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农村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面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工作要求,全力以赴……今天摘抄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大约有8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__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__农发〔20__〕50号)、《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__府办函〔20__〕23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切实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面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工作要求,全力以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按照“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工作思路,优化种植结构、拓展种植面积、增强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依据辖区撂荒耕地面积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达85%以上。
三、整治措施
(一)自行复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规定,撂荒耕地应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待自行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政策补贴范围。
(二)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种植经营收入和复耕复种奖补资金归实际耕种者所有。
(三)业主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流转撂荒耕地耕种的业主,享受复耕复种奖补政策。
(四)集体托管。对长期外出导致撂荒的耕地,要由村民小组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集体签定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承诺不再撂荒并缴纳复耕费(撂荒耕地两年以内100元/亩、三年以内200元/亩、三年以上300元/亩)。
(五)建章立制。鼓励村集体探索将防止耕地撂荒写进村规民约,建立不撂荒保证金制度,保障耕地持续高效种植,杜绝耕地再次撂荒。
四、奖补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奖补标准
1、复耕奖补标准:对复耕规模面积30亩以上的,按200元/亩补助(按150元/亩、50元/亩的标准分两年兑付)。
2、复种奖补标准:对持续复种三年以上、规模面积30亩以上的,按150元/亩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每年补助50元/亩)。
(二)申报流程
按照“村集体申报、乡镇(街道)验收、县级复核”的流程进行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1、村级自验申报。村集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验收资料,包括:①能清晰客观反映复耕复种的前、中、后撂荒地整治对比图片;②撂荒地整治工作台账;③村级自验结果等相关资料。
2、乡镇(街道)验收。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村级验收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实地踏勘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现场。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3、县级现场复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申请,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村进行复核。
4、资金兑付。县财政局根据各级验收资料将奖补资金下达到主管部门。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粮油扩面增产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层层宣传动员、压实责任、分解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鼓励和引导村集体、种粮业主和农户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农业、自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仪陇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优秀做法、典型经验通过简报、电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村集体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引导农民正确利用每一分耕地,使“爱护耕地、人人有责”意识深入人心。
(四)强化生产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全力做好农资保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调度和储备调剂,畅通运输、销售渠道。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加大生产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农机服务,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优势,扩大农机作业面积。
(五)强化督导考核。目绩办将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定期不定期开展进度督导。同时,加强明察暗访,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开展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虚报瞒报数据、工作落实不到位、目标任务完不成、整改不达标、假整改等行为,移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南方省份粮食生产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全省粮食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调度各地“抢收抢种”、“以晚补早”落实情况,紧盯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目标任务,环环紧扣抓紧抓实晚造粮食生产。为加快我区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全面落实和完成,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综合各镇(街道)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全面落实、重点推动、各村推进的思路,将镇(街道)实查未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图斑图号田块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分解到镇(街道)主要领导包干,区直单位领导挂点镇(街道)督导撂荒田工作。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90%,9月底全部完成,以迎接省的考核。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25日一7月31日)。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图斑,各自建立未完成复耕复种图斑台账,调查未完成复种复耕的撂荒田的面积,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各村(社区)完成耕地撂荒情況摸排,制定本村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二)推进落实(8月1日一8月31日)。各镇(街道)根据摸底工作台账,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推进复耕复种撂荒田,主要任务:1。通报摸底情况;2。落实村复耕复种方案;3。逐户逐地块进复耕复种;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按程序进行处置;5。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6。为确保撂荒田专项工作全面完成,要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整体推进。
(三)自查总结(9月15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对照撂荒田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摆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四)督查验收(9月15日-9月30日)。区、镇(街道)分别成立专门的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委会的图斑台帐,按作物季节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验收;区直单位挂点镇(街道)领导干部督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耕田综合利用。在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田利用,对地势平整、排灌取水易改造的撂荒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地势较高或处于坡地的捏荒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南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高标农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按规定可停发耕地力保护的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求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由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由村集体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二是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
(三)加快推进政策支持激励。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镇(街道)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帮扶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田耕作条件。撂荒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桔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同责,任务明确。镇(街道)书记要带头督办,派出有经验的分管同志抓粮食生产,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抢农时,抓夏种,抓好耕地抛荒撂荒复耕复种落实,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要根据存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块包干。宜稻则稻、宜豆则豆、宜薯则薯、宜菜则菜等。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要强调调查,详细排查撂荒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摸底记录。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要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抢时间,抓进度,务求按区委、区政府的布置完成工作,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达到并超出市下达的粮食考核任务。
(二)督查督导,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派出撂荒田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镇(街道)撂荒田工作督查和指导,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镇(街道),将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认清当前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排摸不准、工作不实、标准不高、督导不力”等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撂荒地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相应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撂荒地整治按要求完成。
(五)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将未复耕复种撂荒地整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撂荒地对照图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摸,逐村逐户查清撂荒原因、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及工作责任,建立台账,为彻底按时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六)精准施策,层层推进。各镇(街道)要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复耕工作。对有复耕能力的,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动员农户复耕复种;对无能力复耕的采取代耕、流转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强化协作,打通障碍。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协作,对照国土“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各镇(街道)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未复耕复种撂荒田的台账,做到逐图斑精准整治,因地制宜选择整治措施,确保撂荒地整治取得实效。
(八)加快行动,加强监管。各镇(街道)要立即行动,落实人员和任务,全力投入到撂荒田复种复耕推进工作当中去。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指导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区关于粮食安全,相继作出耕地保护、撂荒地核查及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部署的明确要求,全面做好我镇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现场核查及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全面摸清撂荒耕地现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化责任制完成撂荒耕地盘活利用工作,最大程度挖掘我镇耕地潜力,确保复耕复种,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第一责任人,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要对10亩以上连片撂荒耕地负责,其他党政负责同志主要对5-10亩连片撂荒耕地负责,各村书记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对撂荒耕地核查利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整改措施到户。
(二)开展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现场核查
各村根据下发的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和面积,逐图斑逐地块开展现状核查,核查时保存好图斑照片。5亩以下撂荒耕地台账由各村自查建立保存备查并完成复耕复种。
(三)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对核查出未利用的撂荒耕地,各村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制定统筹利用撂荒耕地具体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备种育苗,完成疑似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四)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要求
撂荒耕地也属于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控要求,按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菜和饲草料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撂荒耕地盘活利用。
三、领导包片
(一)成立工作组:由____镇党委书记____、____镇人民政府镇长____任组长,由副镇长____、副镇长____任副组长,由规划建设环节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撂荒地核查及复耕复种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全镇撂荒地核查及复耕复种工作协调、调度、行政推动及检查指导工作,工作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指导相关工作开展。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撂荒地核查复耕复种日常工作和复耕复种粮油、蔬菜作物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将撂荒耕地尽可能纳入耕地“宜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范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向撂荒地复耕复种方面倾斜;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撂荒地疑似图斑分村分解及各村依据图斑开展实地核查技术支撑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监督管理流转后撂荒现象整改,引导撂荒农户将撂荒耕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委托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代管托管服务,落实社会化服务补贴、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政策向撂荒地复耕复种方面倾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撂荒地核查及复耕复种组织实施工作。
(三)建立包片负责制
为全面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镇建立疑似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复耕复种领导包片负责制,督促指导各村相关开展疑似撂荒耕地核查及复耕复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及复耕复种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核查、调度工作。
(二)加强保密要求管理
撂荒耕地位置及数据事关全镇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务必加强工作过程中数据保密管理,相关数据只能用于撂荒耕地核查及复耕复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24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____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通发[20__]1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____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__农发[20__]9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320号)、《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发(20__7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耕地撂荒问题治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____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努力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切实提高粮食自给率,确保粮食安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6万亩,粮食产量保持在15。1万吨以上
2、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550个村的耕地撂荒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
3、坚持全面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专项整治工作。
4、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5、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6。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耕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乡镇总负责,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组、户,落实到地块,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20__年5月底前(春播结束)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
二、整治措施
(一)宣传动员,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等多种方式方法,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上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依据“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核查图斑台账,对斑销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据荒地综合利用。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三大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莱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贴基础上,引导期自愿退出承包权,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作统一安排。(三)加强治理政策支持激励。把耕地撂荒与补助资金政策挂钩,对村(社区)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社区)探索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将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对长期撂荒的承包地经营者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政府将出台有效扶持政策,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1、自行复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据荒耕地应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含一年),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业主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际流转撂荒耕地耕种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享受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
4、集体托管。对长期外出导致的撂荒耕地,由村民小组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集体签定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书面承诺不再撂荒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不熟悉的返乡农民和相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要组织村、组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三、保障措施
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结合春耕生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靠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快礼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今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目标,确保粮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县农经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县农业执法大队、县畜牧站以及29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成员的礼县撂荒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县农经中心和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小组,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开展本区域内撂荒地整治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地治埋,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运用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乡镇进行通报约谈。要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村社干部包抓农户,重点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四)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教育农民爱惜土地、用好耕地,使农民充分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的义务,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各乡(镇)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遏制撂荒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__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__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__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__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__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一、决策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提高耕地产出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____大和____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两强一增”为引领,抓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工作,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落实复耕复种,进一步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总产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意见,收集集镇及各村(居)耕地信息,经过认真研判我街道耕地管理保护情况,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该方案于20__年7月1日正式发布。
四、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明确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和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
(二)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受耕种条件差、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土地撂荒现象长期存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要合情、合理、合规的采取措施推动复耕复种,全面盘活农村撂荒地资源。
(三)有序流转,加快复耕。尊重农户意愿,鼓励自耕自种、委托大户、亲朋好友种植等。对弃耕大户,依法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对弃耕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引导收回经营权,实施代耕代种等政策。
(四)分类施策,逐步整治。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要立即复耕复种,用于粮食生产。对立地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对立地条件较差、不宜粮食作物种植的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谷类、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以及蔬菜、饲料饲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
五、工作安排
对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地,7月22日前完成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说明理由,报请街道办事处批准,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积极动员复耕复种,对确有困难或不愿意复耕复种的依法依规代耕代种;确保年内复耕复种面积达100%,力争十四五末全面消除土地撂荒现象。
(一)广泛动员,下发通知。根据《____区____街道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已摸排并界定为撂荒地的承包户,村民委员会下发撂荒地复耕复种通知书,限期复耕复种。
(二)积极引导,个人申请。对于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年老体弱、耕地质量较差等原因致耕地种植有困难的农户,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代耕代种申请,填报《代耕代种申请表》(附表2)。
(三)组为基础,村级审核。各村民委员会要对农户申请认真审核,经集体审议后公示,并签订协议,明确代耕代种地块、面积、期限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代为运营,原则上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分配。
(四)公开公示,街道复核。街道农业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加强工作指导,对村级报送的《代耕代种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复核,对无异议的形成汇总表,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是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杜绝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街道办事处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班,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撂荒地管理。对下发复耕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承诺复耕复种且不主动提交代耕代种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且不愿意复耕复种、委托代耕代种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引导收回经营权,由村集体统筹实施代耕代种措施,涉粮补贴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三)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撂荒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要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野生动物危害的撂荒地,相关单位和村居要组织实施防护措施,提高相关保险补偿标准。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
(四)落实撂荒地整治支持政策。对本轮“回头看”排查出的撂荒地复耕复种后,经村级申请、街道全面验收、区级抽查验收后,对复耕复种工作成效好、推进力度大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主要用于撂荒地清表、深耕、设施配套、化肥、种子等支出。同时,财政、农业部门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鼓励各村居对撂荒地复垦复种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代耕代种好的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在秋播重要时间节点,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专班,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检查撂荒地整治情况。对耕地撂荒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撂荒地整治成效,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____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____市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发〔20__〕60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守底线、扩面积、增产量、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全面摸清撂荒地底数,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增强撂荒地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底线,助力打造“七彩农业”名片、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大耕地撂荒整治力度,逐级分解目标,明确乡镇、村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耕地发挥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战略。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鼓励耕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三)坚持因地施策原则。对撂荒耕地实行建档管理,明晰撂荒耕地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针对性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
(四)坚持多措并举原则。制订并落实复耕复种扶持奖励和惩戒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参与粮食生产等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从源头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三、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在20__年度撂荒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__年备耕春播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全面复耕复种撂荒地。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增量,确保20__年5月底前实现全县撂荒地“零存量”。
四、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分级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辖区内撂荒地整治有人抓、有人管。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通过实地核查等办法,按照短期撂荒(1年以内)、长期撂荒(2年以上)、零星撂荒、闲置、荒芜耕地等类别,逐村逐户逐块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类型、撂荒原因、承包农户和流转主体,逐块明确复耕复种时限、责任人、复耕复种措施,制定复耕复种方案,确保不漏一块、不落一户。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建立完整的县、乡镇、村三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分类施策,开展复耕。各乡镇、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指导,切实做到每块撂荒地复耕复种、应种尽种。一是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保障小麦、青稞、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二是一般耕地按“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按照发展粮食、油料、蔬菜、饲草等先后次序,增加多样化特色农产品供给;三是严重盐碱化、沙化、地下水位高的撂荒地,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和饲用牧草等作物;四是对因基础设施滞后撂荒的耕地,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善设施设备,创造条件保障耕种;五是对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六是对转而未用、征而未用的土地,必须组织复耕,消灭“空白”;七是对复耕确实有困难的农户,由村“两委”引导流转种植或负责耕种,绝不能因各种困难理由造成等、推、拖等现象,贻误全县复耕复种工作。
1、农户自种。村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确实无力耕种的农户,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或者无偿将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交回村集体。
2、集体代管。对20__年5月底前仍没有复耕复种且没有将耕地经营权交回所在的村集体的,由各村集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程序审议决定并公示后,收回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并交村集体代管。代管期村集体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政府兜底。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撂荒耕地,村集体短时间内无法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组织耕种的,由所在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资金,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兜底包干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4、托管服务。各乡镇结合辖区内耕地撂荒实际,尽快成立耕地撂荒托管服务中心,委托有能力的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菜单式、全程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三)强化惩戒,助推复耕。一是依法履行耕种义务。督促承包户必须履行耕种义务,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两委”组织复耕复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依法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二是挂钩农户涉农补助政策。对撂荒承包地的农户,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得享受各项奖励政策(良种补贴、露地蔬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全膜补贴等),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对撂荒行为作出惩戒。对撂荒承包地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种义务的农户,不得给予农业担保、信贷资金支持,不得评定“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各类荣誉称号;对流转承包地存在撂荒行为,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地义务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国家、省、市、县级示范性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评定各类荣誉称号;相关部门不得予以各类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四是严格干部绩效考核。将撂荒地整治纳入乡镇、村干部年度考核,所辖区域内凡是有耕作条件但存在撂荒地的乡镇不能评优,对耕地撂荒达到2%以上的乡镇领导进行约谈。本村撂荒地达到2%以上的(易地搬迁村、“空心村”不能超过5%),村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暂停发放年度村干部报酬补助。
(四)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涉农项目支持。结合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采取施用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对撂荒地开展土地整治和设施配套,实施耕地宜机化改造,方便农户耕种;对集中成片撂荒地区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调动撂荒地区生产发展积极性;易地搬迁村、部分“空心村”基于人走地留,耕地撂荒的实际,通过项目倾斜安排,引导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明确利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中搬迁农户合法收益。二是配套县级财政资金。县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本县撂荒地的水、路等基础设施、种子、有机肥、组织机械耕种等投入,保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复耕作物“应保尽保”,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支持复耕经营主体。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撂荒地规模大、复耕复种积极、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优先评定市级示范社,推荐上报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对复耕复种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家庭农场给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互助县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星全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确保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农民耕地保护意识,严防耕地撂荒。要认真总结亮点做法和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等一切耕地保护红线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成立督导组,采取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每季度对复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制定巡查监管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乡镇配备专职土地管理员,加强常态化耕地撂荒监管,防止撂荒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复种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制、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分级制定实施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耕地长期撂荒问题。
以上是摘抄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