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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22-09-09 15:12:42编辑:傅莹

  以下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大约有6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园区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公共卫生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及人员分配:

  1、协调防控。指挥、协调老年大学的疾防工作,指导检查消毒、疾病监测、及时和上级疾控中心联络等。(XXX、牵头,胡静配合)

  2、监督检查。检查与督导,了解疫情工作人员、学员的动向,严格控制出入各类人员。(胡静牵头,XXX、配合)

  3、后勤保障。及时购买防控重要物资,保障学校教职工与师生人身安全;建立卫生消杀防护工作台账,保证每天至少两次的消毒工作,不留卫生死角,确保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林丽牵头,蔡开碧配合)

  二、日常工作措施

  (一)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指示,及时上报情况,并落实相关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落实“三勤”(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师生教职工进入学校前自觉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体温表、消毒器具、消毒药品、防护用具、隔离室)准备齐全,随时调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设在男更衣室。

  三、应急措施

  (一)学校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者有过密切接触史,应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得带病上课、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学校上课、上班。

  (二)学员或者教职工在学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感染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留置观察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相关医院,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疫情定点医院。学员出现感染病症,办公室老师应立即通知其家长或家属,由家长(家属)陪同去医院,家长(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办公室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教职工出现感染症状,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学校配专人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三)在学校内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员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四)学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所在办公室或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员、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学员、同事前往探望。

  (六)学校师生教职工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立即上报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七)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烈性传染,立即请示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停课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法: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教室或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学校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校领导发现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信念。

  XX区老年大学

  202X年9月4日

  篇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X〕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XX来X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XX来X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XX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X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X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XX(XX市除外)来X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XX(XX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X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X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X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XX及中高风险地区来X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X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XX来X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X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X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篇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5月6日0时起,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调整为Ⅲ级响应。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拓展疫情持续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5月7日,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XX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健全公共卫生地方性法律规章体系,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大普法力度,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四级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行业管理与专业技术指导相结合,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3、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提升市和区县疫情监测和联合调查工作力度,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患者严格按照转运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优势力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

  4、保持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利用省会优势,更好地发挥省、市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控策略措施和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口岸疫情防控。XX机场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对所有入境国际航班安排专用机位、廊桥和通道,在指定安全区域完成入境人员检疫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与其他人群直接接触。机场海关严格按规定实施交通工具登临检疫和旅检通道卫生检疫,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通关第一时间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定对外国货运航班机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有疫情单位、村居、小区等严格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规范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加快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节奏,推动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形成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新模式。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六类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旅居史排查,及时摸排检测有风险的人员。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晨午晚一日三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定点医院和送诊绿色通道制度,优化体温异常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诊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每一所学校开学平稳有序。

  4、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保留专家组和专家团队建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临床诊疗指导作用。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严格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落实首诊负责制,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采取留观措施。每间隔离留观室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并做好清洁消毒,对隔离留观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除承担诊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必要的消毒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隔离留观患者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做好入境隔离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就医管理,诊疗过程严格做到与其他诊疗人群出入口分离、诊区分离、人员分离、就诊路线分离。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做好环境通风,落实分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住院病人探视和陪护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防止交叉感染,探索建立“无陪护病房”。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严禁腹泻病门诊和发热门诊共用区域、共用通道,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5、推进村居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快推进村居通行常态化,组织村居对照《村居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自查,达标后向街镇报备。达到标准的开放式村居解除封闭式管理,不再设置“硬隔离”和“物理隔离”;达到标准的封闭式小区开放全部出入口,业主、租户等常住人员凭小区门禁(出入证)或出示山东健康码通行;外来人员和车辆符合小区车辆管理要求的,对司乘人员测温、登记、查验山东健康码后,可进入小区。达不到标准的村居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整改达标后解除。推进日常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网格员、楼宇(单元)长负责制,结合社区综合治理、基层党建、“双报到”制度,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开展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小区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各类场所的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境外入济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济入济人员,及时纳控。要层层压实小区内出租屋、旅馆业、其他场所的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的合力。

  6、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要求。除国家和省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压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

  7、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科学设置体温监测点,结合测温设备对温度、环境等的要求,规范、正确使用测温设备,提高测温精确度。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做好进入人员的体温监测,做到应测尽测。测温结束后,要告知被测对象体温正常与否。对监测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做好登记,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安排其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断。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抓好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科学选用测温仪器,大力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扩大体温监测的覆盖面,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8、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确定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以区县为单位统筹辖区资源,预留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等场所,按1个月的储备量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加强疫情调查处置。发现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等苗头性问题,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传染源追踪、人员管控、疫点消毒等处置工作。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工作衔接。做好XX籍境外人员的沟通安抚,指导其在当地做好防护。落实入境来济人员提前3天报备要求,严格落实“1+N”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入境来济人员从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做好人员转运检测。XX口岸入境来济人员,按规定“点对点”分别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集中隔离点进行诊治或隔离观察,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省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按规定解除隔离来济后,在集中服务点查验检测证明或按规定进行检测。省外口岸完成就地诊疗和集中隔离入境来济人员,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市传染病医院或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持续开展健康管理。所有入境来济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对完成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且健康检测合格的入境人员,可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

  2、加强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济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服务点(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严格百分百健康检测。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疫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完成健康检查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对有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持当地健康码、检测均为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后正常出行;阳性检测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加强关爱帮扶。妥善解决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

  3、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和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化追踪管理,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健康管理。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和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保证“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

  4、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推进自主管控常态化,由市文明办牵头,在发布《XX市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指南》基础上,会同市卫健委制定《XX市民卫生健康公约》,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居民形成规范的日常行为,落实“双测温两报告”等疫情防控规定,实现由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涵养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主动监督他人防控行为,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常态机制。加强重点人群管理,紧抓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全力做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餐聚会,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5、加强核酸检测服务。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对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建议排查的人员等12类人员实行“应检尽检”,对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母婴服务人员等重点行业按规定适时抽检,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积极提供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根据核酸检测能力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自愿检测的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实行愿检尽检。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做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强化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防控,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动物防疫、生物安全等制度性文件。完善监督执法标准和处罚程序,健全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单位和个人自觉遵法守法、依法防控意识。

  (三)提升检测能力。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每个区县至少1所区县级医疗机构具备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能力;所有县级疾控中心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暂无检测机构的区县由市级统筹安排检测机构提供采样和检测等服务。进一步扩大检测规模,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疾控机构在完成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后可提供社会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制定、公布检测流程、预约程序,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建立以市疾控中心和临检中心为核心的新冠病毒检测质控网络,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四)补齐短板弱项。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进一步明确各级疾控机构职能定位,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加快人员空编补齐,优化岗位设置,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业务管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社区防控基础。加快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推进精神卫生机构改扩建,加快补齐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短板。积极总结推广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经验与特色优势。

  (五)加大服务保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改革疾控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基层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确保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救治。整合优化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强化大数据支撑,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筛查数据库,实现疫情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

  (六)加快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中,设立公共卫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积极申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开展多学科、多单位联合攻关,做好药物、检测试剂和诊疗技术研发应用。加强与属地高等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建设合作,培养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人才培养。

  (七)强化宣传培训。完善健康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组织讲好“抗疫故事”,树立正面典型,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开展“疾控大培训”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大培训”,为每个单位培育1支疫情防控队伍和1名疫情防控指导员,推动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

  篇四: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2022年春季开学后,我省出现多地市散发病例,且发展迅速,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规工作,筑牢疫控防线,学校特制定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德育领导为副组长的常态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布置疫控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班主任任课教师

  二、工作分工

  为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全要素落实疫控环节,避免疫控漏洞,学校根据常规防控要求,将防控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

  三、防控宣传

  为更好做好防控工作,学校定期给师生家长普及宣传病毒知识、传播途径、防控方法、预防方式等,增强防控意识、端正防控态度、提高防控能力。

  学校宣传主要通过教师例会讲解、微信推送等途径;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主要由班主任通过班会、家校群、网上家长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公众号等途径进行。

  四、应急演练

  为提高出现疫情后的应急能力,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师生及家长台账,完善疫情应急响应联系网络,模拟校门口、课堂上、课间活动等场景下异常学生处理程序,保证出现疫情后能迅速有效处置。

  图片

  五、联系网络

  疫情防控要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这样就会减少疫情外溢,降低传播风险。学校除做好宣传防护之外,为了保证出现疫情后迅速处置,建立了“4+1”疫情联系网络,畅通汇报渠道。

  六、重点摸排

  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学校除做好因病请假师生追踪外,还对重点人员进行摸排,以精准掌握师生及家长情况。

  1、摸排中高风险旅居史、接触史的六类重点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

  2、摸排14天内有市外活动经历的师生及学生家长。

  3、摸排从事“宽地域、高流动”工作的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如从事货运、客运、快递、物流、销售、外卖等工作的师生家庭成员。

  七、核酸检测

  有效发现潜在病例,进行核酸检测是必要途径,学校在全员师生核酸检测后,扩围加密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构筑疫控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学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检测对象

  全校在岗师生,加密检测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者。

  2、检测频次

  (1)按照上级疾控工作安排,每天开展一次抽检。

  (2)每天每班抽取不低于10%的学生,师生同检。

  (3)对于重点师生(市外旅居史、异常症状、家庭成员有“宽地域,高流动”工作者等)加密检测。

  3、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常态化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核酸抽检工作,按照每班抽取不低于10%的原则,排出抽检名单,确保医院医生就位后能及时开展工作。

  4、工作实施

  (一)学校汇总好师生受检人员信息,由晁洁主任排出每天受检名单,班主任提前通知到学生,准备好清晰的信息二维码。学校对接检测医院,做好检测医生的接送工作。

  (二)检测当日,以年级为单位,各班主任和协同维持秩序的任课老师,按照名单组织学生按照顺序排队候检,10人一组;由信息登记人员协助医生进行分组信息采集后,到检测室采集核酸;带队老师随同学生一起检测。

  (三)按照上级部署,全体教师每天都要参与核酸检测,如果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检测要自行去医院检测,否则要承担不遵守疫控规定相应处理。

  (四)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突发问题,在科学应对的同时要及时逐级上报。

  XX中心小学

  2022年3月15日

  篇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校202X年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做好全省202X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四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青岛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厅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实抓细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防严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科学精准落实防控闭环措施,切实维护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书记、校长负总责,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各工作专班统筹各方面力量,并按照分工对口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防控措施。各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党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全员防控,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3、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把各项防控要求精准到岗、精准到人、精准到事,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4、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协同作战。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与XX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及卫健疾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联防联控,统筹做好开学核验、防疫指导、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切实为学校顺利开学提供充分保障。

  三、重点任务

  1、加强疫情防控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各二级学院加强疫情防控学生工作队伍,健全“校—院—班—舍—生”防控体系,并进行相关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作用,开展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与报送、学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辅导员、学生干部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疫情防控不留死角,确保掌握每个同学动态,确保学校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同学。(牵头单位:学生管理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2、加强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校园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严把校门关。学生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确需进出校门且在XX市内活动的,可凭“校园卡(学生证)+测温”模式进出校园,当日晚10:00前必须返回校园。教职员工进出校门实行“校园卡(工作证)+测温”模式,所有教职员工要自觉服从校园安保人员的管理;教职员工家属、校内家属区居住人员、校内务工人员持安全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进出校园。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实行“身份登记+健康码+测温”模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牵头单位:安全保卫组,责任单位:校医院、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3、从严从实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好防控制度,特别是师生员工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缺课追踪等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用好日报信息平台,做好防控工作统计。要持续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和定期消杀、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等常态化措施,引导师生员工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学习生活模式。要倡导师生员工尽量相对固定活动轨迹、学习生活空间,鼓励各学院和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场地码”“座位码”“健康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坚持通风不良的人员密集封闭场所佩戴口罩,指导保洁、保安、食堂职工等后勤人员穿工装戴口罩。(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4、全面细致做好重点人员摸排检测。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对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摸排要全覆盖,要求及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包括保安、保洁、超市等工勤人员以及其他来校服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绝对不能出现空白漏洞。要坚持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四类学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应检尽检”。(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

  5、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各工作专班、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应急预案要区分疫情发生的不同场景,要做实做细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每个责任人,同时,各单位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每名师生员工熟悉相关流程。(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

  6、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在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牵头单位:学生管理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7、加强卫生清洁消毒和垃圾管理清运。全面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各类场所定期消杀和通风换气。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实训室、体育场馆、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二级单位负责各自师生教学生活场所内部消毒,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区域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物品,后勤服务中心专门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后勤服务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餐(饮)具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定期对学校食堂、餐厅、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对自备水源必须进行专业检测。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须提前向学校驻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后勤服务组,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9、加强教学组织及文体活动。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及时开展线上教学评估,诊断学生线上学习成效,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系统总结上学期线上教学的经验,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资源开发和平台建设,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强化组织管理和校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防护工作。(牵头单位:教学管理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图书馆、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0、加强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服务保障。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处等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教育咨询服务,培育师生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严防“疫后综合征”,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体育锻炼,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校医院负责加强流感、肺结核、胃肠道疾病、水痘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鼓励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防范其他传染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1、加强法纪安全和校纪校规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疫情信息,不得扰乱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牵头单位:安全保卫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2、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校医院要进一步完善

  “绿色通道”机制,加强与XX市、东昌府区医疗、疾控等机构联系。师生员工体温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特别是对14天内有中高疫情风险旅居史的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牵头单位:医疗保障组(留观转诊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开学复学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最大力度,严格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切实履行好“守好责任田、护好一校人”的政治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防控体系不变、防控人员不变、防控职责不变,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切实把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抓实抓细,集全校合力、全校智慧确保开学工作科学有序安全进行。自觉接受驻地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落到位。

  加强督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专班下沉基层、联点一线,全程协调督导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加强开学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学返校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全面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开学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推广学校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共同关心支持疫情防控和开学复学的浓厚氛围。

  篇六: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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