就好像在夜空最黑暗的时候,也是他们最能够展现璀璨光辉的时候。
所以当他们眼光再次都聚集到你的身上时,你就会发现那样的舞台的光芒,其实并不是你的热爱。
正如“珍惜生命就要珍惜今天”所说,生命,是宝贵的,是脆弱的,更是需要热爱的。
梅花是热爱生命的。在寒冷的冬季,其他植物都只剩光秃秃的枝干,毫无生气,仿佛快要熄灭的蜡烛。而梅花,在严寒的环境中,亭亭玉立,挺立在大雪中,显得格外独特。过不久,它还会慢慢长出可爱的花苞,含苞待放,如同一位小姑娘马上就要从梦中醒来。看着这充满希望的花苞,我仿佛看见了梅花“一枝独秀”的美景。梅红色的梅花错落在枝头,散发着芬芳的香味。这一个个小精灵在白雪皑皑的冬日中分外妖娆,似一团火焰。我不禁想:梅花之所以不畏严寒,是因为不愿在大雪纷飞中失去生命吧。
羚羊是热爱生命的。羚羊在吃草时,会警觉地竖起耳朵,时不时地抬起头,用敏锐的眼睛观察四周是否安全。一旦发现狼群等天敌,它们就会随着大部队,撒开修长健壮的蹄子,飞快地狂奔,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逃生。它们就像与生命奔跑的精灵,在它们眼里生命就要一直奔跑。它们是多么热爱生命!
人们也是热爱生命的。海伦从小失明又聪,让幼小的她一直生活在黑暗无声的世界里。但她始终不气馁,保持乐观的态度,完成了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对生命充满了无限热爱,不是吗?
同学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活丰富精彩,让我们的人生没有遗憾!
在曾经的片刻时候,也许你感觉这一切都很陌生,你不知道周围的这些环境于你而言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更不知道自己坚守在这里,到最后又会换取什么结果。可是突然有一天你身边走来一位老人,他面目慈善的对你说,小伙子,其实很多时候你要看清楚自己的心。
一开始你感觉很疑惑,因为你并不认识这个老人,也并不知道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只是觉得他的笑容非常自信,好像他对你的事情了如指掌一样。后来渐渐地你发现原来一个人坚守初心是这个样子的,你把自己所有的梦想都投身于自己的工作当中,一开始你只是觉得自己的使命在这里,可是后来你却发现自己的情感也在,那就是你的热爱。
你的热爱其实一开始根本就没有多么在意。可是却在一个地方坚守多少年的平凡风雨,在那些历程当中你可以风雨兼程,也可以看清楚,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对你的磨炼。问题其实一直都存在,但是你的热爱却足够支撑你度过这样一段艰难的旅程,无论是他们看到了什么样的结果,他们都会觉得这一切只不过有点漫长,然而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在表面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本质。
就好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你才会想明白,原来在那一天他说的话是这个意思。
也许在以前的时候你走遍了千山万水,可是却怎样也找不到自己的灵魂皈依。只是因为在那个时候那始终都不明白事情的真谛,更不明白自己的心到哪里,这张现在你坚守了那么多年,从一开始的青葱岁月变成了现在的白发苍苍,你觉得我所有的一切都已经看得风轻云淡。
都是来源于你的热爱。
那些所有的梦想,所有的因果,所有的结论。
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是什么?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让我尊重的人,他们也同样热爱生命。比如:张海迪、霍金、尼克、胡哲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崔万志。
崔万志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出生时脚先着地,头被卡在了里面,医生将他抖了两个小时才抢救成功。可是由于大脑缺氧导致口吃和小脚不灵活,所以就成了残疾人。
但他从小努力学习,初中的时候他考上了县里一所好的高中学校,可好景不长,床铺也铺好了,入学的东西也准备好了,校长走过来一看是个残疾孩子说:“哦,学校怎么来了一个残疾人。”说完就把他的行李全都扔到了校门口。说:“就是你考上了大学,也没有一所学校要你!”父亲听了以后在校长面前跪了两个小时,几乎都跪出血了。崔万志伤心地抱怨。父亲说:“你抱怨是没有用的,只能靠自己!”
从这之后崔万志就奋斗地自学,独自在家完成了大学的课程。完成学业后的崔万志写了几百份简历,可是没有一家公司要他,他就开始从事自己的事业,从摆小摊开始,又开了家图书馆,图书馆被人烧了,又开了家商店,商店又被人偷了,又开了家网吧,网吧又被人拆了,最后开了家网店,成就了大事业!现已拥有7千万元的资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爱惜生命的人,比如我有一个同学,他有一次把一只活仓鼠踢死了,这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我心里觉得他太不爱惜生命了,生命只有一次,不论是人的生命还是小动物的生命,我们都要好好珍惜!
一个人总会有自己热爱的事业,热爱婉如期待发芽的种子,深深地埋藏在每个人追求光明与理想的心中。所有的热爱皆都是美好希望带来的动力,如果没有希望的春天,谁都不会白白地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不论你是喜欢文学,还是热爱艺术,不论你是喜好唱歌,还是习惯旅游,每种选择都是源于深深的爱好。
热爱美好的生活需要热爱从事喜欢的职业,然而热爱并不等于专业水平的必须,只要热情的参与,认真地付是出,你所选择的爱好就会有新的发展。幸福快乐的生活属于热心智慧的创造者,创造多彩的生活可以说是热爱美好世界的体现,因为热爱赋予了生命激情与动力。现实生活的精彩需要信心十足的热爱,拥有事业辉煌成绩的巅峰,靠得就是勤奋地进取与坚强的意志。
行走在时代的浪潮中,信誓旦旦地追求热爱的事业,付出辛勤的劳动,洒下辛苦的汗水,期盼的就是理想美好的实现,营造出一方属于自我的快乐天地。热情来自于梦幻理想的守望,希望的风景呈现在五彩梦想的蓝天。
漫长艰难的行走憧憬给理想绿色的希望,丰收满满的果实带给劳动者热爱大自然无限美好的情愫。幸福光明的未来需要热情洋溢的付出,甘甜可口的累累硕果属于播撒希望种子的人。天道酬勤是个永恒而现实的定律,热爱劳动心情耕耘者纵然品位了奋斗的艰辛,然而每当收获饱满的果实时,快乐无比的滋味一定最有体会。
劳动光荣而高尚的,生命因劳动而放射出七彩的光辉。热爱美好生活的意义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铭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到有用的事业中去,让世界因为你的存在而更加美丽。
明明,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知道读书的好处吗?首先,读书可以增加我们交流的质量和深度。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其次,读书可以保持大脑的活跃,防止它失去能力,就像身体的其他肌肉一样,大脑也需要通过锻炼来保持它的强壮与健康。然后,读书可以减少你的压力,在读书的过程中,可以阅读和你不同的人,能帮助你了解他们的看法。最后,读书可以让你抵抗孤独,读书就仿佛你的一个朋友,只要你想读书,它随时可以陪伴在你身边。
明明,你知道吗?一天不读书,无人看得出;一个月不读书,生活变得空洞。不读书,我们也就没有方向,缺乏上进。
明明,你知道我国著名文学家鲁迅先生吗?他从小认真学习,有一次,学校奖励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但他却立即把这枚奖章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和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他便摘下一颗辣椒用来驱寒坚持读书。
明明,让我们行动起来吧!首先,我们要养成读书的习惯。高尔基说过:“每一本书是一级小阶梯,每爬一级,就更热爱这本书。”其次,要学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书本。当你拿到一本书时,能够很快进入文字,并产生联想,这本书就是适合自己的。
明明,让我们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少年吧!
在人们还沉浸于秋的丰收之时,冬已悄然驻入,这里,不同于老舍先生笔下的“南方的冬天便只能用死寂来形容,看不出一丝生命的动感。”这里的冬天是在人们欢声中,在丝丝寒凉中跃入屋子的。
在天地中,冬化作穿棉袄的人,化作迎寒的梅,化作淡淡的香。她为大地装扮,在寒冷的风中,蕴着一股梅的香,沁人心扉,冬很浪漫。
前人有常说冬寒衬冬“死”,但我以为冬是柔情似水,冬是万物之始,冬也同样是万物之结。“冬”,“春”,一个开始,一个终结。所以常说“春冬”,“春冬”。冬也是生机勃勃,只不过不在表面显露。
当人见到村中的砖瓦房时,他见着那青黑的瓦,墨黑的墙,冷蓝的'玻璃,心中便会愁情似泉,感慨这世间的悲伤,但倘若你打开房门,那土黄的墙,燃烧的炉火,红扑扑的脸。你倘若感受一下扑面的热浪,你倘若洗耳聆听一下那欢声笑语,你就会感慨,冬,竟然也可以这么美好。
那北方的冬时,雪花跳跃着,拥挤着,让风儿将它们送往各地。那里的房子上全卧满了水灵的白雪们。孩子们在那里打闹,嬉戏。白雪围在他们身旁,旋转,飞舞,好一幅只用墨色渲染的人景画。这时,用嘴哈一口气,那小水雾便欢快地活跃在你的眼前,让你感觉到,新生的希望与新生的快乐。
树,叶只留了几片,树,它含笑着,看着自己,很满足。树叶儿从树上依依不舍的飞下,与大地又融为了一体。候着来年的新生命们,期盼着地睡去了。
身于此,望那生机勃勃,望那新生的孕育,望那灿丽的冬!
一朵朵花儿,千姿百态,在阳光的照射下姹紫嫣红,一阵微风吹过,两旁青绿色的柳树,摆动着自己柔嫩的枝条,一片片绿油油的草坪,呈现出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这就是人们心中的世外桃源。
在我家住的小区,原来简直就是人间仙境,一条条清澈见底的小河,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的玩耍,一棵棵柳树成阴,花朵儿艳丽多姿,竞相开放,可瞧瞧现在啊……哎!那花朵儿也失去了往日的艳丽,垂头丧气的低着头,乌黑乌黑的河水里漂浮着一袋又一袋的生活垃圾,不时的招来一大群蚊虫来“做客”不但如此,一阵风吹来,那气味臭气熏天,让人头昏脑胀,从那以后小区里的环境就开始不断的恶化,小河边的河柳因为受到河水的污染,也变的乌黑乌黑了,还不时发出一股股恶臭气,在瞧那一片片草坪,人们踩在弱小无力的小草上散步,小朋友们在草坪上踢足球,还有一些小宠物——小狗,小猫……都把粪便拉在了草坪上,害得清洁工们一天扫好几回都无济于事,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使那些小草踩的踩死,压的压死,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了。原来小区幽雅的环境已经全然不在了。
环境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和我们每个人也是分不开的。当你在植树节种上一棵树苗,当你让多一袋我们的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筒,当你少随便乱吐一口痰,当你少让我们的小宠物在公共场所少拉一堆粪便,当你为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都做出一份贡献,出一份力,尽管这些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何愁我们的家园不会变的花红柳绿,天蓝绿水,鸟语花香呢?
我提议,环保并不单单是句口头语,而是一项让人用实际行动去解决的大问题,环保要的人行动起来,只要人人都反省一下自己的不良行为,就会给环保带来莫大的帮助。
岁月轮回,不知闪过了多少个春秋。四季也是大地对时间心心相印的情怀,春夏秋冬似乎是自己早已选定了时间,在不同的日子里各展风华。
春有它的娇媚,夏有它热情,秋有它的朴实,冬有它的宁静。每一季都拨动了我的心弦,但唯有春天的生机盎然,让我爱得最深。
春天充满了生气,小草抽出嫩芽,春风一吹,花儿争奇斗艳,山林披上崭新的衣裳,柳树迎风摇曳,映在那清澈透亮的小溪里。那小溪刚从睡梦中醒来,正欢快地奔跑着,它慢慢地欣赏着蓝蓝的天空,那轻纱似的白云似乎有些高傲,也不管小溪对它的痴迷,头也不回地飘走了,小溪跑累了,便静静地欣赏山林、小鸭、春游的人们、欢快的儿童。小溪觉得无聊了,便叫来高飞的大雁,与它嬉戏聊天。
“沙沙沙”春雨淅淅沥沥地来了,给整个山林和村庄笼上一层薄薄的雾,朦朦胧胧,滴在屋檐上。屋内的人准会被它唤到窗边去,轻轻打在初绽的花苞上,花瓣一摇一摆,陶醉着,初生的嫩芽贪婪吮吸着甘露。雨一停,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土地、青草的芬芳,注意细看,小草长高了一大截,花儿开得更鲜艳,太阳出来了,山林里暖暖的。
这时候必然有小孩去山顶放风筝,采野花,摘小蘑菇。男孩子满是一手的泥巴,女孩子们手巧,自然是编花环,头上的花儿就不会少,运气好,还能看到彩虹呢!
哦!春天,你的生机盎然,让我爱得最深!
生活源于热爱,热爱改变生活。
——题记
源于热爱的生活,处处充满惊喜。热爱生活的人,因一朵鲜花而怦然心动;热爱天文的人,为一颗星星欣喜而狂;热爱植物的人,因种子的萌芽而欢喜。源于热爱,所以热爱。
生活·自然
热爱自然的人,生活自有一番风情。有一位著名的登山者,在一次雪崩中,不幸失去左腿。在医院治疗了三个月后,他安上义肢,重新站上了山顶。记者问:“是什么动力促使你克服困难,勇往直前?”他说,因为热爱。正因为热爱,所以坚持。热爱自然的人,肯定具有怜悯之心,有一双帮助他人的手。热爱自然的人因一片云而激动,一朵花而欣喜,所以必定拥有万种风情的生活。生活,一切源于自然的热爱和坚持。
生活·奋斗
比尔盖茨对电脑的热爱,通过奋斗,打拼出了电脑王国——微软;陈景润因为对数学的热爱,成了国际知名数学家,是什么让他们朝着目标奋斗?热爱。因为热爱,所以不需要鞭策,也在奋力前行。当成功的一刹那,从他们心灵、身体绽放出的喜悦、热爱之情足以让我们为之动容。因为热爱,所以再枯燥的事情也变的的有趣。热爱,无需动力,就能勇往直前,朝着梦想,扬帆起航。
生活·快乐
热爱生活的人,眼里每天都是晴天。快乐有热爱产生,快乐的生活因为热爱。有人采访过一位作家:“您人生中最快乐的是哪段时光?”答:“高三。”因为在高三,你有足够的动力朝着目标前行,热爱这种为自己拼搏的感受,所以快乐。热爱生活的人,永远很快乐,如同你在做享受爱好时的心情。因为热爱,所以快乐。
热爱如同一缕春风,让生活沐浴在春风里;热爱像一缕阳光,照进生活的房子里。热爱源于生活,改变生活。
热爱,让你的世界每一天都是晴天。
当第一片红红的叶子悄悄地飘落到地上时,秋天来了。
秋日的叶子特别红,特别美,它会让你觉得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在你烦恼的时候让你快乐。
秋日的果实好,秋日的果实鲜,在秋天,我非常喜欢一个人望着,望着那丰收的果实。那种秋日特有的,像刚挤出许多染料似的田野中,会有一大片高粱,这时,人只需静静的,默默的,你心中无论有多大的不愉快,都会散去,你会觉得田野原来那么辽阔,自己的心也会这么宽广。
我最喜欢秋日的雨。
那是一种让人神清气爽的清凉,那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清凉,那是一种使你心旷神怡的清凉。清凉的雨水养育着世间万物,在微风吹拂下,密密麻麻的雨丝随风飘舞,投入大地的怀抱,汇成小河,流入大海。
我喜欢秋,喜欢秋天里的雨,原因是因为我喜欢在地上的积水里踩水玩。在那蒙蒙的细雨中,为什么要珍惜自己的力气呢?我经常不穿雨衣,不顾蒙蒙细雨,到楼下的积水中踩水,这便是雨天里我最快乐的事……我跳到积水里,愉快地在积水里蹦着,发出“啪啪”的声音,我知道雨水是不会责怪我的。雨水往左右溅出去,滋润了两边的小草小花,不是吗?我的衣服全湿了,但只要回到家,把湿漉漉的衣服晾干,就能换来一身干净。
秋天的叶子那么红,是在吸引你,让你多出去散散步,尽情玩一玩。
秋天的雨水那么晶莹剔透,是因为我要在雨里好好玩上一通。
不要不舍得体力,而浪费了美好的秋日。
还记得夏日里,那大雨过后的场景吗?清澈的蓝天,厚实的白云。但我想说的东西,并没有这么大。它很小很小,小到不容易被人发现,但却拥有着支撑起一个家的承受力。对的,蜗牛。一个小小的生命,却有着不一样的灵魂。
雨后红色的砖墙上,时不时的会碰到一两只吧。可只是挂在墙上的那一个个小房子而已,想让他出门还挺难呢。
有时候会很好奇,它为什么不出来,因为害怕?不过我还是比较相信它在呼呼大睡。对啊,它那么小,每天都要独自撑起一个家,怎么可能不会累啊。其实,有时候想想,我们好像真的不如这个小家伙。从小就开始独自生活,而我们都这么大了,还需要不停的粘着家长,没有一点自立的意愿。蜗牛们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从不放弃;而我们,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有一点点的不顺心,就开始自暴自弃,不是吗?看看那小小的躯壳,里面装着一个多么巨大的灵魂啊,远远胜过我们。
嘿!你看,那小家伙出家门了,是睡醒了吧。好慢……他向着屋顶一点点挪去,好有耐心。
每一次看到这个情景,心里都是酸酸的。我们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在他们眼里也许要走一整天也说不定。它们愿意去登上顶峰,所以一步步向前。偶尔没有抓住,它们有可能会摔落下来。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下滑。但它们依旧可以登顶,因为它们不放弃。累了,钻回家中休息一会;倦了,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重新振作精神,继续向上攀爬。这不正是我们应当借鉴的么?我们一次次的练兵,一次次的测验,也会累,也会倦。我们也要坚持下去,才会成功啊。
牵起蜗牛的手,一起去散步,慢慢走,与这个伟大的灵魂,一边走,一边聊一聊。
我经常可以看到我们的国旗——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每周一学校的升旗仪式上,在电视中我们的选手获得冠军奏响国歌时,还有我们的飞行探测器登上月球背面时等等。每当我看到我们的国旗,我心中就会有一种自豪的感觉:我们的国家真棒!我们中国人真棒!
在周一学校的升旗仪式上,看着冉冉升起的国旗,看看窗明几亮的教室,看看排列整齐的队伍,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小朋友们是非常幸运的。电视上新闻上播放的世界上有些国家的小朋友,他们生活在炮火中,有的失去了爸爸,有的失去了奶奶,别说上学了,他们安全地生活都不能,他们是多么的可怜!我们的国家很安定,不用每天都担惊受怕,我爱我们的国家!
在电视中看到我们国家的运动员获得了冠军,在领奖时,就会在我们国歌的伴奏下,升起我们的国旗!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特别自豪!我们的运动员真棒!我们中国人真棒!我羡慕他们能够为国争光,羡慕他们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个时候,在自己心里,我常常会许下心愿,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像他们一样。
月亮只有在每天晚上远远的遥望,我从没有想过月亮背面是什么样的,更没有想过还可以登上月球背面。可是某一天,在电视中,我看到了月亮背面的样子,还看到了我们国家的探测器登上了月球背面。探测器上我们国家的五星红旗在空旷的月球背面,在浩渺的宇宙中飞扬。我心中不禁有种声音在强烈回荡:我们的国家真伟大!我们中国人真伟大!
看着一次次的国旗升起飘扬,我对自己的祖国无比热烈,心中也有一个隐秘的愿望:什么时候我们的国旗可以因我而升起一次呢?
每个人都有个人所热爱的东西,每个人也有灵魂,只有灵魂热爱,才可以叫作“深入灵魂的热爱”。我也有自己灵魂所热爱的东西——仙人球。
我家有三盆仙人掌,一盆仙人球,都是极耐旱的植物。每一个月才浇一次水,但还是很绿,精神很饱满。既使每天都在烈日下生存,但丝毫不枯黄。
那次,我得了腮腺炎,脸肿的像红气球一样,肿胀痛疼。爸爸将一株倒霉的仙人球切成块状糊在我的脸上,一会儿就好多了。几天后,我快好了,才忽然想起那株可怜的仙人球,我急匆匆赶到它旁边,发现只有一小块根趴在土里,已经半枯黄了,我只好为仙人球浇水送别。
两个月过去了,转眼已到寒假。我想:仙人球不被切死也得被冻死了吧!我又去看仙人球,它还是一样黄,我又浇了浇水,端到屋内,仔细的地看了看仙人掌们。它们健康的很,精神饱满,无一丝病症。
又过了十天左右,我再次来到我的仙人球旁边。天哪,可怜的仙人球竟然重新发芽了!那苗翠绿、新鲜,软软的小刺像春天新发芽的小草,嫩嫩的、软软的。它在死神手里活了将近35天。当人被切去脚,又切成块,是就是有100条命也是不能活了,可仙人球却奇迹般的活下来了。仙人球的坚强、顽强的精神、意志打动了我。不,是打动了我的灵魂。
我要学习它的无私献奉献的精神。这就是我灵魂所热爱的仙人球,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仙人球。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我学钢琴也已经有四年多了。
还记得一年级时,我看着那些好朋友们学钢琴,指尖在琴键上轻轻擦过,优美的音乐,便出来了。那时的我是多么羡慕那些学钢琴的朋友们,巴不得自己立刻会弹奏那些动听的曲子。
可现在,我实现了当初的想法,学会了弹钢琴,也能够弹奏出悦耳的曲子了。但是基本功还不足,并且才仅仅只有五级水平。我却没有了当初的兴趣。虽然妈妈也曾提醒我,不可半途而废,但我觉得自己弹钢琴是一种煎熬,弹钢琴的一分一秒都是痛苦的。虽然有时候遇到新的曲子,好听点儿的曲目,会有一点点兴趣,但不是永久的,也是短暂的。
枯燥,无聊,乏味,现在在我眼里的钢琴与从前的截然不同。对此,我也是深叹一口气呀!
那些曲子,已弹了1000次,甚至更多,在我心中已成为了一个老古董,弹来弹去,总是这首一首曲子,也已经弹了一年多,就算一个再喜欢再爱弹钢琴的人也会失去兴趣的。
那些曲子似乎也没有那么美妙,从前我听到的,是那些欢快的曲子,而现在,判若两人。我也心烦气躁,从前我总觉得弹曲子是一种享受,而现在只是为了应付。
虽然学钢琴前,我曾也想过,弹钢琴,无非就是一直练,练得滚瓜烂熟。现在,我再次理解这个“练”字,不单单是花费时间,更是花费精力,总而言之,学琴后,我便沉浸在练琴的世界中,从此,失去了自由。
钢琴,我对你的热爱已消失。
我有一颗单纯的心,怎么也看不懂世俗的眼神,我有一颗爱人之心,怎么也记不得背叛我的灵魂,我有一颗执着的心,想拽也拽不回的拧,我有一颗浪漫的诗心,天真又热情。
——题记
我热爱诗,我想当一个诗人,我喜欢诗如河流般地奔放,大海般地汹涌,彩虹般的绚丽,花儿般的柔美。
我热爱诗简洁隽秀,就如我热爱英俊和肌肉,我热爱诗的刻薄辛辣,就如我爱吃的剁椒鱼头,我热爱诗的短小精悍,就如我热爱着的窈窕可人儿。
其实我更爱我的生活能如诗一般的浪漫,诗一般的激情,我也爱如散文一样慢慢诠释诗里的情,画中的境,所以诗和散文都是我的热爱。
散文犹如一个门面,走进里面你会发现有许多的东西,而诗就是最惹眼的那一样物件,它停留在那里,等着你去发现。
散文是少林正宗,四平八稳,而诗则是草莽英豪,宁可抛头颅洒热血,也要亮一下手中的剑,散文和诗都是长在一颗树上的果子,却是两种味道。
我本有一怀疯癫之情,嘻笑怒骂适合我的本性,还是你们想找也找不回的童真,所以我更爱诗,更爱生活中的诗。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诗人,只是可能你是诗人的时间只是那么一瞬间,就如女人在床上的呻吟,虽然是念给蚊子听的,可是她也想念的好听,你能说她不是诗人吗。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名诗句是出自桃花庵主的桃花庵歌,这位闻名历史的才子之首,用他最最辛辣的诗句对世俗的鉴赏力一个嘲讽,就让我也有大话西游般的梦境,游离于这个尘世的虚拟和现实之间。
我不需要老谋子“英雄”那般的鉴赏力,我只需群众的心声,我要把我生活中深刻的瞬间,放进诗坛里发酵,等到酿成一坛香,再拿出来与人分享。
我热爱诗,我自诩为诗人,只因为我有一颗诗一般的心
从无知的孩童到初长成人,乃至一生,总会有一件事,或因热爱,或因执着,都在无形中鞭策着我们,坚持不懈,永不言弃。
刚上小学一年级,当体育老师的父亲便把我送去练乒乓球。幼小的我站在球台前,只比球台高出一头,一个个银球上下翻飞,令我手忙脚乱。
小小的我努力想跟上老师的节奏。看着老师的手紧握球拍,放在与腰齐平的地方,双腿弯曲,重心稳稳放在脚尖上,一转,一蹲,一起,一抖,一挥拍,一个无比成功的正手攻球便完成了。我既是赞叹又是羡慕。“一定要把这项技能学好!”我暗下决心。
让心中住下一条巨龙,既是一种痛苦又是一种磨练。
二千五百五十多个日日夜夜,都在反复揣摩要领,练习动作。正手、反手、抽球、拉球、切球,难度越来越大,运动量也与日俱增。可不论春夏秋冬,不管腰酸背痛,球馆明亮的灯光下,总会有我挥汗如雨的身影。从开始的动作僵硬,不得要领,到现在的动作轻盈,灵活运用;从开始的基本练习,到现在的驰骋赛场……乒乓球成了我的陪伴,我的知已,我的热爱。
长时间的练习也曾让我退缩。每天都是同样的动作,同样的发球、接球,千篇一律,枯燥无味……我也想过放弃。这时父亲鼓励我说:“若是你热爱,就算前进的道路荆棘遍布,也应带着背水一战、奋勇前进的勇气,穿过荆棘,趟过暗流,最终遇见坚持不懈的美好。”我庆幸,我没有放弃,运动带来的快乐弥补了一切;我庆幸,我的坚持,一块块闪亮的奖牌见证了我的收获。
步入初中,学习时间长了,练球的时间少了,可我仍坚持每到周末一定去痛快淋漓地打一场球。
凡所热爱,必定执着。因为热爱,我坚持不懈!
年三十晚上,我吃完年夜饭,独自去了老家唯一的篮球场打篮球。
球场不大。球场旁唯一的辅助设施便是几盏不太亮的路灯。没什么人,确切的说除了我以外,只有一个人。那人拍篮球不断发出的“啪啪”声,回荡在篮球场上,显得分外孤寂。我没有过多理会,径直运球走向另一个没有人的场地。天气很冷,一件加绒长衬衣和一件运动外套显得十分单薄。对着冻僵的手哈了几口气,投了几球,结果却是不如人意,这让我感到无趣。正收拾着准备回去,却被旁边接连几下“咣当”的进球声所吸引,我便蹲下观看。
那人我竟认得。不过我并不感到意外,这一片的人都叫他阿伟,据说因为患了小儿麻痹症而四肢运动不便,智力也低于常人。但他最特别的还是他的一种执着的习惯——无论骄阳似火,还是风寒入骨,他每天都会在这篮球场上练个天昏地暗、不“醉”不休。
看着他用他那畸形的手脚,做着各种并不灵活的上篮动作,我有些动容。又进了几个球,他脸上平静如水,只是单纯的执着与专注。那些奋战于NBA的球星们光鲜的背后,无不是这种苦练,支撑他们精神的是热爱。没有热爱,再出色的技术与天赋都不能以富有真实情感的画面展现在大众面前,同时也不会存在得很长久。此时的阿伟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与篮球,想来是生命与健康的关系,他要用这种运动的方式,使自己的四肢更加强健一些。不管出发点怎样,难能可贵的是他那份刻骨铭心的热爱与坚持啊!
想到这,我重新拿起球,小跑着入场。不远处,灯火阑珊,发出的几颗烟火炸散开来,照耀着两位篮球少年攻防的场景。
生命是什么,小时候的我一直不明白。随着一天天长大,我渐渐的明白了:生命很渺小,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非常不起眼;生命很伟大,就像一颗璀璨的珍珠,珍贵无比。
说起生命,我首先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因为,是他们给了我生命。每次把自己弄伤之后,我都要向爸爸妈妈写一份检查。以前,我一直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现在长大了,我终于明白:我是父母生的,我就是他们身上的一块肉。如果我受伤了,他们比我受伤还要难过。
小时候,我是一个宇宙无敌淘气堡。因此,我的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不想吃。于是,就在妈妈要进来的那一瞬间,我把门锁住了。可谁知,妈妈有保管全家钥匙的权利。妈妈用钥匙打开了门,想把我拉出去。我站在门口,偏不出去,硬要把门关上。妈妈很无奈,只能先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妈妈偷偷地把门打开,但还是被我的顺风耳听见了。我急忙把门关上,趴在地上,用我的千里眼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这时,妈妈突然冒了出来,我想关门已经来不及了。就在这一瞬间,悲剧发生了,我被倒下来的扫帚绊倒了。门一关,耳朵被门夹住了,鲜血直流最终,我被送去医院,缝了好几针。
生命就像一颗鸡蛋,虽然有保护膜,可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经过这次教训,我更明白了生命的可贵。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生命,再也不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篮球在我的手中转动,轰鸣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徘徊。
我带球向前飞快地冲刺,像野狗发了疯一般咆哮而来,队友声嘶力竭地吵:“快传球。”我头也不回,心里念叨着:快跑,到时候再传。可惜的是,慢了一秒,对手及时反应过来,断球后扬长而去,关键的决胜球就这么丢了。
那双充满惊讶然后转变为愤怒的双眼,仇视着,在问你为何不及时传球;没落着,在想球队未来的方向;伤心着,后悔没有上前争抢球权或及时回防。他默默的待在原地,只留下一个狭长的背影。
回到家后,我抱着篮球,扪心自问:你是否还爱着这项运动,它给你带来了什么,竟让你如此伤心?
它在盯着我,像一个光荣而神圣的使者,轻轻地告诉我:“这就是热爱,一种追求,一种永不言弃的追求,或许这种追求过程是漫长的,或许过程之中布满了荆棘坎坷,但,这都是你要一一跨过的。”
看着这个圆状的,深色的,皮革制成的球,心中涌出阵阵感伤,既然你努力了,既然你付出了,既然你因它而快乐了,那么这就是你为什么热爱。如果你对它并没有任何的感情,你对它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文字都是冰冷的,无情的,毫无生气的。
球场,不过是一块地,篮球,不过是一个球,球架,不过就是一个铁架子。但是你去热爱它了,然后你又去享受它了,它才被赋予了意义,一种非凡的意义,一种在你眼中永远永远无法更替的意义。
巨大的声音再次充斥着我的耳畔,而我却不再感到丝毫的颤动,不是由于我已经放弃,而是“热爱”的真谛早已存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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