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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通用15篇】

时间:2023-03-27 09:19:04

  篇一: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近期,学校发现部分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学生存在骑车速度快、违规载人、并排行驶等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我校也明确规定“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包括电动共享单车)上下学”。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遵章守法,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篇二: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由于小学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在道路上骑车很不安全,对自己和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法规解读

  一、为什么“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从科学角度讲,年满12周岁的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的行驶状况。现在的孩子身体发育得快,长得也高,学骑车学得也快,但并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上道路了,因为他在道路规则上不一定完全明白。现在12周岁以下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对孩子和家庭都是巨大打击。

  二、有监护人在旁看护或陪同骑行,未满12周岁孩子能骑车上路吗?

  条例上没有写“家长陪同情况下孩子可以骑”,那么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而且,即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一旦有突发状况,孩子的应对能力也是比较弱的,容易发生危险。

  三、未满12周岁孩子能在小区、公园内骑车吗?

  根据道路安全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相反,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四、未满12周岁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监护人是否担责?

  未满12周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是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的。

  违规骑行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

  在此,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真诚的请每位孩子的家长予以高度重视,杜绝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机动车或电瓶车上、下学,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三: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危害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汤阴县向阳路小学愿安全与您永相伴!

  篇四: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学生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提出严禁学生上放学和假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决定,建议家长加强对自家电瓶车的管控和对孩子上放学及假期的安全监管。

  关于中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

  一、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比赛超车、接打电话、单手骑车、骑车打闹,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四、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防护措施(如戴头盔)。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相关举措

  请各位家长和学校共同形成合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督促儿童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车。指导满16周岁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并戴头盔、走骑行道,骑行时严禁并排、逆行、飚车、戴耳机。未成年人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二、学校将针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现象,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三、学校将开展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情况排查,一旦发现,将按照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通报全校进行批评教育。

  四、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与家长沟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遵守学校规定,骑电动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

  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强大的合力。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五: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一直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了大量安全知识教育,虽然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近年来,随着我市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涉及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小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希望学生家长和您的孩子能做到:

  1、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保证孩子安全,小学生上下学时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动车。

  2、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更不可以提供共享单电动车。

  3、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4、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护苗队的指挥,要按规定停靠车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不得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篇六: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电动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请仔细阅读并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车有几方面危害:

  一、是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自行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是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六、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就我校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__市__小学全体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和在公路上玩耍,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需注重榜样作用,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行至岔路口注意观察交通路况等。

  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希望各位家长为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篇七: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家长朋友们:

  您好!

  由于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车、电摩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1、各班级召开线上家长会,讲清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抓拍,一旦发现,将全校通报。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篇八: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学生骑电动车有以下方面的危害:

  1、攀比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学生大都性格冲动,并且认为骑电动车能赶时间往往车速很快,极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的学生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大部分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无法保障权益。

  6、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严格不让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学校将安排教职工在学生来校路上检查骑电动车情况,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篇九: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高,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上、下学、出门上路。

  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篇十: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运营以来,确实有效满足了人们短途出行需要,为市民提供了便利,共享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工具。然而随着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共享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小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由此我们倡议,__区__小学的学生不骑共享电动车,作为家长的您有权利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不骑共享电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小学生骑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小学生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小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五、有些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

  篇十一: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我县少数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现象日渐增多,为遏制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18周岁以下学生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18周岁以上学生驾驶摩托车的,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乘坐摩托车需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不准超过1人;未满12周岁的不准乘坐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二、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任何人将摩托车交给无摩托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给予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四、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对违规学生由学生家长陪同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曝光警示。

  五、各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教育责任,制止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六、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__公安交警提示: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请各位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请各学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课。

  篇十二: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界河镇__小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要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出行,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篇十三: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日,延安街头新增设了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很多小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共享单车,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我校也明确规定“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包括电动共享单车)上下学”。

  小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新鲜、好玩,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差,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私自骑电动单车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篇十四: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社会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共享单车、摩拜单车等便捷方式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单车上、下学、游玩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骑行单车。

  小学生骑单车、电动车有几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单车、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单车、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单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单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行单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学生骑单车、电动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即使将单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单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单车、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单车、电动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生态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篇十五:2023小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孩子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向全校家长、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要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骑自行车出行,如需跟家长骑电动车外出,切记一定要戴好头盔,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家长朋友教育孩子,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遵守交通法规,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家人的生命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们的孩子平安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