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摘抄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医疗机构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心得体会2022大概有6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九项准则》的制订背景
2013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
三、《九项准则》的适用范围
《九项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四、《九项准则》的主要内容
《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九项准则》中的每项准则均先作出提倡要求,后列出禁止行为。具体为: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项准则》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牟取个人利益为评价判断标准,对禁止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内涵做了解释说明。
《九项准则》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对行风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行风管理的监督责任。尤其强调对未能落实《九项准则》的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进行问责,体现了规纪法衔接,提升了政策效力。
五、《九项准则》是“九不准”的升级完善
《九项准则》公布实施后,“九不准”同时废止。《九项准则》是在“九不准”从严治理内核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升级完善,具体表现为:
涵盖“九不准”全部要求。
将“九不准”中“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违规收费”归纳入“不实施过度诊疗”;将“不准开单提成”“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归纳入“不接受商业提成”。将“九不准”中“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不准收受回扣,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助”等,《九项准则》全盘采纳、作出强调,并对适用的范围做了明确。
补充扩展内容。
对新问题新情况和老问题新表现做了相应的补充性禁令。增加了“不实施过度诊疗”“不参与欺诈骗保”“不牟利转介患者”等新内容;以及对推荐院外购药、推销非医疗商品、互联网医疗等“老问题”的新表现,在《九项准则》中以“不准接受商业提成”做了全面要求,最大限度覆盖可能产生的各类提成。
明确相应惩处措施。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党纪党规、部门规章,增加了违反《九项准则》的处罚参考依据。对于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规定具体实施途径。
以学习培训、督查落实、查办通报、约束考核为手段,四措并举地开展《九项准则》的落地执行,确保政策要求落实落细。
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适用范围
《九项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制定背景
2013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前列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主要内容
《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九项准则》中的每项准则均先作出提倡要求,后列出禁止行为。具体为: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项准则》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牟取个人利益为评价判断标准,对禁止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内涵做了解释说明。《九项准则》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对行风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行风管理的监督责任。尤其强调对未能落实《九项准则》的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进行问责,体现了规纪法衔接,提升了政策效力。
一、《九项准则》的制订背景
2013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
二、《九项准则》的适用范围
《九项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三、《九项准则》解读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通知说,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项准则》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作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医务工作是一种责任,医务工作是一种义务,而护士更是我的骄傲。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从业九项准则”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正像护士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九项准则》中的每项准则均先作出提倡要求,后列出禁止行为。具体为: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项准则》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牟取个人利益为评价判断标准,对禁止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内涵做了解释说明。《九项准则》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对行风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行风管理的监督责任。尤其强调对未能落实《九项准则》的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进行问责,体现了规纪法衔接,提升了政策效力。
通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我决心积极响应国家卫计委提出的“九项准则”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与广大医务人员一起将扭曲的自身形象回归本源而尽自己的努力。
通过学习、了解龚全珍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感触很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积极地工作和生活,可以这样真诚地与人相处,可以这样热情地帮助别人,对龚全珍老人的认识越深,就越被她身上的人格魅力所吸引,给了我今后如何勤勤恳恳工作奠定了方向。
作为一名医护人员,要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学习龚全珍同志坚守理想、传承信仰的优良品质,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务实为民、心系群众的人生追求,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一心为民,淡泊名利的高尚追求;不忘本色,艰苦朴素的思想境界;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以龚全珍同志的榜样,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切实提升工作的能力,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努力为我院廉洁医院建设做出应有业绩。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踏实工作。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努力工作,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以工作的成就体现学习成效。
作为一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要严以律已,清正廉洁。学习龚全珍同志严以律已、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保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凡是不允许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要带头不做,自觉做到全力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行为民所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细节”做起,学会自我约束,坚持做到自尊、自爱、自洁、自警、自控,为我院廉洁医院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医精诚”体现了医生爱惜、重视患者的生命、热爱医药事业的仁爱之心。中国的医者正是在这样的榜样感召下,牢记古训,谨慎做人,勤恳从医,才让自己的职业一天天高尚让自己的名称一天天崇高起来的。
可是,现代社会各种思潮纷杂交错,在中国的卫生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还是非常遗憾地看到我们的队伍里不时涌动污泥浊水,“红包”、“回扣”、“医疗纠纷”,面对老百姓对我们的指责,让我们不得不羞愧于某些同仁的道德沦丧。我们不能让几千年的医德风范在我们的手中丧失,所以要用行动来捍卫我们的荣誉,回击人们的质疑!
近年来,卫生系统狠抓行业作风建设,注重先进典型引路,激励更多的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为减轻患者痛苦,为提高全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满意度多做贡献。廉洁从医,表面上看,是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都受到了损失,但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看,其意义深远。
1、廉洁从医能够通过培育一种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医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廉洁从医是一种信念,是一种精神,它是医院和个人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行为准则、行业作风等意识形态的外化体现。在廉洁从医活动中,通过“以病人为中心”等理念的倡导、健康所系的廉洁氛围营造,广大医务人员必须在医疗实践中表现出优良的敬业精神;通过理念引导和制度约束,广大医务人员会自觉意识到,只有通过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技术、良好的服务才是获得相应待遇和报酬的正道;因此,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综合素质逐步提高过程。只要综合素质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逐步会走上自觉抵制医药和医疗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成为德技双馨的楷模。
2、廉洁行医能够形成一种氛围,树立良好的集体社会形象。毫无疑问,绝大多数职工都把自己的利益、命运同医院集体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能够自觉维护医院利益,维护患者利益。对于个别医务人员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不良风气的影响,收红包、吃回扣、开单提成等,就要靠廉洁教育,靠廉洁行医的系列制度去监督和警示,以实现自我控制,规范行医,从而形成团结和谐与积极向上的氛围。这种氛围一旦形成,医院集体的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率就会迅速提高,也必然会给集体和个人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声望。
3、廉洁行医能够根本改善医患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在不和谐的医患关系下,患者和医生双方充满了压力,互不信任。患者一走进医院,总怀疑医生不负责,想坑自己的钱;而医生也时时绷紧神经,害怕被患者投诉;再加上医疗纠纷案件强调“举证倒置”,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宁愿多选择进行仪器检查,这样医患关系越发恶劣。从“白衣天使”到现在某些媒体将医生“妖魔化”,这种不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双输”。其实,医生和患者应该是同一“战壕”、共同对付疾病这一敌人的朋友;为此,广大医务人员只有廉洁从医,把不该上去的费用降下来,将医疗服务质量提上去,医患之间才能彼此信任,和谐医院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我们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道德理念上认识廉洁行医的重要性,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老百姓的利益,当成我们自己的利益,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我们行医的最高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争取对整体的医疗环境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工作中时刻筑牢自己的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尤其是要把好自己的权利关、金钱关,切勿一失足成千古恨。切忌利用手中的权利,工作的便利和职业的便利。
同事们、朋友们让我们谨记前辈的行医古训,规范医生的职业道德。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克制私欲,坚持用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格,先点亮自我,一定会有照亮黑暗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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