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今年6月是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扎实开展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28条“实招”,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第三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实现“一无四降”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紧扣“一个专题”,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理论武装
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月”的首要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再次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基层宣讲、培训辅导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云广播以及新媒体平台,通过安全员派驻、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2、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等宣传贯彻。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28条“实招”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各派驻企业安全联络员要深入企业开展一次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28条“实招”宣讲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硬措施”、“铁办法”和“实招”落地见效。
(三)推进“四大活动”,唱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旋律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xx行”活动。“安全生产xx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xx年12月底结束。在6月至12月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领衔(挂牌)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全县第三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序列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行动。强化典型案例定期曝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好派驻企业安全联络员,通过召集企业员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2、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县安办牵头,应急、住建、消防、教育、交运、发改、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治安)、交警、供电、气象、黄梅镇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好6月16日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一是重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教育宣讲、安全文化建设、派驻安全联络员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有针对性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在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等重点部位张贴安全横幅,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三是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五是围绕家庭用电用气、电瓶车充电和应急逃生等主题,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4、扎实开展第三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消防、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高风险领域,突出农村自建房、小微企业、工程机械和城镇出租房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要成立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活动任务清单,对单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将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县安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各单位自有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标语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悬挂安全生产横幅不少于3条,开发区、风景区和县直各部门不少于1条,各乡镇要督促各村及企业至少悬挂1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或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县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文旅局要督促各旅游景区(点)和星级酒店至少悬挂1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或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县电视台从6月1日起,每天在黄金时间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第三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5月31日报送“安全生产月”联络员,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xx,xxxxxxxx。
活动电子邮箱:。
今年6月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22〕8号)和省安委办应急管理厅《xx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xx安委办〔202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广泛发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我省住建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组织系列学习提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党政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文件规定,深刻领会其中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要求等,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逐条逐款深研细究,制定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活动,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住建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要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多查”、开展“两场联动”,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以案普法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和应急演练观摩。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突出房屋坍塌、房屋市政危大工程、城镇燃气燃爆、疫情突发等紧急状况,指导企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培训管理,提升应急综合能力。要结合行业和地域实际,组织线下或线上行业安全生产示范观摩,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项目。要总结提炼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以燃气、建筑施工等领域政府部门监督执法人员和社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燃气、城乡自建房安全生产培训,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6月16日安全宣传日,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城市街区、工地项目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平台,采取有奖竞赛、AR/VR安全体验、专家问诊、安全生产标准化展示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采取普法宣讲、开设安全法律知识专栏、发布宣传资讯、短视频制作推送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普法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地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聚焦房屋市政工程、自建房、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重点,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两违”清查等专项整治。严格检查执法标准,重点治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屡纠屡犯问题,加强检查与执法行政衔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初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届时通过网络形式与各设区市直播联动、同步启动。各市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活动保障,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全员广泛参与、成效突出明显。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价。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安全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于6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xx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学习贯彻,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开展“一把手”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等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宣讲、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将学习活动向市、县、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延伸,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实效。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一是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专题行、网上行,依托媒体网络,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二是坚持以案释法,不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好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农机安全宣传动漫视频、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印刷材料,做好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收集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提供借鉴和警示的范本,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xx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三夏”农业生产,深入农田、场院、合作社和农机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线上线下宣传同步,推动农机安全宣传扎实开展
一是开展好线上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网络等线上和线下平台,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或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农机人引领访谈”“创新安全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农机从业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引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好线下活动。借助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良好时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合作社、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抢收抢种关头,深入农机生产一线,面对面做好普法宣传和安全提醒,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切实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省厅拟于5月31日在xx乳山举办“xx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枣庄峄城、临沂费县、聊城阳谷设置“xx省农业农村厅‘6·16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点”,与市县共同开展咨询日相关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编制、印发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并发放各市县,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开展。
(五)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更好普及安全法律和知识
一是抓好组织宣传发动,积极参与第一届xx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二是组织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将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传递给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手和农民群众,让农机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促进农机生产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省厅将对各市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级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自优势,进一步拓展安全宣传渠道和组织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群众生命、关心农业生产、关注农机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级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各市请于6月2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6月30日前报送制定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与检查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吴xx;电话:xxxx-xxxxxxxxx;邮箱:
今年6月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全市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xx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
一是突出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压茬学的方式,将专题学习向市委、市政府,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专题宣讲。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抓好“三个一”专题宣讲,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三是突出专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开展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紧盯职责宣传环节。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知责明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紧盯以案普法环节。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环节。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市安委办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是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复盘生产安全事故、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镇、街道、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是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冒险生产闻风丧胆。
四、措施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展板、“两微一端”以及单位信息公开栏、公交、出租电子显示屏、公益短信、广场大屏等平台优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标语等内容。要在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广场、学校、宗教场所、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市安委办适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今年6月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营造安全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
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xx和滕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任务分工
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晨会”、“开工第一课”落实落地,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八抓”20项创新举措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要把“八抓”20项创新举措纳入“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主要内容,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等集中学习、培训和考试。要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开设专栏,专题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指导企业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把脉问诊,推动企业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扎实开展好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要组织企业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6、提升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镇(街)、各部门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组织参与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第一届xx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配合开展配合
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8、配合“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报道。在6月至12月期间,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邀请各级媒体,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市安委会办公室要依托主流媒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9、加大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宣传力度。各镇(街)、各部门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群众知晓率。督促各有关企业张贴《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奖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绿色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0、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充分利用好xx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严格执行《xx市区(市)、镇(街道)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制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宣讲会、案例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官方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要每月曝光生产安全事故或执法典型案例,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好、编制好事故警示案例的教育视频,在本级新媒体、网端公开宣传,并及时将好的视频、做法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6月份安全月期间要做到一周一报送。(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配合开展配合
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拟定于6月初在我市龙泉广场举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咨询。各镇(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集中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科普短视频,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2、开展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镇(街)、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咨询活动。线上,主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一线”“专家会诊”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现场、生产厂区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3、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和政务网站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工作成效、优秀经验做法、安全应急科普知识等内容,同时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集中推送宣传。要组织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线上安全应急体验等展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落实)
配合开展配合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协调各级“五进”牵头部门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继续选树培育安全宣传“五进”典型群体,对照《滕州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示范标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安全应急体验活动。各级工会、团委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要求,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少儿绘画等科普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开展公益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选取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省市评选,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奖励。(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工作措施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宣传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形成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城市灯光秀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狠抓落实,突出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展示成果,及时报送。要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投送安全月相关稿件,积极宣传我市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请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6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29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上面的这些是摘抄网小编专门整理的乡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