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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2-12-22 16:42:01

  以下是摘抄网小编整理的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大约有5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院部署列为必修、必学、必讲课,在党组示范引领、支部主体落实、党员主动参与“三个层面”抓好学习。院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6次、集中研讨7次;依托支部建立“周五学习日”等6项学习制度,开展全员政治轮训8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举办“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16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成果展评,有效筑牢了干警的思想理论根基。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了“手抄党章、诵读党章”等活动,该院两支队伍分获全区“学宪法学党章”知识竞赛二、三等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院党组和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31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3次,认真听取指示要求,不折不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省院陈勇检察长、市院李建新检察长、区委张军书记、区人大常委会辛启鑫主任等均对该院工作作出批示。

  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建设一流支部,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调整完善支部成员,有序做好党费收缴、谈心谈话等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三会一课”86次,每半年组织一次政治生态回头看;打造一流党建平台,建成并启用了集党员学习、教育、关怀、管理于一体的1000平方米的“党员之家”,为每名党员建立“政治户口簿”,该院被评为“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及时学习、专题研究、定期报告意识形态工作7次;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4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负面清单”,每半年开展一次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建立对外信息宣传三级审批机制,组建专门舆情监控团队,妥善处置舆情23条,被有关媒体转发宣传稿件1100余篇,有效传播了法治正能量。

  坚持抓好作风建设。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讲话批示,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每天实名通报包括所有院领导在内的考勤、值班、请销假情况,重新调整办公用房15间36人次;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基层调研32次,走访村庄企业286家,与65户群众“结亲戚、付真情、同发展、共幸福”,两个检察室被评为全区基层服务先进单位;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流程监控1971件次,每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开会通报,逐项点评,逐人表态,对引发信访的案件实行“四阶式层进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36个,在全院树立起了“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及涉及干警利益事项召开党组会48次,检委会14次,检察长办公会39次,组织公开公示59次;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6次,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出台落实了党建考核、支部书记述职等4项标准化党建制度,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支部生活,带头讲党课16次。

  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全方位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争取区人大出台了全省首份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决议,率先成立了由15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服务“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支持。提前介入省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付某等18人特大“套路贷”涉黑犯罪案件,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等检察建议8份。出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依法监督有关部门对3起重大非法填海案件重新作出处理,处以罚款1747万元;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非法捕猎珍稀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监督并及时督促长期违规使用液氨制冷的青岛某公司改用氟利昂作业,消除了大气污染及重大安全隐患。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安排6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组成员,依法办理5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结合办案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87万元。

  精准融入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研究出台了专项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挂牌设立驻蓝谷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办理涉海洋经济案件3件,主动靠前服务蓝谷科研院所和企业;全力保障“创新驱动”战略,依法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人,办理的孙某制售假茅台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办理姜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专利损失巨大的案件过程中,先后2次到受害单位青岛某公司走访座谈,协助健全涉密管理等6项制度,公开向企业送达了检察建议,同时检察长列席该案审委会,提出合议庭对该案量刑畸轻的意见,得到审委会采纳。

  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直通车”,出台了《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标准》,做到“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定期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两本期刊,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深入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妥善办结全市首例“软暴力”涉恶案件,以寻衅滋事罪批捕了先后6次有组织地滋扰、纠缠、哄闹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的2名犯罪嫌疑人,优化了营商环境,青岛江苏商会专程送锦旗致谢,青岛市院李建新检察长予以批示肯定。

  以责任落地为核心,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把“标准化+”作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长远举措,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调度,全院先后完成标准化项目28项,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标准化+”经验做法。其中,侦监部门出台了提前介入工作标准,提前介入褚某抢劫杀人案做法得到省院陈勇检察长批示肯定,侦查活动监督标准化经验被高检院《侦监工作情况》刊发;控申部门建立“分级接访标准化细则”,全院信访息诉率同比提升39%;法警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建立了“检察官+法警”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标准,选取6起典型案件进行自行补侦,有效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果。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第二批6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公益保护等8个新型办案团队,院领导带头办案209件。创新办案机制,6月初开始实施“捕诉一体”,已办理案件1066件,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52。9%;建立健全“考、评、奖、察”法律监督激励体系,检察监督主业更加突出,监督立案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案件同比增长133%,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比增长167%,民行抗诉改判案件占到全市四分之一,财产刑执行监督在全市率先实现零的突破。深入推进承担的认罪认罚从宽等改革试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09件1033人,工作经验分别被省市院以正式文件转发,全市认罪认罚试点现场会、青少年法治教育现场会先后在该院召开;全面对接监察体制改革,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监察委移交案件3件7人,其中,安排3名检察官28天时间内全程介入,依法办理了原青岛某投资公司总经理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妥善办结了刑诉法修改后全市首次适用先行拘留措施的原青岛某公司总经理万某等5人涉嫌贪污案件。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投资30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了检视通云服务平台、智能运维平台、远程提审开庭等8项电子检务工程;建成启用全省面积最大、内容最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配备多媒体设备63台,研发推出基地全景VR、未检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法治教育课堂”,2万余名青少年接受了法治教育,我院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并作为唯一基层院代表参加了全省未检新闻发布会。

  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把贯彻整改省院巡视、省市院督察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了问题认领分析会,院领导对分管工作内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反思,作出整改承诺,对11大类39个问题实行挂帐、销号,层层签订整改“军令状”,一事一方案、一项一督察,及时向市院党组报告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成37项。

  以从严从实为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力压实“两个责任”。院党组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制定了院党组、党组书记等5张责任清单,在每月的院务会上通报近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述责述廉,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一案双查”制度,打出流程监控、廉政背书、检务督察的保廉促廉“组合拳”,组织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6次,开展廉政主题教育18次;摸排各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26条;开展“节日腐败”、“禁酒令”、“八小时以外”等明察暗访78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均及时警示处理,全院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问题,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干警自编自演的诗朗诵《不是孤独的舞者》获青岛市廉政作品展演一等奖。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旗帜鲜明支持和配合纪检组专职、专心开展工作,组织纪检组长约谈、党员谈心、廉政谈话75人次;建立纪检监察标准化细则3项,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并在各部门调整配备廉政监督员18人,有效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成。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推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检察舆论宣传格局,持续传播检察“好声音”,守好“主阵地”。xx区检察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一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坚持顾大局强主业,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一是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件13人,涉案金额5。8亿元。在缺编严重的情况下,派出8名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为3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7000元。开展“xx清四乱”专项活动,与xx区水利局联合印发《2020年全区河流治理秋季行动方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起诉行政机关1件。

  二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拔高,不降格,不凑数。专项斗争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52人,提起公诉17件81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遗漏罪行10人,现已全部判决。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8件515人,其中批准逮捕309件417人,不批准逮捕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8件916人,已审结662件903人,提起公诉573件788人,相对不起诉113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提起公诉9件15人。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31人,提起公诉25人。认真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提供网上法律宣讲7次,送法进校园12次,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

  深耕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提出抗诉12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95件723人,适用率为80%,并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针对看守所存在的混管、混押情况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2件,核查并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8件8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26件。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起诉行政机关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公告2件。开展xx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公益保护,助力三座店水库上游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争取资金1。4亿元,全力保障了中心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建成赤峰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公益诉讼线索初查及证据固定提供技术支撑。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用田忠宝案、李书耀案等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是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带头落实“三个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和约束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和原则,始终不忘廉洁从检的“检察初心”,发挥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作用,做廉洁从检表率。

  下一步,xx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强化“三个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篇三: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院党组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党委、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我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得到区委书记批示肯定。打造“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业务协同共进。积极构建“联席分析+阵地管理+舆情研判”三重管理体系,推动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紧扣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6起涉疫刑事案件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助力乡村振兴,下派4名干警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53人,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开通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教育整顿活动,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不起诉3件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1件1人。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29件710人,均按要求给予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5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100%。

  三、坚持重管理强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4人,提起公诉912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件5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不批捕90人,不起诉105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活动17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22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3件。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件7人,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违法案件2件,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混管混押违法案件2件2人。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1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4件,针对民事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均获采纳。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首次办理支持起诉监督案件1件,督促欠薪公司主动支付劳动报酬,社会效果良好。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24件已整改完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自查、复查案件8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监督恢复植被800余亩。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5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不起诉4人。选派17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9次,受教育师生2万余人次。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保护,开展心理疏导57次,家庭教育指导12次,发出督促监护令55份。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分类管理。按照好干部标准,优化班子和环节干部结构,交流轮岗2名班子成员,选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择优任用8名环节干部。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到各归其类、各归其位、各司其职。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0件,制定便民措施4项,帮助包联村、包联社区解决实际困难2件。坚决刀刃向内,突出整治顽瘴痼疾,深刻反思检察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10项,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领导班子和部门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十项作派十类干警”专项整治,全面筑牢干警政治忠诚。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抓紧抓实机关作风建设,修改完善5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瑕疵案件办案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2021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自治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赤峰市检察院授予的集体嘉奖1次,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下一步,新一届班子将全面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更优检察履职为松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力抓好第一季度开局工作: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以理念转变带动质效提升,真正使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压实司法责任,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把数据会商作为推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化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篇四: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14次,开展全院集中学习13次,党课教育20多次,缅怀革命先烈活动2次。在全旗党史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在市院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朗诵比赛中获得第二名。

  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打击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依托,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自行组织培训和岗位练兵等20余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30余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学习。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1名干警被评为旗级政法英模,2名干警被评为旗级先进法治工作者,2名干警被评为旗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未检办被评为法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以自身净带队伍净,履行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以制度保障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

  以加强检务公开为途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旗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座谈会3次,与其他部门座谈13次,走访学校14个、乡镇街11个、村社区6个,同时收到征求意见表91份,梳理意见7条,已逐条落实。共计发布微信124期,重要案件信息4条。

  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对1990年以来喀旗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与兄弟院交叉评查重要案件190件,自查了2018年以来办理的2147件案件。

  三、坚持抓业务提质效,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17件314人,批准逮捕146件20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3件563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0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案-件比”下降至1:1。2。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3。23%,量刑采纳率达91。26%,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全部采纳并整改。

  四、坚持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件12人提起公诉,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并进行动态式跟踪帮教。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覆盖师生万余人。办理的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有偿陪侍、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有偿陪侍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市均属首例,发出检察建议2份,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并形成平安校园建设调研报告。

  坚持利民便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便民利民行动,对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共接待群众126次130余人。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1次,发放慰问金3万元。

  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起诉侵犯企业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1件1人,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次,走访企业8家,开展进企业普法1次,对来访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xx年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履行好指控犯罪、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三项职责,抓好政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抓实绩效考核,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篇五: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我院在州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xx年,我院党组班子共4人,其中一名汉族副检察长xx月份调离,党组成员、反贪局长xx月份到内地挂职至年底,实际在岗只有党组书记、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三人。全院编制36人,实有人员28人;一年来,我院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警,真抓实干,拼搏向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班子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和防范以“三股势力”为重点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州党委、县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奥运安保”期间各项维稳措施,充分行使刑事检察权,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和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和谐。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件270人,比上年分别增加42%和39%,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7件270人,不起诉11件18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6人,未结22件38人。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件167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3%和11。3%。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0件165人,本院自侦部门提请决定逮捕2件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2件152人,决定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8件13人。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院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起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和解政策的9件9人,做不起诉处理,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我院继续发挥全院“一盘棋”的优势,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加强办案的统一指挥协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使自侦案件的侦破率和起诉率均有较大提高。共受理并初查贪污贿赂等案件线索10件11人,立案侦查5件6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3人,立案案件中贪污案件3件4人,贿赂案件2件2人,全部提起公诉并作有罪判决,追缴脏款脏物约合人民币20余万元。立案数量比往年有较大提高,有罪判决率达100%。

  1、抓宣传,解决案源不足的问题。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举报宣传周和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了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的大型举报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和对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信心。由于组织得力,在举报宣传周期间受理并查办一起医疗系统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件,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大型宣传活动的当天受理查办了一件税务干部涉嫌贪污税款案件。

  2、抓效率,全力以赴,果断立案。我院在受理案件线索后,院领导亲自指挥协调,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主动出击,昼夜奋战,果断立案。如:在受理县城镇医院支部书记阿某受贿案举报线索的当日就决定立案侦查。国税局干部贪污税款案的初查也只用了两天时间,城镇社区第三居委会主任王某和低保专干古某贪污低保补助金的案件初查也只用了两天时间。

  3、抓质量,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如对阿某受贿案,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并认定确实只有这一起受贿事实后,于立案的次日就移送审查起诉,其中有3件3人被当庭做出了有罪判决。

  4、抓系统,扩大办案声威,掀起办案高潮。院党组积极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作用,在州院反贪局的支持下与兄弟院配合下,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县城镇医院院长期间受贿8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两次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部份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和开展预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整改措施汇报。xx月份召开了“***县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并安排了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6月,组织县直26个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了以“群众参与、惩防并举”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大型专题宣传活动。xx月又召开了“***县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会议”,会后就有关预防职务

  犯罪工作知识、措施等对联络员进行了半天的培训。针对行业特点送法上门,检察长、党组书记亲自为县部份单位干部职工讲授预防法制课。与县纪检委共同建立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与***县国土资源局、质监局、交通局等7个单位制定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个案预防2件,及时向县卫生局、镇政府、民政局发“检察建议”3份。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通过审查逮捕、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发现各类立案监督线索5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2人。对侦查和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共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8件,检察建议5件。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共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申诉案16件。经审查:立案8件、不立案8件。立案的案件中提请抗诉5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5件得到了州院的支持、1件得到了区院的支持。发再审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并决定再审。参加再审法庭4件,再审判决4件,其中改判3件、维持原判1件。

  加强了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把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防止超期羁押,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对75名监外执行罪犯集中考察3次,并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开展了专项检察。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加强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接待各族群众来信来访118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群众30余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38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8件18人,加强处理信访问题及预防群众性事件的力度,认真办理涉检案件,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办理国家赔偿案一件。

  (四)以人为本做好后勤保障及检察理论调研工作

  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的人均经费达到了1。5万元,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待遇、解决困难等方式,从优待检,增强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办公室未雨绸缪,于5月份及早动手,改造了暖气管道和供水管道,解决了往年冬季办公室温度低、暖气管道严重漏等问题;通过加强管理,压缩了燃油支出和招待费支出,节余资金,给全体干警体检、发放奥运安保巡逻值班补助费、提高福利标准、慰问老干部、帮助干警解决临时资金困难;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现有检察技术装备的作用;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完成奥运安保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加强统计工作,全年无迟报、漏报和错报现象;及时完成州院及院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如按时完成了20份《检察日报》的征订任务。

  法律政策研究室继续抓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年讨论案件15件,通过跟踪监督已全部落实。在检察理论调研方面,及早部署、经常督促、措施得力,奖罚分明、效果显著。全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在自治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在州级刊物发表。检察信息被州院采用,被区院和州政法委各采用。

  (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工作主题教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广大干警坚持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信心,提高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政治意识。

  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狠抓落实、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干警勤政廉洁、爱岗敬业的意识;认真做好检务督查工作,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年内对扣押款物管理情况、案件线索管理和办案安全情况多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通过坚持每天一小时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注重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先后派出18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及时上报干警检察官等级调整材料;组织完成了精神文明单位复验工作。积极开展救灾、扶贫、帮困工作,单位先后向灾区及扶贫联系点捐款1。2万元,组织干警个人捐款2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检察业务方面反渎职侵权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缺编缺人严重,专业性的人才相对匮乏。所有这些问题亟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

  三、20xx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和任务。

  新一年,我院将以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理清思路,以十七大精神统领检察工作。

  面临新的形势,要做好明年的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检察事业的动力之源。我院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科学执法理念。坚持科技强检,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为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争做党委满意、上级检察院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基层检察院。

  以上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5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