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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2-09-12 10:32:46编辑:傅莹

  下面是摘抄网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大概有4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我县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我县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涉粮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案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市场经营行为,优化粮食市场秩序,着力构建“公平、开放、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环境。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谈卫中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县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价格监督检查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标准化与计量管理股、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检查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三)检查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

  (四)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违规行为。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恪守工作纪律,严守纪律“红线”,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主动接受被查企业和社会监督;受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市监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确保检查顺利进行,对检查中不配合和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篇二: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XX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省局和XX市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

  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完成省局,XX市委及市纪委监委的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查处粮食购销领域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为我省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20年以来全市粮食国有企业和各粮库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同时,结合全省和我市秋粮收购工作实际,对主要粮食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一)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二)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三)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粮食加工违法问题。重点关注企业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整治企业生产全过程记录不全问题,重点监管企业对原粮和成品的检验问题。

  (五)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提醒告诫。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指导和提醒告诚,引导粮食国有企业和粮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二)立即全面检查排查。眼下正值秋粮收购,各分局所和相关股室要按照“突出重点、股所联动、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对辖区内国有企业和库点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强化实地跟踪督导。工作专班要通过随机抽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对全市粮食国有企业和粮库进行实地督查。切实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靠。

  (四)及时梳理规范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制定整改规范措施。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点多面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落靠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登记注册股、执法大队、信用监管股、反垄断股、价格股、市场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计量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所)、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强化台账管理。工作专班将按照省和XX市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分解任务,制定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检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并实行逐项问题销号管理。要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粮食购销企业台账、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台账、粮食购销企业计量器具台账)。

  (四)注重协同联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问题的,要挂牌查办督办,属于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移交。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在工作专班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利用12315举报平台及各类媒体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

  (六)做好信息反馈。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不定期通报。从即日起相关单位要在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联系人:XXX、XXX、

  电话:XXX、机关五楼500办公室

  邮箱:XXX

  篇三: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切实保障市场生产经营粮食食品安全,我局决定开展流通领域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行纪衔接、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计量器具)、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开展延伸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粮食流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销售违法行为和计量违法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摸排上报涉嫌价格垄断线索,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努力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全查处、整治全闭环,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粮食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时段。在粮食收购季节重点组织现场检查(计量器具),在节假日期间重点加强粮食销售行为监督检查。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区范围,重点加强对马甲、罗溪、虹山等边远粮食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三)重点对象。全区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计量器具);经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大型商超、粮食批发零售企业。

  (四)重点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拆分销售整包粮食、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情形,是否及时将原标签信息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确标识,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采购销售票证不全、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行为。对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线索一并进行摸排收集、汇总上报。重点突出对边远乡、村的监管巡查,确保对辖区粮食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送市局执法支队四大队。

  三、整治措施

  (一)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各监管所要按照问题清单(见附件1)以及根据粮食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规模、生产经营控制以及信用等状况,及时对辖区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企业风险等级,逐家确定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二)加强粮食销售行为监管。各单位要对辖区粮食经营者的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拆分销售整包粮食、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情形,是否及时将原标签信息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确标识,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要求。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采购销售票证不全、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同时加大对涉事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

  (三)加强粮食监督抽检频次。要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在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时,要在2021年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对粮食及粮食制品的抽检批次,品种覆盖面要尽可能全面。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适时地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核查处置。要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热线,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发现的倾向性涉嫌垄断行为线索,第一时间逐级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省局开展必要核查,依法提取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一)上半年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5月)

  各监管所要在上半年度至少开展1次“拉网式”综合检查,各业务股室协同推进,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涉粮计量器具等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局执法支队四大队;对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移交有关管辖部门;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各监管所于5月中旬报送工作成效。

  (二)下半年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0月)

  各监管所在下半年度要继续开展至少1次“拉网式”综合检查,并结合上半年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下半年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回头看”,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但仍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查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局执法支队四大队;对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移交有关管辖部门;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各监管所于10月中旬报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米袋子”是党政同责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流通领域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牢,切实为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履职尽责。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局决定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集中优势力量,推动落实整治任务。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成员:XXX、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XXX、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XXX、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股长

  XXX、质量综合监督管理股股长

  XXX、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三中队负责人

  (三)加强配合,推进协同共治。各业务股室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要主动加强与区发改局的沟通配合,实现监督检查有效衔接;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共享,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要从源头上抓起,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报告。要落实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制度,于5月中旬和10月中旬前向区局综合股(联系人:赖朱兰,联系电话:22631371)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20XX年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如遇到重大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区局报告。

  篇四:2022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秋粮收购流通秩序正常,县局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局长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二级主办

  XXX、副局长

  XXX、总工程师

  成员:XXX、指挥中心主任

  XXX、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XXX、标准计量科科长

  XXX、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XXX、质量科科长

  XXX、综合监管科长

  联络员:陈韶飞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

  二、整治内容

  (一)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是否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责任单位: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二)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责任单位: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三)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在用计量器具是否在有效检定期内。(责任单位:标准计量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四)经营范围违法行为。收购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任单位:综合监管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五)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对象及方式

  (一)整治对象。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单位。其中,对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预案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检查力度。

  (二)整治方式。本次整治工作由县局统一部署。各分局对所属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2019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2018年1月以来。

  四、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9日前)。各分局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根据工作要求,充分调研,摸清底数,吃透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月中旬)。根据整治对象和内容,重点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同时,结合秋粮收购(11月15日前)工作,对粮食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总结报送阶段(20XX年1月下旬)。梳理前期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研究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组织有序、稳步推进。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及机关相关科室要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注重工作衔接。各分局要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主动与属地政府加强政策沟通,确保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把握准确。强化行纪衔接,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作风、腐败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依法处置12315平台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相关诉求,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提高整治效果。

  (四)做好报告总结。各分局要注意检查资料、台帐的留存。每月27日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典型案例。发现重大案件或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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