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文件要求,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镇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积极培育增收致富的规模产业。大力发展林下菌药产业。紧扣产业革命“八要素”,围绕“123111”发展思路,以福尧为核心区,拓展大伟线和板用线,实施“稻耳模式”“林菌(药)模式”,实现“五统一”(统一规划种植、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保底回收、利润分成)目标。2020—2025年规划发展2万亩林下菌药产业,其中7000亩灵芝、黑木耳6000亩、5000亩红托竹荪,其他食用菌类2000亩;2021年6月30日前,在福尧村、者术村、XX村、昂涛村、板用村持续发展林下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深入推进秋冬种工作。完成小麦411亩、油菜6234亩、蔬菜4908亩、马铃薯26亩。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全镇有5家农用物资经营门市,杂稻备种8。8吨;杂交玉米备种4。4吨;农药到位0。81吨、农膜0。43吨、地膜0。68吨;肥料中复合肥到位13。3吨、尿素9。1吨、磷肥2。2吨;各种农机具喷雾器、机耕等齐备齐全,做到春耕备耕物质早准备、早到位、早供运,满足于农业生产需求。2021年计划完成水稻种植8950亩,玉米种植4510亩。培育油茶产业工业化。激活油茶烘干厂发挥作用,提升产、加工经济发展水平。2021年规划完成油茶种植300亩,每亩补助农户500元。推进杉木精深加工建设。深挖林木资源利润,实现林木种、产、销产业链。加大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争取实现农业机械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决确保粮食安全。
2、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新格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福尧景区提级改造建设。依托生态农林业优势,拓展宜游、宜居旅游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绿色生态康养旅游小镇。发掘“杉海XX,森林氧吧”品牌,打造康养宜居宜游生态型美丽乡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3、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高质量筹办规格更高、品牌更亮、体验更丰富的布依文化等节庆活动,做足“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章。通过举办歌舞活动、民族节庆、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影像再现等多种方式,留住文化标志的乡愁。
4、推动乡村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身边人”榜样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正之风,祛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陈规陋习。
(三)以人才培训为抓手,推动人才振兴。以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储备后备干部为目标,着重培养传统手艺人、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等人才,以发展林下菌药产业为基础,通过课堂理论集中授课与林(田)地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业技术人员队伍,提升乡村振兴人才储备以满足建设需求。同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提升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培育农村专门人才,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技专业人才到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企业兼职,鼓励知识产权入股,参与企业效益分红。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5、农村环境“净化”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工作目标,以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坚持“四个导向”,实施清单管理,因地制宜开展整“五脏”、治“六乱”示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6、村庄“美化”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突出乡土特色,发展民宿,今年重点发展福尧村、板用村、大伟村的民宿,先行先发展;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时更新破旧、不合时宜的宣传广告;扎实开展评比最美生态庭院活动,最美生态庭院覆盖率达到25%以上,每个村民组要评出1-2户最美生态庭院。
7、村庄“绿化”行动。以庭院绿化、靓化、文化为重点,推进美丽庭院创建。适当留出位置建设家庭绿化空间,通过修建花坛栽种花草、堆山叠石建喷水池、摆放盆栽盆景、搭建瓜果架等方式,推动庭院成为微菜园、微花园、微果园“三微园”,增加庭院绿化面积,建设庭院生态。在庭院内张贴和悬挂对联、家训、字画、蜡染画、刺绣图等,彰显庭院文化。合理利用庭院空间,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手工作坊、锦绣坊、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馆等,发展庭院经济。注重庭院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卫生。
8、村庄“亮化”行动。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四好公路”的总目标,推进美丽公路创建。积极开展村庄公路亮化工程,在村庄出入口、公路主干道开展绿化修复、定期保洁和亮化建设,在公路两旁栽种不同种类的植物,安装照明设施,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0%,保持良好的道路风貌,村庄道路硬化率达100%,严禁在公路旁乱倒垃圾,严禁在公路边违建房屋,严禁在公路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严禁在道路两旁滥开乱采,将农村公路打造成无违建、无占道、无滥采、无垃圾的绿色廓道、畅达通道、观光游道。
(五)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凝聚干群合力,推动组织振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选优配强11个村“两委”班子,完成7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目标任务,从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中储备了127名村级后备干部。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工作模式,成立了林下菌药产业联合党支部,组建120名党员和32名村级“五老”为党员先锋队,深入推进“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XX林下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X、镇长XXX为组长,分管乡村振兴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调度和研究等会议制度。各村(社区)要落实工作机制,村(居、社区)书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本村的特点和特色,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0、突出项目带动。以项目为抓手,各村(居、社区)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入手,策划生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项目。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到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1、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卫生户”“平安家庭”“最美庭院”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及乡村讲师团,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政策、好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加强考核督导。建立镇和村(居、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乡村振兴规范有序实施。各村(居、社区)每半年要做好总结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分类优化调整,研制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增强脱贫稳定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接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情况给予适度倾斜。持续优化产业扶贫、就业扶持等发展类政策。统筹整合安排与过渡期内工作任务相匹配的衔接资金,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科局、人社局、财政局)
(二)健全落实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围绕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发现和核查机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准确性。加强各乡镇、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对接,建立行业部门定期联席会商制度,逐户分析研判致贫返贫预警信息,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临时救助、扶贫扶智及其他帮扶措施,做到风险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加大推进防贫保险力度,加快建立防贫基金,探索有效的易贫群体划定机制及具体的防贫作用机制,全面加强防贫保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民政局、住建局、农科局、水利局、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金融办、人社局、林草局、交通局、工信局、残联、公安局、市监局、税务局、红十字会、供电公司)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进一步压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合力。强化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施精准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大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配强乡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执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采取危房改造、集体公租房、幸福院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谋划建设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农村供水工程与管网,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委、住建局、水利局)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区、盟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等相关资金,进一步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进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完善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安置区管理模式,形成完善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政策,真正让搬迁群众融入到安置区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农科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党群服务中心)
(五)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扶贫资金、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分级分类确权登记,健全规范公益类、经营类和到户类“三本台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健全扶贫资金资产经营使用、收益分配和监督处置机制,扶贫资产收益除帮扶老弱病残、奖励补助、设立公益岗位、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外,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严格按照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量化确权、科学分配县乡统筹的扶贫资产。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监督指导其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科局,县委组织部)
(六)建立健全扶贫扶志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文化统领、人才引领、文化扶心、道德育人、志智双扶长效机制,加强文化振兴,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保障。建设网上网下“学习讲堂”,充分利用县级融媒体中心、“村村响”、新媒体、讲师团、宣讲队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的宣传宣讲。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法律援助、政策咨询、文化科技服务、产业指导等志愿服务。发展农民文艺队、艺术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探索推进文明镇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好家风故事巡讲活动。深入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试行开展“红灰黑榜”评议活动。注重发挥积分争星活动在引领文明乡风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大力选树身边好人和先进模范典型,激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妇联、融媒体中心)
二、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七)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科学谋划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结构。加快推动牛产业成为农牧业支柱产业,深入实施“牧业再造XX”工程,加大资金、技术和配套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入户覆盖率、品种改良率。持续推行“龙头引领、散户跟进”发展模式,重点扶持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养殖,培育一批规模养殖户和专业合作社。健全牛产业链条,强化肉牛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包装销售等关键链条衔接。推动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大力引进产业链缺失项目、升级项目,延伸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加工、物流、冷链、信息等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牧业、光伏、旅游、电商、生态、庭院经济、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继续实施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积极培育打造本土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深入实施种植业良种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促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农牧业综合执法,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发改委、工信局、市监局、林草局、供销社)
(八)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建立依托国家信息系统和自治区大数据平台的脱贫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劳务协作,多方位、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谋划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交通、小型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巩固和完善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脱贫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合理开发使用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规范岗位聘任程序,明确岗位补贴标准。过渡期内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总体稳定,履职尽责能力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农科局、水利局、文旅局、林草局)
(九)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20户以上自然村、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谋划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联网路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动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并形成现代寄递物流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做好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维护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促进邮政快递业与现代农牧业、乡村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模式,减少网购农畜产品的快递包装污染,倡导使用具有农畜产品特点的绿色包装,发展农村绿色快递。加强农村光纤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现信息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电气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工信局、发改委、中国邮政、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县委宣传部)
(十)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撤原则,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中心校,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公费师范生计划,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巩固返贫致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机制。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改善县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存在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参与产业发展,就地就近就业;对无劳动能力人口,加强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常态化帮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委)
(十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水平,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对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过渡期内自治区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创业,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及扶持政策,逐步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稳定残疾人兜底救助政策,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支持乡镇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站、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和社会工作站(室),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严格落实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制度,简化发放程序,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确保能够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残联、卫健委、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
(十三)合理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统筹发挥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分担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进行大病保险倾斜支付,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分别给予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通过明确诊疗方案、规范转诊、控制目录外费用等措施,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合理水平。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和标准,合理设定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医疗救助费用筹资机制,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结合我县实际,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的保障政策,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将自行开展的各类补充保障措施所涉资金划入医疗救助基金;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做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十四)加强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继续全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调待政策,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县级农村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资金,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养、治、教、康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全力做好孤残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福康工程”和“助康工程”筛查工作,加强残疾人托养照顾及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十五)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丧失劳动能力人口,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住建局、人社局)
四、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六)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深化京蒙协作,加强与北京市房山区全面对接,建立健全“双向协作、多方共赢”机制,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共建产业园区,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争取北京市房山区财政援助资金保持稳定,干部人才继续压茬选派。接续做好中央机关、自治区厅局和盟直单位定点帮扶衔接工作,研究制定新一轮帮扶计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投身脱贫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支持民营企业稳岗促就业,鼓励企业和商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创新。(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工商联、京蒙协作办)
五、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七)分类分批梯次推进农村乡村振兴。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分类推进、全面振兴”工作思路,探索符合XX本地特点的乡村振兴机制、路径和方法。综合考量区位优势、基础设施建设、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自然屯数量、产业发展潜力、人文环境等要素,利用中央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分类分梯次推进农村乡村振兴。确定全县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21个,其中2021年重点建设8个村,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聘请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制定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策划生成一批高质量乡村振兴项目,确保8个示范村2021年底建设成型。对于巩固提升“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期间建设成果较好的村,在巩固脱贫成果、产业发展、庭院经济、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和文化扶心、民主管理等各方面继续提升水平。其他村逐步推进,未做规划前,重点做好脱贫成果巩固、防致贫返贫、产业发展和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科局、京蒙协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其他有关部门)
(十八)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科学安排财政整合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严格落实生态脆弱地区移民专项资金,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有关工作。过渡期前3年继续开展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工作,3年后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做好调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项目绩效申报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探索创新以工代赈资金折股量化分红、公益性岗位设置、以工代训等多种赈济方式,精准谋划以工代赈项目,明确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及比例、带动低收入人口就业规模等,依法依规放宽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限制。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鼓励预算单位采购农村农副产品。过渡期内继续全面落实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脱贫攻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十九)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作用,增强政策支持普惠性,加大金融机构对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加大金融机构对农村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创新贷款服务方式,合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辖区法人银行机构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两增”工作目标。落实脱贫户、边缘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范、使用规范。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加大“三保障”项目信贷投入,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活体牲畜质押贷款和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实好保费补贴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各类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额补充型商业保险、收入保险、价格保险等新产品,为奶业、肉牛、肉羊等优势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丰富财政保费补贴品种,逐步提高保险覆盖面。按照区盟要求,推广“期货+保险”业务,引导农民和涉农涉牧企业积极参与,积极引入期货经营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人社局、农科局、金融机构)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农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过渡期内,落实区盟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要求,如无法满足用地需求,上报自治区统筹解决。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区内流转交易政策,统筹耕地保护、村镇治理、产业聚集、生态修复、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扎根基层。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组织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等培养培训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提供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补充。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基层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团县委、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建立统一高效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
(二十三)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平稳有序做好县乡扶贫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优化,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健全完善衔接工作体系,将工作对象从农村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居民,将工作内容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持续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结合村“两委”换届选好用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强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建设,培养农村后备力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村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因村制宜、因村选派”原则,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农科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直属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
(二十四)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根据自治区关于“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统筹、合理谋划,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将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农科局,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五)做好考核机制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成绩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逐步完善,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15万元。到2035年,“千镇万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将“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稳定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巩固优化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衔接。
(四)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结合省、市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以及我县“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健全困难群众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及时发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持续关注家庭收支变化、劳动力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预警监测指标,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落实具体的帮扶责任人,针对不同的返贫风险分层分类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构建“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治理体系,及时消除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
(五)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施新时代XX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因残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六)强化消费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加大对国家832平台及省、市、县消费帮扶平台产品采购力度,组织好帮扶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开展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持续推动“三专”(专柜、专馆、专区)、消费扶贫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支持XX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XX馆、XX市消费扶贫中心、XX市扶贫产品电商平台、陆河供销社陆供优品-陆河扶贫产品专柜、陆河县扶贫产品直营店等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的运营发展,畅通我县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渠道。
(七)健全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做好经营性扶贫资产和公益性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专门机构、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多层次、多样化运营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经营性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健全到村、到项目、到人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镇、村从扶贫资产收益中规划出部分资金,作为返贫风险较高农户的产业、就业奖补资金。强化镇村和行业部门监督责任,重视公告公示制度完善和方法创新,定期开展扶贫资产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发现问题,预防“贪蝇”“微腐败”发生,避免扶贫资产缩水消蚀问题,依法维护农户财产权利。
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
(八)做好精准识别管理。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省、市、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各部门现有数据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九)拓展稳定增收渠道。高质量推动“粤菜师傅”“XX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工程,鼓励涉农高校、科研单位、职教中心开展培训服务。完善各类产业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村企”“园村”“校企”招聘对接,积极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继续办好扶贫车间,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推广“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动态帮扶,健全帮扶项目与低收入群众参与挂钩机制,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增加低收入人口工资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同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文创体验等农村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多渠道增加低收入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适当提高农村、涉农社区居民养老、医疗、兜底保障、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增加低收入人口转移性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引导低收入人口通过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土地、宅基地等资源,以地租、利息、股息、红利、增值收益等多种形式增加低收入人口财产性收入。加强不良行为惩戒。
(十)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纳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范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困难群众加强临时救助,推进对特困供养对象、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一)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强化县镇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地方试点。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关爱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好就业帮扶、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二)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坚持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将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等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范围,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均衡城乡医疗保障待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欠发达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实施帮镇扶村工程。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深圳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组团式帮扶,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区域结对帮扶关系。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
(十四)大力发展镇村经济。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大力促进青梅、茶叶等本地优势产业跨县集群,在现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争取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新增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引导种业、精深加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城镇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市场化发掘独特的红色、乡愁、生态等文化,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数字农业、发展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引进一批经济实力强、富有农业投资经验的企业来我县投资发展农业,扶持培育镇村特色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水缸子”、“茶罐子”系列培育工程,加强乡镇农产品冷链配送、加工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体,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提升镇域经济带动能力。深入推动“5+2”农村综合体系改革,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路径,增加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交易制度与交易平台,探索实施“股票田”改革,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培育乡村美丽经济、生态产业、康养娱乐、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把圩镇纳入“八大美丽”范畴,成为示范带不可或缺的节点,科学布局城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点围绕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地区,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再提升行动,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和突出本地区传统风貌特色。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和5G网络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全域实施“五美”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削坡建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十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镇村统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优化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乡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打造镇级产业物流终端。提升村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终端体系建设,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养老、托养、文体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承接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积极作用,加大扶持和培育扎根乡村的社工机构和公益志愿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文化培育工程,挖掘、保护、传承、发展乡村特色文化。
(十七)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连片包镇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消费帮扶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服务提供、乡村风貌提升、文明乡风培育、农村人才培养、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特困群体救助等。完善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乡村建设服务项目。
五、加大政策支持衔接力度
(十八)做好财政投入和金融服务。稳定现有财政投入政策,根据乡村振兴需要和财力状况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深入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管好用好省级涉农资金。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用于农业农村政策。健全金融支持帮扶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的挂钩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业务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贷款服务。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
(十九)加大用地支持保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灵活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发展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作用,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实施“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通过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可回乡任职,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并落实志愿者扎根各地的政策措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脱贫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强化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支撑作用,积极争取省“院地合作”支持,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制度,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帮扶产业基地、帮扶项目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帮扶成果作为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探索实施农业科技人员“县管镇用、下沉到村”新机制。鼓励和扶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
六、强化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十二)加强领导体制衔接。健全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快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三)加强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镇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深入贯彻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3+1+7”工程。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持续推进村干部能力素质优化提升行动,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坚持和完善继续向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县、镇、村三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队伍配置,健全激励干部投身一线担当作为的机制。
(二十四)加强规划项目衔接。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重点,统筹脱贫地区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有关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优化完善帮扶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支持政策,健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二十五)加强考核监督衔接。把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健全日常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审计、媒体、民主监督,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上面就是摘抄网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