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摘抄 > 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精选3篇)

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3-02-17 12:43:53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根据XX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概况

  我镇现有松林面积6万亩,以马尾松为主,分布在12个村,20XX年9月,我镇被确定为疫点,经过20XX年去冬今春的伐除枯死松树2162株,涉及:资福、斯桥、牌坊、东营、汤池、龙井、桃岭、解放、莲花等9个村,疫情除治形势十分严峻,如不采取强有力的除治措施,将对我镇生态安全造成巨大破坏,极大地阻碍林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造成巨大损失。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为依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除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强化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有效控制我镇松材线虫病,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防控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严防死守、全力除治、不留隐患、综合治理、全力控制”的除治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全面普查、严密监测、加强检疫封等措施控制天牛媒介,进一步加大疫木源头管理,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松林抗性,减轻危害程度,严防疫情扩散,确保不出现新疫点,保障森林安全。发生区内病死松树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枯死松木安全除治率、枯死松木除害伐除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运检疫率、外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复检率、全镇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五项指标达100%。

  四、除治范围根据我镇松林资源分布的状况以及20X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综合森林、松林资源现状,结合经济、交通、社会发展实际,划分松材线虫病重点除治区、重要除治区、重点防控区。

  (一)重点除治区:龙井、资福、东营、牌坊四个村。

  (二)重要除治区:牌坊梅冲。

  (三)重点防控区:斯桥、汤池、桃岭、解放、莲花五个村。

  五、责任分工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各村林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林长为主要责任人,生态护林员直接责任人。按照中省市规定,明确站所和相关部门的疫情监测、检疫封、除治预防职责。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镇农业中心职责:负责宣传、政策协调、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疫木监管等工作,密切配合县森防站做好枯死松木清理、疫木监管、清理质量跟踪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二)行政村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防治的协助工作,包括对村民的宣传、上山带路、病死树的封禁、相关政策的协调处理等工作,在清理过程中落实协管员(副林长、生态护林员)全方位监督和管理。

  (三)林长、副林长、村级生态护林员职责:负责本辖区松林实施常年巡查、封,清理质量监督,上山带路,对村民的宣传、协调,对清理下山的疫木、运输、押送到定点处理企业处理等全程跟踪监管,制止擅自采伐枯死松木,自行留置、存放、使用疫木行为。

  六、工作措施

  (一)网络监测。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网络,落实镇级监测员1人、村级监测员(林长、副林长、生态护林员)70人,健全镇村三级监测体系。村级监测员基本上达到每个行政村5人以上,监测网络覆盖全镇。涉及松材线虫病的村聘任村级生态护林员,保证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及时测报和疫木封监管工作。

  (二)普查监测。全面开展疫情普查,每年度春、秋季开展全镇疫情普查工作,查清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在除治区内的松林设置监测点,开展常年监测,采样标本送县森防站进行检验、分析,发现病源及时处理。

  (三)疫木监管。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监管,以涉松企业转型升级整改为突破口,规范涉木企业检疫行为;主动出击,以检疫执法为抓手,杜绝疫木流失事件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1、切实执行疫木定点除害安全利用制度

  我镇是松材线虫病疫点,所有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都属于疫木,涉木企业禁止经营加工松木,全镇所有的松木都不得利用。

  2、建立健全疫木监管体系

  镇农业中心要在松材线虫病疫普查的基础上,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发展动态,查明疫情分布,公布发生村名单,并建立具体到村、小班的疫情分布数据档案;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开展检疫检查,逐一建立检疫登记档案,建立监管制度。全面落实检疫封措施,停止商品材采伐审批。

  3、病死树清理

  每年2月底以前全面清理除治头年年秋季涉及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及其他原因枯死的所有病死松树、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侧枝以及各种人为乱砍滥伐的松树枝、干及伐桩等,邀请县森防站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统一进行清理,在每年11月初至第二年2月底前,按地域分块轮流清理干净,所有伐除的松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条均须作除害处理,就近运到定点地进行除害处理主要为:伐除枯死松树并挖坑烧毁所有枝干后伐桩置放磷化氯片后覆膜包桩。清理作业期间,各村认真履行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确保清理质量,加强专业采伐队伍的管理,落实村级生态护林员监管责任,以及相应的劳动报酬。相关村要不断检查生态护林员员是否对清理过程采伐、运输、烧毁、置药、包桩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生态护林员负责清理中的质量监督,及吋掌握清理质量。镇农业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清理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清理。每年12月开始,有除治任务的村每日安排专人实地检查除治质量,镇农业中心人员逐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保障病虫木伐除顺利完成,镇上成立伐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镇农业中心、财政所、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生态护林员

  伐除期间严格管理伐除程序、技术及安全,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施工结束后,经县、镇、村、施工方联合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方可结算资金。

  二)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驻镇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控工作机制。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农管所等站办所要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相关通讯部门使用外来松科材料,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森检机构做好检验检疫工作。

  篇二: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XX森林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XX〕30号)、《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林生发〔20XX〕56号)和省林业局《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林造字〔2018〕2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监测预警,保障资金投入,实施科学防治,切实有效控制并压缩XX市松材线虫病疫情,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森林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目标责任制;坚持多措并举、综合防治的原则,切实提高防治成效;坚持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划定重型疫点、轻型疫点,实行分区治理;坚持依法防控、规范管理的原则,提高科学防控水平;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建立持续投入机制,确保防控经费得到保障。

  三、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XX年初步统计,今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为12。2379万亩,枯死松树约19。61万株,其中山上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为2。4828万亩,枯死松树约6。15万株,山下区域(含九江文旅集团)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为9。7551万亩,枯死松树约13。46万株,山下往年存量(往年打包木、风倒木、雪压木等灾害木)约3。3726万吨。

  四、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疫情除治和保护力度,至20XX年9月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时,病(枯)死松树清除率和就地实施除害处理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压缩疫情,力争XX林场、市政管理所、XX植物园、云雾茶场、天合谷景区、太乙村景区、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秀峰景区、观音桥景区、三叠泉景区病死树数量下降50%;山下区域至少根除1个疫点乡镇,实现2个疫点乡镇无疫情。同时,加强疫木监管和检疫执法,禁止区域内疫木非法调运、加工利用,严防疫木流失,严禁松木及其制品的调入。XX植物园、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九江文旅集团(管理原海会师范区域)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除治要求和标准,完成辖区内所有病(枯)死松树的清除和除害处理。

  五、防治措施

  (一)时间安排

  1、疫木清理时间:20XX年11月-20XX年4月。

  2、打孔注药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2月底。

  3、释放天敌时间:20XX年3月-4月初。

  4、药物防治时间:20XX年5月-6月。

  (二)防治区划

  以XX核心景区为中心向外布防,根据区位敏感性、疫情发生危害程度、面积和清理难度,将防治范围划分为重点区域、重型区域、轻型区域。

  1、重点区域: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林场、市政管理所、XX植物园、云雾茶场、秀峰景区、观音桥景区、三叠泉景区,共5个林权单位和3个重要景点,其中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秀峰景区、观音桥景区、三叠泉景区为重型疫点;XX林场、市政管理所、XX植物园、云雾茶场为轻型疫点。

  2、重型区域:温泉镇、白鹿镇(含白鹿洞书院)、海会镇、海会师范、东牯山林场,共3个镇、1个林场、1个林权单位。

  3、轻型区域:XX茶厂、莲花林场、蓼南乡、华林镇、星子镇、南康镇、蛟塘镇、横塘镇,共6个乡镇、2个林场(厂)。

  (三)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XX年版)》要求,及时聘请专业队伍开展除治,采伐的疫木及剩余物就地粉碎、旋切,或经相关程序报批后焚烧处理,焚烧过程要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伐桩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固定在伐桩上。分区分级采取以下措施:

  1、重点区域突出“清、保、封”。坚持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松树、实施打孔注药保护为核心,媒介昆虫防治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一是即死即清。确保清理队伍随时待命,发现死树,即时清理,及时一次性除害到位。二是能保尽保。区域内所有古松名松、重要景观松林、大径材松树、重点优势木,以及疫情发生小班周围的松树,加大打孔注药力度。三是针对XX地形,处于悬崖峭壁、除治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法清理的松林,加强巡查监管,实施封防结合的原则,在封锁区域内通过投放花绒寄甲等媒介昆虫天敌或飞机喷药的措施,控制媒介昆虫种群密度。同时,加强疫情封锁措施,确保疫木不流失,防止疫情人为扩散。

  2、重型区域实行“清、保、补”。一是在除治期及时清理病枯死松树;二是大径级马尾松打孔注药进行防治,有效控制疫情;三是林间空地或清理后成“天窗”的进行补种补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四是在海拔较高的林区释放天敌花绒寄甲;五是实施飞机喷药降低天牛密度。

  3、轻型区域采取“清、改、补”。一是建立常态化清理枯死松树机制。即集中清理与即死即清相结合,强化清理质量。非集中除治期采取即死即清方式的,按照当日采伐必须当日除害的要求安排工作量。集中清理除害的,要压实监管责任,明确除治监管责任人。二是“改”和“补”同时进行,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松树占比较高、死树量大的林分,可优先结合森林抚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加强抚育改造,并及时补植补造,促进林分“针改阔”,积极营造健康林分。生态脆弱区域原则上不得采取皆伐更新措施。三是针阔混交林可以适当补充投放花绒寄甲,降低媒介昆虫的虫口密度。

  (四)档案管理

  防治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材料包括:内业和外业资料、防治组织的自查总结材料、监管验收材料,乡镇场级自查、省、市级核查材料;防治方案,组织保障措施,经费下达及使用情况;疫木除害处理,实施清理的枯死松树进度登记表,疫木除害处理和安全利用登记表,枯死松树清理及除害处理等。

  六、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主要针对疫木清理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质量情况和疫木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验收考核。

  (一)自查。对除治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林权单位、各乡(镇、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除治质量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每月抽查、每季全面检查、每年度末综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主要检查山场除治质量,疫木除害处理情况,病(枯)死松树采伐及目前山场枯死松树数量并填写松材线虫防治自查表。

  (二)验收。各乡镇、各林权单位在疫木清理工作完成后组织安排验收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各辖区枯死松树清理进度、除治质量、组织管理、经费安排等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采取“回头看”等相应的方式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合格,并将验收结果报予市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

  (三)评价。由市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各林权单位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考评方案另行制定),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奖补资金分配和林长制年终考核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局)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斌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胡晓俊同志任指挥长,梁晓峰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杨则峰、刘丹、许仕、余小龙同志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乡镇、各林权单位负责同志,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余小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苏林、袁华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局)上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资料收集和数据汇总等。XX管理与维护中心配合市林业局做好山上区域各林权单位的疫情监测、数据统计、技术指导、检疫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各林权单位是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解决防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防控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和疫木监管队伍,制订管理细则,将现场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对枯死树清除进行旁站式监管,并签订《疫木除治现场监管人员责任书》。要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禁止辖区内任何单位未经许可加工疫木和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森林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做好对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利用松木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打击。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监督检查组,分片对除治质量进行指导和重点抽查,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除治情况,并及时报送各级林长。对除治质量不高、监管不力的责任主体,实行“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主要负责人、第三次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的督促机制。

  (四)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松材线虫除治的意义、形式和措施等,争得取全市人民群众对除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为全市除治松材线虫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当前XX市(局)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将除治所需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重点区域联防联治工作的实际需要。

  篇三: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为保护我国松树资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开展防治工作,提高整体防治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监测普查

  (一)日常监测。

  1、监测范围。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

  2、监测时间。对辖区内松树进行定期巡查,每月至少一次。

  3、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4、监测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出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采取目测方法或者使用望远镜,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本方案中有关要求进行取样和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2)遥感调查。采取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对大面积松林进行监测调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根据遥感图像全球定位系统定位信息,开展人工地面调查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3)诱捕器调查。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非发生区林分的监测,严禁在疫情非发生区和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在媒介昆虫羽化期设置诱捕器引诱媒介昆虫,将诱捕到的媒介昆虫成虫活体在室内剪碎后进行分离鉴定(或经过培养后鉴定),确认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应当立即对设置诱捕器的林分及周边林分进行详查。

  (4)详查。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不能以小班统计发生面积的以实际发生面积统计,四旁松树的发生面积以折算方式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二)专项普查。

  1、普查范围。辖区内的所有松树。

  2、普查时间。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6月份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0月份进行秋季普查。

  3、普查内容。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4、普查方法。同日常监测方法。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三)取样。

  1、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松树,不应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参照以下条件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3、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4、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5、取样数量。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6、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分离鉴定,并及时销毁分离鉴定使用的样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一个月。

  (四)分离鉴定。

  1、分离。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2、鉴定。

  (1)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松材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2)分子检测(适用于各虫态):采用PCR检测技术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分离、培养、检测鉴定的具体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23476)》进行。

  (五)疫情确认。

  (1)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疫情的省级行政区,应当在初检的基础上将样品选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检测鉴定确认。

  (2)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省级行政区,其辖区内新发疫情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鉴定确认。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松材线虫病疫情检测鉴定管理办法,明确疫情检测鉴定的机构、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将新发乡镇级疫情的确认纳入到管理办法中。

  (六)疫情报告。

  1、新发疫情报告。经鉴定确认的新发松材线虫病疫情,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将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等情况同时报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10个工作日内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疫情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抄报森防总站);疫情详查情况应当在疫情鉴定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月报告。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每月底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报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结果。

  3、普查结果报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于每年7月和11月前,将春季和秋季普查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抄报森防总站),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2)。

  二、疫情防治

  (一)总体要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采取以清理病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打孔注药等为辅助措施的防治策略,坚持科学严格管用的治理思路,科学制定疫情防治方案,落实防治目标任务;按照保成效、低风险、控成本的原则,精准选用相关辅助防治技术;加强检疫执法,强化检疫封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强化疫情源头管理,实施所有采伐疫木原地就地粉碎、销毁措施,做到严格监管和及时处置,严防疫木流失,确保防治成效。

  (二)防治方案制定。县级疫情发生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定并备案后组织实施。

  县级疫情发生区应当根据本省级、市级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或总体规划,结合本县级行政区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情况,以及森林资源、地理位置、林分用途等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编写式样见附件3)。

  防治方案实施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方案组织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将防治范围、面积、技术措施和工程量落实到小班,并绘制发生分布图、施工作业图表和文字说明。

  (三)疫木除治。

  1、择伐。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

  作业要求: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进行,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进行采伐。可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将择伐范围向外延伸2000米,延伸范围内的择伐对象只限于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全部就地粉碎或销毁。媒介昆虫羽化期早于3月底的,确因疫情防治需要可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但必须按照当日采伐松树须当日就地销毁的要求,采取严格的疫木处置和监管措施,严防疫木流失。

  2、皆伐。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松树进行全部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原则上不采取皆伐。对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可采取皆伐措施,并及时进行造林。

  作业要求: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进行,羽化期早于3月底的,确因疫情防治需要可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但必须按照当日采伐松树须当日就地销毁的要求,采取严格的疫木处置和监管措施,确保疫木不流失。皆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皆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全部就地粉碎或销毁。

  3、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将其伐桩剥皮并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使用该方法处理期间的最低气温不低于10℃);也可采取挖出后烧毁、粉碎,以及钢丝网罩(钢丝直径大于0。12mm,每1英寸(25。41mm)网孔数大于8目)等方式处理。

  4、疫木处理。

  (1)粉碎(削片)处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

  处理方法: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或者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环节摄像并存档备查。经粉碎(削片)处理后的疫区疫木可采取制作纤维板、刨花板以及造纸、制炭方式在本地区内进行安全利用。

  (2)烧毁处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数量少且不具备粉碎和削片条件的疫情除治区。

  处理方法: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时应当全环节摄像并存档备查。

  (3)钢丝网罩处理。

  适用范围:原则上不使用。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能采取粉碎、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可采取就地钢丝网罩的措施。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

  处理方法:使用钢丝直径大于0。12mm,每1英寸网孔数大于8目的钢丝网罩包裹疫木,并进行锁边。

  (四)媒介昆虫防治。

  1、药剂防治。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和预防区。

  作业要求:成片分布的松林应采取飞机施药防治,零散分布的松树可采取地面施药防治。根据防治需要确定防治区域后,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和第一次喷施药剂的有效期末,选用高效低毒、生态友好的缓释型药剂连续2次施药防治。

  2、诱捕器诱杀防治。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的中心区域且媒介昆虫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在媒介昆虫羽化前1-5天设置诱捕器,一般每30亩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距离约150米,并用全球定位系统定位,绘制位置示意图。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保持垂直悬挂,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并及时更换诱芯,定期收集和处理媒介昆虫,统计媒介昆虫诱集种类和数量。

  3、立式诱木引诱防治。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小班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边缘的松林使用。严禁在没有粉碎、削片或销毁等除害处理能力的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于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在发生区内选取衰弱松树设为诱木,在诱木干部环剥或者砍出刀槽后注入引诱剂。每10亩可设置1株,并对每株诱木编号和全球定位系统定位,于每年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将诱木逐一伐除并进行粉碎、削片或者烧毁处理。

  4、打孔注药。适用于名木古树以及公园、景区、寺庙等区域内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

  5、天敌防治。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区内的成片松林中,可作为控制媒介昆虫种群密度的辅助措施使用。

  (五)检疫封锁。

  1、地方各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涉木企业及个人的监管,建立辖区内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实行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2、加强辖区内经营、加工、使用松木的企业及个人的检疫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加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3、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

  三、防治成效检查

  (一)春季检查。

  1、检查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前完成。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照年度除治任务检查松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数量;除治作业区有无病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此外,实施社会化防治的还需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监理情况。

  (二)秋季检查。

  1、检查时间。结合每年秋季普查进行。

  2、检查内容。根据年度除治任务指标,检查除治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冬今春防治现场、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三)检查方法

  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国家督查的要求,采取现场查定和内业查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其中,县级自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市级复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乡镇,省级抽查要覆盖全部县级疫情发生区。

  四、防治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需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的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开展情况、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情况等;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上面的这些是摘抄网小编专门整理的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