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大约有3篇左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针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对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议如下:
1、由企业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对标检查,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安委会成员都按照各自业务分工分别开展,由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并组织评比。组织评比时,在安委会成员自评基础上,可邀请外部咨询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咨询专家作为第三方给予评分,以此作为各位安委会成员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如何的一项内容。
2、就安全生产各个条块上《安全生产法》对标检查出的TOP3问题,由各自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提出治理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必要时,邀请外部咨询机构帮助。
3、由企业党政一把手带头,引领各个分管负责人和本企业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党政一把手,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管辖范围,围绕个人业务和安全生产职责,开展3-5项具体、实质性的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有关的工作。
4、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观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视频或请外部咨询机构讲解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这些案例要紧扣第一责任人主题,主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各业务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问责的案例。观看或听讲后,由参会人员讲感受、谈看法、下决心、举一反三定措施。
5、由安委会办公室邀请外部咨询机构从新版《安全生产法》题库中随机抽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闭卷考试或限短时答完的开卷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全体职工中公布,并将其存档备查。
6、所有高层领导和非生产中层正职领导各参加一次某个自选班组的安全活动。
7、所有高层领导参加一次班前会、班后会。
8、从企业党政一把手做起,由非安全分管领导的四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生产月轮当一周安全分管领导。
9、由企业党政一把手组织各分管领导建立/完善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各自组织排查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党政一把手审查并在安委会办公室存档。
0、由企业党政一把手亲自对标各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检查他们今年至今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责情况,给以逐项评分,并将评分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奖发放的依据之一。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履责情况评分可以由其他班子成员评分取平均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向区、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向全社会发布第21个“安全生产月”启动、6。16主题咨询日、演练等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设计主题宣传海报,传播宣传口号和标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
(三)宣传《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5、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与应急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6、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7、发起和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6·16”咨询日活动
8、认真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6月16日当天,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展示安全生产工作做法和应急管理改革成果,不断打造“6·16”活动品牌。
9、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推动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开展校园安全文化节、“画我身边的风险图”、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认真策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0、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溺水、槟榔采摘触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线路、电动车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
2、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等群众性应急演练。
3、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涉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
4、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按照《海南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配齐应急物资。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5、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6、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曝光突出问题。大力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群,加强沟通联络,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xx市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自2022年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2、大力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安委会具体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积极签订“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创新开展“我为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献策”主题征文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生根。
3、联合xx市应急广播,策划播出一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题节目,录制音频在应急广播相应时段滚动播放。
4、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专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提升全民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知晓率,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2、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法专题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专题宣传活动
1、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燃气、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之年。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这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向全社会发出“安全生产在行动”的信号,形成良好态势。
2、注重挖掘、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宣扬先进典型,正面引领推广。协调主流媒体、网站,派出记者深入一线做好违法问题、违法企业隐患爆光,进行反面警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
1、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录制视频,通过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日报、xx市广播电视台、xx晚报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积极配合参加#青海排查整治进行时#微博、抖音、头条号话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宣传活动。
2、充分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和县、区融媒体、政府网站及网络直播平台作用,积极构建网络直播矩阵,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3、市应急局宣教中心制作安全生产抖音原创短视频,引导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五、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全市上下共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线上、线下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六进”
1、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3、在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
4、安全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宣讲活动。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严格整改,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协调主流媒体以“排查整治进行时”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辖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在公交车、机场、楼宇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3、发挥好流动宣传车的作用,展示宣传车“流动”送教育的优势,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xxxx-xxxxx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八、配合办好“安全生产青海行”活动
配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青海行”活动。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宣传。结合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挖掘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另一方面加大曝光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进行突出问题曝光,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月31日前,各县区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1个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九、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突出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安全生产月员工齐参与,“六个一”促主体责任落实
开一次动员大会。在安全月活动前,召开动员大会,增强活动的仪式感,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安全月启动大会做动员讲话;当一天安全员。企业中高层领导在安全月里当一天安全员,与一线员工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感受现场和基层安全员的工作;拍一条微视频。组织本企业员工拍摄制作符合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的2分钟以内微视频,并及时报送属地应急局,12月31日前,各级安委办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3条微视频,市应急局要通过政务新媒体做好展播工作;讲一堂安全课。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企业负责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为全体员工讲一堂安全课;想一个金点子。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安全发展献计献策,立足岗位,查找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想一个“金点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谈一件虚惊事。鼓励职工分享工作中或生活中差一点发生的虚惊事件,引申安全知识,营造宣传氛围。
十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实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点,带动一批重点企业建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参照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工作细则,学习示范企业经验,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高风险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工作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
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在完成《2022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基础上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2、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3、创新活动方式。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法制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每一项工作,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作为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责任、解决当前安全发展难点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要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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