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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精选8篇)

时间:2022-08-30 16:55:47编辑:傅莹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大概有8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月是故乡明》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如果只有孤零零一个月亮,未免显得有点孤单。因此,在中国古诗文中,月亮总有什么东西当陪衬,最多的是山和水,什么“山高月小”,“三潭印月”等等,不可胜数。

  我的故乡是在山东西北部大平原上。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我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以后到了济南,才见到山,恍然大悟:原来山是这个样子呀!因此,我在故乡里望月,从来不同山联系。像苏东坡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我无法想像的。

  至于水,我的故乡小村却大大地有。几个小苇坑占了小村一多半。在我这个小孩子眼中,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烟波浩渺之势。到了夏天,黄昏以后,我在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在古柳下面点起篝火,然后上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飞落下来,比白天用嚼烂的麦粒去粘要容易得多。我天天晚上乐此不疲,天天盼望黄昏早早来临。

  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月亮相映成趣。我当时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也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玩很久,才回家睡觉。在梦中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第二天一早起来,到坑边苇子丛里去捡鸭子下的蛋,白白地一闪光,手伸向水中,一摸就是一个蛋。此时更是乐不可支了。

  我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济南住了十多年,在北京度过四年,又回到济南呆了一年,然后在欧洲住了十一年,重又回到北京,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在这期间,我曾到过世界上将进三十个国家,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我现在已经年近耄耋,住的朗润园胜地。夸大一点说,此地有茂林修竹,绿水环流,还有几座土山,点缀其间。风光无疑是绝妙的。前几年,我从庐山休养回来,一个同在庐山休养的老朋友来看我。他看到这样的风光,慨然说:“你住在这样的好地方,还到庐山去干嘛呢!”可见朗润园给人印象之深。此地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上下空,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荷塘月色的奇景,就在我的窗外。不管是谁来到这里,难道还能不顾而乐之吗?

  然而,每值这样的良辰美景,我想到的仍然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惆怅,有留恋,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

  篇二: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巷子里的清香》

  离开端城十年,每当午夜梦回,总会出现儿时那条烟雾氤氲的石板巷子。

  巷子并不起眼,很窄,且不平整,一到雨天还会“水漫金山”。

  但对于小时候的我们来说,那就是从大院通往外面世界的唯一通道。

  记忆中挥之不去的,除了弥漫的烟雾,沸腾的人声,欢快的笑脸,还有一股夹杂在柴火味道中的清香。

  清香出自裹蒸,广东肇庆地区特有的新春应节食品,巷子人家熬煮的也正是此物。

  裹蒸似粽而非粽,内料以糯米、脱衣绿豆、猪肉为主,

  外用本地特有的柊叶、水草包裹,热食清香四溢,入口松化爽滑,让人回味无穷,被誉为“舌尖上的珠江恩物”。

  打开热气腾腾的肇庆裹蒸,柊叶的香气扑鼻而来,糯米化为无骨的绵滑,那五花肥肉的沉默,为了迎接一顿欢愉的舌尖快感。

  十年一瞬,自己早已从懵懂少年长成奋斗青年,走出了童年大院,走入了宽广世界,走在了拼搏路上。

  那条巷子和那些人家早在城市变迁中不复存在,那片氤氲和那种热闹也只能在脑海中来回萦绕。

  而发自裹蒸的那股清香,也唯有在每年短暂的假期时才能够仔细回味。

  庆幸的是,生于斯长于斯的自己,始终能够感念善良友爱、守望互助的淳朴民风,也始终挂怀张弛有道、隐忍不争的豁达态度,始终珍惜着“于无华处见真情,于细微处见功夫”的内敛品格。

  篇三: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诗意中国》

  其实,从屋檐滴下的一颗水珠里

  你就可以感受到中国的诗意

  那是由屋顶上的积雪融化而成的水珠

  当你伸出手掌

  那颗水珠就在你的手心眨动

  她明亮的就像春天的眼睛

  于是你听到了风的歌声慢慢暖了

  于是你看到了地的画布渐渐绿了

  于是柳丝在舞、燕子在飞

  于是桃花红了、杏花白了、油菜花黄了

  于是姹紫嫣红、流光溢彩

  中国在写着一首关于春天的诗了

  其实,从劳动者脸上的一颗汗珠里

  篇四: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蓝颜知己》

  世上的爱有千万种,有一种爱非常简单,就是无欲无求默默地奉献;有一种情难以忘怀,就是知你懂你给你最真诚的呵护;有一个人不可替代,就是心有灵犀给你最温暖的陪伴。有时候,他就像天上星星,阳光灿烂的日子,你不会在意他的存在,有月亮的夜晚,他只是静静的闪烁。当你的太阳月亮都消失了的时候,他始终是你生命的一颗恒星,为你照亮,为你导航。有时候,他又像是你近旁的一株兰草,他不与树争高低,不与花争艳丽,即使“禀天地之纯精”,也会默默地馨香着你的快乐,宽容着你往日的疏懒。有时候,他就像是人海里最普通的一滴水,但这滴水,如同他悲悯的情怀,总是在你需要的时候滋润着你那份渴望温情的心......

  他,也许是你一起长大的同学,也许是你邻家的阿哥,也许是邂逅的友人,也许是网上的知己。他有着兄长般宽怀气度,也有知心人一样的侠骨柔肠。你们不需要太频繁的联系,不需要时时的惦记,却在最需要的时候,很自然地关心着彼此。你喜欢和他探讨人生.社会,也喜欢和他一起畅谈理想.心情;你和她面对面有说不完的话题,即使在电话里也常常笑语连声。你总是没完没了地倾诉,他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默默地倾听你的心声。你和他久不联络,也从不担心,因为你知道他就在你身边不远的地方默默地注视着你,祝福着你......就如《蓝颜知己》那首歌中唱到的:“你解我的心事,我懂你的暗语,蓝颜知己,我们的秘密......”他真的知道你的心事,你也懂他的暗语,他是你倾诉烦恼时,最忠实的听众,他不会因你喋喋不休而远离你。他是你遇到困惑时,最知心的朋友。他会告诉你事情的最好解决办法,然后陪着你一起走出你阴晦的天空。而在你快乐的时候,他也许已经淡出了你的视野,静静的快乐着你的快乐!那不是爱情,不是亲情,那是超越了任何情感之外的一种友情;是一种永无条件信任的情感,那种情感纯净而又淡然,真挚而又绵长。他不会陪着你一起长大,但是他的祝福会始终伴随你,他就是你的蓝颜知己,他就是你的一本心灵,也是你生命中最长久的秘密......

  篇五: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干妈》

  (一九八零年,年轻诗人叶延滨以自己的知青经历当做素材,写下了对一位陕北农村老大娘的感恩,这位老大娘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她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诗人把她叫做“干妈”)

  她没有死——

  她就站在我的身后,

  笑着,张开豁了牙的嘴巴

  。我不敢转过脸去,

  那只是冰冷的墙上的一张照片——

  她会合上干瘪的嘴,

  我会流下苦涩的泪。

  十年前,我冲着这豁牙的嘴,

  喊过:干妈……

  我驮着一个“狗崽子”的档案袋,

  到圣地延安,

  为父母赎罪——

  为他们有神的力量,

  没有在监狱,炮火中倒下。

  为他们有人的弱点,

  在和平的年代也生下我这个娃娃!

  为他们在语言当子弹的战场,

  只会说实话的嘴巴,

  被无数弯着的舌头打垮……

  带色的风清扫这狼藉的战场,

  我是卷进黄土高原的一粒砂。

  连知青也像躲避瘟疫一样讨厌我,

  丧家狗——实际,也不算难听的话。

  “孩子,住到我们家吧。”

  “不!我不需要听怜悯的话。”

  “孩子,我们老俩口也要个帮手,

  我为你做饭,你替咱担水?”

  也许,这只是一个借口,

  但我的自尊的天平需要这块砝码!

  从此,我有了一个家,

  我叫她:干妈。

  因为,像这里任何一个老大娘,

  她没有自己的名字,

  “王树清的婆姨”——

  人们这样喊她……

  你就可以感受到中国的诗意

  因为它更像一颗沉甸甸的种子

  因为无数颗汗珠一旦播洒

  就会生根、发芽

  就会稻花飘香、麦浪滚滚

  就会有郁郁葱葱的森林绿海

  就会有果实累累的大厦天堂

  其实,从每一个普通中国人的笑容里

  你都可以感受到中国的诗意

  它是温馨的,闪烁着梦想的美丽

  它是自信的,绽放着人生的豪迈

  每天,太阳照常升起

  而与太阳一同燃烧的

  是笑容里的灿烂,是怒放中的青春

  是工厂熊熊的炉火

  是人们心头永远不会熄灭的

  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其实,中国的诗意无处不在

  它折叠在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风雅里

  它呈现在挥毫泼墨笔走龙蛇的宣纸上

  它起伏在高山流水响遏行云的旋律中

  它奔腾在大风起兮千古风流的故事里

  其实,中国的诗意无时不在

  它融化在风清日朗芙蓉出水的意境里

  它渗透在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秋色里

  它浪漫在花好月圆民安国泰的祥瑞中

  它辉煌在江山锦绣分外妖娆的壮美中

  其实,从你回眸的那个眼神里

  我就感受到了中国的诗意

  因为从你的眼里

  我读到了优雅的气质

  读到了幸福的光芒

  我看见——

  你的眼里,正在大步流星地

  走着一个

  气宇轩昂的中国!

  篇六: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变色龙》

  警官奥楚美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警察,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粗罗,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四下里一片寂静。……广场上连人影也没有。小铺和酒店敞开大门,无精打采地面对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像是一张张饥饿的嘴巴。店门附近连一个乞丐都没有。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楚美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狗的尖叫声响起来。奥楚美洛夫往那边一看,瞧见商人彼楚京的木柴场里窜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跑路,不住地回头看。在它身后,有一个人追出来,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开怀的坎肩。他紧追那条狗,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抓住那条狗的后腿。紧跟着又传来狗叫声和人喊声:“别放走它!”带着睡意的脸纷纷从小铺里探出来,不久木柴场门口就聚上一群人,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仿佛出乱子了,长官!……”巡警说。

  奥楚美洛夫把身子微微往左边一转,迈步往人群那边走过去。在木柴场门口,他看见上述那个敞开坎肩的人站在那儿,举起右手,伸出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给那群人看。他那张半醉的脸上露出这样的神情:“我要揭你的皮,坏蛋!”而且那根手指头本身就象是一面胜利的旗帜。奥楚美洛夫认出这个人就是首饰匠赫留金。闹出这场乱子的祸首是一条白毛小猎狗,尖尖的脸,背上有一块黄斑,这时候坐在人群中央的地上,前腿劈开,浑身发抖。它那含泪的眼睛里流露出苦恼和恐惧。

  “这儿出了什么事?”奥楚美洛夫挤到人群中去,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你干吗竖起手指头?……是谁在嚷?”

  “我本来走我的路,长官,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口说。

  “我正跟米特利?米特利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的手指头咬一口。……请您原谅我,我是个干活的人。……我的活儿是细致的。这得赔我一笔钱才成,因为我也许一个星期都不能动这根手指头了。……法律上,长官,也没有这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遭狗咬,那还不如别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好。……”

  “嗯!……好,……”奥楚美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好。……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祸的人看看!现在也该管管不愿意遵守法令的老爷们了!等到罚了款,他,这个混蛋,才会明白把狗和别的畜生放出来有什么下场!我要给他点厉害瞧瞧……叶尔迪林,”警官对巡警说,“你去调查清楚这是谁家的狗,打个上来!这条狗得打死才成。不许拖延!这多半是条疯狗。……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象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席加洛夫将军家的?嗯!……你,叶尔德林,把我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天好热!大概快要下雨了。……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楚美洛夫对赫留金说。

  “难道它够得到你的手指头?它身子矮小,可是你,要知道,长得这么高大!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魔鬼!”

  “他,长官,把他的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拿它开心。它呢,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个无聊的人,长官!”

  “你胡说,独眼龙!你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胡说?长官是明白人,看得出来谁胡说,谁象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我要胡说,就让调解法官审判我好了。他的法律上写得明白。……如今大家都平等了。……不瞒您说,……我弟弟就在当宪兵。……”

  “少说废话!”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巡警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呸子。……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狗?!你的脑筋上哪儿去了?要是这样的狗在彼得堡或者莫斯科让人碰上,你们知道会怎样?那儿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一转眼的工夫就叫它断了气!你,赫留金,受了苦,这件事不能放过不管。……得教训他们一下!是时候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巡警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它脸上又没写着。……前几天我在他家院子里就见到过这样一条狗。”

  “没错儿,是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人说。

  “嗯!……叶尔德林,给我穿上大衣吧。……好像起风了。……怪冷的。……你带着这条狗到将军家里去一趟,在那儿问一下。……你就说这条狗是我找着,派你送去的。……你说以后不要把它放到街上来。也许是名贵的狗,要是每个猪猡都拿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把它作践死。狗是娇嫩的动物嘛。……你,蠢货,把手放下来!用不着把你那根蠢手指头摆出来!这都怪你自己不好!……”

  “将军家的厨师来了,我们来问问他吧。……喂,普洛诃尔!你过来,亲爱 的!你看看这条狗。……是你们家的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用不着费很多工夫去问了,”奥楚美洛夫说。“这是条野狗!用不着多说了。……既然他说是野狗,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这条狗不是我们家的,”普洛诃尔继续说。“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前几 天到我们这儿来了。我们的将军不喜欢这种狗。他老人家的哥哥喜欢。……”

  “莫非他老人家的哥哥来了?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来了?”奥楚美洛夫问,他整个脸上洋溢着动情的笑容。“可了不得,主啊!我还不知道呢!他要来住一阵吧?”

  “住一阵。……”

  “可了不得,主啊!……他是惦记弟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那么这是他老人家的狗?很高兴。……你把它带去吧。……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它把这家伙的手指头咬一口!哈哈哈哈!……咦,你干吗发抖?呜呜,……呜呜。……它生气了,小坏包,……好一条小狗崽子……”

  普洛诃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楚美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穿过市集的广场,径直走了。

  篇七: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纪念逝去的日子》

  日子总在不经意间流去,当我终于可以在空闲时回首那些往事时,却难以寻觅到往日的情怀,那一时的悲喜,那一刻的感悟,那一分的美妙,未来得及细细品味,已在恍惚间一溜而过,那些看似平常却令我逐渐褪去青涩和纯真的日子如同黄鹤般一去不复返,空留处只余我独自惘然凭栏。

  那些渐行渐远的人和事,己恍惚得如同隔世,当我在人生之路边走边唱一路向上时,冥冥中已陷入了满池荷花的泥塘深处,在沉醉和半醒间,吸引我踟入了一片全新的地域,那儿有声有色,有欲望有奢靡,有谄媚有金钱,是我误入了这里还是人生的必定程序?我找不到答案,在这个阴晴不定的六月里我终于迷失了自己,陷入了一片泥藻里。

  我不得不在过去的岁月里寻找,我始终相信那些曾有的闪耀时光,可以唤回我曾经青春年代的自信和纯洁,我痴迷于此,如同《祝福》里的祥林嫂般喋喋不休,于是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忐忑不安地翻寻出藏在木箱深处的记载着纯真年代的相册,那里有最儿时的记忆和最美好的回忆,我躺在阳台的木椅上,捧在手里过滤那一张张纯真的笑脸,试图找回往日的纯净。然而去者已逝,不管是人,是物还是时空,都已悄然而去,我不得不拷问不安的心灵,你在寻找什么,你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当你得到那些时你会想起这些你曾经拥有的,而今已怅然遗失的纯洁吗?

  在这个迷失自我的六月里,桅子花开满了枝头,空气里充溢着清香的味道,带着这许清香我亦走入了稼轩向往的那个“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里了?

  篇八: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

  这是一封读者来信,从一家杂志社转来的。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读者,都会收到读者的来信,这很平常。我不经意地拆开了信封。可是,读了信,我的心在一种温暖的感动中战栗了。

  请允许我把这封不长的信抄录在这里——

  “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您,每一种尝试都令自己沮丧,所以就冒昧地开口了,实在是一份由衷的生命对生命的亲切温暖的敬意。”

  “记住你的名字大约是在七年前,那一年翻看一本《父母必读》,上面有一篇写孩子的或者是写给孩子的,是印刷体却另有一种纤柔之感,觉得您这个男人的面孔很别样。”

  “后来慢慢长大了,读您的文章便多了,常推荐给周围的人去读,从不多聒噪什么,觉得您的文章和人似乎是很需要我们安静的,因为什么,却并不深究下去了。”

  “这回读您的《时光村落里的往事》,恍若穿行乡村,沐浴到了最干净最暖和的阳光。我是一个卑微的生命,但我相信您一定愿意静静地听这个生命说:‘我愿意静静地听您说话……’我从不愿把您想像成一个思想家或散文家,您不会为此生气吧。也许再过好多年之后,我已经老了,那时候,我相信为了年轻时读过的您的那些话语,我要用心说一声:谢谢您!”

  信尾没有落款,只有这一行字:“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

  我这才想到查看信封,发现那上面也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作为替代的是“时光村落”四个字。我注意了邮戳,寄自河北怀来。

  从信的口气看,我相信写信人是一个很年轻的刚刚长大的女孩,一个生活在穷城僻镇的女孩。我不曾给《父母必读》寄过稿子,那篇使她和我初次相遇的文章,也许是这个杂志转载的,也许是她记错了刊载的地方,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令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的文章的读法,不是从中寻找思想,也不是作为,而是一个生命静静地倾听另一个生命。所以,我所获得的不是一个作家的虚荣心的满足,而是一个生命被另一个生命领悟的温暖,一种暖入人性根底的深深的感动。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这话说得多么好!我们降生到世上,有谁是带著名字来的?又有谁是带着头衔、职位、身份、财产等等来的?可是,随着我们长大,越来越深地沉溺于俗务琐事,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这个最单纯的事实了。我们彼此以名字相见,名字又与头衔、身份、财产之类相连,结果,在这些寄生物的缠绕之下,生命本身隐匿了,甚至萎缩了。无论对己对人,生命的感觉都日趋麻痹。多数时候,我们只是作为一个称谓活在世上。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伴侣,也难得以生命的本然状态相待,更多的是一种伦常和习惯

  浩瀚宇宙间,也许只有我们的星球开出了生命的花朵,可是,在这个幸运的星球上,比比皆是利益的交换,身份的较量,财产的争夺,最罕见的偏偏是生命与生命的相遇。仔细想想,我们是怎样地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辜负了造化的宠爱。

  是的--我是,你是,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多么普通又多么独特的生命,原本无名无姓,却到底可歌可泣。我、你,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完全可能不降生,却毕竟降生了,然后又将必然地离去。想一想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每一个生命的诞生的偶然,怎能不感到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是一种奇迹呢。

  有时我甚至觉得,两个生命在世上同时存在过,哪怕永不相遇,其中也仍然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因缘。我相信,对于生命的这种珍惜和体悟乃是一切人间之爱的至深的源泉。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可是,如果你不是把她当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来爱,那么你的爱还是比较有限。你爱她的美丽、温柔、贤惠、聪明,当然都对,但这些品质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能找到。惟独她的生命,作为一个生命体的她,却是在普天下的女人身上也无法重组或再生的,一旦失去,便是不可挽回地失去了。

  世上什么都能重复,恋爱可以再谈,配偶可以另择,身份可以炮制,钱财可以重挣,甚至历史也可以重演,惟独生命不能。愈是精微的事物愈不可重复,所以,与每一个既普通又独特的生命相比,包括名声地位财产在内的种种外在遭遇实在粗浅得很。

  既然如此,当另一个生命,一个陌生得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生命,远远地却又那么亲近地发现了你的生命,透过世俗功利和的外观,向你的生命发出了不求回报的呼应,这岂非人生中令人感动的幸遇?

  所以,我要感谢这个不知名的女孩,感谢她用她的安静的倾听和领悟点拨了我的生命的性灵。她使我愈加坚信,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惟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很想让她知道我的感谢,但愿她读到这篇文章。

  以上是摘抄网小编精心整理的播音主持自备稿件散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