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00字大约有11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5月8日,我们在线上参加了“新职业教育法宣讲大会”。领导和专家就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宣讲。作为职业教育一线的普通教师,深受鼓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在新法的指导下,社会观念将发生改变,中国的职业教育将越来越规范,规模越来越大,环境越来越好。
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新职业教育法,以身作则加强技能学习和锻炼,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职业技能技术人才而努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我国对外贸易行业培养一线的技能人才,我们将根据新法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线教师下企业学习,考取相关的1+X证书,研究高职教学改革,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类竞赛和考证,做好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增加了“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在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做了修改。作为一名职业院校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养成和道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配合专业课老师的教学工作,营造良好学风,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在我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期,新《职业教育法》出台。在其立法目的上,明确职业教育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在价值追求上,强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类型定位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转变。新法有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塑造社会共识,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治基础,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们要积极推进政策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让更多青年学生在职业教育中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
新《职业教育法》的正式实施,是全国职教战线都欢欣鼓舞、倍感振奋的重大事件。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纠正了职业教育社会传统认知上的“低一等”,可以说职业教育‘春暖花开’的时节已经到来。
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还制定了多种优惠激励措施。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可以说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又注入强劲动力。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和立法支撑。高等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我们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时,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职业教育法》的立法保障,我们作为职业院校的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就有了底气和方向。
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无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无意是美好的春天。一部好的法律,需要在现实中得到很好地执行和落实,否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责,行业组织要发挥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企业要践行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职业学校要扎实做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本业。特别是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要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真正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5月4日下午,工商管理系全体教师在系主任王红艳带领下集体学习了《新职业教育法》。该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有助于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通过新职教法的学习,鼓舞了工商管理系老师们的职业认同感,对高职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职教师有了全新的思考。工商管理系全体教师将深刻领会新职教法的精神和纲要,笃行不怠、知行合一,为培养合格的“手脑并用、德技兼修”的高技能人才而努力!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曾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国家对职业教育也日益重视,从宏观上已经把职业教育作为加快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我们将不断提升个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2019年国务院颁发了“职教二十条”,2020年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颁发了《职业教育体制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召开了“职业教育大会”,2022年国家新修订了《职业教育法》。新法对职业教育进行了“新定义”,包括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新定位”,与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新使命”,为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新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等。新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表明“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我们职教人应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
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对整个职业教育战线来讲,都是一件大事、喜事、盛事。新法亮点纷呈,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了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新法提出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为更多学子进入职业院校,实现大国工匠梦开辟了道路;新法的实施会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快速发展,有新法保驾护航,职业教育将进入新时代。我们职教人应不辱使命,迎头赶上,创造条件,积极解决民办学校在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缺乏的长期困扰,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围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个基本定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完善职业教育内涵,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保障体系,为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明确行业企业实施职业教育的法定义务等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职教人一定要秉承“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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