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摘抄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作为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20xx年上半年,我们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荧屏育人的作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净化荧屏、创作精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一、加强基础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
1、完善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力度,团市委及时调整和充实了x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领导。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开展了首届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资金、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
2、创新工作形式。借xx市惠民帮扶中心青少年事务服务窗口建设之机,对原青少年事务服务热线12355热线进行了全面升级,在原服务内容基础上,新增加了青年就业创业指导、留守学生关爱、青年志愿者注册、流动团员登记等4项服务内容,规范事务处理流程,构建起了涵盖全市青少年的综合服务平台。
3、开展调查研究。为不断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市未保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1、广泛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市未保委始终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注重青少年自身素质的提高,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组织开展“五月的花海”、读好书故事演讲比赛、“我与祖国共奋进”、“光荣红领巾,和谐少先队”、“树正确荣辱观,做守法小公民”团队主题学习活动和举办书信大赛、征文演讲比赛、讲座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在6月维权月期间,团市委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街头巷尾、学校、厂矿、社区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我委统一部署下,还通过广泛开展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3、积极促进青少年法制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法制建设、家庭科学育儿等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长和孩子的道德和法制素质。全年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01场,聆听家长达63000人;制发家庭教育光碟120盘、书写标语500余条,设家庭教育咨询点50个;在公共场所播放家庭教育专题片56场,观看群众及家长达13万人;召开家庭教育研究年会,培训家庭教育骨干70名;评选示范家长学校13所;建立“三优”图书室16个,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2个。
4、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自护体验教育演练活动”、“社区未成年人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自护体验,推进青少年的自护教育。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把该项工作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末成年人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工作情况
1、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乞讨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联合县公安、城管等部门,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2、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注重把低保户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作为重点,以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成长进步为主线,采取对上争取、对内多调剂的办法,解决好未成年人的“三难”(读书难、住房难、就医难)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特别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孤儿救助工作,认真做好全市无能抚养儿童的核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了全市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库;继续做好孤儿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孤儿生活养育费的标准,每月孤儿生活保障金分散供养已达950元/人/月,集中供养1600元/人/月,有力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3、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加强与各乡镇、社区以及市直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残儿童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的辅导,并制定帮扶、教育措施,切实解决好孤残儿童的衣、食、住、行和学习等困难问题。
4、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依托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残儿童作为我市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爱心志愿者共同参与,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二、突出的问题
1、网吧和游戏厅危害未成年人的场所监管不严。容易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游戏,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极易诱发未成年人不安全的发生。
三、工作建议
1、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宣传力度;
2、明确未成年人的监督、监护第一责任。
以上是摘抄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3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