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抄网小编整理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大约有4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XX市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是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进机关活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行政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4月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列入4月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重点工作提示函,着重对预防和治理公职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及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精神的理解,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的宣教方式,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坚决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融入媒体公益普法。从4月中旬至5月上旬,集中近一个月时间,采取日志式主题海报、短视频、H5等全媒体形式,依托县(市、区)党报、电视主要频道、各类新媒体、“法润民生”微信群,以及大型户外LED屏、交通工具多媒体,线上线下同步加大传播力度,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同时,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广场等各类普法户外宣传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公告栏、普法阵地实现宣传内容全覆盖。
三是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公、检、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发挥职业优势、专业特长,结合执法、办案、法律服务实践,充分利用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以及巡回办案、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生效文书统一上网等形式,开展以“反有组织犯罪·建设平安社会”为主题的“以案释法”活动。积极动员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挂钩结对,定时定点开展主题“法律六进”活动。
四是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法治乡村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利用遍布全市城镇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法治文化阵地,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以及法律大讲堂、德法学堂等学习场所,广泛运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载体,运用各地特有宣传方式、手段,开展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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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该法律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防控体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干部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
二、活动主题
《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活动对象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四、活动方式
(一)组织自学和专业人员讲座。一是各股室和各单位要依托网络自行收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资料,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自学,形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情况及相关资料各单位留存归档备查。各单位要将宣传活动融入到日常单位工作会、学习会、培训会等各类会议;驻村工作队与乡镇各村要结合村“湾子夜话”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教,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集中宣讲,邀请专业法律人员来我局开展集中法律宣讲讲座。三是组织学习成效测试。根据县政法委统一安排,在适当时间印发测试卷组织学习对象进行学习情况测试。
(二)做好常规宣传。一要组织印制《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免费发放,二要在单位显著位置拉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横幅,并在一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条文。三是执法大队要出动宣传车辆,配合各乡镇和政法系统各部门到各乡镇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传。
(四)做好媒体宣传。一是积极向主流媒体报送《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信息简报,配合县融媒中心有针对性的面向社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在局门户网站上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三是要运用单位工作群、工作联系群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教育,四是执法大队要结合行业管理特点,制作一批宣传片、微电影、抖音、通过微信群推送。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办、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联合推进。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常态工作中,以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防范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
(三)分步实施。一是全面宣传发动。全局要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做好宣传动员与发动工作。二是全面铺开宣传。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对服务和管理对象,即时开展宣传活动,要常长为之,不能仅一时仅一事,真正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深入人心。三是纳入考核体系。依据《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对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宣传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四)压实责任。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宣传工作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抓,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有实效、不留死角有成效,要注意保留工作开展情况的档案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开展督办督查。对工作不力,将予以通报并严格问责到人。
20XX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走入日常工作、走入广大人民群众,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要求,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不断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学习宣传进机关
提前规划,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中,并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全体镇干部、镇直(办)各单位认真逐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努力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学习宣传进学校
主动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团委、妇联等各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各学校应当重视青少年这一人生关键期,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与主题班会、学校活动相结合,通过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黑恶势力滋扰。
(三)推动学习宣传进村居
1、丰富学习宣传方式。在村委会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张贴《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海报。开展志愿服务及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对村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
2、运用好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应用各种平台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影响力。在人群集中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标语等进行宣传,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都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内容。各村有条件的可打造法治公园,融入《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是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村、镇直(办)各单位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部署要求,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增强责任意识
各村、镇直(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指导政法工作及各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有力保障,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时研究制定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计划,实行台账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全面总结常态化扫黑除恶第一年的各项工作成效与不足,谋划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斗争成果,并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普法责任
镇村两级均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带头宣传、推进、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把宣传工作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村相结合,广泛开展基层《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工作,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派出所、司法所等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
(四)提升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把传统方式和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宣传,注重新媒体宣传与群众参与互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迅速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扫黑办要求,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平安X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全局住建领域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促使住建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市民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以“五学”为依托,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1、个人自学。干部职工要积极研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原文,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安排学习进程,通过多种方式的自学活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2、集中研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局党组会、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内容,加强集中学习,开展交流讨论。
3、专家导学。依托互联网学习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一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专题培训。
4、支部促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开展经常性学习。
5、以考促学。积极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在线学习、考试。
(二)以“五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普法宣传。
1、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结合。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文本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实现人手一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专题深入研讨。
2、与普法责任制相结合。各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建筑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物业行业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监管中,向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选取典型案例作为素材,广泛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工地开展基层法律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说法释理等方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使《反有组织犯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3、与“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相结合。各部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现场调研等方式摸实情解企困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4、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的目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运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内容。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中心积极开展法治征文、演讲比赛、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群众创建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5、与传统现代媒体相结合。在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下宣传资料发放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行动,更多运用局网站、报纸、电视、微信、QQ群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普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局扫黑办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做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内容,对贻误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和约谈,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实效。各部门要加强统筹部署、积极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收集活动文字、音像资料和相关材料,注意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将相关总结资料以及活动记录、图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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