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演讲稿2022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什么?宪法?听起来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直到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却让我明白了看似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宪法,竟然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是如此息息相关,而且是触手可及,无处不在。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爸爸带我到市民中心散步,在B座一楼大厅,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小型新华书店——由十几个柜子构成的开放式书店。第一个柜子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堆小红本,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烫金大字——宪法。对了,李老师不是布置了一个关于宪法征文的自主作业吗?不如乘此机会看看这位高大上的法律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红本书的封面,看到目录才知道宪法是由序言和四大章组成,共一百四十三条。爸爸看我有兴趣,不失时机地开始“上课”:“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老大”,所有法律都是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在西湖边制定的,因此也叫‘五四宪法’……”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宪法还真的和我们密切相关呢!
譬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不就是说偷东西是犯法的吗?由此我想到前几年的一件事,出于好奇我在家门口的超市里偷偷拿了一把小锁回家玩,在爸爸的追问下我才说出实情,“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爸爸非常严厉地批评了我,并去超市归还了锁,至今想起来我都有点害怕和后悔。
再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奶奶信__,周日经常要走很远的路去教堂。而我偶尔会和她争辩,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上帝,你们那是迷信,不讲科学。今天看了宪法的规定,看来今后我应该尊重奶奶的信仰自由,不应该和她老人家争辩了。
还有,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此,我联想到一些新闻或听到的,譬如强悍的学生欺负同学逼迫人家下跪、贫困地区有的父母强迫孩子外出打工赚钱不让他读书、执法人员非法进入别人家中搜查……其实,他们这都是在犯法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这把强大的伞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社会家园吧。
上面的这些是摘抄网小编专门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演讲稿2022版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