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宣传防范溺水安全演讲稿大约有3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亲爱的同学们,为积极响应教育部近期在学生中开展防溺水事故教育的号召,努力杜绝游泳溺水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正确评估自身的游泳水平,不到那些陌生危险的自然水域,如深潭、野塘和溪边等处游泳;
二、必须在有家长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正规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并充分做好热身活动,到安全的水域下水,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即使在游泳池,也不要依赖充气浮具,并听从救生员的管理,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跳水潜泳等危险动作;
四、学会相关游泳防溺水知识,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如遇同伴溺水,请勿下水,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五、预防溺水的最好是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参加游泳培训,尽早学会游泳,掌握自救技能。
六、不要到塘江边去玩水,不到江堤下行走、玩耍和观潮,安全观潮必须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民族和家庭的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我们携起手来,“学习游泳促健康,掌握知识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天气逐渐转热,因嬉水、玩耍、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往年同期,我市多发学生意外落水身亡的事故,为有效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警方提醒各位家长、同学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看管,以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的事故。为此,特向家长、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要切实履行子女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下,不得下水游泳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
二、学生不得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捉鱼等,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准在无监护人陪同下到池塘、河里等地方洗澡、游泳;若要学习游泳,要到正规游泳场馆,且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三、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由于我市河道较为宽阔、水位较深,来往船只较多,要劝导不熟水性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勿到河道中游泳。
儿童和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家长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而同学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
让我们行动起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生命,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它像是清晨初升的太阳,蓬勃朝气,它是林间的第一缕晨曦,为世界带来光明,是枝头的第一片绿意,让人生拥有生机,它让我们找到自己,找到生活的真谛。生命是多么的美好啊,但是又有多少和我们同龄的孩子早早离开了人世呢?他们的生命,在下水的那一刻仿佛就已注定。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必须有组织并在师长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
在此倡议大家做到“五不”承诺: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在关心着你们,父母和教师在牵挂着你们,全社会都在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一定会提高安全自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努力做到“预防溺水我能行”,平安度过每一个充实愉快的课余时间。
同学们,生命如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让“安全”之绿叶永远千娇百媚!只要我们好好保护自己,认真对待生命,那么溺水事件一定会减少,生命必将在闪耀中现出绚烂,点燃每一个瞬间!
上面的这些是摘抄网小编专门整理的宣传防范溺水安全演讲稿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