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摘抄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塔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塔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塔机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三、租赁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四、租赁期限:
从塔式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该工程完成乙方书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机,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塔机台班费(月租金):80%。
2、塔机进退场费:
3、每增加一道附墙安装按元每月每道计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机,司机工资元/月,伙食费补贴/月,每月结算。
5、塔吊司机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过12小时,超过部分按零星小时加班费计算,20元/小时。
6、工程施工完成,塔机停止使用时,最后一月未满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六、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
2、从起租日(启用单日期)起按月计算台班费,垫资四层,每月结算一次,以此类推至塔机拆除。
3、塔机进场一周内,乙方付给甲方塔机进退场费元/台。
4、因甲方塔机故障原因造成的连续24小时以上塔机无法正常作业的实际天数(以双方签字为准)在每月结算时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机或退场如有余款未付清,甲方有权拒绝拆机或退场,所造成的塔机滞留天数按天向乙方计收租金。
6、进退场费和台班费(租金)均不含税。
七、租赁机械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
1、设备进场后,甲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提出有资质的合格证检测,该工地如需报安监部门验收的则由甲方支付安监部门检测费。塔机原则上必须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才可使用,特殊情况提前使用则使用之日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设备时,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设备清扫干净,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作为租赁日期的结束。
3、甲方负责设备使用备案资料的办理及其费用。
八、双方约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机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塔机基础施工的技术交底,甲方无偿提供塔机地脚螺杆等材料,塔机附强安装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和任务交底。
4、塔吊司机由甲方提供,塔机司机必须了解塔机的全部性能、操作技术较好、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证进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岗证的信号工。如塔吊司机不听从乙方安排,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司机的要求。
5、乙方负责塔机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厂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出场,乙方应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滞费。
6、新装塔机的钢丝绳必须能正常使用三个月,否则更换新钢丝绳由甲方负责更换。三个月以后的钢丝绳损坏由甲方负责购买,甲方负责安装。
7、塔机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定期配合甲方维护保养,塔机在使用期间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必须在 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期间必须安排有资格的人员指挥,否则在施工期间造成塔机损坏和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时间,由乙方负责塔机及附件的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必须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机安全检查表及维修保养记录。
9、若乙方拖欠台班费超过7日则算违约,甲方有权停或提前拆除退场,停机期间计算租金,甲方若选择退场,乙方需配合并负责退场费,同时押金不退(算违约金)。乙方通知甲方退场必须先付清余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场,停滞时间计算租金直至付清后退场。
10、搭设塔机附强安装操作平台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机工资在春节放假期间15天不计算费用。
12、从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壹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 ,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中冶建工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 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
5.塔吊超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 ,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的完善由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只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V±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和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派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机安、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机安装方向指定错误、或塔机安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t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t汽车吊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机安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
7.安全责任:甲方负责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并负责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塔机进行一次安全及维修检查。乙方负责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得随意调整各安全限位装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处理),现场与塔吊无关的人员不得攀爬塔吊,严禁无证操作、指挥和违章作业,因乙方操作、指挥不当和违章作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维修保养:塔机在使用期间塔吊标准节螺栓、基础螺栓及设备运行记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组织、监督操作工对螺栓进行日常检查、紧固和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简单故障操作工应及时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甲方应及时到场修复,甲方应负责机械结构部分的维修保养,因现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配件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收取人工费,自然磨损件由甲方负责。
9.乙方应保证塔吊基础周围整洁无杂物、无积水,便于双方对基础螺栓的检查和紧固。
四、合同纠纷解决
1、经济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冶建工集团相关部门
2.执行合同条款的其他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处理执行,并赔偿壹万元/台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机租赁期满,结清一切手续后合同自行作废。
七、其他:
1.塔机在使用期间,结构部分及三大机构若因设备自身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机械故障造成停机,在8:00—18:00时间范围内,超过3小时,扣除半个台班,超过6小时扣除当日台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⒈设备情况
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和机组人员操作证及必要的证件。
二、设备交付
⒈工程名称: 包钢新体系1#焦炉工程
⒉施工地点: 包钢厂区内
⒊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20_ 年 8 月 23日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包钢704门岗处 的施工工地,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租赁期限、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进出场、安拆、运输等相关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及费用。乙方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进出场以及相关一切费用。
⒉租赁期限:自 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之日 开始,具体截止日 视工程进展情况而确定。工资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设备安装完毕收合格正常运转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租金的70%支付,余下的30%陆续支付。
⒋租金结算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租赁费按 月 结算, 次月 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⒌乙方按月缴纳租金,确因乙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可拖后一个月支付。
6.甲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塔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甲方负责塔机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和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因证件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甲方派操作人员两名。
四、设备安装与验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盖章(或乙方代表签名)后交付甲方签收。若砼基础下沉、混凝土强度不够等基础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标明设备位置。乙方负责准备配电箱,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办理验收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及验收资料。并把资料复印件交乙方备案。安装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⒈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⒉设备发生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应在 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投入使用,扣减当天租金。甲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停机月累计超过 48小时,扣减相应停运天数200%的租赁费。
⒊甲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要求持证上岗,且所配备的操作人员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备案。
⒋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⒌严禁乙方人员擅自塔机。因乙方擅自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⒍多台设备作业时,乙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⒎乙方负责向两名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⒏当塔机需要锚固接高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⒐设备运行的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⒈租赁期间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
⒉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⒊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乙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七、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⒈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乙方正常使用到租赁期满为止,期间乙方保证设备的主体结构不丢失,附属结构及附件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
⒉租赁设备和机组人员的全部由甲方承担。
⒊公共和第三方的全部保险由甲方承担。
⒋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八、设备交还
乙方租用设备完毕后,要求停止租赁设备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停止租赁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施工现场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⒈甲乙双方在交付日期前28天内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设备,或者交付的租赁设备在7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设备不能投入使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纠纷解决
⒈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违约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签复,超过7日未答复视为同意提出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权利。
⒉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设备施工现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⒈甲方指定 (电话 ) 为甲方的履约代表;乙方指定 周文 (电话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
⒉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文件传递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
⒊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方负责。
⒋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今天上面这些是摘抄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塔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精选3篇,方便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