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抄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关口前移,把纪在法前要求具体化,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2017年1-4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39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20件20人,同比上升400%,(谈话10人,函询10人);党纪轻处分6件6人,同比下降50%(警告2人,严重警告4人);党纪重处分12件12人,同比下降37%(开除党籍12人);给予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与去年持平。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占51.28%。
一、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
2013年以来,德宏州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腐败案件。原州委常委,州长孟必光、州政协主席杨跃国以及州交通局局长闫信统,州林业局局长钱强等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9月王岐山书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要求我们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也就是说,今后我们工作的重点是把违纪问题查实清楚,而不再是刻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
首先,四种形态体现了全覆盖。从监督的对象看,它针对的是全体党员,要求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党。其内容函盖了所有小毛病和大错误直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等各种情况。改变了原来那种抓大放小的情况,现在是既抓大也不放小,从盯少数向监督全体党员转变。
其次,四种形态体现了从严。无数的腐败案例证明,党员的违法无一不是从违纪开始的,杨跃国、钱强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就是党的纪律意识淡漠,没有底线的结果。当法律的红线遭到践踏,纪律的底线也就荡然无存。四种形态就是在党员违法前设置了纪律防线,以纪律为尺子准确标出了管治的刻度,防止党员干部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要求我们从贪大求全向快审快结快移转变,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的要求。
第三,四种形态体现了治病救人。第四种形态提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目的就是对绝大多数党员采用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教育和挽救,坚持抓早抓小、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未病先治,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查处的惯性思维,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学习,狠抓责任落实。一是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每周一学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分层分批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广大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二是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和纪委(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召开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把中缅跨境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全州反腐败总体部署,出台了《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2017年成功抓获2名外逃人员。四是加强任务部署和工作推动,2017年1-4月州纪委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议4次,听取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汇报,州纪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具体案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确定处置方式,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每一件线索,按照此处置标准规范提出处置意见,填写相关统计表、登记表,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账,基本实现了问题线索月分析、季排查。 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对每个问题线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按时上报省纪委。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制定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办理程序。把实践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体现监督执纪方式的多样化、灵活性。三是完善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加大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力度。通过认真进行筛选、详细排查,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不失管。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严格按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慎重对待和处置每一个问题线索,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分清主次,区别对待,严守办理时限,强化动态监管,做到线索处置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试行)》等规定,2017年1-4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7件,其中:拟立案44件,初核77件,谈话函询20件,了结48件。涉及县处级13件,乡科级38件,一般干部5件,其他人员41件(其中:吸毒人员20人)。无暂存件,实现了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扯袖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的通知》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及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四)落实责任,强化审查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关于纪律审查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通报精神,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自觉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尤其是谈话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安全纪律作为铁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全面推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用房改造项目建设,高效完成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场所改造提升,建成州级谈话室3个,县市谈话室5个,成立德宏州廉政教育管理处,加强对州级纪律审查场所的管理。无安全事故发生,保持了依纪依法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和安全文明纪律审查零事故。
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正在制定《德宏州廉政教育培训管理处纪律审查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谈话安全工作的规定》、《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程。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一些习以为常,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屡禁不止的问题,按照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大家感到普遍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依然保持原有的工作模式,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跟上,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和违反纪律是小节的错误认识还未得到根本转变。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存在不足,片面的理解四种形态,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三转落实不到位。四种形态是深化三转的方向,要求我们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持续不断推进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运用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加之与 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在实际中不好操作,致使四种形态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还没能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运用,还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好四种形态,最终落脚点在于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这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干部管理等是由各级党委组织实施。因此,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委(党组)的职责所在,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但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委(党组)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晰。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四种形态前面有监督执纪四个字,就应该是纪委的主业主责,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方面理解不深不透、这些问题,越往基层越普遍、越严重,致使两个责任的落实难于完全到位。
(四)谈话函询后续核实工作不到位。四种形态的提出,影响最直接的就是问题线索处置,而在线索处置方式中,影响最大的当属谈话函询方式。谈话函询本身不是党纪处分也不是组织处理的手段,而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作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标准之一,谈话函询环节对线索反映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谈话函询,不但对被反映的干部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利于纪委减少初查核实的工作量。工作中运用好谈话函询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反映问题一般性或反映问题不实,反映问题笼统,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于查证核实的线索,就采用谈话函询方式。但由于谈话函询时间、范围、形式有限,很难把一个问题谈深谈透或说明清楚,而且对谈话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既不能过于直奔主题,又不能迂回过长时间,即便非主观故意也会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透露出去。实践中,有的干部并没有把谈话函询当回事,谈完话或函询过后依然我行我素。因谈话函询工作结束后,就没有了后续的监督核实工作,影响了谈话函询的实际效果。2017年以来,共进行谈话函询47次,均未进行过核实
(五)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不到位。2017年1-4月全州56个乡镇纪委(含农场)中有50个乡镇和州、县两级派驻机构没有开展纪律审查。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对纪在法前、问题线索五种处置分类、如何实现四种形态等新的纪律审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有的还不知道四种形态是哪四种,纪律审查工作相对薄弱。
(六)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律审查力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基层人才缺乏、人员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和四种形态精神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和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形成学习宣传四种形态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机制。使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常态化,成员之间敢于相互批评、善于相互提醒,把 四种形态 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二)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 一是传导压实两个责任。对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定以及州委实施办法,厘清纪律审查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所在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以及上级纪委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制度。三是持续发力深化三转。强化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以两个责任深化三转,把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聚焦到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职责上,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定期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推动纪律审查方式创新和质量提升。
(三)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一是在问题线索处置中体现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坚持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在执纪审查中体现四种形态。紧盯三类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对审查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关口前移,加大谈话函询后续监管力度。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谈话函询有没有实效,既有谈话函询对象个人的原因,也有纪检干部在这方面存在的短板。 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方式,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配套制度,在谈话函询中体现四种形态。进一步扩大谈话函询工作覆盖面,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增强谈话函询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五)重心下移,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以基层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作为着力点,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抓手,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县乡,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督促基层深化三转。推动办案力量向乡镇一线倾斜,加强培训指导,切实解决好乡镇纪委职责不清、工作发散的问题。三是推进基层反腐。不断拓展案源渠道,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积极探索和完善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律审查工作新途径。
(六)坚持严管厚爱,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把四种形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并加以贯彻落实,加大四种形态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解决不会干、不想干、不敢干的问题,建立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深化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历下区高度重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中传达学习文涛书记批示精神,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追根溯源,原原本本学。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我们将其列入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将中央纪委《学思践悟》专栏中的有关理论文章摘抄编印成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二是搞好结合,强化学习效果。与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原原本本学习掌握四种形态的内涵,深刻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文涛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围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四种形态展开大讨论。三是以学促干,注重实效。四种形态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区纪委机关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一线执纪监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深入研读文涛书记重要批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为今后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理清了思路。
二、注重实效,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历下区深刻领悟四种形态对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大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细微处着手,坚持抓早抓小,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持抓早,建立健全大约谈工作格局。把廉政谈话贯穿干部培养全过程,在红脸出汗中提升干部的思想意识,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中提升形象。一方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夯实约谈工作基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巡视组问题反馈等工作中,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针对反映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进行约谈,以上率下、主动靠前,彰显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极大督促了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将干部约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工作中逐步形成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工作模式,根据职能职责和约谈内容,分别确定牵头单位,确保约谈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今年以来,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处级以上干部21人次,使被约谈的党员干部正确接受组织的提醒和批评,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另一方面准确定位,推动约谈工作取得实效。准确把握干部教育管理的规律,提前谋划、精确定位。开展询问示警约谈,主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制定约谈方案,拉出问题清单及谈话提纲,把思想工作做到心上、做到点上,敦促谈话对象知纪明纪。开展提醒谈话,主要将党政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党员干部作为谈话重点,防病于未萌,全面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问责处分约谈,主要针对履职不到位、存在违纪问题,给予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引导干部深刻认识自身错误,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二)坚持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严肃政治规矩。发扬整风精神,继承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区委常委带头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动真格、开新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前逐一跟班子成员谈心,切实沟通思想、找准问题,消除隔阂、增进共识,确保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高标准。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敞开思想、坦诚相见,取得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体现了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生活的新气象,全面强化了党员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将监督关口前移。紧盯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拍摄疑似公车私用问题线索并上报市纪委。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公车封存规定,车改前对不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公车封存信息的单位进行函询,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在18个对外服务大厅设立效能投诉信箱,及时受理涉及行政效能的投诉,严肃查处懒政怠政行为。三是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6 次,开展了机关内部食堂清理整顿、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落实、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等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先后对10个单位开展派驻巡查和上下联动巡查,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尽快核查、处置,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三)坚持抓常,落实规矩保持长效。健全工作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三公经费,为官不为,机关慵懒散奢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涉案款物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完善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分别组织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邀请党政风监督员以及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参与监督,区述廉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环节差票超过10%的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将测评结果如实记入廉政档案,作为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规范问题线索处置,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由区纪委案管室集中管理,建立工作台帐,重要信件由区纪委常委会共同分析讨论,确保线索不流失,严把审查质量关,快查快结。
(四)坚持抓严,强化审查严惩极少数。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办案小组三位一体的组织保障体系,通过领导包案、个案指导、协作办案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一案一组、专案专组,严肃查处,科学运用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实践纪在法前的执纪理念。
三、落实三转,以改革促履职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切实深化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成立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精简区纪委协调议事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着重提高执纪监督人员和一线办案人员比例;基层纪委书记分工事项全部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党委书记签字背书。围绕落实监督责任新常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的核查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不遮掩、不护短,做到零容忍,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区纪委机关若干纪律规定》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纪检干部进行约谈,核实相关问题。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组织集体学习相关书目,邀请党校及上级纪委有关领导前来授课,组织全体人员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副社长陈江华《严肃纪律和规矩》专题讲座进行座谈交流,提升了理论和业务水平。今年先后调训多人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举办的高层次业务培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他还强调,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和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是从严的具体和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还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是苗头性问题还是轻微违纪乃至重大违纪违法,都提出相应纪律要求,其核心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党内生活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监督执纪从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份上、严到实里、严到细处,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诠释和制度细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实践证明,如果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加从严从实、从早从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不少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四种形态立足于常态大多数,而不仅是少数,更不仅仅是惩治严重违纪违法的极极少数,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全覆盖,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避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现象,是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和深化。
深化纪检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早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我们党就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四种形态要求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给有问题的干部回头是岸的机会,既是治已病,更是治未病,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这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种形态是对纪律挺在前面的新深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举。四种形态设置层层防线,实现关口前移,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避免干部从违规走向违纪、从违纪走向违法,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实现反腐败的良性循环,是纪检工作思想认识和实践的新飞跃。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新挑战新考验。对纪委工作而言,实践四种形态,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监督执纪要从原来的重点盯违法、盯少数转变为盯违纪、管全体,既要治病树、拔烂树,又要保护森林,这对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问题、提高纪律审查效率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深刻领悟四种形态对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全面理解、科学把握上下功夫。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各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形成了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是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大多数目标的基础,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少数则是以实现大多数为前提,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是前三种形态层层防控、逐级递减下的理想目标,必须全面、准确、辩证地理解,而不能曲解为只能极极少数被立案审查,更不能误读为反腐开始转向、节奏开始放缓、处理开始放松。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遵循党章、深化三转上下功夫。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纪检职能定位,树立尊崇党章意识,更加突出维护党章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要深化三转,深刻领悟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的理念和要求,坚决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纠正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从严执纪、分类处置上下功夫。要突出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运用好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优势,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上下功夫。要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
实践四种形态,要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始终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素质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要求,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引向深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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